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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公司監管評級查詢

發布時間: 2021-06-07 21:02:59

Ⅰ 中國評級機構都有哪些

中國評級機構都有中誠信,大公國際,上海遠東資信評估,聯合資信,上海新世紀。具體介紹如下:

1、中誠信。起初叫中煤信託, 成立於1995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增加到24億元人民幣, 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2、大公國際。大公國際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03-28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武艷,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項目投資。

3、上海遠東資信評估。1988年3月,我國第一家獨立於銀行系統的社會專業信用評級機構上海遠東資信評估公司率先成立,該公司由上海社會科學院投資組建。

4、聯合資信。是目前中國唯一一家國有控股的信用評級機構,是市場公認的最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之一。

5、深圳南方鵬元。是在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由鵬元徵信有限公司投資成立。

評級機構的主要工作就是評估風險,從而決定債券發行人是否能向投資人償付所承諾的本金和利息。

Ⅱ 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官網上如何找得到以下兩個文件

抱歉,沒有能夠在官方網站上找到,通過官網的搜索也搜索不到,應該沒有這兩個文件的信息,我看其他網站是有這些文件的

Ⅲ 信託業算什麼系統的

信託業經過多年高速增長,已成為我國投融資體系中舉足輕重的金融部門。我們認為,今天的信託業應該擺脫過去單純對資產規模、市場份額與經營業績的追求,而將目光集中於自身良性生態系統的構建上。結合信託業自身的特點,一個完整的信託業生態系統應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宏觀經濟形勢構成了信託業的生態環境,信託業未來的生存方式既取決於當前的宏觀形勢,又取決於未來的發展趨勢。其次,信託業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通過認清自身的發展驅動力與制動力,做出符合行業演變規律與生態環境變化的戰略選擇。最後,監管環境確定了信託業生態系統中的生存法則,好的監管環境既應促進個體向正確的方向演變,也應形成生態系統內的自然選擇機制。
(一)宏觀生態環境發生重要變化

1、中國經濟「新常態」
「新常態」更多意味著我國經濟增長的方式的調整而非趨勢的改變。在經濟增長層面注重發掘新的增長點,尤其是增加創新成果的轉化率,提高創新驅動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而結構調整的要點一是產業結構,體現為傳統產業由於過度投資導致的產能過剩,而戰略型新興產業亟需加大投資力度從而增強對經濟的支撐作用。二是產品結構,現有的產品供給同質化嚴重,未來產品的差異化供給尤其是可以「創造需求的供給」將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2、貨幣政策適應性調整
與「新常態」下的經濟政策相適應,未來我國將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與松緊適度的貨幣政策。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應用在基礎設施建設與新興戰略產業的投資,從而強化對於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支持。貨幣政策由「穩健」變為「松緊適度」,說明未來將繼續以「定向寬松」為主旋律,同時也存在著「降息」、「降准」的可能性,從而緩釋經濟下行壓力、平滑經濟增長趨勢。
3、全面推進經濟領域改革
以信託人的眼光看,「新常態」下的經濟改革首先是政府投資體制改革,通過推行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使得投資行為更加透明化、市場化。
其次是區域經濟改革,包括「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與長三角經濟帶等區域經濟規劃,加強區域互聯互通與「多規合一」,促進規模效應與協同發展。
再次是國企改革,混合所有制、企業並購、打破行業壟斷、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將是改革的主旋律。
最後是「三農經濟」,將建立現代化的農業發展方式、完善農產品(12.00, -0.01, -0.08%)價格形成機制、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繼續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三農」。
(二)信託業「新常態」具有三大特點

