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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關於加強信託公司結構化信託業務

發布時間: 2021-06-09 08:04:55

㈠ 求銀監會《關於信託公司票據信託業務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全文 謝謝啦

可以到銀監會網站上去下載

㈡ 結構化信託優缺點各是什麼,誰知道

所謂結構化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根據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對信託受益權進行分層配置,使具有不同風險承擔能力和意願的投資者通過投資不同層級的受益權來獲取不同的收益,並承擔相應風險的集合資金信託業務。

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與一般信託產品的不同,主要就在於「結構」上。目前,國內信託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理財產品具有幾個可識別的特徵。

首先,在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上採用「一般/優先」模式。社會投資者是優先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權委託人則為機構投資者。「一般/優先」模式使委託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從理論上說,初始信託資金由優先受益權資金和一般受益權資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風險承擔上,一般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優先受益權委託人(優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優先受益人則優先於一般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震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沖鋒在前,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機構投資者的收益也要比個人投資者多得多。

此外,「結構」還體現在投資模式上。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就是投資的多元組合,此類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多種有價證券,具體的投資比例由該信託的投資團隊掌握。

㈢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銀信合作理財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向監管部門報告都需要報告什麼材料,請咨詢當地銀監局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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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銀信合作理財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08〕297號)

倆字,暫停銀信合作

㈤ 什麼是結構化信託產品

結構化就是優先順序和次級。如果一旦出現風險,先償付優先順序,後支付次級。
西方發達國家的富豪基本接受信託公司管理資產,比如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喬布斯等等,都將大量的家族財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並作為財富傳承工具。信託作為財富管理方式已經十分普遍,國人還不夠了解而已。中國遠沒到普及的程度。

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換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信託為預計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一地產項目出現風險時,應對措施有三種:一是借舊還新或展期,用新發信託的資金來補上之前信託到期後的資金缺口,前提是該地產項目本身的未來現金流情況仍然可覆蓋融資,只是出現暫時的償還困難。

二是資產管理公司或地產基金接手;前提是抵押率較好的項目,並且項目的地段、品質不錯,開發商只是出現了資金鏈困難。資產管理公司可通過債權、股權的形式進入。

三是信託公司自有資金介入兜底,然後再將抵押的土地、房屋等資產進行拍賣處置;這顯然是下下策。在2012年11月底,中融·青島凱悅信託對應的青島凱悅置業集團名下的位於青島市南區燕兒島路8、10號房產被公示拍賣,成為近些年首款通過拍賣處理信託資產的項目。

㈥ 證券結構化信託,投資單一股票品種,不得超過該信託資產凈值的20%,請問這條規定是來自哪條法律法規

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信託公司結構化信託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㈦ 四方面加強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監管

9月8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信託公司個人信託貸款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針對當前部分信託公司在個人信託貸款業務調查、審批、協議簽訂、放款、收費、催收等多個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監管要求,重點從履行貸款人義務、改進業務模式、規范合作機構管理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等四方面針對性加強監管。
作為本次發文的核心內容,《通知》重申信託公司應參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審慎開展個人信託貸款業務、依法履行貸款人義務的重要原則,要求信託公司應獨立審批貸款,獨立自主進行貸款決策。同時,細化改進業務模式的監管要求,要求信託公司建立以貸款用途真實性為核心的貸前調查制度,保證貸款用途真實,貸款額度及期限合理並符合借款人還款能力,建立並執行貸款面談制度;嚴格規范利息收取,明確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年化)、利息計算方式(含計算公式)以及提前還款情況下的利息收取方式等關鍵信息;合同簽訂過程實施「雙錄」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信託公司對合同簽訂全程錄音錄像;建立貸款支付管理制度,強化貸款資金的支付管理與控制。針對線上發放的符合互聯網貸款特徵的個人信用貸款,要求信託公司參照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製定本公司的實施細則。
針對近年社會高度關注的信託公司與外部機構合作亂象問題,《通知》要求信託公司加強合作機構管理,對合作機構建立准入、評估和退出機制,嚴控外包風險。信託公司應與合作機構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清晰界定合作業務事項范圍、爭端解決機制及違約責任;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明確合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禁止性行為清單。《通知》強調信託公司應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尊重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保護客戶個人信息安全,嚴禁通過暴力、恐嚇等方式進行貸款催收。
北京銀保監局還在此次發文中要求各信託公司對本公司存量業務進行自查整改,確保新發生業務合規有序開展,並採取有效手段切實防範信用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推動行業合規穩健運營。

㈧ 關於信託公司部門架構的問題

負責找項目的都是業務部門,具體根據每個公司按不同業務類型或者1、2、3、4的傳統來細分,負責信託項目資金運營的部門一般有信託財務部和運營部門,負責推廣的部門現在一般都有自己的財富管理中心

㈨ 為什麼禁止結構化信託次級 固有

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與一般信託產品的不同,主要就在於「結構」上。目前,國內信託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理財產品具有幾個可識別的特徵。
首先,在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上採用「一般/優先」模式。社會投資者是優先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權委託人則為機構投資者。「一般/優先」模式使委託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從理論上說,初始信託資金由優先受益權資金和一般受益權資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風險承擔上,一般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優先受益權委託人(優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優先受益人則優先於一般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震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沖鋒在前,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機構投資者的收益也要比個人投資者多得多。
此外,「結構」還體現在投資模式上。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就是投資的多元組合,此類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多種有價證券,具體的投資比例由該信託的投資團隊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