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信託業資產規模超過銀行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業資產規模超過銀行

發布時間: 2021-06-09 03:07:32

A. 信託公司只有68家嗎

信託在國內已有30多年的歷史,是中國四大金融支柱產業之一(四大支柱產業是:銀行、信託、保險、證券), 從2013年到2016年底,僅僅三年時間,我國信託行業受託管理的資產規模從10萬億到達20萬億元。這正是因為高凈值客戶選擇的結果,也讓信託超越保險成為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金融支柱。銀監會直管的金融機構,只有兩家:一家是銀行,還有一家是信託公司。目前中國有八百多家商業銀行,信託公司只有68家,央企背景的信託公司不到20家,信託是唯一一個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實業的機構,所以也是最貴的金融牌照。

B. 券商資管為何專搶信託業的飯碗

來自申銀萬國證券的數據顯示,在目前的理財產品市場上,銀行、保險、信託、基金和券商分別管理著6.7萬億元、6.6萬億元、6.3萬億元、2.6萬億元和1萬億元的理財產品。券商資管自年初的2800億元驟升至目前的萬億規模,無疑成為今年理財產品市場上最大的明星。
筆者仔細研究券商資管受託資產規模的結構發現,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規模變動不大的情況下,其定向理財產品規模驟升至8000億元,是券商資管受託資產規模劇增的絕對主力。更為重要的是,券商定向資管產品中,絕大部分是信託業一直獨霸票據和資金池等為銀行轉移表內資產的業務領域。
這引發了理財產品市場的一個不大不小的疑問,難道券商資管要朝這個理財產品市場的軟柿子下手?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回答券商資管為何要搶信託業的通道業務,以及信託業是不是軟柿子這兩個問題。
在回答券商資管為何要搶信託業的通道業務這一問題之前,首先有必要知曉銀行和保險在理財產品市場中的優勢所在。據統計,銀行業每年發行的理財產品規模超過20萬億元,存量僅為6.6萬億元。這其中的原因在於,銀行循環發行的理財產品多為短期理財產品,實際上,在國內理財產品市場,也只有銀行能夠發行期限在1個月內的理財產品。
更為重要的是,盡管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期限較短,但這並未影響其動輒超過5%的年化收益率,秘密就在於其資金池的業務模式——用短期的融資投資長期的項目。當然,其系統內容納的超過百萬億的資產和20萬家營業網點更是銀行眾所周知的獨特優勢。很顯然的是,券商資管和銀行所服務對象並非同一個細分市場,也不具有與之競爭的任何優勢。
再看看保險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吧,國際成熟的保險市場和目前大型國內保險公司的實踐已充分證明,保險業的理財產品承擔著「保險」的社會功能。其風控意識決定了其與定位保值增值的理財產品存在本質區別,也就是說,在這一領域,保險業與其他金融機構並沒有直接的替代和競爭關系。
此外,從表面上看,券商資管和公募基金無論從產品設計、投資范圍,還是發售渠道方面,均存在不少重合的地方。但監管層在今年券商資管一法兩則修改的過程中,執意保留券商資管大小集合產品5萬元和10萬元的投資門檻。這表明,公募基金未來將主攻大眾理財的產品市場,而券商資管的定位將趨於高端,兩者的客戶對象具有一定差異。
不難看出,公募基金、銀行和保險市場均非券商資管適合爭搶的對象,信託業又如何呢?筆者認為,至少有3個理由支持券商正面「攻擊」信託業的純通道業務。其一,銀行存在表內資產轉表外的動能;其二,信託業通道業務毫無技術含量卻存在3%。的不合理通道費率;其三,券商資管一法兩則的修訂使得券商資管可以合法地藉助定向產品進入銀信合作業務。
事實上,令券商資管垂涎欲滴的不僅是銀信合作業務。
截至今年三季度,在信託業6.3萬億元的受託管理的資產中,銀信合作、私募基金合作業務規模分別為1.84萬億元和2190億元,在信託業受託管理資產總規模中佔比分別為29.13%和3.47%。可見,同屬於純通道業務的私募基金合作也是未來券商資管爭奪的對象。
剩下的一個問題是,信託業就真的是理財產品市場上的一個軟柿子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券商資管之所以可以輕易從信託業爭奪到超過5000億元的市場,原因在於銀監會對銀信合作的監管和信託業較高的通道費率。
在通道費率方面,目前銀信理財產品中,除卻體量大的資金池產品信託公司收費在1%。以下外,普通類銀信理財產品信託公司收費均在3%。左右,而目前銀證合作的通道費率已降至0.5%。。在監管方面,銀監會對信託業轉移銀行表內資產和資金池業務均表態要規范發展,使其規模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剛剛進入該行業的券商資管因為遠未到達引發監管層干預的規模,因此政策空間大得多。
由此可見,券商資管輕易搶占市場並不能說明信託業是軟柿子,只是兩者的競爭策略和政策空間不同而已。
不僅如此,近年來,信託業在人才儲備、投資管理能力、客戶渠道和項目資源方面均不可與往年同日而語。截至三季度末,在單一信託業務中,銀信合作的規模依然徘徊在1.8萬億元左右,在單一信託的佔比由一季度末的33.83%降至三季度末的29.13%;而非銀信合作的規模在三季度末達到2.42萬億元,較二季度增長26.7%。
信託業去純通道式的銀信合作化正在加速,而券商資管仍在低技術水平的通道業務領域展開價格戰,令半年內通道費率從3%。下降至0.5%。。
這足以證明,信託業不是券商資管隨意捏的軟柿子,至少現在不是。