1、信託業資產規模增速放緩
信託業高增速、低不良是基於經濟景氣周期的特殊表現。最新數據表明,信託業即將告別超高速增長轉而進入正常增長,甚至在某些年份低速增長或下滑。如果宏觀經濟政策不做大的調整,加上新的信託監管政策出台,未來五年增速放緩是大概率事件。根據我們與波士頓咨詢研究的結果,未來五年信託資產規模年均增長率有可能放緩至11-18%(不考慮設立信託業保障基金的影響)。
2、利率市場化深入,資產管理競爭加劇
隨著利率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存貸款利率向市場真實水平靠攏,銀行未來在投資端將會放開更多許可權。券商、基金、保險等過去與信託業不存在直接競爭關系的金融部門,可以通過資產管理計劃或子公司等方式與信託業形成正面競爭。
可以預見,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如通道類業務領域,信託業原有的份額將被逐漸蠶食,並更多的陷入到低效的價格戰之中。即使是在信託業具備技術優勢的領域,也避免不了越來越激烈的競爭局面,信託業原本所從事的是風險與收益適中的業務領域,由於銀行、券商、基金和保險等機構的介入,形勢也將日趨緊張,部分信託公司將被迫向更高風險的領域移動,從而造成了潛在違約率上升。
3、破解「剛性兌付」,帶動信託業的無風險收益率理性回歸
無論是從經濟基本面、信託業發展周期與市場競爭態勢上分析,可以確定未來信託業風險事件將較以往更加常態化,從而逐漸改變信託產品的「剛性兌付」屬性,帶動信託業的無風險收益率理性回歸。這對於信託業來講,在短期將會形成轉型陣痛,在長期則是刮骨療傷式的長效發展機制。
長期以來在「剛性兌付」與「預期收益率」的束縛下,信託產品在營銷方面存在缺陷,信託公司沒有足夠的動力做精確的風險揭示,投資者也沒有足夠的動力充分了解產品的風險屬性,從而養成了一大批風險—收益觀念嚴重扭曲的「合格投資者」,而投資者是信託業生態系統的土壤,當土壤惡化時,生態系統內的個體是不可能健康成長的。盡管風險事件將常態化,但是長遠來看卻利於行業可持續發展。違約現象的出現是信託業正常的「新陳代謝」與「自我更新」。
(三)信託業的生存法則
監管制度就是信託業的「生存法則」。信託業區別於其他金融行業的發展特點,在於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更高效的互相促進、互相影響。從信託業歷史上數次重要轉折來看,每一次的清理整頓,均伴隨著對信託制度與信託本源更透徹的理解並使得信託業發展邁上新台階。因此,信託業作為富有高度靈活性與生命力的金融業態所依賴的發展基礎,除了一般的構成要素如資本、人力、市場的供給外,還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制度供給」。
1、《信託法》修訂
從信託業誕生日起,信託制度便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也正因為如此信託業可以在合理的制度基礎之上維持過去近十年的快速增長。然而在經濟新常態、金融體制變革加快與行業間競爭加劇的情形下,《信託法》修訂亟需提上日程。
在《信託法》修訂方面,應著重於完善信託產品登記制度、稅收制度、交易平台、跨境外匯信託、公益信託、民事信託等,這些基本制度無論是在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方面均是重要的法律基礎,否則如家族信託、公益信託等信託業尚未開發的藍海就不可能真正駛入,影響信託業的進一步發展。
2、設立信託業保障基金
2014年12月19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及保障基金管理公司成立,這是信託行業的一個重大事件。設立保障基金會略微加大行業運行成本。但是與成本相比,最重要的是穩定建立在風險識別基礎上的投資者信心,對金融機構而言,信心遠比黃金更珍貴。
與此同時,作為未來監管布局的重要協同組成部分,監管當局正在研究推出《信託登記管理辦法》、《信託公司信託業務盡職指引》、《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並擬調整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通過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管「組合拳」,以期全面提升行業抗風險能力並建立信託業的長效發展機制,反映出監管當局對行業制度供給和「基礎設施」的高度重視,雖然會帶來一些前期啟動成本,但卻是基業常青的重要保障。
3、恢復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投資許可權
恢復信託公司固有資產投資權符合邏輯,有現實需要。隨著社會投資者理財願望的增加,將會催生更多的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需求,信託業的規模增長與風險處置也需要有強大的資本實力作為支撐。如果僅依賴股東增資維持資產規模增長,則需要股東具備持續的增資意願與能力,形成了信託公司發展過程中的「增資悖論」,無形中增添了障礙。
信託資產中包括債權、股權等多種資產,允許交易對手以股權質押,就意味著要做好實現質權的准備,也就意味著信託公司要有股權管理能力繼而要有投資運營能力。因此,信託公司固有資產不得從事投資活動本身也是一個悖論,有必要恢復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投資許可權。
4、監管評級的角色轉變
很多人在不同時期都呼籲過,信託監管要從機構監管逐步向功能監管轉型。從構建信託業生態系統的角度來說,監管思路應以功能監管為導向,更多關注合規性審查與投資者保護等基礎領域,減少對系統內個體行為的細節干預。
同時,監管環境的調整應充分考慮各信託公司的層次性特點,通過差異化的監管引導體系,確定不同層次信託公司的發展方向,防止實力不足的信託公司盲目從事創新業務導致行業風險的出現,這種差異化引導體系的基礎是信託業監管評級體系的建立。
為建立更適合轉型期的監管評級體系,需對傳統的監管評級標准做出調整。在關鍵指標的選擇上,應弱化規模相關指標的作用,而將與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及內生發展潛力有高度相關性的指標賦予更多的權重,如資產質量、資產結構、公司成長性、創新業務等。同時,為了加強監管評級對信託公司的約束作用,評級應直接與經營許可關聯。通過以上措施引導信託公司向正確的轉型路徑發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規模擴張與短期效益。

