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不用增發給子公司償還債務,要用債轉股然
用增發給子公司償還債務,這種方式會受到證監會嚴重質疑,因為還債資金不會進入生產經營的循環,會給股東帶來較大風險。
債轉股是債務重組,在重組中化解了債務風險,釋放了償債後的不利因素,這事增發購股(債轉的股),會給投資人一個明確預期,對投資人來說,風險大大降低了
B. 信託公司參與債轉股優勢有哪些
債轉股比其他減免企業債務措施的優越之處在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債轉股後獲得了持股權,可藉此參與或控制企業,重組企業,從更深層、更根本的企業體制改革人手解決不良負債問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債轉股企業可能會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權,從而對企業的重組過程的操作及重組效益的實現會有所不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債轉股企業的控股重組,由弱至強,大致有三種情況:
C. 子公司注銷,欠母公司錢如果用債轉股的方式,雙方的賬務應該怎麼處理是否需要文件支持
公司注銷就無法債轉股了
D. 國企母公司對子公司可以債轉股
可以的 債轉股或現金回購
E. 債轉股是好還是不好
何為債轉股?
債轉股,即將銀行持有的企業債權資產轉為對企業的股權投資。在經濟下行期,債轉股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二是幫助企業去杠桿,減輕經營壓力。
通俗點說,就是別人炒股炒成了股東,可銀行借錢竟然借成了股東。這樣,銀行賬面上的「質量不好的貸款」減少了,企業也不用為還本付息而發愁了。
通過債權轉股權,商業銀行可力爭恢復貸款對象的盈利能力,改善其財務健康狀況,盡可能保全銀行的資產;而負債企業在財務壓力緩解後,經營有望改善。不過,債轉股並非萬能葯。產業整合、企業生死,本有其必然性。該當破產退出的企業,不能靠債轉股打「強心針」,銀行壞賬也不可能全靠債轉股點石成金。若濫用債轉股,只能延遲風險暴露,不良貸款變為不良股權最終仍將是損失。
債轉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反對銀行債轉股的意見大致有這些
1、突破了《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對於銀行來說,債轉股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可以把目前越來越難看的不良貸款率降低,使銀行短期的盈利數字好看一些。但這種粉飾報表,但完全不改變資產實質狀況的玩法,與掩耳盜鈴又有何異?
3、如果由於不夠謹慎的債轉股導致銀行體系的危機,那無疑就是觸到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4、顛覆了正常經濟的「優勝劣汰」規則,而是逆向淘汰,「獎懶罰勤」:企業找銀行借款,經營不善,還不了了,你通知他:你一分錢也不必還了,我把貸款轉成股權。經營的好的企業,必須按時歸還信貸本金與利息。還晚了,別怪我強制手段,甚至上法庭。
F. 如何尋找新一輪「債轉股」中的信託機遇
盡管在《意見》關於「債轉股」的實施機構范圍中沒有直接點出信託公司的名稱,但關於實施機構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的提法,使得其范圍十分寬泛。「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主要是國家授權經營國有資本的公司制企業。作為多數為國有企業控股,專業從事資本投資運營,且市場化經營與運作程度都十分領先的信託公司,自然位於此次債轉股的實施機構所屬之列,這是毫無爭議的。
G. 十大流通股東中有很多信託公司的,幾個意思
意思很多。我舉個情況就是信託公司很看好這家公司,紛紛持有股票。也有可能是這家公司之前找了很多家信託公司借錢,但是企業還不上,然後債轉股,直接把債務轉化成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