C. 新時代信託在信託行業所處位置是怎樣的

截至目前,除國民信託外,67家信託公司2014年報已經披露完畢。根據有關年報數據以及中國信託業協會公布的行業數據,本報與中誠信託研究發展部共同合作,從信託公司總體經營情況、信託業務發展情況以及自營業務發展情況三個維度對信託公司2014年度的運營狀況進行了分析,以期全面考察行業發展變化以及重點信託公司的發展動向。
第一部分

總體經營指標
一、受託管理信託資產情況
截至2014年末,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為13.98萬億元(平均每家信託公司2055.88億元),較2013年末的10.91萬億元,同比增長28.14%;資產規模的增幅明顯回落,較2013年末46.05%的同比增長率回落了17.91個百分點。從單體機構管理規模看,信託資產總額排名前五名的信託公司分別是中信信託、中融信託、建信信託、興業信託和外貿信託。中信信託在信託資產規模方面遙遙領先。68家信託公司中,僅中信信託和中融信託的信託資產規模超過7000億元。信託資產規模超過2000億元的信託公司比去年增加6家,達25家,而信託資產分布也較為集中,前10家公司信託財產規模總額5.66萬億元,佔全行業的40.46%。
信託資產總額排名前十的公司
從資產增長情況來看,2014年有23家信託公司的信託資產總額超過了當年的行業平均值。信託資產規模增速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萬向信託、建信信託、上海信託、西藏信託、華寶信託。特別是建信信託規模由2013年的3258.16億元增加到2014年的6658.35億元,體現出銀行系信託公司在規模擴張上的明顯優勢;上海信託則由2013年的1922.90億元增加到2014年的3863.69億元,體現出較強的發展後勁,預計在浦發銀行整合完成後仍有較大的運作空間。
2014年信託資產規模增速排名前10名的公司為:萬向信託、建信信託、上海信託、西藏信託、華寶信託、中海信託、外貿信託、江蘇信託、大業信託、民生信託。
二、固有資產規模情況
本報告選取了固有凈資產規模指標進行衡量。截至2014年末,68家信託公司凈資產總額3196.22億元,行業平均值為47.9億元,2014年全行業凈資產規模較2013年同比增長26.81%,固有實力不斷增強,風險抵禦能力得到很大提升。2014年末固有凈資產排名前5位的公司是平安信託、中信信託、華潤信託、中誠信託和重慶信託,排名情況基本與2013年相同。2014年興業信託凈資產實現大幅度增長,增幅達121.46%,首次躋身前10位,主要源於公司在年度內完成了新一輪的增資擴股。排名前10名的公司凈資產規模總額1173.94億元,佔全行業的32.25%,較上年末下滑了4個百分點,這主要是由於去年20餘家信託公司進行了增資擴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業固有資產的集中度水平。
2014年固有凈資產規模排名前10名的公司為:平安信託、中信信託、華潤信託、中誠信託、重慶信託、興業信託、中融信託、江蘇信託、上海信託、建信信託。
三、營業收入情況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平均實現營業總收入14.15億元,較2013年同比增長16%。2014年度營業總收入排名前5位的公司是平安信託、中信信託、中融信託、華潤信託和重慶信託。其中平安信託在2014年營業總收入達到56億元,較2013年的43億元增幅達到30.3%,行業排名也由2013年的第3名升至2014年的第1名,此外,中信信託、中融信託的營業收入均處於50億元以上,較大幅度領先於其他公司。在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除中誠信託、中融信託和中信信託外的其他幾家信託公司均實現了超過行業均值的營業收入增長率,體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其中增長幅度最高的是重慶信託,同比增長66.09%。2014年信託營業收入排名前10名的公司為:平安信託、中信信託、中融信託、華潤信託、重慶信託、中誠信託、興業信託、上海信託、華信信託、華能信託。
四、凈利潤情況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共計實現凈利潤505.3億元,較2013年同比增長13%。2014年行業凈利潤平均值為7.6億元,較2013年的6.5億元增加1.1億元,無論是絕對指標還是相對指標都表現出信託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2014年凈利潤排名前5位的信託公司是中信信託、重慶信託、中融信託、華潤信託和平安信託,其中凈利潤規模達到20億元以上的公司由2013年的僅有兩家(中信信託、中融信託)增加到2014年的6家(前述5家以及中誠信託),特別是重慶信託的凈利潤水平由2013年的12.85億元大幅增加至2014年的24.32億元,增幅達到89.30%,迅速躋身行業前5位。2014年信託凈利潤排名前10名的公司為:中信信託、重慶信託、中融信託、華潤信託、平安信託、中誠信託、華信信託、上海信託、興業信託、華能信託。
