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CRS之後,除了開曼群島還有避稅天堂嗎如何合理地規避全球征稅風險
首先告訴您一條最新的消息,開曼群島只是曾經的避稅天堂,現在已經徹底「坍塌」了。2019年7月1日之後,開曼群島正式出台了經濟實質法「實施細則」,按照這個要求,那些開設再開曼,實體卻在異國他鄉的「殼公司」,必須滿足經濟實質要求(2019年1月1日成立的應在1年內滿足),不滿足的將被處理罰款,強制注銷,或者將信息直接交給中國稅務機關。虛假申報或者誤導陳述的,將被處以罰款或者五年刑責,或者兩者兼施。
其實您問的這個問題很復雜,涉及到離岸公司,CRS,涉及到全球稅務規劃,這一兩句話說不清。稅務低的國家非常多,比如馬爾他,歐洲避稅天堂,南歐瑞士,它既是非全球征稅國家,還享有4項稅收優惠政策:免徵不動產稅、凈財富稅、遺產稅與贈予稅。對於在馬爾他創立公司的人而言,馬爾他不僅有利好的稅收政策作為支持,可以保證稅收減免,另外還可以享受歐盟關稅補貼,堪稱是世界級的「低稅」天堂。我們集團austar 南京公司做這個非常多,很多客戶不光是看中馬爾他的四代移民和四位一體的申根綠卡,還看中了他的低稅率。
如果您要問的是離岸公司,離岸公司,那其實最多的是香港公司,其次是新加坡,英國,美國,還有群島公司像開曼,BVI,馬紹爾等都是比較熱門的離岸公司注冊地。
而中國的CRS就是主要針對離岸公司的。那什麼是CRS呢?
CRS即,Common Report Standard,共同申報標准,它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旨在通過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避稅行為。舉個簡單例子,比如說我們中國人有一天去了英國,存了一筆錢,而且很可觀,那麼英國的銀行就有義務把中國人存款的信息金額披露給中國稅務總局,這就是信息交換。其實最早做信息交換的國家是美國,美國在2010年就開始推行信息交換原則,就是他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俗稱肥貓或肥咖法案。美國推得很辛苦,但是很有成效,比如說美國一開始找到瑞士,瑞士就把所有的美國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給美國,幫助美國徵得了大量的稅款,於是美國就要求所有市面上的國家都跟他簽訂信息交換規則。後來OECD成員國也開始效仿。2018年1月1日中國執行CRS與全球進行稅務交換,現在已經是第二個年頭,第一批信息已經交換,上次交換的標準是境外個人賬戶余額100萬美金以上(不包含房產)。
那CRS的也不僅僅對對您的離岸公司有影響,應該來說還是關乎您的總體全球資產配置,所以這個需要專業的會計師和律師以及最最專業的移民顧問 給您分析。否則啊,給那麼沒經驗的人操作了,您還不知道到時候花了什麼冤枉錢。最後給您附錄一下CRS影響人群。【最關鍵的是,有全球資產配置的需求,記得找我們austar南京公司。我們會根絕您的情況,為您量身打造最合適最合理的全球資產配置方案】
CRS會對哪些人群帶來風險:
1.在境外藏有巨額財產並未合法繳納稅款的客戶
2.已經移民國外或已經獲得外國國籍的高凈值人群
3.在境外隱藏資產的高官或家屬
4.想要繞過外匯管制轉移資金的客戶
5.海外貿易公司老闆
6.金融機構從業人員
7.配置了海外家族信託的客戶
8.在境外配置了保單的客戶
9.正在辦理移民的客戶
B. 中國crs規則什麼意思
中國crs規則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中文翻譯為「統一報告標准」。
CRS譯作共同申報准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AEOI標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CRS便是其中的一部分,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
CRS要求簽署國系統性及定期性地情報自動交換,以使納稅人居住國與納稅人賬戶所在國自動分享納稅人在境外金融機構如銀行及證券戶頭中的各類財務信息,如股息、紅利等。
簡單來說,CRS就是各國政府通過「相互交換情報」的方式,掌控自己國民的資產狀況,判斷他們是否偷漏稅、行受賄或者洗錢等。不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成功實現信息交換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交換金融賬戶信息的必須是已加入CRS的簽署國或地區,二是雙方必須「自願匹配」成功。
(2)規避crs信託代持擴展閱讀:
CRS的運行機制:
以前,有涉外收入的人士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並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此逃避居民國的納稅義務。今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六大部委發布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打擊跨境逃避稅,這被看作中國版的「CRS」。
