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是央企嗎
12月19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信託保障基金公司」)在2014中國信託業年會上宣布成立。中國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慕冰向信託保障基金公司許志超頒發了金融許可證。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是經國務院同意,由銀監會批准成立並負責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中國信託業協會聯合13家信託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目前已經中國銀監會正式批准開業。信託保障基金公司的創立大會和第一次股東會議已於12月16日在京召開。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並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信託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為主要職責,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銀監會的日常監管,包括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規范全面的持續監管。同時,保障基金公司經營的各項業務均需要符合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核心監管指標的要求。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各司其職,規范運作;按照中國銀監會頒布的《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業務和管理制度以及風險防控體系,確保公司穩健運行。
會議還宣布了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首屆理事會的構成及職責。基金理事會根據《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按照市場化原則由中國信託業協會組織產生。11名理事人選由各信託公司推薦,經全國68家信託公司選舉產生。基金理事會作為保障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審議和決策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項。
設立專門的信託保障基金公司,建立一支熟悉信託業市場、能監測信託業風險的專業隊伍作為基金管理人,通過市場化運作,可以有效提升保障基金處置風險能力,更好地承擔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重要任務,從而提振投資者對行業的信心,促進信託行業的發展。同時,這種機制設計也是對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以及安全網制度安排的改革創新和積極探索。
財政部、人民銀行、北京市、銀監會等有關部委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銀監會各有關部門、各銀監局,信託公司的代表參加會議。
【較早前報道】
構築行業安全網 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發布
保障基金主要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為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信託公司和通過信託項目獲得資金的融資者,是該互助性保障基金的利益相關者。
銀監會財政部發布《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為建立信託行業市場化風險處置機制,保護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防範信託業風險,促進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與財政部共同制訂並發布《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14家信託公司注資120億設立保障基金 尚存爭議點
一些實力強的公司希望提高占股比例,爭奪話語權。但相關人士指出,保障基金應是政策性、公益性的,不能由股權大小來判定主導地位,應有監管層出面當好裁判員。目前關於信託保障基金的徵求意見稿還有許多內容值得商榷,進行救助的方式和風險標准也尚不明朗。比如,是否變相抬高投資方、融資方成本,是否需要引入信託公司評級制度等都還有待考量。
央企系信託成信託保障基金股東「大頭」
近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託業保障基金」)股東名單及注冊資本被媒體曝光,實際資本金共計120億元,高於原先擬定的100億元。其中中融、平安、重慶和中信信託各出資15億元;中誠、中航信託各出資10億元;上海國際、中海、華寶、五礦、華能、中鐵、英大以及昆侖信託各出資5億元。
㈡ 請問信託公司的待遇是這樣的高嗎
一般信託主要是做業務和銷售的收入會高,也就是創收的,其次核心勞動力主要是財務,法律及產品設計,一般用不到計算機的。所以除非你項目能力強或者業務能力強,否則都是不邊緣化的。
㈢ 基金,信託,證券,銀行哪個待遇好
待遇各有所長,不能一概而論。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它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證券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從不同角度研究證券市場的行為特徵及其運行規律的各分支學科綜合構成的有機體系,主要包括傳統證券學理論和演化證券學理論兩大研究領域。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銀行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㈣ 什麼是信託業保障基金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簡稱《信託法》)於2001年4月28 日在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通過,並於當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信託法》從制度上肯定了信託業在我國現行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必要性,為我國信託市場(即財產管理市場)構築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將信託活動納入了規范化和法制化的發展軌道。
信託業協會近日公布的2012年四季度末信託公司主要業務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信託全行業65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為7.47萬億元。在房地產信託和銀信合作發展均受限的背景下,信託資產仍能實現近50%的增長。實現營業收入638.42億元,同比增長45.32%。合計實現利潤總額441.4億元,同比增長47.83%。
㈤ 結構化產品一般交多少信託業保障基金
2014年12月,財政部、銀監會發布《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設立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管理人,依法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並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
各信託公司要按照規定認購保障基金,保障基金募集規則分為三類:信託公司按凈資產余額的1%認購;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新設立的財產信託按信託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託公司認購。
㈥ 家族信託計劃,需要繳納信託業保障基金嗎
按照常理來說,信託計劃只要設立就應該向信託業保障基金繳納。家族信託計劃,既然也是一個信託計劃,那相關的費用同樣是需要繳納的。