五、資本利潤率(ROE)情況
資本利潤率是一項反映企業運用資本獲得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企業資本回報、盈利能力的重要標准。信託公司在2014年繼續顯示出了整體良好的資本運用與盈利能力。與2013年相同,信託公司2014年平均資本利潤率仍處於近幾年來的高位水平。根據2014年68家信託公司年報數據信息,68家公司的平均資本利潤率在2014年達到18.44%,比2013年的同期平均值20.42%有小幅下降。在信託公司資本利潤率總體排名中,中鐵信託與四川信託仍分別以50.21%和45.56%的資本收益率位列第一、二名。此外,西藏信託、方正東亞信託、杭州工商信託分別以37.07%、32.89%和32.17%的資本收益率位列第三、四、五名。
六、人均利潤情況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的人均利潤平均值為399.27萬元,較2013年行業人均利潤平均值375.84萬元,同比增長6.23%。值得注意的是,已披露年報的67家公司中,僅有31家實現了人均利潤正增長。人均利潤指標排名前5位的是重慶信託、江蘇信託、華信信託、中誠信託和西藏信託。其中,重慶信託人均利潤達到2615.1萬元,遠遠高於其他信託公司。公司人均利潤指標和總體凈利潤等盈利指標排名存在較大差異,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信託公司業務經營模式的差異性。總體來講,隨著信託公司不斷強化專業管理能力建設,擴大人員隊伍,未來行業人均利潤指標將呈現逐步下降的趨勢。2014年,人均利潤排名前10位的公司為:重慶信託、江蘇信託、華信信託、中誠信託、西藏信託、華潤信託、中海信託、國聯信託、上海信託、天津信託。
七、成本收入比情況
信託公司作為人力資本密集型的金融企業,人力資源的開發和配置是支持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也是業務及管理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無法獲取准確薪酬費用支出的情況下,我們通過成本收入比指標來衡量信託公司成本控制能力、運營效率和盈利能力,按照業務及管理費/營業總收入來進行計算。2014年成本收入比較低的前5家公司分別是華信信託、中誠信託、國聯信託、江蘇信託、華潤信託。該比率越低,說明信託公司收入的成本支出越低,信託公司獲取收入的能力相對越強。2014年,中誠信託、華潤信託、天津信託的成本收入較2013年有大幅度下降,反映出這幾家公司在成本控制或獲取收入方面能力有所提升。2014年,成本收入比排名前10位的公司為:華信信託、中誠信託、國聯信託、江蘇信託、華潤信託、天津信託、粵財信託、中鐵信託、外貿信託、重慶信託。
第二部分
信託業務發展情況
一、信託資金來源分析
2014年末,68家信託公司受託管理的集合資金信託規模達4.29萬億元,同比增長36.73%;單一資金信託規模達8.75萬億元,同比增長13.21%;管理財產信託規模0.94萬億元,同比增長36.28%。從各來源佔比看,集合資金信託佔比30.7%,比2013年提高了5.8%;單一資金信託佔比下降了7.04%,達62.58%;管理財產信託佔比上升了1.23%,達6.72%。
1。集合資金信託業務
從2014年末的存續規模看,中融信託、平安信託、外貿信託、上海信託、中信信託等5家排在行業前5位,其中前3家規模均在2000億元以上。從集合資金信託在公司管理信託財產中的比重情況看,行業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杭工商信託、東莞信託、方正東亞信託和重慶信託,且各家的佔比都超過了50%,其中杭工商信託更是高達93.92%。
由於信託產品兼有較高穩定收益的特徵,是高凈值客戶資產重要配置部分,2014年全行業年化綜合實際收益率為7.52%,較2013年的7.04%略有上升,投資者獲益情況良好。平均而言,集合信託收益率是這3類資金來源中最高的。列集合信託規模前10位的信託公司中,平安信託的已清算項目實際收益率較高,為15.11%。
2014年居新增集合資金信託規模前5位的公司為華能信託、中融信託、平安信託、上海信託和中海信託,且前述各家公司年內新增規模均超過千億元。第6名至第10名為外貿信託、四川信託、興業信託、中信信託、五礦信託。
2。單一資金信託業務
從2014年末已披露年報的67家公司存續的單一資金信託規模看,中信信託、建信信託、興業信託、華寶信託、交銀信託排在行業前5位,其中前3家規模均在5000億元左右,較為明顯的特徵是銀行系信託公司體現出較強的業務優勢。其中,單一信託規模列前10位的信託公司中,外貿信託、北方信託和華能信託的已清算項目實際收益率較高,都超過7%。從單一資金信託在公司管理信託財產中的比重情況看,行業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西藏信託、渤海信託、交銀信託、吉林信託和北方信託。
