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信託公司的委託貸款科目什麼意思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公司的委託貸款科目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1-06-11 15:36:10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② 什麼叫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資金來源是特約信託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均由委託人決定,信託機構只負責辦理貸款的審查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計收利息等事項,不負盈虧責任。信託機構只按契約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目前企業將委託貸款廣泛運用於現金池和第三方委託貸款之中。在現金池業務中,由於是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的借貸,因此在此業務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系數幾乎為零。

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多是規模較大、資質較好的地方融資平台,現在一些縣級、區級融資平台也加入到借款的行列。浙江富潤委託興業銀行向諸暨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5億元的貸款,用於城市維護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鹿港科技委託興業銀行張家港支行向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放2億元委託貸款,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張家港市國資委投資。

(2)信託公司的委託貸款科目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委託貸款申請條件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③ 信託公司發放委託貸款

是的,信託公司發放委託貸款。能夠發放委託貸款的銀行和信託是兩個主要的機構類型。

④ 你了解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嗎

首先: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並收回的貸款。
其次:信託貸款,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劃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
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⑤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何區別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

2、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二、形式不同

1、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

2、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三、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1、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

2、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四、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1、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

2、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⑥ 委託貸款放在什麼科目

委託貸款就是企業委託銀行將其資金貸給其他企業,獲得利息收益的一種投資。

1、參考准則: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准則》及《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並未單獨說明公司委託貸款的賬務處理,但《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1303 貸款」科目改為「1303 委託貸款」科目。

2、相關報表處理: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設置科目單獨進行核算,而非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委託貸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能計入投資收益,一般情況下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3、鑒於委託貸款對於多數一般非金融企業而言並非主營業務,因此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在利潤表上應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列報;相應地,按稅法規定計繳的營業稅及附加在利潤表上列報於「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中。

(6)信託公司的委託貸款科目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其他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的實現原則,與主營業務收入實現原則相同。

二、企業銷售原材料,按售價和應收的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月度終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原材料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還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收到出租包裝物的租金,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對於逾期未退包裝物沒收的押金扣除應交增值稅後的差額,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採取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商品,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借記「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2、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等有關規定,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將計入"稅金及附加"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由於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

⑦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
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⑧ 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有什麼不同

所謂信託貸款是指以信託機構自行籌措的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的貸款。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的主要區別有:
1.資金來源和運用不同。信託貸款的資金主要通過信託公司自行籌集,信託資金如何運用可以由信託機構決定,也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要求來確定;而委託貸款是委託人指定受託人將其委託存款發放給特定受益人和用於特定項目。
2.貸款風險的負擔不同。委託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而信託貸款作為受託人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機構必須負管理責任,承擔部分理財風險。

⑨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業務有哪些區別

委託貸款與信託貸款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不同
委託貸款中的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是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合同簽訂形式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是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的協議;而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的款型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也由信託機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