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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發集團蘇州信託

發布時間: 2021-06-09 13:18:35

『壹』 陳孝勇的介紹

陳孝勇,男,1970年10月出生,四川中江人。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博士生,上海同濟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工程師、高級經濟師。兼任國發集團董事、副總裁,蘇州股權投資協會常務副會長、蘇州創業投資協會副會長,復旦大學經濟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以及東吳證券公司、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監事職務。18年金融經濟工作經歷,熟悉資本市場發展,對行業發展、集團管控、公司戰略、信託投資、融資擔保和創業投資具有深刻理解和豐富經歷1。

『貳』 改革開放30年屋內電器變化

1978年1月,國務院決定將輕工業部同紡織工業部分開。為了發展家用電器工業,在組織機構設置上成立了五金電器工業局。同年,國家計劃委員會(以下簡稱計委)計委決定,由輕工業部統一歸口管理全國各系統、各地區家用電器工業,並將洗衣機、冰箱、電風扇、房間空調器、吸塵器、電熨斗等6個產品列入國家和部管計劃,同時對國內尚不能生產的家用電器零配件和原材料(如冰箱壓縮機、洗衣機定時器、ABS工程塑料等),由國家列入進口計劃,輕工業部統一分配,解決了重要零部件配套問題,這對促進各地主管部門重視發展家用電器工業起到了積極作用。同年,國家還批准引進第一條彩電生產線,定點在原上海電視機廠即現在的上廣電集團。

1979年4~5月,以輕工業部部長梁靈光為團長的中國輕工業代表團訪問日本。在考察期間,同日本著名家電公司洽談引進冰箱心臟部分——壓縮機項目,該項目於1984年正式列為國家重點項目。7月,輕工業部五金電器工業局在蘇州召開了全國家用電器發展規劃座談會,此次會議被稱為「家用電器發展誓師大會」。會上規劃重點省市二輕系統集團所有制機械修配廠、五金廠、工具廠轉產洗衣機、冰箱、電風扇和電飯鍋等家用電器產品定點生產工作,利用集體經濟資金發展家用電器生產,並對轉產的家用電器生產的供產銷和基建投資技術改造措施費用,納入國家和地方計劃進行了綜合平衡,妥善安排;會上同時制定了1979年~1981年3年發展規劃。為了加強產品質量檢測和制定統一標准,1979年在廣州成立了中國日用電器工業標准化質量檢測中心。

1981年,中國家用電器工業標准質量檢測中心在北京成立。

1982年,家用電器工業局從五金電器工業局獨立出來,主要負責洗衣機、冰箱、電風扇、房間空調器、吸塵器、電熨斗等6個產品的生產管理工作。10月,國內第一個彩管廠——咸陽彩虹廠成立。這期間中國彩電業迅速升溫,很快形成規模,全國引進大大小小彩電生產線100多條,並涌現出熊貓、金星、牡丹、飛躍等一大批國產品牌。

1983年,輕工業部根據國務院關於對市場需求變化預測的指示精神,對全國421個家用電器企業、192個商店(商場)和20196戶城市職工和農民家庭進行了調查,這是中國第一次大規模的家用電器產銷調查和預測。這一年洗衣機產量由1978年的400台上升到365萬台,此後全國各地掀起了大規模的技術引進熱潮,大約有40多個廠家先後從洗衣機技術先進國—日本、英國、法國、義大利、澳大利亞等引進技術60多項。從1983年起,中國開始引進冰箱壓縮機的生產技術和設備。

1984年2月,電子工業部做出了加快彩電國產化步伐的決策,開始實施彩電國產化「一條龍」工程。

1985年3月和9月,計委、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經貿委)、輕工業部聯合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冰箱、洗衣機專業會議。這是國家對家用電器工業發展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最後形成了國務院以國發[1985]77號文件,批轉計委、經貿委、輕工業部《關於加強電冰箱行業管理,控制盲目引進的報告》,確定了「七五」計劃期間42個定點廠,引進規模為842萬台。9月,電子工業部承建的23套衛星電視接收站全部開通,實收效果良好。年底,第一批採用國外技術設備生產的冰箱壓縮機投放市場。