Ⅳ 《信託法》中「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中的「實收余額」是什麼

1、信託公司的財務實際上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其固有資金,一個是其受託管理的資產或資產(含權益);
2、基於現有信託相關監管精神,信託公司應當根據監管評級的不同,分別按月、季、年,向監管機構或其他有權機構上報、披露,當期所有存續的信託業務所對應的實際收取的信託財產額度,稱之為「當期信託財產余額」,就是你理解的「當期」信託公司管理的所有的信託計劃(含單一信託)的所對應信託資產的總規模;
3、信託公司當期受託資產余額中的貸款(以向交易對手發放貸款為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額度,不得超過總規模的30%;
4、設定這條限制的初衷在於限制信託公司過度發放貸款,不利於通過市場貸款總額進行宏觀經濟調控;同時也有助於信託公司向真正的主動管理型的資產管理機構轉化,弱化其非類銀行信貸機構的市場形象,有效控制自身經營風險。

Ⅳ 信託公司監管評級2C級是個什麼概念

綜合評級是對信託公司進行全面的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合規管理、資產管理以及盈利能力等五要素。綜合評級不是對以上五要素評級結果的加權平均,而是在考慮要素的重要性後綜合確定。綜合評級的基本原則為:
一是按照評級要素重要性進行評級,核心要素為公司治理和資產管理,綜合評級不得高於公司治理要素或資產管理要素的評級。
二是綜合評級最多比除公司治理和資產管理外各要素中最低的一個級別高一級。
三是根據信託公司的風險狀況、業務規模和收益情況等確定同一綜合評級級別中不同信託公司的A、B、C檔次。
銀監會發布的《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要求參與股指期貨業務的信託公司必須具備3C級(含)以上的監管評級,申請以投機為目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應具備2C級(含)以上的監管評級,且已開展套期保值或套利業務一年以上。

Ⅵ 信託產品如何評級

現在對信託還沒有專門的評級機構對外開放,如果是機構的話,可能內部有自身的評估體系,一般主要看融資主體的實力,抵押擔保措施,所投資的項目的好壞等等

Ⅶ 信託產品綜合評級是如何進行的

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標涵蓋四大指標、十二個子項的內容,評級內容包括信託公司資本實力、風險管理能力、增值能力、社會責任四個方面,簡稱「短劍」體系。
1、行業評級重點考察信託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資產管理能力。信託公司作為專業的受託管理財產的金融機構,對資產的管理能力是其核心競爭力。該行業評級體系的增值能力指標選取了凈資產收益率、營業費用收入比、人均信託凈收益,引導信託公司提高資本使用效率和運營效率、實現人均收益的最大化,提高綜合效率。
2、行業評級注重信託項目風險防範和風險管理能力,與監管部門維護行業穩定和促進行業穩健發展的思路相符合。該行業評級體系將風險管理能力作為單獨的一項,具體包括固有信用風險資產不良率、信託項目正常清算率和信託財產損失回收率,重點考察信託公司項目的管理能力和風險處置能力。這必然會促使信託公司盡職盡責履行受託人職責,確保信託項目的順利兌付,在出現項目風險時,積極採取措施化解項目風險。
3、行業評級引導信託公司夯實發展基礎、履行社會責任。資本既是行業發展的基礎,也是抵禦風險的最後屏障,因此,行業評級體系中把資本實力作為首要指標。從具體內容看,側重於凈資本以及凈資本和風險資本的比值,就是將資本與風險抵禦能力連接起來。該指標旨在引導信託公司增強資本實力、夯實發展基礎。行業的發展離不開社會的支持,因此,該行業評級體系單列了社會責任指標,主要考察納稅額和向受益人分配的收益,引導信託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Ⅷ 外匯分類管理等級查詢

