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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媒介組織和證券交易所

發布時間: 2021-06-10 09:32:46

㈠ 什麼是媒介組織

所謂媒介組織,是指專門從事大眾傳播活動以滿足社會需要的社會單位或機構。

對於這一定義,應從九個方面加以理解:(1)媒介組織是一種社會機構,它滲入社會的一切過程和現實生活的一切領域,並同國家或社會的一定機構有機地聯系在一起,通過反映、闡明和分析、報道各種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實現其社會價值。(2)媒介組織是經過認真籌劃、充分准備而有意建立起來的,而不是自然形成的。(3)媒介組織的成立得到了權威部門的認定和社會大眾的承認,具有明顯的集體認證過程和服務大眾的計劃以及人員更替的程序。(4)媒介組織有明確的目標,這就是滿足社會大眾的信息需求。(5)媒介組織成員專門從事大眾傳播活動,並以此謀生和養家。(6)媒介組織要開展活動、實現目標,必須合理地分化功能、協調行動、劃清許可權,形成媒介中特有的角色關系(如報社內有社長、總編輯、總經理、編輯部主任等)。(7)媒介組織的行為講究效率,強調時效,追求時間上的延續性互動關系的持續性,如辦周刊每周一期,辦日報每日一期。(8)任何媒介組織都有至少一種以上的固定媒介(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用於專門的信息傳播。(9)制訂各種規章制度,以約束媒介組織成員的行為,為實現目標提供保證。

㈡ 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有什麼區別呢,如何理解呢

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有以下區別:

一、級別

1、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

2、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屬於會員制的非營利性法人。

二、數量

1、中國證監會只有一家。

2、中國證券交易所有四家: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及台灣證券交易所。

三、功能

1、中國證監會更加偏向: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證券交易所更加偏向:提供證券交易場所,由於這一市場的存在,證券買賣雙方有集中的交易場所,可以隨時把所持有的證券轉移變現,保證證券流通的持續不斷進行。

(2)媒介組織和證券交易所擴展閱讀:

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成立時間:

一、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告成立,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統一監管體制開始形成。

二、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

三、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四、香港的證券交易歷史悠久,早於19世紀香港開埠初期已出現,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於1891年成立。

五、台灣證券交易所位於台灣台北市信義區的台北101大樓之內。也是台灣唯一之證券交易所。1961年10月23日台灣證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對外營業。

㈢ 證券交易所的名詞解釋

證券公司 :

證券公司的指依照公司法規定,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的部分公司僅是證券商的一種。所謂證券商,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證券承銷、證券自營、證券經紀為其核心業務的商事主體,它既包括公司,也包括合夥和個人。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個人與合夥組織不能經營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可以從事下列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一)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二)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三)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設立的,為證券的集中競價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規則的特殊法人。證券交易所既不直接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只為買賣證券的當事人提供場所和各種必要的條件及服務。

證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徵:1、證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2、證券交易所是集中競價交易的場所。所謂集中競價是指所有證券經紀商、自營商主要集中在這個場所通過競爭的方式,從事證券的代理或自營買賣活動。

3、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的組織者。

4、證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獨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參與交易,除了提供服務充 當交易組織者的角色,還需執行法律法規賦予它的一線監管職能。

㈣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區別

證券交易所是證券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是一個高度組織化、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是整個證券市場的核心。證券交易所本身並不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是為證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場所和設施, 配備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為證券交易順利進行提供一個穩定、公開、高效的市場。

證券公司又稱券商。是指依照《公司法》、《證券法》規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有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等。

㈤ 證券交易所有哪些組織形式

在我國有四個證券交易所:
①上海證券交易所
②深圳證券交易所,
③香港交易所,
④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會員制、公司制種。

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為法人與非法人會員制交易所兩種。
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交易所為非盈利性質的組織。非法人的證券交易所由各證券商自願結組成,類似協會的性質,加人證券交易所的單位或經紀人即為其會員。

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會員單位共同負擔交易所的費用。這類證券交易所只允許具有會員身份證券商的經紀人進人交易現場,參加各種證券買賣,是必不可少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優點: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由會員一單位共同經營,會員單位採取自我管理,嚴格執行法規、紀律,抑制不法行為謀取私利,保護公眾利益,會員單位在交易所內交易的傭金及交易費用等一般比較低,能夠有效地吸引大量證券買賣在交易所內進行,相應地減少了許多場外交易,黑市交易。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缺點:
會員單位參與證券買實,相互之間謀合聯手交易,就很難避免一些在法律范疇內的不公平性;會員單位在證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壟斷性,影晌公平競爭的環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資者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場地、設施及相應管理服務人員,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機關的管理和監督下,吸引各類證券商或經紀人進行證券交易。

