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公司常見業務涉及的合同應該重點關注哪些方面
簽名
Ⅱ 信託計劃文件及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包括方方面面。
收益、期限、風控、條款、免責、投資者調查諸多方面。
Ⅲ 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合同最多多少份
一般來講,100~300(不含)萬的合同份數不能超過50份
但有些項目會分期發行
Ⅳ 信託合同要包含哪些要素
信託名稱,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資金使用方向,風險控制措施等等
Ⅳ 客戶認購信託計劃,與信託公司簽署的協議是什麼
簽署的協議是:該信託產品的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一式兩份,客戶留底一份。
信託公司寄給你的有的三本,有的兩本:
三本的是兩份合同和一份信託說明書
兩本的是將客戶留底的合同與說明書合並為一冊,另一冊寄給該信託公司。
採納我的意見為最佳答案吧,讓更多的人獲取幫助,謝謝!
Ⅵ 信託合同和資管合同的區別
目前的金融機構里,信託是有貸款資格的,產品成立後資金從募集賬戶劃撥到託管賬戶就可以直接放款給融資方。而資管一般是通過委貸銀行放款給融資方,因此需要等二次備案手續完成後,資管公司拿到證監會審批表格,才能向委貸銀行發送指令,由銀行執行指令後才能劃款到融資方的賬戶,融資方才能運用資管計劃財產。
Ⅶ 看懂信託合同應重點關注哪些方面
看懂信託合同應重點關注的事項:
1、信託產品的預期過往收益
與銀行投資模式的預期過往收益一樣,信託產品的預期過往收益是投資者考量信託產品的一個重要因素。固定過往收益類信託合同揭示的過往年化收益率 ,往往是扣除了相關費用之後,包括信託報酬、保管費、監管費、渠道費等。但也有信託公司收取1%的認購費。
另外投資者還需要重點了解產品的過往收益分配方式,目前的固定過往收益類信託一般是一年分配一次過往收益,投資本金到期一次性償還,也有部分信託產品是按季分配過往收益。
2、信託產品投資期限
一般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是不能夠贖回的,具體條款都可以在信託合同中找到。有些信託合同規定,實際操作會根據項目運作狀況,或者期滿之後延期幾月結束的情況,或者提前兌付的情況而定。投資者選擇購買信託產品,一定要合理進行時間匹配,目前產品多分為一年以內(短期)、一到三年(中期)或者三年以上(長期)。
3、信託產品安全性
和所有的投資一樣,考慮信託產品的安全性本質上是讓投資者全面認識信託產品的風險,其中包括政策風險、項目經營風險、不可抗風險等。信託公司擁有一套嚴密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並對每一個信託計劃均設計有效規避風險的方案,使信託投資的風險降到最低。
對於投資者來講,考察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關鍵是要看融資方的實力、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擔保措施的具體情況。當然,還要留意投資去向的行業景氣程度,比如當前的能源礦產類的信託風險相對較大。
同時,提醒,說明書不等同於信託合同。信託說明書是客戶購買信託產品前了解信託產品的主要途徑,而信託合同是信託關系建立和存在的法律依據。但在購買信託產品的過程中,認真閱讀信託說明書和信託合同都有助於幫助投資者規避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風險。
Ⅷ 信託計劃對外簽合同以誰的名義
一般情況下小合同也就是100-300萬的投資者是50人,所有的投資者一共不超過300人
Ⅸ 與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內容有哪些
以信託合同形式設立信託時,信託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信託目的;
(二)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四)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五)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六)信託財產管理中風險的揭示和承擔;
(七)信託財產的管理方式和受託人的經營許可權;
(八)信託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託公司報酬的計算及支付;
(十)信託財產稅費的承擔和其他費用的核算;
(十一)信託期限和信託的終止;
(十二)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的歸屬;
(十三)信託事務的報告;
(十四)信託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十五)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
(十六)信託當事人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