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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戰略合作會議

發布時間: 2021-06-08 07:26:02

1. 長安信託和光大集團在哪些業務領域上展開了合作

5月底,長安信託還參加了陝西省和光大集團的戰略合作會談,長安信託作為一家金融服務公司,首先在投融資方面會謀求合作,然後就是在產業基金、大健康、旅遊、垃圾處理這些領域也會有不同程度的合作。

2.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第二章 銀信理財合作

第六條 本指引所稱銀信理財合作,是指銀行將理財計劃項下的資金交付信託,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並按照信託文件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第七條 銀信理財合作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堅持審慎原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二)銀行、信託公司應各自獨立核算,並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
(三)信託公司應當勤勉盡責獨立處理信託事務,銀行不得干預信託公司的管理行為;
(四)依法、及時、充分披露銀信理財的相關信息;
(五)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條 銀行、信託公司應當建立與銀信理財合作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立項審批制度、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並建立完善的前、中、後台管理系統。
第九條 銀行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應當有清晰的戰略規劃,制定符合本行實際的合作戰略並經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遵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監管規定;
(二)充分揭示理財計劃風險,並對客戶進行風險承受度測試;
(三)理財計劃推介中,應明示理財資金運用方式和信託財產管理方式;
(四)未經嚴格測算並提供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理財計劃推介中不得使用「預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或意思相近的表述;
(五)書面告知客戶信託公司的基本情況,並在理財協議中載明其名稱、住所等信息;
(六)銀行理財計劃的產品風險和信託投資風險相適應;
(七)每一隻理財計劃至少配備一名理財經理,負責該理財計劃的管理、協調工作,並於理財計劃結束時製作運行效果評價書;
(八)依據監管規定編制相關理財報告並向客戶披露。
第十條 信託公司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應當和銀行訂立信託文件,並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遵守《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監管規定;
(二)認真履行受託職責,嚴格管理信託財產;
(三)為信託財產開立信託財產專戶,並將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四)每一隻銀信理財合作產品至少配備一名信託經理;
(五)按照信託文件約定向銀行披露信託事務處理情況。
第十一條 信託公司應自己履行管理職責。出現信託文件約定的特殊事由需要將部分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的,信託公司應當於事前十個工作日告知銀行並向監管部門報告;應自行向他人支付代理費用,對他人代為處分的行為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信託公司開展銀信理財合作,可以將理財資金進行組合運用,組合運用應事先明確運用范圍和投資策略。
第十三條 銀行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應當按照現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理財協議約定,及時、准確、充分、完整地向客戶披露信息,揭示風險。
信託公司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應當按照現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信託文件約定,及時、准確、充分、完整地向銀行披露信息,揭示風險。
第十四條 信託公司除收取信託文件約定的信託報酬外,不得從信託財產中謀取任何利益。信託終止後,信託公司應當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全部轉移給銀行。
銀行按照理財協議收取費用後,應當將剩餘的理財資產全部向客戶分配。

3. 銀行與信託公司如何合作

目前開展最廣泛的就是銀信理財合作。
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是指公司接受銀行理財計劃項下資金的委託,擔任受託人並按照信託文件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信託業務,包含銀行理財資金直接交付給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業務和銀行理財資金間接受讓信託受益權業務。
分類可以分為三類:投資類、融資類和組合類。
投資類:包括權益投資、票據投資、債券投資、證券投資、金融衍生品投資和結構性產品等。

