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代理資金信託計劃的資金收付業務資格有何條件
一般都是信託計劃的保管銀行同時負責信託項目的前期銷售推介,同一信託計劃不會選擇沒有關系的第三家銀行做代理收付業務
2. 信託貸款有什麼原則
1.以存定貸,以貸定存,存貸結合。發放信託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的信託存款。
2.政策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發放信託貸款,要支持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用途正當合理、經濟效益好,而銀行正常信貸又難以解決的項目。
3.專款專用。信託貸款是一次性的,必須保證專款專用。
4.有借有還。貸款到期,企業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5.區別對待,擇優扶持。對國家政策鼓勵發展、企業經營管理好、資金周轉快、盈利多的項目,應優先予以支持。
3. 財務管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主要是什麼
在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應遵循以下六項基本原則。
(一)貨幣時間價值原則。貨幣時間價值是客觀存在的經濟范疇,它是指貨幣經歷一段時間的投資和再投資所增加的價值。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即使在沒有風險和通貨膨脹的情況下,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在不同時點上也具有不同的價值。因此在數量上貨幣的時間價值相當於沒有風險和通貨膨脹條件下的社會平均資本利潤率。今天的一元錢要大於將來的一元錢。貨幣時間價值原則在財務管理實踐中得到廣泛的運用。長期投資決策中的凈現值法、現值指數法和內含報酬率法,都要運用到貨幣時間價值原則;籌資決策中比較各種籌資方案的資本成本、分配決策中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股利政策的選擇,營業周期管理中應付賬款付款期的管理、存貨周轉期的管理、應收賬款周轉期的管理等等,都充分體現了貨幣時間價值原則在財務管理中的具體運用。
(二)資金合理配置原則。擁有一定數量的資金,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必要條件,但任何企業的資金總是有限的。資金合理配置是指企業在組織和使用資金的過程中,應當使各種資金保持合理的結構和比例關系,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使資金得到充分有效的運用,並從整體上(不一定是每一個局部)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在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中,資金的配置從籌資的角度看錶現為資本結構,具體表現為負債資金和所有者權益資金的構成比例,長期負債和流動負債的構成比例,以及內部各具體項目的構成比例。企業不但要從數量上籌集保證其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而且必須使這些資金保持合理的結構比例關系。從投資或資金的使用角度看,企業的資金錶現為各種形態的資產,各形態資產之間應當保持合理的結構比例關系,包括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的構成比例。對內投資中: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的構成比例、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構成比例、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的構成比例等;對外投資中: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的構成比例、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的構成比例等;以及各種資產內部的結構比例。上述這些資金構成比例的確定,都應遵循資金合理配置原則。
(三)成本—效益原則。成本—效益原則就是要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所費與所得進行分析比較,將花費的成本與所取得的效益進行對比,使效益大於成本,產生「凈增效益」。成本———效益原則貫穿於企業的全部財務活動中。企業在籌資決策中,應將所發生的資本成本與所取得的投資利潤率進行比較;在投資決策中,應將與投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出與現金流入進行比較;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將所發生的生產經營成本與其所取得的經營收入進行比較;在不同備選方案之間進行選擇時,應將所放棄的備選方案預期產生的潛在收益視為所採納方案的機會成本與所取得的收益進行比較。在具體運用成本—效益原則時,應避免「沉沒成本」對我們決策的干擾,「沉沒成本」是指已經發生、不會被以後的決策改變的成本。因此,我們在做各種財務決策時,應將其排除在外。
(四)風險—報酬均衡原則。風險與報酬是一對孿生兄弟,形影相隨,投資者要想取得較高的報酬,就必然要冒較大的風險,而如果投資者不願承擔較大的風險,就只能取得較低的報酬。風險—報酬均衡原則是指決策者在進行財務決策時,必須對風險和報酬作出科學的權衡,使所冒的風險與所取得的報酬相匹配,達到趨利避害的目的。在籌資決策中,負債資本成本低,財務風險大,權益資本成本高,財務風險小。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應在資本成本與財務風險之間進行權衡。任何投資項目都有一定的風險,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必須認真分析影響投資決策的各種可能因素,科學地進行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在考慮投資報酬的同時考慮投資的風險。在具體進行風險與報酬的權衡時,由於不同的財務決策者對風險的態度不同,有的人偏好高風險,高報酬,有的人偏好低風險,低報酬,但每一個人都會要求風險和報酬相對等,不會去冒沒有價值的無謂風險。
(五)收支積極平衡原則。財務管理實際上是對企業資金的管理,量入為出、收支平衡是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資金不足,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坐失良機,嚴重時,會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資金多餘,會造成閑置和浪費,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收支積極平衡原則要求企業一方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生產經營和對內、對外投資對資金的正常合理需要,另一方面,要節約成本費用,壓縮不合理開支,避免盲目決策。保持企業一定時期資金總供給和總需求動態平衡和每一時點資金供需的靜態平衡。要做到企業資金收支平衡,在企業內部,要增收節支,縮短生產經營周期,生產適銷對路的優質產品,擴大銷售收入,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利用率;在企業外部,要保持同資本市場的密切聯系,加強企業的籌資能力。