【詞語解釋】詞目:金融
拼音:jīn róng
基本解釋
[banking;finance] 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
詳細解釋
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
胡適 《國際的中國》:「我們更想想這幾年國內的資產階級,為了貪圖高利債的利益,拚命的借債給 中國 政府,不但苟延了惡政府的命運,並且破壞了全國的金融。」 丁玲 《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一)》:「許多大腹的商賈,和為算盤的辛苦而癟幹了的吃血鬼們,都更振起了精神在不穩定的金融風潮之下去投機。」 浩然 《艷陽天》第七章:「銀行的領導幫助他認識金融工作對恢復國民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的重要,他聽進去。」 [編輯本段]【金融】金融的內容可概括為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存款的吸收與付出,貸款的發放與回收,金銀、外匯的買賣,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保險、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結算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基金,還有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機構、金融租賃公司以及證券、金銀、外匯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貨幣出現以後形成的一個經濟范疇,它和信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實物借貸而專指貨幣資金的融通(狹義金融),人們除了通過借貸貨幣融通資金之外,還以發行股票的方式來融通資金。(2)信用指一切貨幣的借貸,金融(狹義)專指信用貨幣的融通。人們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創造一個新的概念來專指信用貨幣的融通,是為了概括一種新的經濟現象;信用與貨幣流通這兩個經濟過程已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徵的是可以創造和消減貨幣的銀行信用,銀行信用被認為是金融的核心。
金融概念新解
寧波大學商學院熊德平教授在其國家社科基金研究報告《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機制與模式研究》【2005年6月通過驗收鑒定,獲優秀等級,並應邀以成果要報形式,呈黨和國家領導人,引起高度重視和作重要批示,該成果2009年獲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該成果出版著作《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P66-80)】,以及論文《農村金融與農村金金融發展:基於交易視角的概念重構》【《財經理論與實踐》2007年第2期,P8-13;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農業經濟導刊》2007年12期P120-126)全文轉載】中,為定義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針對既有定義的缺陷,從重新定義金融概念入手,重新定義了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的概念,並基於該定義,形成了系統的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理論,構建了我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的機制與模式,並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該概念及其基礎上的成果,值得農村金融理論研究、政策制定和實際部門借鑒和思考。
以下是該成果中關於金融概念的分析和定義。引用時,請按上述提示註明成果出處,以尊重和保護作者知識產權。

