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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貸款二級資質認定

發布時間: 2021-06-09 05:05:28

1. 房地產信託貸款「四三二」原則是什麼意思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

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若要將信託資金以貸款形式向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則該房地產項目需滿足「432」標准。

即房地產開發項目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必須齊全、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達到國家最低要求30%,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1)信託貸款二級資質認定擴展閱讀:

房地產貸款原則是商業銀行向客戶發放房地產貸款應遵循的准則。主要有:

1,流動性原則。銀行要求借款的房地產企業有能力把銀行貸款盡快投入房地產開發建設,並使之加速周轉,保證資金的良性循環。

2,安全性原則。銀行要求房地產企業能夠嚴格履行合同,對貸款實行專款專用把貸款的風險降到最低點。

3,收益性原則。銀行應要求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信貸資金,提高信貸資金利潤率,確保信貸資金投放的收益性。

2.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委託受託的金融機構借款給用款人,受託人以委託人確定的借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發放貸款並監督使用、協助收回貸款,受託人只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如果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應根據其過錯大小對於造成的貸款流失承擔相應的責任:形式上,委託貸款業務必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並有三方協議:協議可採取兩種形式:一種為三方直接簽訂協議,另一種為受託人與委託人、借款人分別簽訂協議,但兩份協議的委託內容一致。構成委託貸款的,存單原則上不作為委託借款合同成立與否的依據,法院不能僅憑金融機構開具存單否定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存在委託借款關系,但如果存單等是金融機構作為擔保憑證開具的,對這種擔保的性質如無其他相反證據,應認定為連帶保證擔保:
信託貸款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簽訂信託貸款協議,委託人將款項存入受託人處,委託人只提出一般投資要求,不指定具體對象,由受託人金融信託機構自選確定放貸對象。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3. 房地產信託要求的4321指什麼條件

地產類信託的條件是「432」,而非「4321」。

一、4是指項目的四證齊全,分別指:

1、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國土局頒發);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頒發);

二、3是指30%自有資金,即一個項目總投資的30%必須是房企自己出資的。

三、2是指二級開發資質,房企開發資質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是最高級別,四級是最低級別。

拓展資料:

房地產信託就是信託投資公司發揮專業理財優勢,通過實施信託計劃籌集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委託人獲取一定的收益。

1883年美國首先成立了波士頓個人財產信託(Boston Personal Property Trust),但直到1920年以後,美國投資事業才有了劃時代的發展,這也是美國在戰後涌現出大量的富豪手中所持有的過剩資金所致。房地產信託經營業務內容較為廣泛,按其性質可分為委託業務、代理業務、金融租賃、咨詢、擔保等業務。房地產信託的運作流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美國模式,另一種是日本模式。

4. 為什麼房地產信託有432原則

「4」是指該項目在信託項目發行時需要保證至少四證齊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3」是該地產類項目的總資金中必須至少有30%的資金來自於融資方
「2」是該地產類項目的融資方至少擁有二級以上(包括二級)的開發資質

四證齊全是國家對房開貸的統一規定,基礎條件,硬條件。30%自有資金是銀行業監管機構的規定,基礎條件,硬條件。二級資質是銀行風險控制的底線要求,保證貸款投向項目的工程質量不產生大概率上的危害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風險事項。總的邏輯都是貫穿著信貸管理安全性的基本原則,歷經多年銀行房開貸經營管理經驗教訓驗證,上升為部門和銀行內部的規章制度,經得起考驗,容不得突破。至於有一證拿不到,事件本身可能包括著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的惰政、推諉、吃拿卡要,也或者是項目本身確實存在主觀問題,但那都不是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力,是他們自己沒有切實做好監管或被監管,銀行不冒這種風險,有能力自己單挑,銀行是不會在底線下開閘的。
話說回來,這年頭,房開貸的審批和放款本身就難之又難了,還缺證,基本是靠邊站了。目前的監管約束高壓下和經濟下行周期內,沒有銀行會同情達不到硬底線的房開貸企業的。銀行不是慈善家、它也是企業,是企業就必須守法遵章、穩健經營,否則同情別人、自己違規甚至可能犯罪,就不值得了,所以不會出現冒險乾的事啦。

5. 銀監會對信託產品審核的 四三二 標準是什麼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當時銀監會還要求進行總量控制,穩中有降,並且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摸底」,下發《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表》,重申「事前審批」制度。
銀監會對房地產信託再次發力,下發《關於做好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銀監局逐筆監測3個月以內到期信託項目的預期兌付情況,判斷兌付風險,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做到對房地產信託項目兌付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6. 關於信託類型的疑問~!

