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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產品審計程序

發布時間: 2021-06-11 09:00:28

信託公司開發一個信託產品程序要多久時間

看產品類型。
有的產品類型信託很快。比如說證券類信託產品。
有的信託產品很慢,比如說地產信託,家族信託。中間涉及到立項(打算做),盡職調查(去融資方了解財務狀況,資產調查等等)過風控委員會(一般信託公司的風控嚴格,需要幾次風控討論,風控委員核實情況評估風險,產品結構設計等等,如果領導出差了,或者出國考察了那就夠等)總體下來,一個月算短的。
當然現在信託設立,各家都有標准化流程,平安信託的工廠化模式,中信信託的分層管理,中融信託的獨立審批人制度。都提高了效率。這也大大促進了信託業的發展。

㈡ 信託審計要暫估收益嗎

這一個問題要分兩部分來說: 第一。企業用資金認購信託產品。公司投資信託產品按照法律是應該繳稅,但實際上信託公司在分收益的時候沒有保稅或代扣的責任和義務。所以,一般企業自有資金買的信託獲得的收益在審計中會劃到其他收入或營業外收

㈢ 信託公司信託產品成立需要經過怎樣的流程

信託產品成立一般需要這樣幾個步驟:
信託項目包裝——銀監會過會審核——審核批准信託公司公開募集——募集完畢——資金封賬——項目成立

㈣ 如何審計信託資金來源與運用

(1)審查資金來源和運用。檢查資金來源與運用是否符合規定,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中屬於基建性質的.是否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利率的浮動相收費標準是否控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2)審查委託貸款。委託貸款合同和協議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具體明確;是否堅持了先存後貸的原則。(3)審查租賃業務。是否按規定簽訂合同和協議,手續是否完備合法;租用的設備是否經有關部門批准納入更新改造計劃;銀行是否堅持了「先到貨,後付款」原則;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收取租賃費及利息等。(4)審查其他信託業務。主要是對匯票承兌與貼現、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詢和抵押業務等進行審查。信託業務審計重點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具體,雙方職責是否清楚,手續是否健全,資金、證券、貴重品和物資是否有安全保障等。

㈤ 信託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信託理財產品(信託計劃)購買流程:
1.咨詢及預約:
如確定購買意向,需先按照 「金額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預約。
2.繳款:
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將資金轉入信託公司為信託計劃開立的信託專戶。匯款時,請在備注或摘要欄里註明:匯款人名稱(姓名)、匯款金額及認購產品名稱。
注意:匯款賬戶與項目結束後的回款賬戶必須和簽約的委託人姓名一致。部分信託公司要求所有資金從同一銀行賬戶中轉出,如可從不同銀行賬戶打款,必須確保賬戶名為同一人。
3.簽署信託合同:
委託人交款後與信託公司簽署信託合同(一般一式2份或3份,委託人保留一份已蓋章的合同)及相關文本,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銀行轉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2)信託利益劃付賬戶(銀行存摺或復印件)。注意:該賬戶應列明開戶支行,該賬戶在信託財產最終分配前不得取消。如果該賬戶或存摺遺失或變更請向信託公司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注意:部分信託公司要求以銀行轉賬形式繳款的客戶,其信託利益劃付賬戶信息(含戶名、賬號、開戶行)必須與該客戶的繳款賬戶信息完全一致。
(3)身份證明文件(新版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委託人為自然人的,需持委託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委託人授權他人辦理,除提供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以上文件均需要委託人親筆簽字。
4、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將在約定時間向受益人發放權益確認證書或以其他約定方式進行權益確認。
注意:信託合同簽訂後,在信託計劃推介期內可以解除;信託計劃成立後不能解除,但可以轉讓他人,轉讓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須繳納一定金額的手續費。
5、信託計劃結束,收益會打入合同簽訂時寫的銀行賬戶,需要注意的是,信託程序期間,該賬戶勿銷戶,勿更改姓名,以便資金順暢的打入。

㈥ 銀監會對信託產品審核的 四三二 標準是什麼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
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㈦ 信託產品的設計流程是怎樣的,所有信託產品設立流程都一樣嗎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大多信託產品的設立流程為:項目前期考察→信託項目立項→信託項目預審→信託項目終審→信託項目成立→信託項目後續管理等過程,但不同類型的信託產品,其設立流程也是不同的。

下面看門狗財富就以融資類集合信託產品為例,為你解答信託設立流程。
1.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是指信託產品各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就本次信託相關的各類事項開展的現場調查、信息收集、資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動。信託公司在開展盡職調查時應該與受託責任規定、交易結構設計、投資估值模型和各類協議准備等關鍵交易要素緊密結合,深刻理解信託計劃的設立目的和運作方式,以維護受益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和潛在風險,最終要在受託責任規定、交易結構設計、投資估值模型和各類法律文本的保護性條款中反映出來。

2. 產品審核

產品立項信託產品立項是在前期廣泛的項目調研的基礎上,業務承辦部門就擬受託承辦的信託項目確定產品框架,撰寫立項報告,同時對該產品的銷售、營銷進行可行性分析。產品文件的製作一般而言,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文件內容應包含認購風險申明書、信託計劃說明書、信託合同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產品審批在項目報審階段,由合規部門對項目的合規性進行審核,並出具合規意見;由風險管理部門對項目風險進行預評估,並出具風控意見。在合規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分別對項目出具合規意見和風控意見後,項目材料提交至項目評審委員會(信託委員會)進行評定。根據項目評審委員會(信託委員會)的綜合評定,得出信託產品是否通過評審的結論。

3. 信託產品的推介

信託產品推介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直接銷售;二是代理銷售。直接銷售:由信託公司自身的銷售人員直接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劃。代理銷售:即信託公司委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代為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劃,同時委託商業銀行辦理信託計劃的資金收付。

4. 信託產品的成立

信託產品按照信託文件規定的條件成立,依法需要辦理信託登記或者主管部門審批的信託項目,於辦理完畢信託登記手續或者獲得主管部門批准後成立。單一信託產品一般於信託文件簽署並於信託財產交付後成立。集合信託計劃一般按照以下方法成立:信託計劃推介期滿後,未能滿足信託文件約定的成立條件的,信託公司應當在推介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委託人已繳付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產生的相關債務和費用,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承擔。信託計劃推介期屆滿,依信託文件約定成立的,信託公司應當將信託計劃財產存入信託財產專戶,並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委託人披露信託計劃的推介、設立情況,並正式發布產品成立公告。

㈧ 信託在銀監會備案流程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對本公司的業務經營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

信託投資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

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相應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報送營業報告書、信託業務及非信託業務的財務會計報表和信託賬戶目錄等有關資料。

(8)信託產品審計程序擴展閱讀

信託理財產品說明這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計劃,銀監會對信託產品的監管要分階段分類別,前期監管一般分為兩種,單一信託計劃多為報備,即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時將信託產品材料向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報備,集合信託計劃多為報批。

即信託公司發行產品時將信託產品材料向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提出審請,待獲得批准後方可發行,面向公眾發行的信託產多數為集合類產品;中後期管理是信託公司定期將信託產品的運行情況向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報告。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

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

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㈨ 信託產品的核心業務流程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