一、金融概念定義的重要性及現狀
熊德平教授的上述成果認為: 「弄清楚金融的界說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無疑,這是一門學科中極大的問題:一門學科,其最高理論成就往往就凝結在對於本學科的核心范疇如何界定、定義之中」(黃達,2001,P113)。長期以來「金融是指資金的借貸活動或資金的融通活動,這已是被學術界所普遍接受的觀點」(江春,1999),但深入考察發現「對金融的定義,傳統金融理論和現代金融理論是有區別的」(冉光和,2004,P19),「存在從不同視角對『金融』所進行的規范性的論證」(黃達,2001,P113),其表述林林總總,重點各不相同,「直到今天,……,尚無普遍被接受的統一的理論界定」(黃達,2001,P45)。面對這樣的核心范疇,該成果無意也不求能論證出公認的「金融」概念,但對其內涵和外延的界定卻直接關繫到研究框架的構建基礎。成果遵循黑格爾「概念」與「理論」的關系以及哲學關於「概念」本質的認識,在綜合前人的「金融」定義基礎上,努力分析和界定出可以供生長和支撐本研究理論框架的「金融」概念。
界定「金融」的概念,首先涉及的問題是由漢字「金」和「融」組成的「金融」與英語「FINANCE」語義區別與選擇問題。黃達(2001,P3-11,44-45,113-120)和曾康霖(2002,P10-14)教授分別對二者的詞義和關系,做了詳細的、權威性的討論,其基本結論是漢語的「金融」有寬、窄二個口徑。寬口徑是:泛指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相關活動。窄口徑則把「金融」界定在資本市場運作與金融資產供給與價格形成的領域。而英語中的「FINANCE」則有寬、中、窄三個口徑。寬口徑是指:一切與錢有關的活動。不僅包含了漢語的「金融」,而且還包括了「政府財政」、「公司財務」、「家庭理財」等與漢語「金融」涇渭分明的概念。窄口徑則專指資本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中口徑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儲蓄協會、住宅貸款協會,以及經紀人等中介服務等。可見漢語「金融」的寬、窄口徑分別相當於「FINANCE」的中、窄口徑,而寬口徑的「FINANCE」則是我國「政府財政」、「公司財務」、「家庭理財」和「金融」的總稱。由於本研究主題和任務是從「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的系統層面揭示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系,探索協調發展的機制與模式,因此,該成果將把「金融」界定在漢語寬口徑的含義上。
二、金融概念定義的既有論點
進一步考察已有「金融」的定義,本研究發現,雖然,表述粼粼種種,重點各不相同,尚無一致認識,但歸納這些表述各異的「金融」概念便可發現,根據其視角和側重點,大致可分為「資金融通論」、「金融資源論」、「金融產業論」、「金融工具論」、「金融媒介論」等幾種類型[1],其中「資金融通論」在我國歷史最為久遠,影響最為深刻,詞典、教科書中的金融定義基本來自於此,其他的主要觀點主要集中在近幾年的學術研究中,另外一些則基本上是在「資金融通論」基礎上的延伸或擴展或有所側重。
1、「資金融通論」認為「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指通過貨幣流通和信用渠道以融通資金的經濟活動」(王紹儀,2002)。《辭源》(1915):「今謂金錢之融通曰金融,舊稱銀根」。1920年北洋政府「整理金融公債」中的「金融」專指通過信用中介的貨幣資金融通。《辭海》(1936年版):「monetary circulation謂資金融通之形態也,舊稱銀根。」《辭海》(1979)則有:「貨幣資金的融通。一般指與貨幣流通與銀行信用有關的一切活動。」1986年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中把相當於本研究口徑的「FINANCE」定義為:「The system that includes the circulation of money,the granting of credit,the making of investments,and the provision of banking facilities」。可見,「資金融通論」歷史最為久遠並居主流地位[2],但深入分析發現,這一定義雖然比較准確地概括了金融的活動過程,但卻把金融的本質屬性隱藏在背後,似乎有「金融」就是金融的同意反復之嫌。
2、 "金融資源論"認為認為金融是人類社會財富的索取權,是貨幣化的社會資財;是以貨幣形態表現的,具有「存量」形態的,既聯系現在與過去,也聯系現在與未來的金融存量投入、消耗過程及相應的體制轉變;金融是一種資源,是有限的或稀缺的資源,是社會戰略性資源(白欽先教授等,2000)。該定義為金融資源的配置奠定了理論基礎,但其只注意到了金融的靜態意義,但忽視了金融過程和功能。
3、「金融產業論」認為「金融是資金融通的行為及機制的總稱,是與國民經濟其他產業部門平等的產業,金融產業是指以經營金融商品和服務為手段,追求利潤為目標,市場運作為基礎的金融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的總稱(冉光和,2004,P24)。「金融產業論」對金融的界定更多的涉及到了金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運行機制和內在屬性,強調了金融是經濟系統的一個平等的組成部分,但其主要側重於從產業角度進行論證,其作用機制還只是隱含在產業的概念之中。
4、「金融工具論」認為計劃經濟中,金融是計劃工具,市場經濟條件下則是宏觀調控手段,強調了金融的功能,卻忽視了其作用的主動性和先導性。金融媒介論的金融概念則認為金融是媒介經濟運行的虛擬系統,同樣是注重了功能,卻忽視了金融自身的獨立性。這些定義均沒有意識到金融「實際上是財產(Property)的借貸或財產的跨時(Intertemporal)交易活動」(江春,1999),「『金融』就是信用轉讓」(汪丁丁,1997)。僅依此形式化的定義是難以把握農村金融的理論內涵,並進一步透視出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關系原理的。