2014年新增單一資金信託規模列前5位的公司為興業信託、雲南信託、交銀信託、江蘇信託和西藏信託,特別是興業信託和雲南信託兩家公司年內新增規模均達到2500億元以上;第6名至第10名分別為中信信託、上海信託、新時代信託、華能信託、四川信託。
3。財產權信託業務
從2014年末67家公司存續的財產權信託規模看,中信信託、中融信託、中誠信託、英大信託、中鐵信託排在行業前5位,其中中信信託規模達到2300億元左右,保持絕對領先優勢。財產權信託規模位居前10名的信託公司中,金谷信託的已清算項目實際收益率較高,為10.17%。從財產權信託在公司管理信託財產中的比重情況看,行業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金谷信託、中信信託、中糧信託、英大信託和中建投信託。
2014年新增財產權信託規模居前5位的公司是中信信託、中融信託、國元信託、中誠信託和華潤信託,特別是中信信託新增規模達到1400億元,保持明顯領先優勢;第6名至第10名分別為中鐵信託、金谷信託、北京信託、上海信託、中糧信託。
二、信託產品投向分析
從信託財產的運用領域看,信託公司憑借「多方式運用、跨市場配置」的靈活經營體制,能夠根據政策和市場變化,適時調整信託財產的配置領域。2014年信託產品(按資金信託)主要投向工商企業、基礎產業、金融機構、證券投資和房地產五大領域。
1。基礎產業信託業務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投向基礎產業的信託規模為2.77萬億元,規模位居前10名的公司都超過800億元,達到行業平均水平的兩倍。規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中信信託、交銀信託、中融信託、華能信託、英大信託,其中中信信託基礎產業信託規模為3323.2億元,遠高於其他信託公司。在基礎產業信託規模排名前10位的信託公司中,上海信託和中航信託增長率都超過了50%,處於領先水平。從基礎產業信託佔比來看,排在行業前5位的公司分別為愛建信託、紫金信託、湖南信託、萬向信託和交銀信託,各家佔比都超過了40%。
基礎產業信託規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2。證券市場信託業務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投向證券市場的信託規模為1.85萬億元,平均每家信託公司規模為271.95億元;規模前10位的公司都超過780億元。規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建信信託、中海信託、外貿信託、華寶信託、華潤信託,其中建信信託證券市場信託規模最高,為1329億元。在證券市場信託規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中海信託、華寶信託和興業信託的增長率都超過了150%,體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從證券市場信託佔比來看,中海信託、陝國投信託、華潤信託、外貿信託和華寶信託的佔比較高。
證券市場信託規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3。房地產信託業務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投向房地產的信託規模為1.3萬億元,平均每家信託公司規模為192.6億元;規模位居前10位的公司都超過了350億元。規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平安信託、華潤信託、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山東信託,其中平安信託房地產信託規模最高,為918.5億元。在房地產信託規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新華信託和上海信託增長率較高,分別為144%和95%。從房地產信託佔比來看,杭工商信託、浙商金匯信託、陸家嘴信託、重慶信託和中建投信託的佔比較高。
房地產信託規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4。實業信託業務(工商企業信託)
2014年68家信託公司投向實業的信託規模為3.13萬億元,行業佔比居於首位;平均每家信託公司規模為460.7億元,規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都超過950億元。規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是中融信託、興業信託、渤海信託、天津信託、新時代信託,各家規模均在1000億元以上,其中中融信託的實業信託規模最高,為2292億元。在實業信託規模排名前10位的信託公司中,天津信託增長率最高,達到163%。從實業信託佔比來看,地方系信託公司比如天津信託、吉林信託、中泰信託、新時代信託和安信信託的佔比較高。
實業信託規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三、管理信託模式分析