1986年,廣州建成了從日本松下電器株式會社引進年產百萬台的冰箱壓縮機廠。與此同時,北京也建成了從飛利浦設在義大利的「伊瑞」公司引進年產百萬台的冰箱壓縮機廠。這兩個冰箱壓縮機廠對保證發展冰箱國產化起到了重要作用。7月30日,經貿委等8個部委聯合發出《關於認真落實三包的規定通知》,對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和收錄機這6類家用電器(包括進口零部件組裝的家用電器)的三包辦法做出了統一規定,1986年10月1日起實行包修、包退、包換。10月,國家決定把彩電國產化作為重大項目列入「七五」計劃。12月底,頒發洗衣機生產許可證大會在上海召開,首推生產許可證制,當時共計43家企業和43個產品領取到生產資格證明。

1987年3月,彩電國產化的工作方針被確定為「引進、消化、開發、創新」。7月,中國彩電(北京牌8308型PS47cm彩電)首次獲國際金獎。同時,為表彰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的重大貢獻,「家用電動洗衣機及其安全要求」國家標准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這是中國家電行業首次獲得國家級重大獎勵。這一年,首屆「全國家用電器展覽會」在北京召開,展覽總面積達1.4萬平方米,以全國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參展團的300多個家電製造企業參加了展覽,由此拉開了中國家電業會展文化和會展經濟的序幕。

1988年,第一台國產分體壁掛機空調—KF-19G1A「雪蓮」在華寶空調廠誕生,開啟了中國家用空調行業的一個新時代,這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標志著中國空調行業的發展迎來了歷史上第一個高峰。同年,琴島—利勃海爾四星BCD-212升雙門冰箱,上菱四星BCD-180升雙門冰箱獲國家優質產品金獎,這是家電行業首次獲得國家質量最高榮譽獎。10月,第二屆全國彩色電視機質量評比結果揭曉,熊貓、金星、牡丹等58種型號的18英寸彩電和海燕、金星、宇航的3種型號22英寸彩電獲一等獎。這次評比結果表明,中國自己生產的彩電從整體性能和可靠性方面已接近或達到20世紀80年代世界先進水平。1988年國家機構進行改革,中國家用電器協會於12月1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12月19日,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家電分會也在北京正式成立。

1989年1月,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從該年2月1日起對彩色電視機實行專營管理,並開始徵收彩電特別消費稅和國產化發展基金。8月,機械電子工業部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在京發布《彩電綜合標准》,總共包括344個標准,其中國家標准173個,行業標准171個,它的貫徹實施標志著中國家電的質量和可靠性達到了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11月,北京市利用外資建成的最大合資企業——北京松下彩色顯像管公司舉行開工典禮,該公司是中國第一個被認證向美國出口的顯像管生產企業。

1990年1月,中國第一條自行設計建造的錄像機生產線在南京無線電廠投入試生產。5月底,「第二屆全國家電產品展覽會」在北京舉行,這是20世紀90年代家電行業最為宏大的展覽會,展示了許多名優新產品,小家電品種數量占絕對優勢。7月份,廣東珠海壓縮機廠生產的空調壓縮機成功出口,這是中國壓縮機行業首次打入國際市場。華飛彩色顯示系統有限公司於11月在南京成立,至此,中國「七五」期間規劃的陝西咸陽、北京松下、上海永新、南京華飛4個項目全面投產,中國彩電生產配套能力大大提高。11月,「全國電子工業引進消化吸收國產化工作會議」和「全國第五次彩電國產化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1991年,眾多家電企業積極開發新產品。杭州冰箱廠率先研製成功替代氟利昂的新型冰箱製冷劑R500,並推出具有「除臭保鮮」功能的冰箱。截至1991年,已有23個企業的24個產品獲得符合國際標準的安全認證。10月底,輕工業部召開「房間空調八五發展規劃座談會」。會議討論和編制了中國第一個房間空調發展規劃。自此之後,尤其是90年代初突破定點生產之後,中國家電業進入全面快速增長期。年底,企業調整消息不時見諸報端,北京的白蘭、白菊電器公司合並,成立蘭菊電器公司;同月,琴島海爾集團公司成立。

