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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報酬是受益人的收益

發布時間: 2021-06-07 13:45:27

信託收益和信託利益有什麼區別

概念方面的區別。
信託利益,是指受益人按照信託文件享有受益權而獲得的利益。也就是說信託利益是信託受益人依照信託文件享有的所有經濟利益。
而信託收益則指的是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收益,是信託財產在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的增值部分(除去信託費用)。信託利益既包括信託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託財產(如有約定),一般情況下也包括剩餘的信託財產。
《信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二)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這就是說除非信託文件另有約定,信託終止時剩餘的信託財產屬於信託利益范圍而歸屬受益人。
范圍不同。
信託收益是受託人在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因此並不會隨意變動。委託人不可誇大信託收益也不可縮小信託收益,信託收益是實際產生的。
信託利益則不同,信託利益的范圍主要是依靠信託文件的約定,信託當事人既可以約定信託受益人的信託利益僅僅指信託收益;也可以約定信託受益人分配到的信託利益既包括信託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託財產;或者可以約定信託受益人分配到的信託利益既包括信託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託財產,還包括剩餘的信託財產。
總之信託利益是根據信託文件而設定的,信託利益的范圍可以按照約定發生變化。
需要提醒的是,信託利益的范圍不同,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的價值也是不同的(信託受益權的財產權益就是委託人享有信託利益的權利),那麼在信託受益權轉讓或質押時就需要正確評估信託受益權的價值。
計算公式不同。
信託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信託收益=信託收入-信託費用;而信託利益的計算就比較難,因為信託利益的范圍可能是變動不居的,每個信託項目的信託利益的范圍不一定一樣。在一般情況下,信託利益指包括信託收益在內的所有信託財產除去信託費用的部分。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信託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信託利益=信託財產-信託費用。
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在概念與范圍方面的開放性與靈活性,充分反映了信託機制極富彈性與多樣性的獨特魅力。下面我們舉個例子來簡單詮釋一下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的區別。

❷ 問下一信託產品,年化10%,那麼信託合同里有哪些費用,費率是多少,是受益人付還是其他部門支付

信託收益是指稅後收益,是受益人能拿到手的收益,其他的費用已經是信託資金承擔,但是信託的收益足以彌補這些費用的

❸ 什麼是信託報酬

信託報酬(Trustee Revenue)是指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所得的傭金。一般採取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按信託財產或信託收益的一定比例計算。依照信託合同規定,可向受益人收取,也可以從信託財產中提取。

❹ 信託的受益人也是 委託人嗎 委託人的從哪裡受益呢

信託結構包括:收益人、委託人、受託人
舉個栗子:一款遺產信託由爺爺將財產交由XX信託公司運營,其受益人是孫子
那爺爺就是委託人,信託公司是受託人,孫子是受益人
這個例子中,受益人就是委託人,但是一般購買市面信託產品,都是受益人就是委託人;委託可以將受益給別人也可以是自己。

❺ 信託收益怎麼分配,受益人拿到信託收益後還用交稅嗎

按所簽合同規定的方式分配收益和本金。有季度付息,半年付息,年度付息。到期付息。受益人拿到信託收益以後不用交稅的。

❻ 家族信託受益人的收益可以避債嗎

信託法第十六條

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 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所謂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指信託財產有一種獨立於其他財產的性質,主要表現在:

1、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若受託機構(信託公司)解散、被撤銷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

2、委託人的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其他財產相互獨立。這是一種特殊的破產隔離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享有其對該信託財產的權利。

3、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互獨立。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因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其他項信託財產。

所以說信託財產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性的。

但是你說的信託收益是信託公司已經付給客戶的收益,這個收益已經到受益人賬戶那就和信託公司沒啥關系了。
就像你在銀行買保本理財。銀行會為你的本金保本,但是期間發你的利息他們不會管你這個利息怎麼用的。

❼ 信託制度中的委託人與受益人有什麼區別嗎

委託人:委託人是信託財產的原始所有者。在信託關系中,委託人所擁有的權利,最主要的是信託財產的授予權,即委託人可以向受託人授權,要求受託人遵從一定的目的,對信託財產進行經營、管理、使用和處理,為受益人享受信託利益盡最大的努力。同時,還保留一系列權利,主要有:
(一)了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的權利;
(二)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的權利;
(三)要求變更信託財產管理辦法、對信託財產的強制執行提出異議的權利;
(四)准許受託人辭任及選任新受託人的權利;
(五)當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有申請人民法院撤消該處分行為,並要求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的權利;
(六)當委託人是信託利益的唯一受益人時,有解除信託的權利;
(七)有變更受益人或處分信託受益權的權利;
委託人的義務,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委託人地位的確立和委託人權利的獲得,其先決條件就是將其合法所有的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經營、管理、使用和處理,並簽定相應的契約或合同。
受託人是對信託財產按照信託行為的規定進行經營、管理、使用和處理的人。受託人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具有對信託財產進行獨立的經營、管理、使用和處理的權利;
(二)具有按信託文件約定取得報酬的權利;
(三)具有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要求以信託財產承擔的權利,但因受託人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四)經委託人和受益人同意,有請求辭任的權利;
(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具有委託他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的權利;
(六)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有留置信託財產或者對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提出請求給付報酬、從信託財產中獲得補償的權利。
受託人的義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的義務;
(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信託財產的義務;
(三)將自身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分別管理、分別記帳的義務。
(四)有保存處理信託事務完整記錄並每年定期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報告委託人和受益人的義務;
(五)對受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
(六)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
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信託關系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承享委託人所享有的各種權利;
(二)有依法轉讓和繼承信託受益權的權利;
(三)有將信託受益權用於清償到期不能償還的債務的權利;
(四)信託終止時,信託文件未規定信託財產歸屬的,受益人有最先取得信託財產的權利;
(五)當信託結束時,有承認最終決算的權利,只有當受益人承認信託業務的最後決算後,受託人的責任才算完成。
就受益人的義務而言,一般認為,當受託人在處理信託業務的過程中,由於不是因為自己的過失而蒙受損失時,受益人就有義務接受受託人提出的費用要求或補償損失的要求,在信託收益中予以扣除。但是,如果受益人放棄收益權利,就可以不履行這個義務。

❽ 什麼是信託收益權,有這個會計科目嗎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