(六)利益關系協調原則。企業是由各種利益集團組成的經濟聯合體。這些經濟利益集團主要包括企業的所有者、經營者、債權人、債務人、國家稅務機關、消費者、企業內部各部門和職工等。利益關系協調原則要求企業協調、處理好與各利益集團的關系,切實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將按勞分配、按資分配、按知識和技能分配、按績分配等多種分配要素有機結合起來。只有這樣,企業才能營造一個內外和諧、協調的發展環境,充分調動各有關利益集團的積極性,最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
4. 企業籌資管理應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1)合理確定資金需要量,科學安排籌資時間
通過預算手段完成資金的需求量和需求時間的測定,使資金的籌措量與需要量達到平衡,防止因籌資不足而影響生產經營或因籌資過剩而增加財務費用。
(2)合理組合籌資渠道和方式,降低資金成本
綜合考察各種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的難易程度、資金成本和籌資風險,研究各種資金來源的構成,求得資金來源的最優組合,以降低籌資的綜合成本。
(4)代理信託資金收付應遵循的原則擴展閱讀:
企業籌資可以按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一)股權籌資,債務籌資及衍生工具籌資,這是企業籌資方式最常見的分類方法。
股權籌資形成股權資本,是企業依法長期擁有,能夠自主調配運用的資本。股權資本在企業持續經營期內,投資者不得抽回,因而也稱之為企業的自由資本,主權資本或股東權益資本。
股權資本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償還債務的本錢,是代表企業基本資信狀況的一個主要指標。企業的股權資本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內部積累等方式取得。
債務籌資,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以及賒購商品或服務等方式取得的資金形成在規定期限內需要償還的債務。
衍生工具籌資,包括兼具股權和債務特性的混合融資和其他衍生工具融資。
(二)直接籌資與間接籌資。按其是否以金融機構為媒介,企業籌資分為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
(三)內部籌資與外部籌資。內部籌資是指企業通過利潤留存而形成的籌資來源。
(四)長期籌資與短期籌資。
其他統籌管理:
1、省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村民承受能力,分地區提出籌資籌勞的限額標准,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2、對經審核的籌資籌勞事項、標准、數額,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省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印製或者監制的農民負擔監督卡上登記。
村民委員會將農民負擔監督卡分發到農戶,並張榜公布籌資籌勞的事項、標准、數額。
村民委員會按照農民負擔監督卡登記的籌資籌勞事項、標准、數額收取資金和安排出勞。同時,應當向出資人或者出勞人開具籌資籌勞專用憑證。
3、村民應當執行經民主程序討論通過並經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的籌資籌勞方案。對無正當理由不承擔籌資籌勞的村民,村民委員會應當進行說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會議通過的符合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進行處理。
4、籌集的資金應單獨設立賬戶、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村民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籌資籌勞情況實行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督。籌資籌勞的管理使用情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後,定期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5、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平調、挪用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和勞務。
任何機關或者單位不得以檢查、評比、考核等形式,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員會組織籌資籌勞,開展達標升級活動。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立項或者提高標准向村民籌資籌勞;不得以一事一議為名設立固定的籌資籌勞項目。
5. 如何審計信託資金來源與運用
(1)審查資金來源和運用。檢查資金來源與運用是否符合規定,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中屬於基建性質的.是否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利率的浮動相收費標準是否控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2)審查委託貸款。委託貸款合同和協議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具體明確;是否堅持了先存後貸的原則。(3)審查租賃業務。是否按規定簽訂合同和協議,手續是否完備合法;租用的設備是否經有關部門批准納入更新改造計劃;銀行是否堅持了「先到貨,後付款」原則;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收取租賃費及利息等。(4)審查其他信託業務。主要是對匯票承兌與貼現、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詢和抵押業務等進行審查。信託業務審計重點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具體,雙方職責是否清楚,手續是否健全,資金、證券、貴重品和物資是否有安全保障等。
6. 房地產信託貸款「四三二」原則是什麼意思
四三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