1992年1月,由北京集成電路設計中心等單位研究開發的集成電路CAD熊貓系統通過國家技術鑒定,它的研製成功對中國集成電路技術特別是集成電路CAD技術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2月,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和中國信託投資公司聯合組團參加「德國科隆家用電器及用具展」,這是中國家電行業首次參加德國科隆展,共有10個企業參加,中國展區引人注目。4月,青島冰箱總廠經過DNV國際專家嚴格審核,率先在行業內通過ISO9001認證。5月,「全國集成電路設計(ICCAD)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研究了中國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發展思路和規劃布局,確定了集成電路定點設計單位的基本條件等。6月,青島冰箱總廠上半年冰箱出口量達8萬台,成為世界級供應商,同時成為亞洲地區出口德國市場冰箱最多的廠家;天津空調公司與土耳其合資興建的一家空調工廠在土耳其建成,該廠技術設備全部由天津空調公司提供,這是中國空調生產企業首次在境外建廠。

1993年,電子工業部提出實施「大公司戰略」,加快了彩電行業生產向大公司、大集團集中的過程,提高了彩電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實力。這一年,中國研製出氟利昂替代品CFC-11,解決了冰箱行業發泡劑替代難題。家電產品的開發也突出了科技的先導作用,許多企業在開發低氟產品、加強電腦技術應用等方面做出積極努力。在國際組織的支援下,萬寶、海爾、長嶺、華意等公司紛紛推出低氟冰箱產品。琴島海爾集團推出變頻式空調。11月初,「北京國際家用電器產品及技術裝備展覽會」成功舉辦,這是中國家用電器協會首次主辦的國際家電行業大展。12月初在河南新鄉召開了「全國家用製冷CFC替代工作會議」,會議確定了中國家用製冷行業CFC替代總體思路和戰略。
後面看參考資料

『叄』 蘇州有哪些國有企業

網路知道只能提供給你線索,具體在那個區還要你自己來整理。
去看這里:http://www.gzw.suzhou.gov.cn/gzjg.asp?id=29

舉例:
蘇州創元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文化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11-1-20)
蘇州風景園林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會議中心 (2011-1-20)
東吳證券 (2011-1-20)
蘇州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凈集團 (2011-1-20)
國發信託投資公司 (2011-1-20)
國發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2011-1-20)
國發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 (2011-1-20)
國發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2011-1-20)

『肆』 蘇州有哪些國有企業

蘇州國有企業:

蘇州創元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文化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11-1-20)
蘇州風景園林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會議中心 (2011-1-20)
東吳證券 (2011-1-20)
蘇州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凈集團 (2011-1-20)
國發信託投資公司 (2011-1-20)
國發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2011-1-20)
國發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 (2011-1-20)
國發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2011-1-20)

『伍』 蘇州有哪些國有企業

蘇州國有企業:
蘇州創元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文化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11-1-20)
蘇州風景園林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州市會議中心
(2011-1-20)
東吳證券
(2011-1-20)
蘇州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2011-1-20)
蘇凈集團
(2011-1-20)
國發信託投資公司
(2011-1-20)
國發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2011-1-20)
國發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
(2011-1-20)
國發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2011-1-20)

『陸』 蘇州信託屬於什麼性質啊是國企嗎

新的蘇州信託股權結構為: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占股比例70.01%,蘇格蘭皇家銀行公眾有限公司占股比例19.99%,聯想控股有限公司占股比例10%。屬地方國有控股,待遇估計不能差了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8月,是經省市政府批準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主體,2003年重組為以金融為主業的國有控股集團公司。

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自成立以來,公司在股權投資管理上保持穩健經營、穩步發展,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至2005年底,國發集團資產總額27.84億元,長期股權投資為13.37億元。

國發集團全資公司有蘇州營財投資集團公司、盤門旅遊開發公司,控股蘇州市商業銀行、東吳證券有限公司、蘇州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蘇州國發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蘇州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縱橫國際電子博覽城(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國發威爾節能投資有限公司、蘇州國發安農管理有限公司,參股蘇州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蘇州市投資有限公司、蘇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企業。

