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19日上午,交易所舉行開業典禮,當時的上海市市長朱鎔基出席了開業典禮。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李祥瑞授權總經理尉文淵在交易大廳敲響正式開市的第一錘,半小時後前市收市時已成交49筆,面額為5879008元。
股市真正火起來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當年5月21日上海股票交易價格全部放開,由市場引導,結果從2 1日至23日,股票價格一飛沖天,3天內暴漲570%,這一天被稱為中國股市真正誕生的一天。8月,深圳股票交易所發生了搶購股票風波,這是後話。

B. 中國歷史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成立在哪裡
1918年,我國第一家由中國人自辦的證券交易所成立,它就是北洋政府時期的北平證券交易所。北平證券交易所仿照西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有資本金20萬元,股份金額100萬元,交易經紀人60人,並裝有北
京各銀號的直通電話,以通行情。該所地處北洋政府的首都,又因當時幣制不統一,市場流通的貨幣十分龐雜,致使交易一度十分活躍。1928年,國民政府遷都南京後逐漸冷落,後於1939年停業。
C. 世界上最早成立的證券交易所是哪一個
世界上最早成立的證券交易所是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602年。
簡介: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創立於荷蘭帝國時代的1602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證券交易所,它位於阿姆斯特丹市的內達姆廣場附近。阿姆斯特丹證交所是一個以金融股票為主的證券市場,而且外國股票佔有相當高的比例,不過這些年來該證交所比較注意培養和發掘高技術的企業股票上市。
該證交所於1980年9月開始採用美國股票阿姆斯特丹系統交易,只要登帳即可成交,以方便投資者在荷蘭買賣美國股票。1985年,它又和東京證券交易所簽訂協議,同樣實行股票買賣轉帳清算。1984年,阿姆斯特丹證交所還開設了歐洲債券交易市場,以進行10萬美元以下的歐洲債券交易。
2000年9月22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與巴黎證券交易所以及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合並,形成全球第一個跨國境、單一貨幣的股票和衍生泛歐交易所。
D. 新加坡交易所的發展歷史
新加坡交易所的前身為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73年5月24日。1999年12月1日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ES)與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合並成新加坡交易所。
2000年11月23日,新加坡交易所(SGX)掛牌上市,發行普通股10億股,發行價為1.10新元。新加坡交易所(SGX)是繼1998年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和2000年6月香港聯交所上市後,亞太地區第三家上市的交易所。
通過在新交所掛牌,中國公司可以從國際資本市場集資,享有國際知名度並從全面與透明的條例框架獲益。
新交所不但是優秀上市公司的大本營,在吸引國際發行商方面也位列全球交易所前茅,並快速成為國際金融衍生品在亞洲的海外風險管理中心。

E. 中國交易所的發展史是什麼啊,最好是解放前,解放後的,很急,先在此謝謝各位了
我國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是清朝光緒末年(1891年)由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在這兩個交易所買賣的主要是外國企業股票、公司債券,中國政府的金幣公債以及外國在華機構發行的債券等。
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是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1920年,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
天津證券交易所在1952年關閉,舊中國的證券市場相繼消失。
1990年12月和1991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我國證券市場正式形成。(著重記住幾個重要的時間和重的事件)
十幾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特點:(市場、發行、投資者和監管四個方面)
1、市場發展日益規范有序
(1)發行制度由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
(2)股票發行方式不斷改進;
(3)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逐漸規范。
2、證券發行規模逐年擴大,品種結構日趨合理
到2000年為止,我國發行的證券品種已涵蓋了股票(A股和B股)、基金、 國債、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3、機構投資者的隊伍逐漸壯大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
1999年11月國務院頒布《證券投資者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大力培育證券投資基金。1998年3月,首批證券投資基金正式運作。(記住時間及其事件)
(3)其他機構投資者
從2000年9月8日開始,我國任何企業都可以投資於證券市場。1999年9月8日,中國證監會下發通知,明確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這三類企業可以進入證券市場進行投資。(三類企業入市)
4、監督手段法制化
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頒布了《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
1994年7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9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正式實施。