三、熊德平教授的金融概念新解
熊德平教授認為金融的本質蘊藏於金融產生與發展的歷史過程之中,「金融」的不同定義,實際上是具有不同歷史背景的金融現實,在不同視角和目的下的思維寫照。沿著金融與經濟關系理論的分析框架,考察金融產生與發展的歷程和當代表現,在綜合前人的定義的基礎上,該成果基於交易視角認為「金融」不論是「資金融通(monetary circulation)」的金融,還是「finance」即「Financial Market,Capital Market」的金融,其本質都是信用交易制度化的產物,是由不同的產權主體,在信任和約束基礎上,通過信用工具,將分散的資金集中有償使用,以實現「規模經濟」的信用交易活動以及組織這些活動的制度所構成的經濟系統及其運動形式的總稱。該概念可以概括為「信用交易論」。
「信用交易論」的核心要點是①金融是分工和交換的產物。不同產權主體的存在是金融產生和發展的必要條件。②所有權的分散性與生產集中性的矛盾,不同產權主體的風險能力和經營能力,以及資金的所有和所需,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不對稱分布是金融產生和發展的充分條件。前者是金融的社會基礎,後者是金融的自然基礎。③「規模經濟」的存在和產權主體對「規模收益」的追求是金融存在和展開其自身的內在動力。④在制度的有效約束下建立起來的,以心理上的信任和安全感為基礎的信用交易是金融的基本特徵。⑤全賴信用維系的金融,在促進經濟發展的過程,不斷使經濟金融化,進而使信用成為經濟發展的基礎,金融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經濟系統可以從金融經濟和實體經濟兩個相互融合的系統加以觀察和研究。這是金融的功能效應。⑥金融的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始終處於發展變化之中,其態多樣化、結構多元化、功能擴大化、制度規范化、組織正規化成為金融發展的外在特徵。現代金融已經發展為由資金的流出和流入方、連接這兩者的金融中介機構和金融市場以及對其進行管理的中央銀行和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及運行制度和機制共同構成的,不僅可以通過融通資金、傳遞信息、提供流動性支持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而且還通過大數定律、提供專業化服務和套期保值來有效地分散和降低風險,進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產或消費效率,與其他經濟系統具有平等交換關系的,具有核心地位的經濟系統。⑦金融不同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金融專業化分工的產物,是依靠專門化知識、能力和信譽,提供中介服務「專家」型組織,金融機構的價值在於其金融功能的發揮,而不是其規模大小、數量多少以及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的先進與落後。⑧金融與信用相生相伴,不僅並非貨幣所派生,而且良好的貨幣制度有賴於金融信用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1]這種分類完全是為了概括、綜合和表述的便利,而非嚴格學術論證基礎上的學派或學術思想分類,也不代表原創者是意圖。
[2]目前國內大部分金融或貨幣銀行學教科書對金融的定義基本都沿襲這一意義的概念。
【金融學】
金融學是從經濟學分化出來的、研究資金融通的學科。傳統的金融學研究領域大致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公司投資理論。 [編輯本段]【金融界】金融界網站,是全球最大的中文財經網站之一。2004年10月15日,金融界在美國NASDAQ掛牌上市,股票代碼(NASDAQ:JRJC),是目前中國唯一一家在美國上市的中國財經類互聯網公司。上市後,金融界相繼入選權威第三方評選的「2004中國商業網站100強」、「中國主流媒體市場經濟地位及商業價值2004年度排序--資訊類10強網站」、以及「德勤2004年度亞太區高科技高成長500強企業」。 [編輯本段]【金融學與經濟學的關系】金融學發端於經濟學,但如今已經從中獨立出來,有了自己的研究方法,成為獨立的學科.現代金融學也象經濟學一樣,從微觀主體的理性行為入手(行為金融學考慮了非理性行為),構建考慮時間和不確定因素的市場均衡體系,考察金融系統在資源跨期配置中的機制和作用.但是金融學有區別於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比如說金融資產定價中常用的無套利分析,實際上比經濟學中的供求定價分析更具有一般性,在市場中更容易實現.金融學區別與經濟學的另一個的特點是前者考慮了市場中的隨機因素,因此市場主體的預期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經濟概念比金融廣得多
金融是經濟的一小個分支,只是有自己的側重點
經濟學是一個一級學科,金融學是一個二級學科,在經濟學之下,經濟學研究的是一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方式、道路等。是比較宏觀的了,它對經濟的各個方麵包括工業、農業等。金融只是對一個國家經濟領域中的金融方面進行研究,比如貨幣、證券、金融市場等。 [編輯本段]【金融的特徵】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經濟學上的信用,是一種商品交易的形式,對應於現貨交易(即時清結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礎,金融最能體現信用的原則與特性。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信用已與貨幣流通融為一體。
