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計劃說明書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一)信託公司的基本情況;
(二)信託計劃的名稱及主要內容;
(三)信託合同的內容摘要;
(四)信託計劃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託單位價格;
(五)信託計劃的推介機構名稱;
(六)信託經理人員名單、履歷;
(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八)風險警示內容;
(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㈡ 購買信託產品要注意哪些地方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品投資的領域非常廣,投資的方式非常靈活,但我們在購買信託產品的時候,也會有些風險的,我們在購買信託產品時,應注意下面幾點。
1、摸准該信託產品的投資方向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非常廣,從信託產品運行的多年經驗來看,其風險最大的就是藝術品信託和煤炭信託,尤其是藝術品信託存在的風險更大。由於我國目前藝術品市場還不完善,沒有專業的技術來辨別真偽和估值,因此就存在更多風險。
2、了解發行信託產品的信託公司
投資者應選擇經營規范、有較好口碑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者詳細深入調查信託公司的財務狀況、資金實力、信譽度、制度情況、風險狀況等。對於財務不佳、公司制度結構不健全、經營風險較高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宜購買。
3、重點關注簽署的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是確定投資者與信託公司權利義務的惟一書面文件,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在簽訂合同時,投資者應該與信託公司就信託財產的審計事宜、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進行明確約定,要求信託公司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指定的人選披露信託財產的最新情況,並且定期公布信託財產的審計報告。
簽署合同前,投資者還應該考慮信託項目的收益達到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可能性。比如說,房地產項目從買地、建設到銷售再到結算利潤,至少也要一兩年時間,而股權信託項目在短時間內提升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較為可觀的利潤似乎是不現實的。如果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到期實現可能性較小的話,這樣的信託產品風險較高,即使到期能夠實現信託收益,也很有可能不是來源於信託項目本身,而是保證人或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資產支付的。
4、不要購買接力信託
有些信託產品在出現問題之後會改個名稱繼續托盤信託,這樣信託產品在經過多次轉手之後,其期限和產品的利息已經很高,這樣出現風險的幾率就會越大,應該盡量避免購買。
以上為「購買信託產品要注意哪些地方」的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㈢ 銀行購買信託產品!銀行如何購買信託產品
銀行購買信託的流程如下:
至少提前2周(好的產品通常預約一周發行一周)開始找產品,碰到合心意的產品就要馬上通過正規代銷渠道預約,需要多預約幾個合心意的產品;
確定產品的風險情況,確認自己了解了產品的要素,確定自己能接受購買該產品;
不符合購買意向的退掉預約,留下2到3個,通過正規代銷渠道預約好額度,直到其中一個確定了發行情況(即確定了符合客戶資金需求的打款時間和相對及時明確的預計成立時間);
在打款前一天或打款當天,銀行會將打款賬戶發送到客戶手機,並提示客戶的打款時間;
客戶按時打款;
郵寄合同給客戶,客戶簽訂好後留一份,其餘的寄回;
產品成立,在信託公司網站上會公布,部分產品有產品成立確認書,銀行會寄給客戶。
特別情況:
客戶臨時有筆資金出來,為了資金效率,可以先找在售產品,通常好的產品打款成立速度較快,由於不能保證額度,故要多約幾個產品,看哪個能打就打那個;
要能隨時准備打款,若好的產品,臨時差額度,也可以擠進去,這種通常比較好,一般一打款就能很快成立,資金利用效率高;
同時也要預約好的預售產品,若臨時擠不進去,也不會耽誤正常的產品預約購買。
㈣ 所有信託計劃都有盡職調查報告嗎
由下方第五條可以看出,信託公司設立計劃都會對融資方,融資目的等做盡職調查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託人為合格投資者;
(二)參與信託計劃的委託人為唯一受益人;
(三)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四)信託期限不少於1年;
(五)信託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六)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
(七)信託合同應約定受託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託財產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㈤ 如何購買信託產品防範風險
信託收益率通常遠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但是,信託計劃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
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的風險實際上要遠遠大於買股票的風險。而且由於信託產品份額和金額的限制,決定了信託投資者一般不是中小投資者,一旦發生損失,數額較大。所以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風險一定要有理性的認識,同時更要學會防範風險。
理財專家建議,首先,投資者應選擇經營規范、有較好口碑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者完全可以通過查閱各項報告了解信託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的治理情況、風險狀況等。對於財務不佳、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經營風險較高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宜購買。
其次,選定了信託公司之後,投資者應重點關注擬與信託公司簽署的信託合同。信託合同是確定投資者與信託公司權利義務的惟一書面文件,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閱讀。
簽署合同前,投資者應該考慮信託項目的收益達到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可能性,比如說,
房地產項目從買地、建設到銷售再到結算利潤,至少也要一兩年時間,而股權信託項目在短時間內提升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較為可觀的利潤似乎是不現實的。如果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到期實現可能性較小的話,這樣的信託產品風險較高,即使到期能夠實現信託收益,也很有可能不是來源於信託項目本身,而是保證人或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資產支付的。
信託計劃一旦成立後,投資者幾乎處於對信託財產的失控狀態,對信託財產的投資管理可以講是一無所知。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投資者應該與信託公司就信託財產的審計事宜、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進行明確約定,要求信託公司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指定的人選披露信託財產的最新情況,並且定期公布信託財產的審計報告。
最後,在信託計劃進行中,集合信託計劃受益人有權向信託公司查詢與其財產有關的任何信息。
㈥ 購買信託產品有哪些注意事項
市面上購買的信託產品為集合資金信託,購買時注意以下問題:
1、渠道,目前銀行已經不能銷售信託,最好在信託直屬的機構認購。
2、發行方,關注發行方信託公司的背景實力,最好選取口碑較好,有國資背景的信託公司。
3、產品標的,關注其標的資產,經濟實力較好的地區的政信項目較好,地產項目最好選取前50強的。不要一味關注收益。
4、期限,最好選取1年期的,期限太長,無形增加未來不定性因素。
5、人員,專屬的理財專員很關鍵,其專業性可以起到很多的幫助,甚至是產品之外的。
補充:集合資金信託的購買一般為100萬起步,因此決策起來需要慎重。
㈦ 信託公司設立一個信託計劃去購買本公司的另一個信託計劃,是否構成關聯交易要求有詳細的依據。
構成關聯交易,但是沒有禁止啊,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集合信託管理辦法中沒有禁止自己投資自己公司或者其他公司信託計劃的禁止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