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行業怎麼樣
信託資產隨著理財市場的繁榮而增長,在國際上是可以得出相關增長數據比例的。信託機構是中國具有搞成長特性的金融子行業,但是!前途光明,道路曲折,在中國信託機構發展所遇到問題的背景往往都是異常復雜的,行業的發展也不會一帆風順。
⑵ 中國信託規模已降至了25.61萬億嗎
據報道,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受託資產規模為25.61萬億元,較2017年四季度末下降2.41%,為近兩年來首次負增長;同比增速較2017年四季度末的29.8%進一步放緩至16.6%。
分析人士表示,下一步在防風險、嚴合規、穩轉型、提質效的指導思想下,傳統房地產與政府融資平台信託業務合規風險提高,展業難度增大,信託公司的展業范圍將逐漸從房地產、政府融資平台擴展至消費升級、產業升級等新興領域。
⑶ 信託產品可靠嗎
我是信託者,聚焦信託!
自2018年資管新規頒布,剛性兌付逐漸打破,之前投資者選擇信託投資所依賴的法寶逐漸失去效力。從這個角度考慮,信託的靠譜與否是值得投資者重新審視的。盲目依賴「過去」,投資人一定會吃虧。
目前信託行業資管規模20萬億元,行業不良率在1.5%(同期銀行理財不良率在1.7%(銀行理財資管遠超信託)),出現單體機構風險的機構有5家。
信託的相對靠譜如何體現呢??
三個維度去剖析:
一,信託行業層面:
從我國1979年成立第一家信託機構(現今的中信信託——行業龍頭)算起,信託行業已經發展了40多年時間(與改革開放同齡),正是這40多年的行業發展和沉澱,一共6輪行業整頓使的上千家信託公司,一步步、一層層篩選至今日的68家信託公司,目前信託行業正在經歷第7輪整頓,第69家信託公司或許將會來臨,而5家單體機構風險的信託公司在這一輪種也會有新的「命運啟示」,2007年銀保監會明確不再增發信託牌照,單張信託牌照價值百億,加之信託機構在國內是唯一可以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實體市場的金融機構,號稱萬金油,信託機構實控人或許會易主,但信託機構主體一定會仍舊存在,只不過時不時改頭換面,爭取最佳方式「面世」。
更有一法三規:《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使得信託行業在健康、有序的法律框架下發展(類似網貸P2P行業今日已經消亡),另有中國信登、中國信託業協會、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在結構功能上輔助、完善整個信託行業。
二,信託公司層面
股東實力強大——各家機構股東情況,見圖所示
一言概之,非富即貴。
在信託業務發展、資源稟賦上,信託公司股東實力雄厚,都大有裨益。
三,信託項目層面
信託項目期限12個月-36個月,以18個月-24個月居多,期限不長而且資金量巨大,少則億元多則百億元,經過幾十年的行業沉澱,信託資金投向多半為國內的成熟行業、領域。
按資金投向可劃分為房地產信託、政府基建信託、工商企業信託、金融類信託
僅以房地產信託為例,過去十年是房地產行業的黃金十年,而該類信託項目也是最受信託投資者的喜愛,風控措施完備:有實物抵押,如土地、在建工程;房企實際控制人擔保、應收賬款質押等等以確保項目如期兌付,而且收益在年化7—12%,市場上也是有口皆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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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信託業年年剛兌,為什麼還有壞賬率二者是不是有沖突
剛兌是說的面對投資者這邊,壞賬那是放出去的資金不能收回,二者都不是描述一個問題的,除了你這邏輯沖突還有什麼好沖突的。
⑸ 信託行業怎麼樣
信託資產隨著理財市場的繁榮而增長,在國際上是可以得出相關增長數據比例的。信託機構是中國具有搞成長特性的金融子行業,但是!前途光明,道路曲折,在中國信託機構發展所遇到問題的背景往往都是異常復雜的,行業的發展也不會一帆風順。 信託行業是近幾年才在我國興起的一種投資理財方式,投資理財的門檻較高,相較下收益也很高,年收益可以達到8%~15%左右。而且如果你投資的是固定收益投資理財產品的話,他的風險也是相對固定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雖不承諾保本,但是,他的收益卻早就超過了保本,而且超過了我國現在的通脹度6%,這不僅僅是保本,更多的是爭取額外收益。
⑹ 中國信託行業發展現狀如何
中國信託業從1979年恢復至今,經歷了30多年的發展歷程。2001年《信託法》的頒布奠定了信託行業的法律基礎,2007年銀監會頒布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明確了信託公司作為財富管理機構的功能定位,為信託業快速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⑺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