『柒』 蘇州國發集團怎麼樣這個單位什麼水平

  • 副處級別編制

  • 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發集團)成立於1995年8月。2001年底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核准,由蘇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國有資產投資主體職能。2003年,在市屬國有資產重組中,蘇州市委市政府明確將國發集團建成以金融投資為主業的國有控股公司。

  • 所以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屬於副處級別編制。

  • 蘇州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發集團)成立於1995年8月。2001年底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核准,由蘇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國有資產投資主體職能。2003年,在市屬國有資產重組中,蘇州市委市政府明確將國發集團建成以金融投資為主業的國有控股公司,員工總數超過10000人。經過近五年來的營運,已經建立起「銀行、證券、保險、信託、擔保、創投」六位一體的地方金融平台,是一傢具有金融服務、資本經營、資產管理等綜合功能的國有獨資公司。

『捌』 在私募基金中:合夥企業,契約型是否為增值稅納稅主體其中合夥企業對利息收入,股票分紅債券轉讓

實際上,契約型投資模式並不是一個新生事物,《證券投資基金法》調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據契約方式組建,占據著私募投資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託計劃、基金公司資管計劃、券商資管計劃也是如此;而有限合夥僅在PE投資基金和嵌套型投資基金中比較常見。
當前,國內股權眾籌平台相對較為傾向選擇有限合夥作為投資實體,但有限合夥的高速發展也催生了諸多亂象:各地工商部門對有限合夥名稱、普通合夥人資格和有限合夥人入退夥條件等方面的不同認定,導致實踐中存在大量利用陰陽兩套合夥協議分別用於進行工商登記以及固定領投人與跟投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而在某些地區,比如沈陽,工商部門已經不予受理含」投資」等字樣的有限合夥企業的注冊申請;由於各地政府對有限合夥的認識和態度不同,給予有限合夥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有很大差異,隨著2014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逐漸發力,這些地方政策處於非常不明朗的境地。長期處於監管真空下的有限合夥已經開始面臨諸多限制,而且這種限制還會越來越嚴格,但要規范監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段時間去消化這些問題,這也意味著,在現階段設立、運行新的有限合夥將會面臨很多不確定性,再加上有限合夥在設立、管理、變更和注銷等各個環節的成本較高,因此,自2014年8月21日證監會出台《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後,契約型投資模式逐漸成為業內人士關注的焦點。
實際上,契約型投資模式並不是一個新生事物,《證券投資基金法》調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據契約方式組建,占據著私募投資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託計劃、基金公司資管計劃、券商資管計劃也是如此;而有限合夥僅在PE投資基金和嵌套型投資基金中比較常見。因此,契約型投資模式才是各類基金的常態形式,而公司和合夥企業反倒是基金的一種特別形式。從法律關繫上看,契約型投資模式建立在由領投人、跟投人和股權眾籌平台共同簽訂的投資協議的基礎之上,根據投資協議,跟投人通過購買領投人在股權眾籌平台上發行的私募基金份額等方式,將投資資金委託給股權眾籌平台後,便喪失了處置權和表決權,僅作為受益人享有基金的受益權;領投人作為項目基金的投資顧問,扮演的是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將契約型集合財產用於股權投資;股權眾籌平台作為託管人,以單項契約型基金名義開立獨立核算的銀行及證券賬戶並進行託管,且與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在股權眾籌平台設立一項契約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步驟要求如下:
1、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於領投人登記和基金備案制度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發行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允許各類發行主體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向累計不超過法律規定數量的合格投資者發行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須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完成管理人的登記和基金的備案工作,即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並成為該協會會員,且在基金募集完畢後,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此外還要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報送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情況和年度財務報告等。股權眾籌平台上的領投人向跟投人發行契約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前,同樣需要在基金業協會官網上辦理基金管理人的登記手續;基金募集完成後,領投人應向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該契約型股權投資基金。