(2)信用交易的應有特點
a. 一方以對方償還為條件,向對方先行移轉商品(包括貨幣)的所有權,或者部分權能;
b. 一方對商品所有權或其權能的先行移轉與另一方的相對償還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信用交易的發生是基於給予對方信任。
2. 金融原則上必須以貨幣為對象。
3. 金融交易可以發生在各種經濟成分之間。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場學(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學(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學(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經濟學(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資學(en:Investment )
貨幣銀行學(en:Money and Banking )
國際金融學(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財政學(en:Public Finance)
保險學(en:Insurance)
數理金融學(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計量經濟學(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從另外一個角度而言:金融學發端於經濟學,但如今已經從經濟學中相對獨立出來,有了比較系統的研究方法。
同時,現代金融學依然停留在現代經濟學的新古典分析框架內. 其特點是從微觀主體的理性行為入手(行為金融學考也慮了非理性行為,比如錨定效應), 構建考慮時間和不確定因素的市場均衡體系, 考察金融系統在資源跨期配置中的機制和作用. 金融學開創了經濟學中比較獨特的研究方法,比如說金融資產定價中常用的無套利分析, 實際上比經濟學中的供求分析更specific,在市場中更容易實現.此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新古典經濟學發展的預期的概念在金融學中得到了很好的應用.金融學考慮了市場中的隨機因素, 因此市場主體的預期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並且依賴數理和計量工具進行相對精確的分析.
從program的角度來說:
1, 國外大學開設的和金融有關的master項目五花八門,但是都是偏向應用的,課程也不盡一致.這些program大多都在商學院,偏向實證分析.經濟系很少見到開設類似項目,雖然也有.有一些master program是培養可以進行技術分析的專業人員的,所以對數學應用能力要求較高,比如數據處理,統計計量分析,比較高級的軟體等等. 具體內容,大家還要看具體學校開設的具體項目的介紹和她們的課程結構。
2, phd program. 國外一些大學的商學院會培養金融學博士.但是絕大多數經濟系都可以培養金融學博士,雖然其名稱可能是經濟學博士.金融經濟學,金融計量學,這些項目課程都是高度數理化的,還有宏觀金融,比如說國際金融之類的,這方面的研究很多時候也被歸入宏觀經濟學研究.
最後,還有一點就是,公司金融,這個領域有點交叉的意思,可能也可以稱為公司財務.涉及金融學和管理學的許多東西.
我這里說的不能很清楚,因為個人了解也有限.大家可以參考錢穎一教授的三篇文章.此外每個學校的program都有偏重,大家申請前看清楚,雖然都叫finance,但是內容可以千差萬別.
●經濟學專業
主幹學科:經濟學
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資本論》、西方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經濟學說史、發展經濟學、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國際金融、國際貿易等
從業方向:能在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政策研究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從事經濟分析、預測、規劃和經濟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
●金融學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證券、投資、保險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相關業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金融領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具有處理銀行、證券、投資與保險等方面業務的基本能力;
3.熟悉國家有關金融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4.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幹課程:
主幹學科:經濟學
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財政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管理、證券投資學、保險學、商業銀行業務管理、中央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理論與實務等。
究竟哪些金融人才最受歡迎呢?科銳咨詢公司CEO高勇認為,以下十類金融人才炙手可熱:

金融分析師(CFA):自1963年在美國首度開考以來,全球至今僅有3.55萬人通過考試。我國大陸只有50人擁有CFA資格。上海未來3年對CFA的需求量是3000人,而目前只有30人。

特許財富管理師:要求必須在金融機構工作5年以上,擁有良好的經濟學基礎,至少精通兩個投資領域的情況。

基金經理:負責基金的籌措、運作和管理,以及上市和上市後的監控,需要懂得國外的操作規則,對國內市場也非常了解,能運用投資工具有效規避各種風險,實現最佳的投資組合。

保險精算師: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必須聘用一名金融監管部門認可的精算師。目前我國具有精算師資格的僅有50人左右。專家預測,未來10年將急需5000名精算師。

證券經紀人:全國7000萬股民這一龐大的投資群體,為證券經紀人的崛起提供了巨大的市場。合格的證券經紀人,要有扎實的金融學知識和豐富的投資經驗。

信息主管:要求既通曉國際金融業務,又擁有國際銀行的IT系統規劃、建設經驗。

投資管理人才:包括四個類別,即風險投資人才、融資租賃人才、金融業務代表和個人投資顧問。他們要對股票、債券、金融衍生品的投資有正確的判斷,還要有企業管理經驗。從事風險資金投資的,最好是有創業經驗,對財務、人力資源管理、市場、銷售等環節了如指掌。

證券分析師:主要進行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個股研究、專題研究和機構投資策劃,能引導股民明確市場投資方向。一般要求有經濟類碩士以上學歷,有證券從業資格,3年以上證券、期貨等專業投資市場運作經驗。

高端保險銷售員:隨著保險業的良性發展,高端銷售員的數量、質量都必須提高。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業務發展總監敖寶蓮透露,友邦今年在上海地區擁有4700名代理人,預計明後年會擴展到6000人左右,要求從業者懂得理財險種、理財稅務政策等方面的綜合知識。

財務策劃顧問:為個人客戶進行理財指導,制訂度身定做的理財計劃。

Ⅸ 中國哪些信託公司是A類,哪些是B類,哪位大神有信託公司分類,請賜教,感謝,在線等

2018年初評中斬獲A類的公司包括,百瑞信託、華能信託、華潤信託、江蘇信託、交銀信託、民生信託、平安信託、廈門信託、山東信託、上海信託、外貿信託、五礦信託、興業信託、粵財信託、中航信託、中融信託、中鐵信託、中信信託、中原信託、重慶信託及紫金信託等21家。

2018年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結果定為B類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光大信託、國聯信託、國元信託、湖南信託、華澳信託、建信信託、雲南信託、中江信託等等。

所謂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是中國信託業協會從行業角度對信託公司做出的綜合評價,由協會自行組織,每年評一次,信託公司會被劃分為A、B、C三個等級。

2015年末,《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下發,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分(含)~100分)、B(70分(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9)信託公司監管評級查詢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營銷信託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審慎合規原則,加強信託產品、營銷行為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管理,加強信託產品風險等級評定,在有效評估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的基礎上;

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信託產品,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通過對信託產品進行拆分等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信託產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託公司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

信託公司向自然人委託人首次推介信託產品或與其簽署信託文件之前,應當告知投資者如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要求其填寫包括調查問卷、風險揭示書等形式的書面文件或在身份認證後通過法律認可的電子形式等方式;

評估其風險承擔能力,並要求其在信託文件中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承諾信託財產來源的合法性。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業協會-新聞中心

Ⅹ 成立信託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必須具備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下文你可以看到法規對這些概念的具體描述。此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3億元人民幣,並且不得分期繳納,必須以貨幣一次性付清。因此,個人基本不可能設立信託公司。以下是前面提到的對股東的具體要求:
「第七條 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四)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六)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八)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
(九)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十一)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境內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六項除外)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
(二)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2年對其作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及以上;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境外金融機構為商業銀行時,其資本充足率應不低於8%;為其他金融機構時,應滿足住所地國家(地區)監管當局相應的審慎監管指標的要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注冊地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所在國(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九)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