主動管理型信託業務是體現當前信託公司專業管理能力的重點業務。2014年68家信託公司主動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為5.8萬億元,與2013年的規模基本持平。其中排在行業前5位的公司分別為中信信託、華能信託、平安信託、中融信託、上海信託,其中前3家主動管理信託資產規模均在3000億元以上。
從主動管理信託資產佔比來看,華能信託和東莞信託信託資產全部為主動管理型,此外,昆侖信託、平安信託、中泰信託、江蘇信託、華宸信託、杭工商信託和長安信託主動管理信託資產佔比都在90%以上。
從主動管理信託規模增速來看,民生信託、杭工商信託、華能信託、英大信託、華寶信託和建信信託增長率都超過了100%。
四、信託報酬率和信託收入分析
1。加權年化信託報酬率
由於直接融資渠道的拓展和資管行業的激烈競爭,信託公司信託報酬率逐年降低,2014年信託行業平均年化綜合信託報酬率為0.51%,較2013年下降了0.2個百分點,信託報酬率呈遞減趨勢。一般而言,主動管理信託規模在信託資產中佔比較高的公司加權年化信託報酬率也較高。加權年化信託報酬率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杭工商信託、華信信託、愛建信託和東莞信託都在1.8%以上,達行業平均水平0.74%的兩倍以上。
加權年化信託報酬率排名前十的公司
2。信託業務收入
信託業務收入主要體現為信託公司從信託業務中收取的各項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在信託資產規模增速放緩的大趨勢下,信託行業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增速也隨之放緩。從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排名前10位的公司來看,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和平安信託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是其餘公司的兩倍。增長率方面,居規模前10位的公司中,安信信託、重慶信託和平安信託增長較快,分別達110.86%、100.15%和45.87%。從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佔比來看,新華信託、西藏信託、中江信託、安信信託和北京信託佔比較高,信託主業地位較為突出。
第三部分
固有業務發展情況
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主要涵蓋金融產品投資、貸款、金融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等領域,各家機構的經營運作模式和業務側重點有較大差異。因此,本文簡略選擇自營業務收入、固有資產不良率兩項指標來反映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運作的效率。
一、固有業務收入
總體來看,68家信託公司的固有業務以獲取投資收益為主,利息收入次之,行業固有業務收入呈穩定增長態勢,這有利於信託公司優化自身資產配置和提高抗風險的能力。從2014年固有業務收入絕對規模看,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別為華潤信託、重慶信託、中誠信託、平安信託和華信信託,特別是華潤信託固有業務收入規模達到22億元左右,主要是所持國信證券帶來的良好投資回報。在自營業務收入排名前10位的信託公司中,華能信託、上海信託、中融信託和興業信託增速都超過150%,分別為262.98%、181.25%、171.21%和156.28%。
固有業務收入排名前十的公司
二、固有資產不良率
固有資產不良率主要反映信託公司固有資產的信用風險狀況。目前信託行業固有資產不良資產規模和不良率總體相對較低,行業平均不良資產規模約為6040萬元,行業固有資產不良率平均為3%。固有不良資產規模較大的十家信託公司占行業總體不良資產的81.03%。2014年,固有不良資產排名前10位的公司為,新華信託、長安信託、中信信託、五礦信託、中泰信託、外貿信託、山東信託、華宸信託、昆侖信託、華潤信託。
第四部分創新轉型成果
站在轉型的十字路口,充分發揮「多方式運用、跨市場配置」的靈活經營體制,對於信託業轉型有著重要意義。2014年4月8日,銀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銀監辦發〔2014〕99號)明確提出了信託業轉型發展的目標和路徑。可以認為,2014年是信託行業全面布局轉型發展的「元年」。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圍繞99號文中監管層鼓勵的轉型方向,信託公司取得了哪些創新成果,開展了哪些特色業務?
在每年的信託年報中,轉型創新也都是各家信託公司主要著墨之處。從2014年報看,涉及創新議題的信託公司共42家,有25家未涉及該部分內容。

