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託產品安全嗎
現在方式多樣化,目前為止應該是最保險的一種理財方式,友承投資的產品種類多,可以滿足各種類型投資者的理財需求。
❷ 信託安全性
不知道是怎麼把那個答案給弄上推薦答案的,沒有文化真是害死人。限售流通股質押的安全性高是因為抵押物的變現能力強,如果是流通股的話,那安全性就更好了,因為直接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場上出手,保障本息安全。其設計思路是這樣的,如果借款人要借1億元,就要拿2億市值的股票抵押,另外還要有人每日盯盤,確保價值足額,當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設置警戒線,如150%就是市值到15000萬的時候,還有就是平倉線,一般為130%,就是市值跌到13000萬的時候,如果融資方不提供追加抵押的話,信託就有權力把股票賣掉,這時候即使跌停,也能獲得11700萬,比起信託的收益9左右,還能結余很多。當然融資方是一般是不願意被平倉的,這樣就等於損失了,本來我自己就可以賣2億的東西,只借了1億元,說明他看重股票的價值或者有控股的意願,不願意放棄控制權,所以寧可高息去借款,也不賣股票,對股票實質是利好。限售股不如流通股變現能力強,但是也可以通過一些平台叫輕易的轉讓,何況限售股的質押率一般低到4折左右,有很大的安全邊際,所以相對來說也是安全性很高的產品。不過看產品也要看股票的質地,以及股東的實力和背後的背景,來綜合考慮產品的安全性。
希望採納
❸ 買信託理財產品安全嗎可靠嗎
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信託的核心內容是「得人之信,受人之託,履人之囑,代人理財」。
❹ 如何判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
在購買信託產品時,投資者普遍關心的是產品的安全性是因為在目前中國大陸市場上收益性基本被市場所限制,差異性不大(比如目前XX信託發行的市場利率基本上在5%-5.8%之間).和流動性普遍比較差也幾乎是相同程度的流動性,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關心信託產品的安全性,不是這說明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已經趨向成熟、理性, 而是因為信託市場的不完善和信息透明度不夠.如何判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
一,對信託項目所處的地位、行業、領域及贏利能力等需要進行綜合分析。如果項目所處的地位較高(例如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共設施建設中,就包含有一定的商業信用和政府信用),利潤來源穩定並有保障,投資的安全性就較強。
二,對信託文件中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要分析,看是否具體、可行而可靠,特別注意投資收益的實現和投資本金償還的保障措施是否明確、得力。
三,對信託項目中各方當事人即受託人(信託公司)、項目融資人、擔保人等過往的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資產質量情況應有所了解。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產品時,還應准確填寫聯系地址、聯系電話,以便受託人在收益分配和財產償還時通知無誤;在信託期間保持與受託人(信託公司)的聯系,直至信託期限屆滿分享到豐厚的投資收益和投資本金的償還。
❺ 信託產品安全嗎從哪些方面可以去了解它的安全性呢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分析對比的:
一、法律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據統計,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財風波,比如中信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無歸的理財風波,再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唯達理財金融師提醒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風險控制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還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四、收益分配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某報告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
3、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出席期間表示,目前商業銀行普遍通過資金池的方式將短期資金對應長期資產,這樣銀行可以給投資者提供相對高收益的產品。按信託原理,銀行應該將賺取的收益都給投資者,但由於資金池的復雜性,銀行實際上並沒有將賺取的收益都給投資者,而是自己留下了大部分收益。
五、《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對集合信託的隱性暗示
2010年9月,《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正式面世,該辦法共六章三十條,其關鍵詞是凈資本和風險資本 。規定:每個集合信託項目發行,信託公司都要提交一定比例的風險資本。目的說: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這可以看做銀監會對集合信託監管上的暗示。
集合信託融資類業務計提比例2-3%。
《凈資本管理辦法》的核心要求是:1)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2)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3)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❻ 買信託產品安全嗎
轉自網路:
一:法律層面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的實際兌現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再去去網路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1011/2691084.shtml)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財風波,比如中信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無歸的理財風波,再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從對風險的控制來看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還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請問:風控過程和指標一樣,做法同樣,抵押率信託更低,憑什麼說信託風險高?
四、從收益的分配來看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騰訊財經圖片報告《萬億銀行理財與龐氏騙局》(原報道鏈接:http://t.qq.com/p/t/150353055164216)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看騰訊財經報道的下圖:
❼ 寧波銀行理財產品風險大嗎
你主要看產品的投資標的物,如果是投資在國債,銀行票據,一年以內的AA(或以上)企業債AA(或以上)公司債等。如果投資在信託產品上,還要大概了解一下該信託產品的投資標的,代銷機構的實力,以及是否有抵押物,抵押率是多少,以及是否有擔保徵信措施等。
當然還要留意一下理財產品的合規性,不要私下簽署什麼理財產品。總體來說,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比較穩定,風險是可控的。
❽ 如何判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
在購買信託產品時,投資者普遍關心的是產品的安全性是因為在目前中國大陸市場上收益性基本被市場所限制,差異性不大(比如目前XX信託發行的市場利率基本上在5%-5.8%之間).和流動性普遍比較差也幾乎是相同程度的流動性,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關心信託產品的安全性,不是這說明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已經趨向成熟、理性, 而是因為信託市場的不完善和信息透明度不夠.如何判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 一,對信託項目所處的地位、行業、領域及贏利能力等需要進行綜合分析。如果項目所處的地位較高(例如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共設施建設中,就包含有一定的商業信用和政府信用),利潤來源穩定並有保障,投資的安全性就較強。 二,對信託文件中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要分析,看是否具體、可行而可靠,特別注意投資收益的實現和投資本金償還的保障措施是否明確、得力。 三,對信託項目中各方當事人即受託人(信託公司)、項目融資人、擔保人等過往的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資產質量情況應有所了解。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產品時,還應准確填寫聯系地址、聯系電話,以便受託人在收益分配和財產償還時通知無誤;在信託期間保持與受託人(信託公司)的聯系,直至信託期限屆滿分享到豐厚的投資收益和投資本金的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