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若要將信託資金以貸款形式向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則該房地產項目需滿足「432」標准。
即房地產開發項目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必須齊全、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達到國家最低要求30%,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6)代理信託資金收付應遵循的原則擴展閱讀:
房地產貸款原則是商業銀行向客戶發放房地產貸款應遵循的准則。主要有:
1,流動性原則。銀行要求借款的房地產企業有能力把銀行貸款盡快投入房地產開發建設,並使之加速周轉,保證資金的良性循環。
2,安全性原則。銀行要求房地產企業能夠嚴格履行合同,對貸款實行專款專用把貸款的風險降到最低點。
3,收益性原則。銀行應要求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信貸資金,提高信貸資金利潤率,確保信貸資金投放的收益性。
7. 集合資金信託的相關規定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在任何一個會計年度與任何一個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額不得超過集合信託計劃的50%,並且交易條件不得劣於非關聯交易情形下的一般條件。此外,在達成關聯交易前,信託投資公司必須向全部受益人披露該關聯交易條件和市場的一般交易條件。若代表全部受益權10%以上份額的受益人反對該關聯交易條件的,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暫停達成該關聯交易,但按信託合同約定的程序獲得有效份額的受益人認可後,可達成該關聯交易。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可與商業銀行簽訂信託資金代理收付協議。委託人以現金方式交付的信託資金,應當由商業銀行代理收付。信託投資公司委託商業銀行辦理集合信託計劃收付業務時,應明確界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商業銀行只承擔代理資金收付責任,不承擔集合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信託投資公司可與商業銀行建立業務合作關系,由商業銀行代為向投資者推介集合信託計劃,但不得由商業銀行代理信託投資公司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合同。在商業銀行網點放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推介材料或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在材料的顯要位置註明商業銀行不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以及集合信託計劃風險由委託人和受益人承擔(有關風險提示條款應經律師審核)。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應按一個信託計劃設置一個銀行賬戶的原則,為每一個信託計劃開立一個信託財產專戶;異地推介的,應在推介地為該信託計劃開立銀行臨時賬戶,推介期滿時,將信託資金劃轉到該信託計劃的信託專用賬戶。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應當親自處理信託事務,不得將信託財產再委託給其他人管理,但信託合同中已有明確約定並且在有關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推介材料中進行了專門風險揭示的除外。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應按照《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2〕314號)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04〕90號)向委託人、受益人和監管部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若集合信託計劃完全向機構委託人推介的,經委託人同意,信託投資公司可以適當減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披露內容,但被減少的信息披露內容必須在信託合同中逐一列明。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出現集合信託計劃到期結束後無法按信託合同的約定向信託受益人交付信託財產情形的,如果是由於信託投資公司違背信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導致的,信託投資公司必須以其固有財產承擔損失。
8. 幫忙回答商業銀行的開卷考試題,謝謝,重賞
《現代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復習指要
第一章 商業銀行的經營環境
一、商業銀行的起源與發展
現代商業銀行主要是通過下列兩條途徑發展起來的:一是舊的高利貸性質的銀行逐漸適應新的條件,轉變為資本主義性質的商業銀行。二是按照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要求的股份制形式組建的銀行。
二、商業銀行的功能
商業銀行是以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為主要業務的企業法人,是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以貨幣信用業務和綜合金融服務為經營對象的綜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的功能有:
信用中介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其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閑散資金集中到銀行里來,再通過資產業務把資金投放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即在借貸之間充當中間人的角色。
支付中介是指商業銀行為商品交易的貨幣結算提供一種付款機制。
信用創造功能是指商業銀行在支票流通和轉賬結算的情況下,利用所吸收的存款發放貸款時,不以現金形式或不完全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客戶,而只是把貸款轉到客戶的存款賬戶上,這樣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系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商業銀行作為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同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各個單位以及個人發生多方面的聯系,它同時接受宏觀調節和市場調節,掌握了大量的宏觀信息和市場信息,成為國家經濟和金融的信息中心,能夠為社會的各個方面提供各種金融服務。