D. 如何看待信託業對銀行經營的影響

經過過去三年的迅猛增長後,信託行業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非銀行金融行業(2013年底管理資產11萬億元)。
但該行業亦是金融系統中較薄弱的環節,主要原因:
1)信託業杠桿高;
2)敞口集中在高風險行業;
3)放貸標准沒那麼嚴格
;4)久期不匹配。
而在監管趨嚴和經濟增長疲弱背景下,信託業規模增長可能面臨放緩的壓力;鑒於金融系統內的相互聯系,源自信託行業的流動性趨緊或影響整個銀行業系統。

E. 《信託法》中「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中的「實收余額」是什麼

1、信託公司的財務實際上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其固有資金,一個是其受託管理的資產或資產(含權益);
2、基於現有信託相關監管精神,信託公司應當根據監管評級的不同,分別按月、季、年,向監管機構或其他有權機構上報、披露,當期所有存續的信託業務所對應的實際收取的信託財產額度,稱之為「當期信託財產余額」,就是你理解的「當期」信託公司管理的所有的信託計劃(含單一信託)的所對應信託資產的總規模;
3、信託公司當期受託資產余額中的貸款(以向交易對手發放貸款為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額度,不得超過總規模的30%;
4、設定這條限制的初衷在於限制信託公司過度發放貸款,不利於通過市場貸款總額進行宏觀經濟調控;同時也有助於信託公司向真正的主動管理型的資產管理機構轉化,弱化其非類銀行信貸機構的市場形象,有效控制自身經營風險。