㈦ 信託業保障基金是什麼性質的企業
是信託業監管部門銀監會。為了應對系統性風險提出來的一個方案就是通過信託業保障基金的設立來防範系統性風險。
㈧ 做信託收入高還是做保險工作收入高
一、信託產品的特色
1.起點高,基本是300萬起,每個項目有50個名額100萬起(俗稱小額),較高的投資門檻排除了普通投資者。因此,信託業務也被稱作私人銀行。信託的投資門檻有繼續提高的呼聲,為什麼要設置高門檻?通常的解釋是信託的投資者需要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比如在美國規定需要有500萬美元的人才可以參與信託投資。
2.風險低。信託項目都要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客觀公正,風險管理方式明確清晰,還要銀監會審批才可以發行,信託項目的運作需要受《信託法》的約束,因此整體風險比較低,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信託的投資者都能按約收獲本息。
3.收益較高。前面幾年經濟形勢較好的時候,信託的投資者基本能夠收獲10%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今年全球經濟普遍低迷的時候,信託產品的平均年化收益9%左右。2009至2011年3年,信託投資者收獲2400億收益,75.5%的人獲取了9%以上的年化收益,62%的投資者獲得的年化收益在9-12%之間,很多實體經濟的年化收益還不到9%。
4、持續投資方便簡潔。到期拿回本金和收益,可以形成持續投資,使得收益成為復利。按9%的復利計算,300萬起步,堅持40年就是1億,堅持150年就是1萬億。
5.債務隔離功能。信託財產受法律保護,信託一經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收益人的財產中分離出來,具有獨立性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不能被清算、償債和破產等。這是信託產品非常大的優勢。
6.流動性較差。信託產品未期滿前中途不能單獨贖回,但可以轉移給其它投資者。信託產品大多是期限是1-2年。為了迎合閑散資金高流動性的需求,中融信託、平安信託等均設立了短期的信託產品,期限3、4、6、9、12個月等,1億以上的大額資金還可以定製較為靈活的期限。
7、投資方式靈活。信託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市三大領域,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形式靈活運作,這是其它金融機構不能比擬的。信託制度上的優勢也是其這幾年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項目方為了更快速的獲取資金,也願意較高成本走信託渠道的融資。
二、銀行理財產品VS信託產品
1.投資門檻較低,一般是5萬起,銀行理財屬於大眾理財。認購方便,甚至網上可以直接下單。
2.安全性好收益低。銀行理財產品有著較高的安全性,但收益率低是其硬傷。如果產品說明有保本字眼的,收益率也就是3%左右;沒有保本字眼的,收益率也很少達到5%。銀行理財產品很難趕上通脹。原因大致有兩個,一來資金門檻較低,失去議價能力,超額收益通常要歸銀行;二來,銀行經營成本較高,200米就有一家,還是臨街商鋪,租金成本和人力成本都不低,肯定需要較高的利潤支撐。
3.流動性較強。銀行理財產品很少有1-2年期的,基本是30天左右,3個月左右,期限非常靈活,方便隨時認購。
4.銀行網點多,也知道客戶詳細信息,在老百姓心中的信任度較高,這是銀行最大的優勢。和銀行合作具有較高的優勢,保險、證券、信託、基金、投資公司等也樂於和銀行合作。因此,在銀行選擇理財產品時要區分是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還是其它金融機構的產品。要認准合同是否有銀行的公章,如果是銀行代銷機構的產品就要十分謹慎,有時候銷售人員是沒有明確說明的。2010年有38款銀行理財產品沒有兌現收益,不知道是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還是在銀行代銷的其它金融機構的產品;而最近剛剛暴露出來的客戶王女士、姚女士等在平安銀行(原深發展銀行)做理財,180萬、50萬理成1萬,客戶的理財產品就不是銀行的,而是投資公司的。因此在銀行買理財產品時還是要仔細辨別金融產品出品機構。
5.筆者最近走訪了很多銀行支行,信託產品較少。銀行似乎不大願意公開代銷信託產品,大概是銀行都寧願大客戶做存款,或者買他們的理財。即使在銀行可以買到信託產品,收益率也普遍比較低;此外,個別有也是小信託公司的產品,這類項目一般是銀行推薦的,信託公司僅僅是通道而已,小信託公司的費用比較便宜,銀行樂於合作。因為,銀行需要賺取的較大的利潤差。銀行之所以願意代銷往往是有較高的傭金,信託產品的傭金現在普遍降低,尤其是就品牌較好的信託公司的產品,銀行就不願意代銷了。
6.銀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很大一部分是直接投資於信託項目的,這個規模佔了信託規模的1/3。因為信託投資門檻較高,信託產品在銀行就拆成小額理財產品。從中,銀行可以賺錢5%左右的利差,甚至更高。中間業務是銀行利潤的三大支柱之一。
三、股票、基金、證券類產品VS信託產品
1.股票十年返回原點,即使私募性質的基金也全面虧損,證券市場哀鴻遍野。這和當前經濟環境比較低迷有關,更和中國的證券制度的缺失有關。證券市場成為上市公司、券商和投資機構圈錢的工具,沒有為股民實實在在地創造價值。證券市場的低迷也嚴重殃及證券類信託產品。現在定向增發類信託產品全面虧損,平安信託代理的多款證券類私募基金也全面虧損,多個輝煌一時的投資機構和明星基金經理黯然失色。中國股市需要重樹形象和金融信心還有十分漫長的路要走。
2.一些敏感的投機者,及時把證券市場的資金撤出來轉移到了信託投資。這部分人是非常有眼光、十分睿智的投資人。他們不僅在股市投機中圈到了錢,還及時退身,並在信託投資中進一步保值增值。
3.在經濟上升周期,和大的金融機構合作,選擇品牌好的基金經理,購買證券類產品還是可以的。一來省心省力,自己炒股整天看K圖聽股評會影響工作和生活;二來,品牌好的基金公司或者基金經理,他們畢竟專業,無論在技術上還是信息上都遠比我們個人強,風險也低很多。關鍵是基金經理的歷史業績和投資風格,和自己比較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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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信託合同終止後信託業保障基金是否可以返還
信託合同終止後信託業保障基金應當返還。
股權投資項目的結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購回股權,目標公司分紅與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現,也不可能等待IPO。這種回購型股權投資屬於變相的債權融資。
股權投資之所以較少出現,因為該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內第三方今後購回存在很大不確定性,退出渠道不暢,風險較大,信託公司也就不再願意採用。
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9)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待遇擴展閱讀:
《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對基金清算規定:
第二十九條: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年度向國務院報告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保障基金公司、信託公司及其託管清算機構應當妥善保管保障基金的收劃款憑證、兌付清單及其他原始憑證,確保原始檔案的完整性。
第三十一條: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保障基金認購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對拒絕或故意拖延認購保障基金,以及不按規定報送信息和資料的信託公司依法予以處理。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經營而接受保障基金救助的風險機構及其責任人依法問責。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嚴厲打擊挪用、侵佔或騙取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對有關人員失職行為依法追究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