2、領投人必須滿足合格投資者的條件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第十四條規定:」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的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一)《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二)投資單個融資項目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或個人;(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四)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五)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上述個人除能提供相關財產、收入證明外,還應當能辨識、判斷和承擔相應投資風險;(六)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領投人作為單項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者,理應滿足這些條件限制。
3、關於跟投人的合格投資資格
由於《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監管對象主要是以投資組合為核心內涵的傳統基金模式,所以在對合格投資者劃定標准時,沒有兼顧股權眾籌領域」領投+跟投」模式的特殊性,未對合格投資者進行區別對待。《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在此問題上簡單套用現行做法,也未區分領投人和跟投人的資格標准,造成標准不僅過高而且不合理的現實困境,實屬監管手段和立法技術層面的缺憾。但在實踐中,將領投人與跟投人的合格標准進行分類已經成為各股權眾籌平台的普遍做法,且這種區分並不僅限於財務狀況的不同,而是圍繞各平台的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目標對象等參數,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合格投資者標准。這種做法顯然存在較大的違規隱患,相對現實的選擇是,在合格領投人的標准設定上堅持遵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中關於合格投資者的規定,而在合格跟投人的標准設定上適當融入各平台合理的側重參數,以達到兼顧實際效果與監管原則的目的。
4、領投人與跟投人簽訂投資協議
僅需通過投資協議中的約定就能確定各方法律關系,是契約型投資模式的最大優勢,因此,領投人與全體跟投人簽訂的投資協議也就成了重中之重。投資協議的具體內容需要參照《基金法》第九十三條以及《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通過這樣一紙契約,領投人與跟投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得以明確,契約型基金得以合法誕生,投資決策、投後管理和退出機製得以確定,利益分配的原則和方式得以體現,領投人的管理費用也得以約定,值得在此一提的是,契約型私募基金通常都採用類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給領投人一筆固定的年度管理費用,如果領投人的年度管理費用超過了這筆數額,投資者將不再另行支付。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只有審慎對待其中的每一個細節問題,才能確保整個投資計劃合法合規地落實到位。
5、領投人、跟投人與股權眾籌平台簽訂託管協議
通常情況下,託管協議是以投資協議中的託管條款的形式存在的,即投資協議由由領投人、跟投人和股權眾籌平台共同簽訂,平台作為託管人的權利義務范圍被直接列明在投資協議中;當然也可以經單項契約型投資計劃中的跟投人同意,由領投人與平台另行簽訂託管協議。託管協議簽訂後,平台應以單項契約型基金名義開立獨立核算的銀行及證券賬戶並進行託管,且與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盡管《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即可以通過投資協議排除託管,但託管是將單項投資計劃的集合財產與領投人財產相區別的重要方式,如果不進行託管,集合財產很容易被監管層認為與領投人財產混同,進而否定集合財產的獨立性,而這對於領投人而言將意味著,投資風險是否能在集合財產與其自有財產之間有效隔離,以及集合財產及其投資收益是否會被視作領投人的財產及收益進行征稅,都將處於不確定的狀態之中。
從維護資金安全和保護跟投人利益方面看,契約架構中可設定委託人、受託人和託管人三方分離的制度安排,領投人作為受託人可以發出指令對資金加以運用,但必須符合投資協議的約定,否則託管人有權拒絕對資金的任何調動;反之,如果沒有領投人的專門指令,託管人則無權動用資金。此外,還可設置監察人對基金的管理運用進行監督和制約,這是保障資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
6、退出機制靈活,流動性強
契約型投資模式的一大優勢就是擁有靈活便捷的組織形式,在合法合規范圍內,領投人與跟投人可以在投資協議中自由做出各種約定,以滿足雙方的特定需求,實踐中往往會將這一優勢用於解決極為重要的退出機制上,即投資協議中可以設有專門條款約定跟投人的靈活退出方式,因為身處同一投資計劃中的不同跟投人之間沒有可以相互制約的關系,部分跟投人發生變動不會影響該投資計劃存續的有效性。原跟投人完全可以通過股權眾籌平台以買入價把受益權轉讓出去,以解除投資協議關系,抽回資金;新跟投人也可以在平台上以賣出價從原跟投人手裡買入受益份額進行投資,與領投人建立投資協議關系。未來允許通過交易平台轉讓契約型基金份額的可能性也較大,必將進一步提高基金份額的流動性。