F.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G. 同樣是金融業,為什麼信託比銀行,券商或者基金要低調很多

信託的門檻100萬起,意味著他們主要的營銷對象是高凈值客戶,所以對於大眾來說比較少聽過

H. 中國信託行業發展現狀如何

中國信託業從1979年恢復至今,經歷了30多年的發展歷程。2001年《信託法》的頒布奠定了信託行業的法律基礎,2007年銀監會頒布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明確了信託公司作為財富管理機構的功能定位,為信託業快速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I. 為什麼說信託業是金融業的支柱之一

受託管理業務是信託機構依託信託制度所特有的權利重構、破產隔離等功能,服務於社會與經濟發展而開展的特定金融業務。信託公司是國內惟一明確規定主營業務為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年金基金和資產支持證券受託人業務,已成為目前兩類最為現實的受託管理業務。另外,單一資金信託、員工持股信託、股權管理信託、表決權信託、准資產證券化等業務也具有非常巨大的發展潛力。此外,公益信託、遺囑信託、土地信託等潛在市場都有待進一步培育和開發。
目前信託公司普遍開展的集合資金貸款類信託業務,一般僅停留在簡單的融資層面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相比沒有優勢可言。因此,未來信託公司應積極開發集合資金股權投資類信託業務,通過股權投資以及合作開發投資等形式運用信託資金,一方面可以發揮信託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具有籌集資金的融資功能。另一方面也體現出信託公司特有的直接投資的專屬優勢。積極參與基礎建設和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高速公路、橋梁收費權或經營權、環保產業、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經營權為投向開展專項資金信託,拓展業務空間。
資產管理在信託公司的經營活動中佔有重要地位。從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分析,信託公司從事代客理財的信託業務,不僅可以選擇證券投資,還可以運用信貸、拆借、項目投資等多種途徑進行組合管理;既能夠為委託人量體裁衣,根據委託人的需求在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訂立信託合同、管理信託財產,又能夠為委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滿足委託人的多種需求。同時,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對象非常廣泛,信託公司可以針對不同對象靈活設計,按照市場導向和社會需求可以開發出大量的資產管理創新產品,使信託的資產管理功能充分發揮。
信託公司要充分利用銀行與證券業的網點大規模銷售信託品種,這尤其是銷售個人信託品種最理想的渠道。另外,信託和保險結合的空間也極其廣闊。而且,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全面開放,國內信託業必須加快融入國際金融市場。信託公司應積極與國際金融機構建立戰略聯盟,通過合資合作等方式開展信託業務,以立足國內為基礎,適時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
信託業是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之一。但是一直以來我國信託業都處於弱勢地位,要有效地解決信託業的弱勢地位問題,除了信託公司自身應該自立自強、在社會上廣泛宣傳推廣信託文化、培育成熟的信託投資者之外,監管部門的相關政策與法規對促進信託業的健康發展極為關鍵。
任何創新產品和業務的推出,都需要配套的風險控制措施作為實施保證。因此,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信託業務創新的風險控制監管,並研究制定信託公司風險控制指引,以供信託公司參照執行。信託公司自身也應根據自己的情況建立風險控制體系,以「一法兩規」為依據,真正落實信託業務分賬管理;防止挪用或私自改變資金用途、規范關聯交易、加強信息披露、強化對風險的事前預測和運作過程的風險控制等業務操作守則和制度要求,特別是要對信託經理人的道德水準和職業操守有一個明確的職責表述,並要求其定期完成對信託業務執行風險控制點的監控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