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指什麼
信託一經設立,信託財產即與委託人和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相區別,不受委託人或受託人狀況的變化、甚至破產影響。委託人、受託人或者受益的債權人一般也無權對信託財產主張權利。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受託人除為受益人之一,不得以任何名義享有除傭金以外的信託利益。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任何人不得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信託財產的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以及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有助於使信託財產免受信託當事人與信託關系之外的第三人之間存在的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影響,從而使信託具有了其他財產制度所不具有的風險隔離和權益重置功能,增加了信託財產的安全性;
一旦信託有效設立,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債務,以信託財產承擔;應當向受益人支付的信託利益,也僅以信託財產為限。受託人只在違背管理職責或者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損失並造成第三人負債時,才以自有財產承擔個人責任。委託人和受益人同樣僅以信託財產為限對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信託的有限責任性,有助於受託人根據信託目的的需要,充分發揮管理信託財產的能動性和創造性,以順利實現委託人的願望。
『貳』 信託財產的性質
(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受委託人和受託人財務狀況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
(2)、信託設立後,信託財產脫離委託人的控制,讓具有理財經驗的受託人進行管理,能有效保證其保值增值。
(3)、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託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
(4)、除法律規定的情況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叄』 信託財富管理功能有哪些
一是財產管理。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信託產品可以劃分為貸款信託類、權益信託類、融資租賃信託類、不動產信託類。可根據客戶風險偏好,設計多種組合的理財方案。當前產品年化收益率在9~12%,大多剛性兌付。
二是財富傳承。建立在信託產品委託人、受託人和收益人三方分離的基礎上,經由信託的規劃,可有效保障未成年子女或揮霍家產子女的生活,幫助家人完成學業創業的理想,避免「富不過三代」的遺憾。
三是債務隔離。《信託法》第十六條規定:「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投資信託產品後,所交付財產就成為信託財產而獨立於委託人、信託公司(受託人)以及指定的受益人,使該財產免於債權人追索。
四是保護財產。信託資產已轉移至受託人(信託公司)名下,並以受託人的名義存在,大多數的法定管轄區域均無關於公開披露的規定,而且信託合同無須向任何政府機構登記,亦不公開供公眾人士查詢,因此受益人的個人數據及利益均絕對保密,直至信託終止為止。此外,信託財產的受益人可以按比例指定,當委託人的財產進行分割時(如夫妻離婚、合夥組織解體等),實現約定的財產分配方式。
『肆』 信託的功能是什麼
1、保存財產,累積財富
經由信託合同將財產權移轉專業信託機構,由專業人員依合同內容做有計劃的投資管理,可使財產充分發揮其累積效果,不致因財產過早分散或流失,而喪失創造財富的機會。同時,根據信託法,信託財產的債權人對信託財產不得請求強制執行或拍賣;再者,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破產財團的范圍。另外,信託財產的債權,不得主張與不屬於信託財產的債務抵消。
2、照顧遺族,造福子孫
個人信託取代死後繼承,可避免遺產繼承的紛爭,還可照顧到更多代的子孫。
3、指定受益人,規劃遺產
個人信託取代生前贈與,可避免子女揮霍財產、分配不公造成的子女紛爭、子女依賴心理、子女如無管理能力造成家產縮水貶值。而以信託受益權取代繼承權,更可貫徹被繼承人的意旨。
4、財產規劃,節稅功能
個人信託可根據每人的信託財產及信託理財目的提供包含投資、保險、節稅、退休計劃、財富管理等全方位的信託規劃,滿足個人及其家庭不同階段的需求,為委託人妥善規劃財產。
『伍』 家族信託對財產如何管理和保護
家族信託在中國還不成熟,在歐洲,家族信託投資范圍很廣,並分散投資。主要是針對委託人對信託回報率的預期要求而設置不同比例的投資方向。家族信託並不以財產的倍增為目的,而更看重財產的保值與增值。所以,在分散投資過程中,信託管理人會對相對收益穩健的投資標的加大投資權重。國內家族信託還在探索階段,招商銀行去年發行了第一筆家族信託,起步資金5000萬。
『陸』 什麼是信託破產隔離保護機制
指的是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個人出現破產等原因,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等情況出現後,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主要關懷的是受益人,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向受益人的利益傾斜。凡事有利則有弊,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使得第三人,也就是受託人的債權人的利益保護大大減弱。
(6)信託具有財產保護功能擴展閱讀:
信託破產隔離功能的意義
1、保護信託受益人、委託人利益的必然需求。
從理論上講,信託公司破產風險絕對不能說小,而我國政府對金融機構的保護政策不會一直延續,如果上述信託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在不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下,信託財產受到沖擊,那麼彼時受損的必將是也只能是受益人、委託人。
2、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維護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信託行業發展的趨勢必然是信託的長期化和規模化。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才能保障信託財產的超然獨立性,只有消除了委託人對於信託公司破產可以危害信託財產的疑慮,委託人才會產生設立長期、大規模信託的需求,信託行業健康發展也就有了制度基礎與市場基礎。
3、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需要。
發達國家在其資產證券化操作中頗為廣泛地運用了破產隔離職能。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委託人將其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載體(SPV),並以這些資產為支持發行證券。
『柒』 信託受法律保護嗎
您好,2001年4月28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之後,信託產品沒有發生過一起不能兌付的案例。剛性兌付。
『捌』 信託按信託財產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哪些
按信託財產的性質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動產信託和不動產信託
資金信託也叫「金錢信託」,它是指在設立信託時委託人轉移給受託人的信 托財產是金錢,即貨幣形態的資金,受託人給付受益人的也是貨幣資金,信託終了,受託人交還的信託財產仍是貨幣資金。目前,資金信託是各國信託業務中 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信託形式。
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將有價證券作為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 人代為管理運用。如委託受託人收取有價證券的股息、行使股票的投票權等。
動產信託是指以各種動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定的信託。動產包括的范圍 很廣,但在動產信託中受託人接受的動產主要是各種機器設備,受託人受委託 人委託管理和處理機器設備,並在這個過程中為委託人融通資金,所以動產信 托具冇較強的融資功能。
不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把各種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轉移給受託人,由其 代為管理和運用,如對房產進行維護保護、出租房屋士地、出售房屋土地等。
『玖』 什麼是信託財產的隔離保護效應
這種中國不現實,其實這也是一個誤區,這種是針對特殊信託項目而言的、比如遺產信託。不是指一般的投資信託產品項目,這個你看看合同也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