4. 中鐵信託陳赤:信託投貸聯動怎麼做

先貸後投:信託公司向科創企業發放抵質押貸款或信用貸款後,對企業的經營現狀和發展前景有了進一步了解,對管理團隊有了進一步認識,在溝通順暢、看好企業未來發展潛力的前提下,通過受讓創始股東部分股權的方式或者增資擴股的方式,投資入股科創企業,與其他股東一道,共擔投資風險,共享投資收益。從投資主體來看,既可以是信託公司本部,也可以是信託公司參股或控股的專業投資子公司;如果是信託公司的話,其資金既可以來源於信託資金,也可以是其自有資金。從投資後持股比例來看,信託公司大多是參股,較少控股。從投資策略來看,信託公司一般是財務投資,也有一部分屬於戰略投資,後者如前述平安信託,其投後管理工作涵蓋了項目風險控制、項目增值服務和項目流動性實現等三個方面,其中投後管理增值服務的主要方法,是協同每家投資企業制定發展戰略,搭建全面預算管理與考核標准。平安信託著眼於幫助企業解決關鍵問題,比如有些企業家更關心眼前的生意與訂單,但通過制定發展戰略,可以讓他們看得更遠;藉助全面預算管理與考核制度,進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能讓企業受戰略驅動和導向,把錢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例如,平安信託投資入股中油優藝環保後,協助梳理企業發展戰略,引領企業高管人員共同討論,達成5年內成為國內醫廢處理領域的龍頭企業的共識,明確了奮斗目標。平安方面還通過培訓財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高層,協助企業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平安信託的所有PE投資企業,都逐漸建立全面預算管理模式。從投資退出方式來看,有的通過向現有股東或第三方轉讓股權實現退出;有的通過被上市公司並購後完成退出;有少數幸運的,則通過企業IPO後股份上市流通後變現退出。當然,如果投資企業經營狀況不佳,發展前景暗淡,信託公司的投資價值便會隨之貶值,面臨投資虧損甚至全部損失的風險。從投貸之間的關系看,一般是信託公司通過相對初級簡單、收益穩定但比較有限的貸款業務,獲得相對高級復雜、風險較大但也可能收益巨大的投資業務。
先投後貸:信託公司在對一些優質的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後,為支持企業的業務發展,為企業發放一定數量的貸款。由於科創企業在其生命周期的種子期、初創期和成長期內,往往缺乏實物資產作為申請貸款的抵押物,信託公司為控制風險,加強和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合作,組合運用未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融資、控股股東擔保等方式,將債權融資風險降至可控范圍內。
投貸並舉:信託公司採取「股+債」的方式,為一家科創企業同時進行股權投資並發放貸款。之所以採取這種模式,有主動和被動之分。主動的情況是,信託公司十分看好科創企業的發展,願意在給予企業債權融資的同時,參與企業的股權,形成更加緊密的戰略關系,分享企業高速增長的可觀收益;被動的情況則是,科創企業在業務發展過程中產生了較大的資金需求,但其抵質押物短缺,短期利息支付能力有所不足,信託公司對其融資支持難以完全採用債權方式,因此一部分採取股權投資方式。
投貸互轉:主要是債轉股,即信託公司對科創企業發放貸款後,當企業的成長滿足一定的條件時(如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研發出關鍵知識產權、市場份額佔到一定比例等),信託公司可以將該筆貸款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轉為對企業的股權投資。這相當於科創企業投桃報李,為信託公司的前期信貸融資提供一份可能未來價值不菲的回報。另一種比較少見的情況是投轉貸,當科創企業的發展不盡如人意時,依據協議將原有股權投資轉讓給其創始股東,但其創始股東不用立即完成股權轉讓款的全額交付,而是將該股權轉讓款的全部或部分轉化為給創始股東的貸款,由創始股東分期歸還。
上投下貸:信託公司在對科創企業所屬集團進行股權投資後,對科創企業給予貸款支持,後者往往得到集團的擔保。
上貸下投:信託公司在為科創企業所屬集團提供貸款服務後,獲得集團提供的投資科創企業的業務機會。
我投人貸:信託公司對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後,將其中發展態勢符合預期設想的優秀企業推薦給自己所屬集團內的商業銀行或外部戰略合作的商業銀行,由後者給予科創企業貸款支持,促進其業務增長。
人投我貸:信託公司所在集團的投資機構或外部戰略合作的VC或PE機構對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之後,將其中發展態勢符合預期設想的優秀企業推薦給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為其提供貸款支持。

5.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中國銀監會發文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08〕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現將《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給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6. 2019年有信託與保險公司會合作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截至2015年3月31日,保險資金持有信託產品規模為4351億元,共涉及35家信託公司和673隻信託產品。
因此案例很多如:
2015年1月5日,信達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認購了由陝西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發行的「陝國投•信達•遠洋基金投資特定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7. 綠城將與平安信託開展戰略合作會給綠城帶來什麼影響

影響多大不至於。最多的肯定是債權關系。通過債權融資。起碼資金的來源快,在財務上不會陷入尷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