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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標准

發布時間: 2021-03-27 01:22:59

Ⅰ 銀監會對信託產品審核的 四三二 標準是什麼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
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Ⅱ 目前中國關於信託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原來是人民銀行,後來是銀監會,下面是具體內容。
第五十一條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對本公司的業務經營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信託投資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

第五十二條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依法建賬,對信託業務與非信託業務分別核算,並對每項信託業務單獨核算。具體財務會計制度應當遵守財政部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三條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相應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報送營業報告書、信託業務及非信託業務的財務會計報表和信託賬戶目錄等有關資料。

第五十四條 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業務部門應當在業務上獨立於公司的其他部門,其人員不得與公司其他部門的人員相互兼職,具體業務信息不得與公司的其他部門共享。

第五十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對信託投資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中國人民銀行認為必要時,可以責令信託投資公司聘請具有相應資格的中介機構對其業務、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提供有關業務、財務等報表和資料,並如實介紹有關業務情況。

第五十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信託投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審查制度。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審查或者審查、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職。

信託投資公司對擬離任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進行離任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信託投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時,在新的法定代表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進行任職資格認定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離任。

第五十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從業人員實行信託業務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合格的,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信託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的,不得經辦信託業務。具體考試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條 信託投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信託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取消其任職資格或者從業資格。

第五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就對信託投資公司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有權質詢信託投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並責令其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第六十條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混亂,經營陷入困境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該公司採取措施進行整頓或者重組,並建議撤換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認為必要時,可以對其實行接管。

第六十一條 信託投資公司可以成立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

信託投資公司同業協會開展活動,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
後來是銀監會。
具體的是信託業號稱四大金融支柱之一,但長期以來,信託業缺乏權威的、行之有效的監管架構。無論是人民銀行時期還是現在的銀監會,具體管理信託公司的職能部門僅僅是非銀司下設的信託處。這種機構設置不能適應新時期信託業發展和監管的客觀需要,也與信託業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稱。目前信託法規建設的滯後可能與信託監督管理機構在級別和人員配備上的嚴重不足存在直接關系。

除了上述問題之外,信託監管架構的另一個重要缺陷就是信託業的監督管理實際上被人為地分割。目前除了銀監會通過「兩規」等法規規范、監管信託公司以外,還有證監會頒布的規范證券類業務相應的規章,即一類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另一類就是證監會關於綜合類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規定。由此可見,對於信託監管的法律法規實際上體現在三個方面,銀監會管信託公司的;證監會管基金公司的;證監會管券商的。我們可以將基金脫離信託法理另成體系,也可能不宜改變歷史形成的管理架構,因此而存在的問題也就是這三個方面如何保持一致。

另外,券商、證券投資基金由中國證監會監管;信託公司由銀監會行使監督職責;產業投資基金則由國家計委統籌管理;而數量巨大的私募基金還處於監管空白區。這意味著,在同一片天空下,做同樣的業務或者實際上是同樣的業務,只是因為公司類別或業務名稱不同,可能分屬於完全不同的法律約束,受不同機關的管轄,並且接受不同的管理。

Ⅲ 我國信託是怎樣分類的

一、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
(一)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二、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
(一)金錢信託
1.特定金錢信託
2.指定金錢信託
3.非指定金錢信託
(二) 有價證券信託
(三) 不動產信託
(四) 動產信託
(五) 金錢債權信託

三、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
(一)擔保信託
(二)管理信託
(三)處理信託
(四)管理和處理信託

四、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
(一)民事信託
(二)商事信託

五、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的劃分
(一)個人信託
1.生前信託
2.身後信託
(二)法人信託
1.附擔保公司債信託
2.動產信託
3.雇員受益信託
4.商務管理信託
5.其他
(三)個人與法人通用信託業務
1.不動產信託
2.公益信託
3.其他

六、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
(一)營業信託
(二)非營業信託

七、從受益人的角度對信託的劃分
(一)自益信託
(二)他益信託
(三)私益信託
(四)公益信託

八、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
(一)國內信託
(二)國際信託

九、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
(一)廣義信託
(二)狹義信託

Ⅳ 信託公司有國家的收費的標准嗎是什麼標准謝謝

沒有國家收費標准。以前銀信合作有行業內的標准,現在這類業務幾乎不做了,也就沒人再提了。其他業務各家信託自己根據項目自己決定。

Ⅳ 信託可以分為哪幾類

信託分類繁多,以信託標的物為標准,信託可分為: 1.資金信託:信託標的物呈貨幣資金形態。其中,又可以按照資金的具體用途再分為信託貸款融資類信託(上國投的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信託產品)、證券基金投資類信託(上國投的機構理財資金信託產品)以及股權投資類信託等。 2.動產信託:信託標的物形態為動產實物,如工業設備、車輛、船隻等。 3.不動產信託:凡是以土地、房產等地上定著物為標的物而設定的信託,稱為不動產信託。。 4.財產權信託:是以財產權為信託標的物的信託。按照財產權的類別不同,又可以劃分為股權信託、表決權信託等。 5.知識產權信託:專利權信託、著作權信託等。

Ⅵ 如何開展信託的標准化

這類信託在英美等國很常見。但國內很少。原因是多方面,畢竟我國信託法出台就很晚。那麼為什麼信託法出台後,個人信託事務也沒發展呢。 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信託法本身雖然沒有排除個人信託,理論上個人信託在法律上是有依據的。

Ⅶ 信託的門檻為什麼是100萬

設在100萬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也是國家為銀行設置的一個保護。信託和銀行理財一樣,5萬起投的。因為這樣導致經濟過熱,國家就提高了信託的門檻。因為信託本身就是作為影子銀行存在的,為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建立,國家必須要為影子銀行設置門檻。

通過100萬的門檻來確定合格投資者,這個合格投資者就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對風險有一定承受能力的人,那麼用戶在極端情況,發生了投資風險,能夠承受和化解,而不會一出現投資失敗的行為。

(7)信託標准擴展閱讀:

信託注意事項:

1、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2、信託期限不少於一年。

3、信託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4、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

5、信託合同應約定受託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託財產牟利。

6、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

Ⅷ 民法通則上對於信託有哪些規定

1、《民法總則》2017年3月15日通過,並於201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民法通則》作廢。
2、《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Ⅸ 信託中提到的標的和非標的是什麼意思

非標的資產就是不在市場上交易的,基本上理解到這個程度。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如貨物交付、勞務交付、工程項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標的的種類總體上包括財產和行為,其中財產又包括物和財產權利,具體表現為動產、不動產、債權、物權等,行為又包括作為、不作為等。

(9)信託標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最關鍵。目前市場上的信託產品大多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即事先確定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因此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理財產品時要關注信託項目的好壞。

如信託項目所處的行業、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隱含著信託項目的成功率,關系著投資者的本金及收益是否能夠到期按時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