舉例來說,中國和新加坡採納「共同申報准則」(CRS)之後,某中國稅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機構擁有賬戶,則該居民的個人信息以及賬戶收入所得會被新加坡金融機構收集並上報新加坡相關政府部門,並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這種交換每年進行一次。
C. CRS全球征稅是什麼意思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剛剛參加完DHTY大華通銀的線下分享課,聊到了關於海外資金服務的很多干貨服務: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報准則」。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標准》,旨在打擊跨境逃稅,標准中即包含「共同申報准則」(CRS)。截止2016年,已有101個國家參加。
受影響的人群包括:已經移民的中國人、在海外配置金融資產的人士、在海外持有殼公司做投資理財的人士和在境外設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的人士。
希望可以幫到你
D. 如何合理規避crs全球征稅
CRS呼籲各國從金融機構獲得相關金融賬戶的涉稅信息,並與其他國家進行年度交換,目的在於打擊跨境逃稅及維護誠信的納稅稅收體制,CRS針對非稅務居民的金融賬戶進行申報,首當其沖受影響的主要是跨國企業,其次是高資產人士,通過CRS的透視原則,以前透過中間公司(導管公司或者殼公司)來逃避稅收的行為,將全部被穿透,很難再藏。
簡單的說,在不久的將來,銀行就會要求你提供證明你稅務居民的資料,然後把你的信息申報給你的稅務居民國。不管你在哪裡開戶。要理解這個問題,我們得先知道2個概念,第一個是稅務居民,第二個是稅號。
首先是稅務居民的概念,務居民簡單的理解就是,如果你在一個國家居住時間超過183天,你就可能是這個國家的稅務居民,反之亦然。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說,稅務居民和國籍的關系是不大的。比如加拿大律師,都是加拿大護照,但是在中國每年呆的時間超過183天,實際上就是中國稅務居民了。如果他居住在香港超過183天,就算是香港的稅務居民。有些國家,比如美國,有點不講道理,就是只要你持我的護照,我的綠卡,你就是我的稅務居民,不管你在哪裡。這也就是為何聽說很多人為了稅務目的放棄了美國國籍或者綠卡。
其次是稅號的概念,英文叫做 Identification Number (TIN)。簡單的說,如果你要給某個國家納稅,你肯定會有個稅號的。比如中國的稅號就是身份證號。很多國家的稅號都是個單獨的號碼,和身份證不一樣。也有些國家,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稅號體系,這也是個缺陷。
稅號和稅務居民的關系是,是稅務居民,肯定有稅號,有稅號,不代表是稅務居民。而且目前就大多數國家來說,除了美國(因為美國只要是公民或者綠卡,就一定是稅務居民),大部分都沒有一個所謂「稅務居民證」的東西,需要靠自己去申報。這個目前來說是個漏洞。
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如何規避CRS,或者對於大多數第二本護照的購買者來說,如何可以不將自己的財務資料交換給中國政府?簡單的方式就是你成為某一個國家的稅務居民,比如你移民到了加拿大,居住超過183天了,你自然就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你告訴各個銀行,人家自然就不會給中國了。或者你居住到泰國超過183天,也是一個道理。
如果我還在中國居住,如何避免交換信息給中國政府?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知道一個問題,所謂的100%保險的方法只有遵守法律,比如成為另一國的稅務居民。其他所有的方法,都不是100%,都只是在現行政策不健全的情況下,合理的規避的方法。如果想要100%保險,成為稅務居民是唯一的方法。
E. 怎麼才能不被CRS交換信息啊一般都有哪幾種方式
首先可以進行金融資產的非金融化,即把金融資產置換成房產、珠寶等非金融資產,這樣就可以避免金融信息的交換。其次可以轉換稅務身份,辦理一個低稅國家的身份,然後以這個國家的身份在當地納稅,這樣也不涉及納稅信息交換的問題。第三可以配置非CRS國的資產和身份,比如美國的保險和信託。僑外出國在辦理稅務規劃展
F. 什麼叫CRS存款
CRS
即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可理解為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匯報標准,是為旨在提升稅收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而制定的資料收集及匯報新規則,參與稅務管理轄區的金融機構都必須遵守,並進行盡職審查程序,
以及提交非本地稅務居民的財務資料,CRS的制定建立在美國《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俗稱「肥咖條款」)和歐盟儲蓄指令等信息共享法規基礎之上。
CRS如何運行?