交易所則收取證券成交的手續費,是要特別注意注意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會員制與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質區別是: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盈利為目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會員制交易所則是非盈利性質的。經營證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參與本所證券買賣。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關為股東大會。由股東大會選任董事組成董事會,並在股東中選聘其經營監察人,隨時監督檢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以保護全體股東權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優點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參與證券買賣,而且任何股東及其職員都不能擔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員。這樣,可使交易所在證券買賣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證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缺點: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質決定了其主要目的是盡可能多地抽取傭金,而在其場內交易的雙方經紀人或證券商都想盡量減少付出傭金。這種對立可能會人為地造成證券投機或者在買賣中搞虛假行為,擾亂證券市場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議定成交,進行場外交易。

目前,我國成立的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組織機構均為會員制性質的,並且都是非盈利性質的事業法人。其宗旨是不斷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的有效管理,促進我國證券事業的發展,同時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發展服務。
網易問吧金融專家、國家職業高級黃金投資分析師--張堯浠

㈥ 我國證券交易所有哪些組織形式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會員制,一種是公司制。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由證券公司等證券商組成,只有取得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之後,證券商才能在證券交易所參加交易。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強調自治自律,自我管理,會員向證券交易所承擔的責任僅以繳納會費為限。由於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因此收取的費用較低,證券商和投資者的負擔相應地也較輕。在發生交易糾紛時,證券交易所不負賠償責任,由會員和買賣雙方自己解決。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由銀行、證券公司等作為股東組成,其組織結構和有關的權利義務等法律關系均以公司法的規定為准。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以營利為目的,證券商的負擔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來自成交額傭金,為增加證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會人為製造證券投機行為,或者推波助瀾,擾亂證券市場。
從我國證券市場尚處於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為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穩健發展,依照國務院批准發布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目前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是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會員制的事業法人。

㈦ 證券交易所與證券公司的區別與聯系

證券交易所與證券公司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

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證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營利性法人和會員制的非營利性法人,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屬於後一種。

2、特點不同

證券交易所的特點在於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自願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社會法人團體。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證券公司特點則是大多為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的贈與必須滿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大多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沒有市場價格,但又有上市的規劃,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

3、職責不同

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參與企業改制方案設計和制定,對擬發股票的改制企業進行上市輔導,草擬、匯總和報送發行上市的所有申報材料,組織承銷上市企業的股票,承擔發行上市的組織協調工作。

㈧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組織結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本所日常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本所黨委、紀委日常工作。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所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工作。
財務部:負責本所財務管理工作。
稽核審計部:負責本所內部稽核審計工作。
法律部:負責本所法律事務。
公司管理部:負責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監管工作。
市場監察部: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管工作。
會員管理部:負責本所會員日常運作監管及會籍、席位管理等工作。
基金管理部:負責上市基金、債券日常服務與監管,以及深市基金、債券市場拓展工作。
信息管理部:負責本所信息資源組織、開發、管理工作。
系統運行部:負責本所交易系統以及監察系統、中心資料庫、業務管理系統、互聯網站和辦公系統等的日常運行工作。
電腦工程部:負責本所交易、監察、中心資料庫、業務管理等系統的研究、規劃、開發和維護工作。
策劃國際部:負責組織協調本所發展戰略策劃、政策研究、產品創新,編輯《證券市場導報》和《深交所》內刊,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上市推廣部:負責市場宣傳推介以及保薦人督導工作。
綜合研究所: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7年4月,主要從事本所、證券監管機構以及證券市場關注的各類課題研究,為本所追蹤國際證券市場發展動態、開發新產品和進行重大決策前期論證提供智力支持。綜合研究所同時負責本所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創業企業培訓中心: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01年4月。中心以推動創業企業的基礎管理和持續發展為目標,以「誠信、守法、創新」為主線,組織實施對創業企業、上市企業等的培訓工作。
深交所行政服務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03年12月,負責本所後勤服務、技術保障、設備采購與管理等工作。
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3年8月,是一家為證券市場提供數據通信服務的專業通信公司。公司擁有由衛星通信網和地面通信網組成的、當時國內規模最大的專用證券通信網——深圳證券通信網,承擔本所與全國各地證券營業部之間全部的證券信息傳輸任務。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4年,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實時行情、上市公司信息公告的發布、經營和管理。公司致力於推動中國證券信息業的發展,運用高科技信息技術通過多種媒介向社會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智能化的證券信息服務。

㈨ 證券交易所有哪兩種組織形式

一種是會員制,一種是公司制。
1、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由證券公司等證券商組成,只有取得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之後,證券商才能在證券交易所參加交易。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強調自治自律,自我管理,會員向證券交易所承擔的責任僅以繳納會費為限。由於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因此收取的費用較低,證券商和投資者的負擔相應地也較輕。在發生交易糾紛時,證券交易所不負賠償責任,由會員和買賣雙方自己解決。
2、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由銀行、證券公司等作為股東組成,其組織結構和有關的權利義務等法律關系均以公司法的規定為准。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以營利為目的,證券商的負擔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來自成交額傭金,為增加證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會人為製造證券投機行為,或者推波助瀾,擾亂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