三、商業銀行的政府監管
政府監管的目標:政府監管的目標應是多層次的,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維護銀行業的安全與穩定;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其他社會公眾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提高銀行業的效率。
政府監管的基本原則:依法監管原則;合理監管原則;適度監管原則;高效監管原則。
政府監管的內容:各國政府對商業銀行監管的內容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預防性監管;另一類是保護性監管。
四、中國的銀行體系的發展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中國銀行業開放:
2001年底,中國已經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中國人民銀行於2001年11月11日公布了銀行業的開放時間表。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協議,我國將逐步取消對外資銀行的限制。銀行業對外開放,有利於改善我國銀行資本結構,增加國際金融資本流入,有利於吸收現代大銀行管理和經營,進而規范我國信貸和資金交易市場行為,從而提高我國銀行業服務水平,促進我國銀行業走向國際。
我國國有銀行與國外銀行業的差距和必需解決的問題。
第二章 商業銀行的組織機構
一、商業銀行組織機構設置原則
在設置商業銀行的組織機構時,應遵循下列原則:精幹合理原則;分工協調原則;幅度層次原則;效率效益原則。
二、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設置的基本條件
設置分支機構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第一,分支機構要設置在交通比較便利的中心城市;第二,分支機構設置的地點必須擁有較多的人口;第三,設置分支機構必須選擇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第四,設置分支機構必須考慮該地區的經濟發展前景。
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管理類型
在分支行制下,按照總行對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可分為直隸型、區域型、管轄行型等三種類型。
第三章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
一、商業銀行的資產類型。
商業銀行的資產是商業銀行運用各種資金(包括儲蓄存款和資本金)進行經營活動的結果。主要包括:現金資產、證券投資、貸款、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等幾部分。
二、貸款的原則
分級、分類授權;統一授信制度;對客戶的信用進行等級評定;評級、授信和貸款實行「三分離」。
三、商業銀行貸款風險分類管理
貸款風險分類,又稱為貸款五級分類,是指商業銀行按借款人的最終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實際能力,確定貸款的遭受損失的風險程度,將貸款質量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的一種管理方法,其中後三類被稱為不良資產。
四、商業銀行貸款的基本流程
貸款的規范流程應包括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後管理、檔案管理等。
五、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主要原因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產生的原因有:1、社會融資結構的影響;2、宏觀經濟體制的影響;3、政策性影響;4、社會信用環境;5、商業銀行本身的原因。
六、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主要方法
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措施與方法大致包括:1、強化呆帳准備金制度,注銷壞賬,優化資產;2、分離不良資產,交由專門機構處理;3、培育資產重組的中介機構和中介專家;4、充分利用金融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將行資產打折出售或部分證券化,收縮不良資產規模;5、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股權;6、直接的資本注入;7、破產清算;8、利用信貸資產衍生產品降低風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處理其不良貸款的方法,主要是通過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和損失進行剝離。為此,1999年起,先後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並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除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外,解決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還有一種思路,即允許商業銀行到資本市場上市。
第四章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
一、銀行負債業務的概念和作用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對外負債方式籌措日常工作所需資金的活動。商業銀行負債業務的作用:負債業務為商業銀行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來源;一定規模的負債是商業銀行生存的基礎;負債業務的規模和結構制約著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規模和結構,從而限制了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並影響其風險結構;負債業務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提供了資產業務以外的基本操作手段;負債業務的開展有利於銀行同客戶建立穩定的業務聯系,為銀行提供更多的信息來源。
二、我國商業銀行負債主要由存款和借入款兩部分內容構成
其特點表現在:負債結構日趨多元化;存款增加很快;儲蓄存款快速增加;企業存款波動不定。
三、影響銀行存款增長的原因
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第五章 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
一、中間業務的定義和分類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具體包括支付結算類、銀行卡類、代理類、擔保類、承諾類、交易類、基金託管類、咨詢顧問類和其他類等九大類。
