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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公司兩參一控

發布時間: 2021-06-10 22:41:47

Ⅰ A公司原股東是個自然人,部分自然人將90%的股票信託公司管理,該信託公司的控制人是國資委,公司算國有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受託人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第十六條第一款「 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及《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三條「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也不屬於信託公司對受益人的負債。信託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信託公司對外投資的資金來源為固有財產和信託財產兩種情況。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信託公司如用固有財產對外投資僅能投資到金融類公司,不能進行實業投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信託公司用於購買股權的財產性質應為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受託人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第十六條第一款「 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及《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三條「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也不屬於信託公司對受益人的負債。信託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規定,該部分股權亦不具有國有股成分。
故該公司不算國有公司。

Ⅱ 什麼是一參一控規定

去年初銀、保兩監管層簽署的銀保合作備忘錄規定,保險機構參、控股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即所謂的「一參一控」政策。

Ⅲ 為什麼要實行一參一控,對證券公司有什麼影響謝謝

很多大機構,例如中信、匯金旗下的證券公司多得不得了。整合的話,有兩方面影響,好的是資源整合有利內部運作的協調與優化,不好的地方時整個的整個過程很復雜,耗費的成本很高,而且有時候有些好的資產不得剝離出去而不好的資產又得留下。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其實他們一早就整合了。所以一參一控的影響是好是差利害關系誰大是要落實到具體公司具體事項分析的。

Ⅳ 銀監會下發了《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為什麼這么急啊

展恆理財認為以上監管政策均在情理之中,投資者應保持平和的心態,理性地對待。
首先,我們要了解監管部門出台新的監管精神的真正內因。我們先看一組數字,據統計,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國信託公司自營資產合計1351.4億元,負債合計179.96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1171.44億元。管理的信託資產合計30103.71億元,已經跨越3萬億元大關,與2004年末2102億元的信託資產規模相比,在不到六年的時間里增長近15倍。顯然信託業這幾年快速發展,但與其相對應的風險管控卻相對滯後。與此同時信託行業經營模式多屬粗放型,有些規模較小的信託公司為尋求發展,積極擴張業務,對投資項目審核不嚴,濫竽充數的情況時有發生,極大擾亂了信託業持續快速發展。同時,當前國內經濟形勢比較復雜,通脹壓力較大,流動性相對過剩。在這種內外部共同作用下,監管層出台以上措施,主要目的也是規范信託業健康發展,防範流動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這也符合當前國內經濟政策大方向,無可厚非。
其次,對於信託業中的房地產信託來說,監管層的調控力度更大。監管部門不僅把房地產信託業務的風險資本計提比例提高到3%(最高級),還專門發通知要求信託公司針對房地產信託的合規性風險檢查和自查。仔細想來,也能理解。自國家出台房地產調控新政以來,房地產公司的銀行融資渠道被掐得很死,眾多資金量緊張的地產公司紛紛湧向信託產品,為房地產公司贏得了一口喘息的機會。由於房地產信託產品收益率較高,接受范圍較大,因此發行速度很快(房地產信託產品規模占信託產品總規模的比率由年初的10.3%激增到三季度末的13.4%),但如此高的發行速度必然導致產品魚龍混雜,系統性風險也隨之增大。在這個時機,監管層出台針對房地產信託的相關政策也在情理之中,這也是配合國家調控房價的措施之一。
如此一來,我們是否能理解為監管層確實要掐死房地產信託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們承認監管層確實在打壓房地產信託,但卻並不是叫停,只是限制。投資者針對房地產信託保持謹慎的態度是必要的,房地產信託的整頓甚至整個信託業的轉型勢在必行,也許轉型過後,房地產信託會迎來更加彭勃的發展。

Ⅳ 正規信託公司常用的風險控制方法有哪些

一、抵押擔保:
根據擔保法,抵押是指第三人或債務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佔有,以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以拍賣、變賣或者抵押物折等方式價優先受償。
抵押利率=貸款本息和/抵押品價值
抵押物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現有房屋、其他資產等。要注意前置抵押與後置抵押的區別,優先抵押與其他順位抵押的區別,以及同抵押率資產(如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的風險也不一樣,靜態房貸和動態房貸利率也不一樣。
動態抵押率:一般在房地產項目的最後階段,很多土地變成了現房,一些信託公司會採用附加的動態抵押率,比如融資本息/(融資可用現房-開發成本-開發費用-運營費用)不超過80%
二、保證擔保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常見的擔保人有集團公司擔保、法人擔保、第三方公司擔保。
但要注意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的區別: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或仲裁,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但仍不能履行債務之前,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連帶責任保證人只要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從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的區別可以看出,連帶責任擔保比一般擔保更有利於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在選擇何種擔保方式時應盡量選擇連帶責任擔保。
三、質押擔保
質押是指將其財產權交給債權人控制,或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給債權人佔有,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對財產權折價或者動產,或者從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常見的質押包括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因為政府債務算政府債務,個人認為對政府的應收賬款比對企業和平台的應收賬款好。
PS:如果對於信託類的產品不夠放心,可以到辨險識財關注銀行理財類的產品,對於每一款銀行理財產品都有風險測評報告,可以讓你全面的了解風險,有效保證資金的安全。

Ⅵ 中國68家信託公司,實際控制人都是誰

68家不同的信託公司實際控制人都是有所不同的。關於每家的實際控制人可以。去工商局信息網上裡面查詢。地方性的國資委。也有比較大型的保險公司。也有比較大型的銀行機構。

Ⅶ 中國的所有信託公司控股股東都是國資委嗎 每個省只有一個信託公司嗎

都不是的

Ⅷ 信託公司設立一個信託計劃去購買本公司的另一個信託計劃,是否構成關聯交易要求有詳細的依據。

構成關聯交易,但是沒有禁止啊,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集合信託管理辦法中沒有禁止自己投資自己公司或者其他公司信託計劃的禁止條款。

Ⅸ 信託公司可否由一家企業全資控股

信託公司不可以有一家企業全資控股,這是不被允許的。

Ⅹ 信託公司對信託產品一般有哪些風控手段

抵押、質押、擔保、強制公證等。信託公司會要求融資方將本公司的資產或股權質押或抵押給信託公司,以保障投資者的收益,同時要求相關的公司或公司的責任人承擔擔保責任,並且對借款合同、質押合同、擔保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幾種風險控制手段都是對投資者未來的收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