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籍華人可以在香港設立家族信託嗎
美籍華人可以在香港設立家族信託嗎啊可以在香港設立家族信託
⑵ 如何設立香港信託公司
香港信託業由四類主要的信託結構組成,包括公司信託、私人信託、養老金計劃和慈善信託。
公司信託:
公司信託供應商提供核心的受託人服務及關鍵的配套服務,包括設立及管理信託和擔當託管人。這些服務供應商對香港的基金管理業產生重要作用。
公司受託人向批發及零售投資產品提供專業服務,而該產品一般利用單位信託結構成立,向投資者提供了他們平時無法在公開市場買賣的資產或股票,及同時帶來風險分散的作用。
⑶ 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香港的正規信託公司嗎
其實在網上可以查到的,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具有香港信託牌照的,如下圖所示,在香港信託公司裡面排在第42位。圖二是他們對外的信託牌照。
望採納,謝謝。
⑷ 香港信託公司好還是大陸的信託公司好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對於高凈值人士,投資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海外誰還沒有點資產呢?那麼,如果在有大量海外資產的情況下,如何繼承更為高效?怎樣傳承更能節約成本呢?答案就是——信託!不錯,在歐美國家和香港等地,信託就是一種遺產規劃和財富傳承的工具。那麼,國內信託和離岸信託(指在中國內地以外設立的信託)有哪些不同?哪個才是當下富豪們的心中所愛?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發展歷史
《中國信託法》由2001年4月頒布,同年10月1日正式起施行,距今為止只有17年歷史。
而香港則承襲英國信託法,不僅歷史更為悠長,而且擁有與信託相匹配的完善法律體系。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產品功能
國內信託機制早期引入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在改革開放之初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以營業信託為主,民事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營業信託本質是投資理財產品,民事信託本質是財產管理,但缺乏法規指引,在缺乏健全法律框架保護的環境下,容易引起紛爭,一旦出現問題就是費時、費力、費錢!
香港信託設立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執行財富隔離與傳承。以明示私人信託為主,法定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明示私人信託本質是設立人為私人利益根據明示聲明而設立,不僅可以有效防止資產被吞噬,同時也能為後代精心打理未來,完成家業傳承,達至基業長青的願景。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財產隔離和安全
因為國內與英美法系不同,所以信託資產不具有雙重所有權,如果要實行財富隔離,設立人在國內往往需要花費更多成本以及建設更復雜的信託架構,才能完成這個目標,這也是為什麼國內民事信託遲遲不能發展起來的重要原因。
香港信託則是委託給受託人管理財產,每份文件都需由律師認證,信託公司收取的資產必須須分開保存及分開記帳,確保無論在任何時間,均不會成為公司總資產的一部分或與公司的總資產混合,且資產名義法定所有權歸受託人,資產受益所有權歸受益人所有。不僅可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揮霍行為的同時,也能不讓財富遭到債主、惡意索償人以及離婚的影響。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隱私保護
國內民事信託需要通過信託公示才可以生效,首先需要公示委託人將自己合法財產轉給受託人,然後公示信託成立,這樣的信託隱私盪然無存,完全起不到隱私保護的作用。
而香港信託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護,契約內容、條款及財產都是嚴格保密的,且絕不對外公開,極大程度的保障了客戶的私隱。
關於信託的有關問題我們就介紹到這里,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⑸ 朋友最近推薦香港信託,那香港信託和內地信託有什麼差異
香港和內地以及馬來西亞都有分公司。
⑹ 為什麼香港是設立信託的理想地
她肯定想著香港資金涉及到出境。這筆不明來源的資金如果出境以後,國家就比較難追到。所以選擇在香港設立信託基金。
⑺ 如何在 群島 設立離岸家族信託
有很多類型。不同的銀行結構不一樣。不同的信託公司結構也不一樣。依照客戶定製化的需求來看。
目前,國內家族信託設立的資金門檻通常是3000萬元至5000萬元人民幣。期限通常為十年至幾十年,比如外貿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為十年以上,北京銀行與北京信託推出的家業恆昌系列家族信託期限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為20年。但考慮國內家族信託業務尚處於市場培育階段,且委託資產以貨幣型為主,為了搶占市場資源,從業機構當前推出的家族信託業務呈現資金門檻普惠化、信託期限短期化的特點。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其一是低門檻、規模化的標准化產品。中融信託推出「標准化」家族信託產品起點為1000萬元,期限為十年,具有門檻更低、期限更短的特點。長安信託與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推出「迷你」家族信託產品,主打低門檻、半定製化特徵,門檻設定為300萬元。半定製化指的是七成內容確定,三成內容可選。低門檻的標准化及半標准化產品的定位是作為定製化產品的起點,作為培育市場的基礎,吸引更廣泛的投資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險金信託。信誠人壽與中信信託合作推出的「信誠『托富未來』終身壽險」以800萬的保費,撬動上千萬的保險金。
浦發銀行:
客戶營銷:①分行篩選、營銷有設立境內家族信託需求的私人銀行客戶。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戶基本需求信息後填寫《境內家族信託客戶需求簡表》,機構郵件報送總行。
項目可行性判斷:①總、分行確定項目工作小組成員。②分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保密協議》,總分行相關人員簽字。③分行開展內部盡調,並簽署《意向客戶初審表》,密封交付總行。分行可由客戶簽署《客戶基礎信息確認表》,作為盡調基礎材料之一。④總行私行部審核分行初審表,並依據信託公司客戶盡職調查結論及可行性判斷,確定項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據總行指示,與客戶及信託公司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合作意向書》。
擬定信託方案:總行牽頭與信託公司對接,由信託公司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設計個性化家族信託方案;分行協助總行協調客戶與信託公司就信託方案的溝通,最終方案由客戶與信託公司確定。
合同起草簽署:信託公司起草信託合同等,客戶與其協商確定並簽署;總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財務顧問合同等。
信託財產交付:客戶向信託公司交付信託財產,信託成立。
信託財產支付管理: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向受益人有計劃地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養老費等.
客戶維護與管理:信託存續期間,分行配合信託公司進行客戶維護和管理。
信託財產投資管理:信託公司作為投資管理人,將信託財產閑置資金以其名義投資管理;我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提供財務顧問建議等.
信息披露監督:信託公司定期向客戶提供管理報告;客戶可委託監察人監督信託公司
信託清算終止:信託終止,信託公司完成清算,剩餘信託財產向受益人分配。
舉個例子:
中國白銀集團有限公司於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保薦人:建銀國際
公司香港律師:羅夏信律師事務所
控股股東:家族信託上市後持有45.0%股份
信託的財產授予人:創業人的配偶(聖基茨與尼維斯國民)
信託受益人:創業人,其配偶及他們的孩子
受託人:瑞士信貸信託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1.原始架構
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陳萬天(陳總)總控股的境內企業。陳太(陳總的配偶)在上市前獲得了海外身份,設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與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浙江富銀白銀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構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