二、表外業務的概念和分類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分類標准,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准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資產負債總額,但能改變當期損益及營運資金,從而提高銀行資產報酬率的活動。廣義的表外業務,包括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業務,包括金融服務類表外業務和狹義的表外業務。狹義的表處業務分為以下幾大類:1、貸款承諾。即銀行向客戶承諾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按照約定的條件發放一定貸款,銀行為此收取一定的費用。承諾分為可撤銷承諾和不可撤銷承諾兩種。2、擔保。即銀行以保證人的身份接受客戶委託,對國內外的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的業務。3、金融衍生工具。即以股票、債券或貨幣等資產的交易為基礎而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三、表外業務的作用
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有效的防範和轉移風險;增加資金的流動性;創造信用,增加資金來源渠道。
第六章 網上銀行
一、網上銀行的概念及其特徵
網上銀行,又稱網路銀行,是依託信息技術、網際網路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一種全新的企業組織形式或是一種全新的銀行服務手段。網上銀行目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完全建立在互聯網上的網上銀行,其交易均藉助於互聯網進行。另一種則是在現有的銀行基礎上發展網上業務的所謂混合式銀行,這種銀行有自己分支機構,從事著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為適應網路技術發展以及行業競爭的需要,從而推進其業務到網上。網上銀行的特徵表現為:網上銀行是虛擬化的金融服務機構;網上銀行突破時空限制,實現向其客戶提供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任何方式的服務;總的來看,網上銀行贏利能力高過傳統銀行;網上銀行推出後,整個金融業服務競爭空前激烈;網上銀行的經營理念強調服務以人為本,充分利用信息為客戶提供多元服務。
二、網上銀行業務的風險因素
網上銀行的風險包括兩類,即基於互聯網技術和信息技術導致的系統風險和基於虛擬金融服務品種形成的業務風險。業務風險主要包括:1、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指來源於系統可靠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導致的潛在損失的可能性。2、市場信譽風險。市場信譽風險是指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網上銀行而面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引發的風險。3、法律風險。網上銀行法律風險來源於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規章和制度以及在網上交易中沒有遵守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4、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指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義務的風險。5、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指資產在到期日不能無損失地變現風險。6、市場風險。市場價格變動,導致網上銀行資產負債表各項頭寸不一樣而蒙受損失。
第七章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
一、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理論
商業貸款理論認為:銀行的資金來源於客戶的存款,而這些存款是要經常提取的,為了應付存款人難以預料的提款,銀行只能將資金短期使用,而不能發放長期貸款或進行長期投資。可轉換理論認為,銀行的貸款不能僅依賴於短期和自償性,只要銀行的資產在存款人提現時能隨時轉換為現金,維持銀行的流動性,就是安全的,這樣的資產不管是短期還是長期,不管是否具有自償性,都可以持有。預期收入理論認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應著眼於貸款的按期償還或資產的順利變現。
二、利率敏感性分析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資產的利息收入與負債的利息支出受市場利率變化影響的大小,以及他們對市場利率變化的調整速度,稱為銀行資產或負債的利率敏感性。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於一個計劃期內商業銀行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之間的貨幣差額。
三、商業銀行的「缺口」與「缺口」管理戰略
商業銀行通過對利率的預測,可以採用不同的缺口戰略,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如果預測利率上升,可採用正缺口戰略;如果預測利率下降,可以採用負缺口戰略;如果預測利率不變,則可以採用零缺口戰略。
第八章 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管理
一、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的構成
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由核心資本(一級資本)和附屬資本(二級資本)組成。核心資本包括:永久性股本金和公開儲備,在會計賬戶上反映為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包括未公開儲備、資產重估儲備、一般儲備金或者一般呆帳准備金、混合型債務(債務或者股票)資本工具和長期次級債務,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會計帳戶上主要反映為各項准備金和發行的5年期以上的長期金融債券。