參考資料:《證券市場基礎知識》教學輔導
F. 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歷史發展
在美國證券發行之初,尚無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大都在咖啡館和拍賣行里進行,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92年5月17日,當時24個證券經紀人在紐約華爾街68號外一棵梧桐樹下簽署了梧桐樹協議。1817年3月8日這個組織起草了一項章程,並把名字更改為「紐約證券交易委員會」,1863年改為現名。1792年5月17日,當時24個證券經紀人在紐約華爾街68號外一棵梧桐樹下簽署了梧桐樹協議,協議規定了經紀人的「聯盟與合作」規則,通過華爾街現代老闆俱樂部會員制度交易股票和高級商品,這也是紐約交易所的誕生日。1817年3月8日這個組織起草了一項章程,並把名字更改為「紐約證券交易委員會」。1863年改為現名,紐約證券交易所。從1868年起,只有從當時老成員中買得席位方可取得成員資格。 紐約證券交易所的第一個總部是1817年一間月租200美金,位於華爾街40號的房間。1865年交易所才擁有自己的大樓。座落在紐約市華爾街11號的大樓是1903年啟用的。交易所內設有主廳、藍廳、「車房」等三個股票交易廳和一個債券交易廳,是證券經紀人聚集和互相交易的場所,共設有十六個交易亭,每個交易亭有十六至二十個交易櫃台,均裝備有現代化辦公設備和通訊設施。交易所經營對象主要為股票,其次為各種國內外債券。除節假日外,交易時間每周五天,每天五小時。自20世紀20年代起,它一直是國際金融中心,這里股票行市的暴漲與暴跌,都會在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股票市場產生連鎖反應,引起波動。現在它還是紐約市最受歡迎的旅遊名勝之一。 紐約證券交易所交易所在一戰發生後不久(1914年7月)就被關閉了,但是這一年的11月28日又重新開放,使得各種債券自由交易支持作戰。1929年10月24日,「黑色星期四」,美國股票市場崩潰,股價下跌引起的恐慌又促使了大蕭條。1938年10月31日,為了恢復投資者的信心,提高對投資公眾的保護,交易所推出了15點計劃。 1934年10月1日,交易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為一家全國性證券交易所,有一位主席和33位成員的董事會。1971年2月18日,非營利法人團體正式成立,董事會成員的數量減少到25位。 1953年起,成員限定為1366名。只有盈利250萬美(稅前)、最低發行售出股票100萬股、給普通股東以投票權並定期公布財務的公司,其股票才有資格在交易所掛牌。至1999年2月,交易所的日均交易量達6.7億股,交易額約達 300億美元。截至1999年2月,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超過3000家,其中包括來自48個國家的385家外國公司,在全球資本市場上籌措資金超過10 萬億。另外,美國政府、公司和外國政府、公司及國際銀行的數千種債券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1934年10月1日,交易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為一家全國性證券交易所,有一位主席和33位成員的董事會,1971年2月18日,非營利法人團體正式成立,董事會成員的數量減少到25位。2006年6月1日,紐約證券交易所宣布與泛歐證券交易所合並組成紐約證交所-泛歐證交所公司。1股紐約證交所的股票換成1股新公司股票,泛歐證交所股東以1股泛歐證交所股票換取新公司的0.98股股票和21.32歐元現金。新公司總部設在紐約。 1953年起,成員限定為1366名。只有盈利250萬美元(稅前)、最低發行售出股票100萬股、給普通股東以投票權並定期公布財務的公司,其股票才有資格在交易所掛牌。至1999年2月,交易所的日均交易量達億股,交易額約達300億美元。截至1999年2月,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超過3000家,其中包括來自48個國家的385家外國公司,在全球資本市場上籌措資金超過10萬億。另外,美國政府、公司和外國政府、公司及國際銀行的數千種債券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6年年底,歐盟監管機構初步批准了紐約證交所(NYSE)與歐洲證券交易所(Euronext)的合並交易,從而為這筆交易的完成掃清了一個重大障礙。這預示著第一個橫跨大西洋的證交所並購交易在經過六個月的跋涉後向終點更進一步。
G. 人類歷史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成立於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世界上第一個證券交易所
1609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誕生10月19日
1790年在費城成立了美國第一個證券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
1773年,股票商在倫敦的新喬納咖啡館正式成立了英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現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前身),並在1802年獲得英國政府的正式批准和承認
1918年6月6日,北京證券交易所開業,這是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建國後 1990年11月26日,經國務院授權、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建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這是建國以來內地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H. 請介紹中國股票交易所的歷史。