根據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或者稅務管理轄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或者稅務管理轄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
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或者稅務管理轄區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
再由該國或者稅務管理轄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實現各國或者稅務管理轄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6)規避crs信託代持擴展閱讀
CRS下的理財技巧
在CRS的大背景下,規劃身份變得更有技巧,因為國籍不等同於稅務居民,即使擁有一個低稅或者免稅的國家的國籍,金融機構會根據稅務居民身份所在地決定稅務信息申報的方向。
另一個方面,透過國籍以及經常居住的改變,或是資產以及股權所有者身份的改變,可以改變稅務居民身份,從而變更納稅義務國。
此外,可能的避稅或減稅方法包括:
一、將資金轉出CRS之外的國家和稅務管轄區,但這樣做的風險不少,包括被相關稅務單位發現後需要補稅、涉及資金流通和匯率的限制、以後想轉回會面臨資金來源合法性被質疑、短時間大額轉出引起監管部門的特別關注等。
二、分散境外金融賬戶資產規模,比如盡量將每個海外賬戶金額減少到100萬美元以下甚至25萬美元以下。
三、CRS只涉及金融資產,保證海外資產在金融和其他類別資產中均衡配置。比如投資海外房產就不在CRS監管范圍內,此外珠寶、藝術品、古董、貴金屬,公司股權等不屬於金融資產的品類。
四、在資產配置和管理中引入信託架構,進行合理稅務規劃。
G. crs下信託賬戶要報嗎
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統一報告標准)是由G20委託OECD制定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一經推出便在全球富豪與金融機構見引發了血雨腥風。截至目前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
H. 《人民的名義》讓信託基金大火,高小琴在港2億信託逃得過crs嗎
信託基金具有非常特別的獨立性,劇中高小琴的信託基金成立的前提條件是2億資產來源正規合法。但從《人民的名義》中可以了解到高小琴的收入是不合法的,因此該信託不成立,2億港幣必須沒收。
當然,如果2億港幣合法,部分信託資產的擁有權就從高小琴變更到信託,不會被強制要求沒收,兩個孩子也會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得到應得的財產。希望可以幫到您。
I. CRS政策如何影響澳洲房產
CRS政策對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澳洲房產基本沒有影響。
1、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統一報告標准)是由G20委託OECD制定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
2、CRS主要關注的是海外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在海外銀行的存款、保險公司的帶現金價值的保單、證券公司的股票、信託架構下的信託受益權或投資公司的股權等。
2、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海外房產,珠寶首飾,字畫古董,飛機遊艇等並不在此之列。也就是說,在CRS交換的是海外賬戶信息中,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海外房產、珠寶等實物資產並不在交換之列。因此,只要是合理購買的海外房產,完全不用擔心。
