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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銀監會信託部55號文

發布時間: 2021-06-09 23:14:33

㈠ 銀監會關於信託產品剛性兌付的文件

銀監會並沒有對信託產品實行剛性兌付的相關文件, 而是信託界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剛性兌付」。
所以才說固定收益的信託風險是很低的,信託的風險僅次於國債以及定存。 信託是非常受穩健性投資這親睞的。

㈡ 求銀監會《關於信託公司票據信託業務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全文 謝謝啦

可以到銀監會網站上去下載

㈢ 銀監會99號文是什麼99號文對信託有哪些影響

99號文是中國銀監辦發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文件精神和2014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有效防範化解信託公司風險,推動信託公司轉型發展,提出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的文件。99號文對信託主要影響:1.清理非標資金池。99號文終於對資金池有了硬性規定,要求清理非標資金池,6月30日前報送整改方案。2.剛性兌付被加強。信託機構閉門會議認為,99號文的要點在於:首次明確要求「信託公司股東承諾、或者章程中約定,信託公司出現流動性風險時給予流動性支持。信託公司經營損失侵蝕資本的,應在凈資本中扣減,並相應壓縮業務規模,或由股東及時補充資本。」3.規范銷售隔離第三方。現實中,第三方幾乎佔了信託公司銷售渠道的三分江山,近年來因為違規操作屢屢遭監管部門口頭警告。此次99號文強調了「買者自負」意識和第三方銷售問題。「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機構銷售風險向信託公司傳遞」,要求「嚴格執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和「違規推介要向高管嚴格問責」。

㈣ 銀監會關於商業銀行進行信託投資業務的監管要求

傘形信託

㈤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中國銀監會發文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08〕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現將《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給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銀信合作理財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向監管部門報告都需要報告什麼材料,請咨詢當地銀監局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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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信託在銀監會備案流程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對本公司的業務經營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

信託投資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

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相應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報送營業報告書、信託業務及非信託業務的財務會計報表和信託賬戶目錄等有關資料。

(7)銀監會信託部55號文擴展閱讀

信託理財產品說明這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計劃,銀監會對信託產品的監管要分階段分類別,前期監管一般分為兩種,單一信託計劃多為報備,即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時將信託產品材料向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報備,集合信託計劃多為報批。

即信託公司發行產品時將信託產品材料向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提出審請,待獲得批准後方可發行,面向公眾發行的信託產多數為集合類產品;中後期管理是信託公司定期將信託產品的運行情況向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報告。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

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

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㈧ 銀監會發布信託登記管理辦法 要求對集合產品信息進行公示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