二、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附屬資本-扣減項)/加權風險資產總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體系中主要包括4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10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99家城市商業銀行。到2000年末,各類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大致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已經基本上達到監管要求,平均9.73%;城市商業銀行平均為6%。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最低,到2001年底,平均為5%左右,尚沒有達到《商業銀行法》中規定的不低於8%的要求。制定資本充足率的意義表現在:資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著商業銀行應付金融風險能力的高低;有利於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的自我約束;影響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以及公眾對其信心;有利於公平競爭和加強監管;反映了商業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決定了商業銀行的最終清償能力,也是一家銀行實力的反映。
三、商業銀行資本金管理的原則
資本金數量必須充足;資本金的結構要合理;資本金的來源要有保障。
四、巴塞爾協議
五、我國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措施和方法
第九章 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
一、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種類和風險管理的程序
商業銀行的風險是指銀行可能出現損失的一種可能性,而不是實際發生的損失。商業銀行銀行面臨的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國家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八類風險。一般來說,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程序包括如下的幾個步驟:識別銀行的風險性質;准確衡量、分析風險;選擇恰當的風險管理策略和技術;對風險管理的情況進行評估。
二、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
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保證資產的流動性和保持負債的流動性。
三、全面風險管理
全面風險管理是指對整個機構內各個層次的業務單位,各個種類的風險的通盤管理,這種管理要求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各種其他風險以及包含這些風險的各種金融資產與資產組合,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體系中,對各類風險在依據統一的標准進行測量並加總,並依據全部業務的相關性對風險進控制和管理。
第十章 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管理
一、市場細分
市場細分是按照購買者所需的產品或者產品組合,區分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及其需要從而指導營銷策略的手段。換言之,市場細分就是把市場分割成界定清晰的消費者子集。這些消費者子集在產品需求上具有同質性,而子集之間的需求屬性差異顯著。
第十一章 財務管理與業績評價理論
一、商業銀行財務報表的內容、格式和作用
財務報表是商業銀行提供信息的最基本的工具,我國《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金融機構必須提供下列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現金流量表和利潤分配表。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商業銀行在某一特定時日(月末、季末、年末)財務狀況的報表。利潤表是反映商業銀行在一定時期(月份、年度)內經營成果的動態報表,「收入-費用=利潤」是利潤表編制的基本依據,利潤表的格式有兩種:單步式利潤表和多步式利潤表。利用利潤表的信息可以評價商業銀行經營業績和考核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效能;可以分析、判斷商業銀行現有的經濟資源的盈利能力;可以為稅務部門徵收稅收提供依據;也可供商業銀行管理人員編制未來預算,為未來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利潤分配表是反映商業銀行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實現利潤的分配情況或商業銀行虧損的彌補情況,以及期末未分配利潤的結余情況的報表。它是利潤表的附表之一。
二、存貸比例指標
存貸款比例是反映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傳統指標。各項貸款期末余額/各項存款期末余額≤75%。該比例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存款資金被貸款資金佔用的程度。存貸款比例越高,說明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越低,其風險程度越大。作為衡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存貸款比例指標,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它並沒有反映出由於存貸款在期限、質量和收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程度,因此為更好地反映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程度,往往還需考核其它流動性風險指標。
三、監管當局對銀行的評級——駱駝銀行評級體系
第十二章 商業銀行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基本概念
期末考試題型:
名詞解釋:考核學生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各項規定的理解和記憶,佔全部試題的20%左右。
簡答題:考核基礎知識和基本規定方面的內容,佔全部試題的50%左右。一些根據所給資料進行計算和分析的題目也包括在此類題型中。
論述題:主要考核學生利用學到的理論知識解決、分析商業銀行的現實問題的能力,佔全部試題的30%左右。
關於期末考試題型的說明:
通過去年考試,有些同學對題型相對單一,每題分值較大不大適應。為此,在今年的期末考試要求上,我們相應地做了一些調整,特別是每題分值上做了適當的調整。由於本門課程考核說明已將考試題型作了相應的要求,所以本次考試題型不變。
9. 資金信託的八項准則
1、《關於規范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已明確了獲得中國證監會業務資格認定的證券公司可從事委託理財業務,故當然也就可以從事資金信託業務。但由於《暫行辦法》制訂的法律基礎主要是《管理辦法》,則《暫行辦法》所指的資金信託業務的受託人並不包括獲得中國證監會資格認定的證券公司.