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督管理。深交所致力於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建設,努力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本所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和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作為中國大陸兩大證券交易所之一,深交所與中國證券市場共同成長。16年來,深交所藉助現代技術條件,成功地在一個新興城市建成了輻射全國的證券市場。15年間,深交所累計為國民經濟籌資4000多億元,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傳播市場經濟知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設立中小企業板塊,是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邁出的一個重要步驟,是黨中央、國務院從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大局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也是貫徹落實十六屆三中全會以及《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的一項具體部署。深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領導下,在各級領導的關懷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牢牢把握「監管、創新、培育、服務」八字方針,開拓努力拚搏,銳意創新,把中小企業板塊建設好,為開辟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譜寫新篇章!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組織)部、黨辦紀檢辦、交易管理部、上市公司部、會員部、債券基金部、國際發展部、產品開發部、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技術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財務部、稽核部、行政服務中心等十八個部門,以及兩個子公司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
上證所市場交易採用電子競價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證券的買賣均須通過電腦主機進行公開申報競價,由主機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目前交易主機日處理能力為委託2900萬筆,成交6000萬筆,每秒可完成16000筆交易。
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至2007年12月底,上證所擁有86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125個,股票市價總值269839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邁入新世紀後,上證所肩負著規范發展市場的艱巨任務,也面臨著進一步推進市場各項建設的良好機遇。憑借一流的硬體設施和浦東優越的區位優勢與強大輻射力,憑借上海經濟良好發展勢頭和特有的龍頭效應,憑借國企改革和金融中心建設對上海資本市場的積極推動,上證所將按照堅定信心、加強監管、保持穩定、規范發展的思路,在技術、監管、人才、服務等方面多管齊下,為建設一個規范透明、高效開放、充滿生機活力的世界一流交易所開啟新的篇章。
I. "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發展史"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簡述
我國最早的證券交易市場是清朝光緒末年(1891年)由上海外商經紀人組織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在這兩個交易所買賣的主要是外國企業股票、公司債券,中國政府的金幣公債以及外國在華機構發行的債券等。
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是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1920年,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
天津證券交易所在1952年關閉,舊中國的證券市場相繼消失。
1990年12月和1991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我國證券市場正式形成。(著重記住幾個重要的時間和重的事件)
十幾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特點:(市場、發行、投資者和監管四個方面)
1、市場發展日益規范有序
(1)發行制度由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
(2)股票發行方式不斷改進;
(3)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逐漸規范。
2、證券發行規模逐年擴大,品種結構日趨合理
到2000年為止,我國發行的證券品種已涵蓋了股票(A股和B股)、基金、 國債、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3、機構投資者的隊伍逐漸壯大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
1999年11月國務院頒布《證券投資者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大力培育證券投資基金。1998年3月,首批證券投資基金正式運作。(記住時間及其事件)
(3)其他機構投資者
從2000年9月8日開始,我國任何企業都可以投資於證券市場。1999年9月8日,中國證監會下發通知,明確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這三類企業可以進入證券市場進行投資。(三類企業入市)
4、監督手段法制化
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頒布了《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
1994年7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9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正式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