首先你的四種分類方式是不對的,不屬於同一種分類科目。
1.投資的形式分貸款類,權益類,夾層類(貸款和權益兩種形式共同使用)
權益類其實按照權益性質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即是你所提到的股權投資+溢價回購的形式,這種是債性的權益投資,性質上是屬於債,但操作上是利用了股權的形式而已。還有一種就是直接的股權投資,與項目公司同股同權,享受超額收益的,這類產品信託做的比較少,對融資人的資質要求,及項目地要求非常高,且設定了浮動收益,不約定具體利息,對投資者而言會有一定風險的。最近有個萬科張江的項目,上國投在做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2.不動產對應的是動產信託,狹義上理解,不動產信託就是房地產信託,因為信託不動產這類主要是涉及房地產,但實質上,能稱得上是不動產指的是土地及附著於土地的改良物,這里不僅包括,房屋在建工程,也包括土地本身,土地上的植被(林業等),土地下的礦產資源等。但目前由於政策限制,信託還不能從事於投資標的為土地一級開發,林業林權等,因此常見的不動產信託除了房地產,就是礦類。取得收益的方式,如1所示,一個就是債權,約定的利息,一個就是投資的收益。主要是看信託根據項目的情況而定。
動產信託則是指投資標的動產以外的信託,比如股票,應收賬款,生產設備等等。
3.融資租賃信託目前確實非常少,因為信託比較看重標的物的變現能力,且處置設備的能力資源較差,因此導致標的物的流動性在管理上存在風險敞口,術業有專攻,因此,基本信託都不會去做,主要就是租賃反售的形式,性質上也是債類,主要形式是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先購買承租人需要的設備,然後租賃給承租人,到期由承租人本金和利息的價格溢價回購,主要是長期為生產型企業調轉資金的,這樣企業就可以提前用到設備,發揮效能,提高利潤。

7. 信託公司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答:信託公司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信託公司發放貸款的房地產項目「四證」齊全,「四證」為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2)項目資本金比例達到國家最低要求,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不低於35%(經濟適用房除外);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應不低於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房地產開發資質。

8. 房地產信託要求的4321指什麼條件啊

4是指項目的四證齊全,分別指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國土局頒發)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四、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頒發)

3是指30%自有資金,即一個項目總投資的30%必須是房企自己出資的。

2是指二級開發資質,房企開發資質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是最高級別,四級是最低級別。

至此,432即四證齊全,30%自有資金投入,二級開發資質。

9. 信託貸款用於開發建設需要提供用款資料嗎

一、基本條件
1、資金類別: 信託資金;
2、貸款要求: 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二級(或暫定二級)資質,位於直轄市、省會和副省級城市及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和環渤海灣區域地級市項目;
3、地產類別: 商業地產、住宅地產項目;
4、抵押物: 取得四證的在建工程、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項目;
5、抵押方式: 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或辦理網簽及登記備案手續;或辦理房屋所有
權證他項權利登記;
6、貸款期限: 1-2年;
7、貸款金額: 5000萬元以上;
8、抵押率: 抵押物評估價值的40%;
9、年利息及費用: 24—25%;
10、融資顧問費: 2%;
11、貸款操作時間:集合資金信託45—60天;
二、操作程序
1、項目方提供用於初審的下列前端資料(有效、清晰的JPEG格式彩色掃描文件):
A、貸款申請書,寫明企業簡介、項目概況、貸款要求、抵押物情況、還貸方案;
B、項目方營業執照副本、貸款卡、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C、項目方公司章程;
D、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等);
E、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價值評估報告或預評估資料(可暫不蓋印章);
F、以Word文檔形式提供完整的項目可行性報告或項目立項申請報告,無需加蓋公司印章;
G、2010年度審計報告,2011年度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2012年3月財務報;
H、用數碼相機多角度拍攝的,完整反映項目現場全貌及周邊環境的照片,拍攝照片數量20張以上。
I、根據情況,對有些項目需要項目方控股股東或相關公司提供貸款擔保,要求進行擔保的公司,其凈資產大於項目方的貨款金額。需提供貸款擔保的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簡介、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及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2、資金方初審通過後,項目方與顧問方簽署《融資顧問合同》;
3、項目方按《房地產項目抵押貸款所需材料清單》提供全套紙版資料:
4、資金方對項目資料審查通過後,資金方自費前往項目地考察項目進展,抵押物狀況等。
5、資金方確定融資方案,募集信託資金;
6、對項目方發放信託資金,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