2、信託投資公司可經營的本外幣業務,雖然包括作為企業間的中介,企業間的資金可以做到合法的間接拆借(同商業銀行的此功能一致),但這不表明信託投資公司可開展存貸款業務。信託投資公司通過資金信託取得的資金,必須專戶管理(不同的資金信託也有此要求),類似於證券投行業務中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要求。既然信託投資公司因資金信託業務取得的資金既非其負債,也非其資產,並須專戶管理,故信託投資公司若開展(變相)吸收存款業務缺乏法律/財務基礎。
3、依《暫行辦法》第4條的規定,信託投資公司若違反規定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按照非法集資處理,而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表明,若發行人非法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其應當停止發行、退還所募集資金及其利息(顯然,如有損失,賠償責任應由發行人承擔)。《暫行辦法》在此處的規定與《公司法》及民法的過錯責任原則不一致,委託人應特別關注。委託人在簽訂資金信託合同時,同時會簽訂信託資金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申明書」)。申明書須至少包括如下內容:若信託投資公司依信託文件(信託合同)約定管理、運用資金而導致的損失由信託財產(信託資金)承擔;反之,賠償責任由信託投資公司承擔,若仍不足賠償,由信託財產(信託資金)承擔。
4、信託投資公司不得發行債券,不得以發行委託投資憑證、代理投資憑證、受益憑證、有價證券代保管單和其他方式籌集資金,辦理負債業務。發行相關憑證,在法律上反映了合法憑證持有人擁有因憑證而反映的一種合同關系中,其享有要求權,即委託人對信託投資公司的要求權,因此信託投資公司會在其會計報表上記錄為負債。因為禁止信託投資公司負債,當然也就順理成章禁止其相關發行業務/發行職能。
5、《暫行辦法》限定了信託投資公司作為受託人,其接受資金信託合同的上限為200份(含200份)。證券投行業務中,已有不少擬上市公司的股權設置方案中將員工持股問題間接通過信託投資公司持股予以解決。同一信託投資公司,接受資金信託合同的上限為200份(含200份),單份合同金額不低於5萬元(含5萬元);當前民營企業的上市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大陸IPO發行的主流,而民營企業一般全員均為股東(特殊的如股份合作制企業),人數很多,則方案設計時應充分考慮上述規定。
6、信託合同及其他信託文件,應在首頁右上方用醒目字體載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該段文字很重要,保險合同及其相關文件也會在首頁有同樣法律意義的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第16條規定,保險人應主動向投保人說明/解釋保險合同、接受投保人詢問、不得故意/過失隱瞞事實或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否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信託投資公司若有類似行為,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7、信託文件(信託合同)在有效期限內,受益人可以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轉讓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信託投資公司應為受益人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的有關手續。這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但應注意,同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一樣,債權人對債務人有且僅有通知業務而無須徵得其同意;則受益人轉讓其信託受益權時,應履行通知義務。
8、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應指定信託執行經理及其相關的工作人員。擔任信託執行經理的人員,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信託經理資格證書》。信託業的資格管理,同證券業、保險業一樣。證券業、保險業已經開展了全國范圍的相關資格考試,只有合格的人方可從事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