7、關於稅收
契約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同其他資產管理業務一樣,在個稅徵收上目前暫無統一明確的稅收政策,目前主要參照《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契約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一筆集合財產,沒有法人資格,不被視為納稅主體,實務中一直比照市場上發行的資管類產品,包括各類信託產品、券商資管計劃、期貨資管計劃、基金子公司資管計劃等,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由於信託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會進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是採取個人投資者自行申報的繳稅方式,所以契約型私募股權基金只需在投資收益的分配環節,由受益人自行申報並繳納所得稅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各類資管產品的征稅盲區,據悉證監會也在聯合財稅部門,希望能夠推動統一明確的稅務政策的出台。
8、關於登記備案的若干維度
掐指一算,契約型股權眾籌投資模式竟然涉及四種不同類型的登記備案制度:股權眾籌平台需要在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領投人和基金需要在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包括領投人和跟投人在內的投資者需要在股權眾籌平台登記備案,此外,還涉及備受關注的工商登記備案。如果說投資者在股權眾籌平台上的登記備案解決的是投資者內部權利義務關系,那麼工商登記備案解決的則是投資者對外進行股權投資的名分問題。
目前,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的官員在公開媒體上曾提出,證監會正在努力推動契約型基金作為未上市公司股東進行工商登記的解決措施。實踐中已有蘇州、鹽城等地的工商部門借鑒資管計劃和信託計劃的做法,將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登記為所投非上市公司的股東,但實際享有股東權利的是基金而非管理人。
這種做法當然可以復制到契約型股權眾籌投資模式中來,但要解決兩個方面的疑問:其一,是否會給領投人帶來潛在的稅務風險?即如果工商部門將領投人登記為項目公司的股東,契約型投資計劃從項目公司獲得分紅利息或資本利得退出時,這部分所得是否會被認為是領投人的收入?《基金法》第五條已經明確規定了基金財產是獨立於管理人自身的財產的,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所獲得的投資收益歸屬於基金財產,而不能歸屬於管理人。因此,只要能夠確保集合財產不混同於領投人財產,這就不是問題。其二,是否構成股權代持關系?是否適用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的相關規定,最終的股東權利由誰享有?
9、關於股權代持
事實上,上述方式並不是公司法所定義的典型的股權代持關系,因為契約型股權眾籌模式的基礎法律關系本質上是一種信託關系,根據信託關系的定義,契約型股權眾籌模式中的領投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跟投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對委託財產(契約型基金)進行管理或者處分。因此,領投人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契約型基金去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或者合夥企業的合夥份額,以及在出於保護跟投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義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或合夥人權利,與基於合同法律關系的股權代持行為,在基礎法律關繫上是有本質區別的。目前部分工商局所採用的,由契約型基金管理人代表契約型基金作為公司股東或合夥企業合夥人的方案,並不違反信託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所確定的法律規則,值得在實踐中推廣,進而復制到股權眾籌領域。如果工商登記的名稱能夠擴展為:契約型基金管理人(代契約型基金持有),在直觀性上更貼近真實的法律狀態,這一形式在資管計劃投資私募股權領域已經被部分地區的工商局所採用,資管計劃管理人代資管計劃持有公司股權,其登記的股東名稱即為:管理人(代資管計劃持有)。
10、關於投資者人數上限
如果我說這個問題是最令私募投資從業者頭痛的,估計應該不會有人反對。但這恰恰是契約型投資模式的優勢所在,根據基金業協會關於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指導意見,契約型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上限為200人,而有限合夥的投資者人數上限僅為50人,這在募集范圍上的差距已經相當大了,但與互聯網金融小額分散的本質特點相比,卻又微不足道了。如何合法合規地突破最終募集人數上限,可能是所有互聯網金融從業者最希望得到的秘籍,不妨在此做點友情提示: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前述三項規定的具體內容為: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因此,經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契約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到私募基金的,可以不再穿透核查和合並計算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