(9)規避crs信託代持擴展閱讀:
CRS主要影響的人群:
1、具有海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在中國境外擁有的符合CRS規定的金融資產,如存款、證券、投資型保險產品、投資基金、信託等,都有可能被視為當地的非居民金融賬戶而與中國稅務局進行信息交換。
2、金融資產在中國境內的非中國稅收居民。常見的是身份在國外,但是金融資產是在中國境內,比如長期多年在國內工作,就業的海外人士。其賬戶信息將會被收集、報送、交換給其稅收居民所在國。
3、受CRS影響最大的是高凈值人士。
在澳大利亞,CRS對高低凈值人群的劃分門檻為100萬澳元。
值得注意的是,CRS的信息互通只針對其他國家稅務居民,也就是非稅務居民個人與企業。例如一個澳洲永久居民,不是中國的稅務居民,但如果在中國有100萬元(美元)以上的賬戶余額,中國稅務局會將該信息交換至澳大利亞稅務局。
相反,如果一個中國居民,不是澳洲的稅務居民,如果在澳洲有100萬澳元以上的金融資產,澳洲稅務局會將該信息交換給中國稅務局。
我們看到,CRS與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三個工具聯合起來,將掀起有史以來力度最大的反避稅運動。
J. 後CRS時代,高凈值人士如何實現資產配置最優化
在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報標准)體系裡,是按照個人稅務居民身份地來決定向哪個國家的稅務機關提供所有CRS簽約國有關稅務信息。換句話說,假如你被認為是中國稅務居民,那麼你的稅務信息,包括銀行、信託、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品投資實體、特定保險機構里的存款、託管賬戶、有現金的基金或保險合同、年金合約,以及賬戶、賬戶余額、姓名、年齡、居住地、性別等都要被交換。當然,前提是你的海外資產是在一個已加入CRS的國家(美國例外,後面另敘)。
所以,第一個應對CRS的辦法就是把海外資產轉移到非CRS國家,比如葡萄牙、聖基茨、英屬特克斯群島(以後還可以轉英國護照)、馬爾他等。持有形式可以是不動產(葡萄牙、聖基茨、英屬特克斯群島),也可以是比較穩妥的國債(馬爾他等),額外還可以再此基礎上獲得這些國家的永居身份,包括到別的國家出入境也比較方便。持有的成本、稅相對較低(因為這些國家都想吸引資本),收益雖然不算高但5%還是有的。投資要求不等,葡萄牙50萬歐元,馬爾他最低可以10萬歐元。一般三十萬美元以上。居住要求一般不高,像葡萄牙兩年住滿14天,聖基茨、馬爾他、英屬特克斯群島則連居住條件都沒有。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這些資產一般幾年後都可以售出,或者你想持有也行。但有一點,這些國家都比較小,在大國的壓力下有可能被迫加入CRS,但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另外一個比較好的方式就是購買海外房產。假如你仔細看了CRS的申報范圍的話,裡面並不包括不動產的申報。所以在像美國、加拿大、希臘、西班牙、澳大利亞、紐西蘭這樣的國家購買不動產,是不會被申報的。需要注意的是升值潛力,像加、澳這樣的熱門國家已經比較高了,最近有多少出台了一些遏制炒房尤其是海外投資客(說白了就是中國)的措施,所以還是要謹慎。而且這些熱門國家也不會因為你買一套房子就給你身份。如果想同時還能拿到身份,像歐洲的希臘、西班牙、葡萄牙等都是不錯的選擇,房價也不算高。這些國家雖然不是英語國家,但英語國際教育極具性價比,甚至比起英美等也不遑多讓。最近泰國、馬來西亞也比較熱,但別的方面比歐美國家還是要差一些。另外,持有成本也值得注意,基本規律就是越熱門、房價越高的國家,持有成本就越高。當然,你還可以購買其他非金融資產,比如黃金、珠寶、收藏品等,這里就不展開了。
再有就是利用海外信託(甚至保險),這需要選擇離岸地、信託、保險結構設計等專業性的設計和操作,適合比較大的資金。
至於美國,雖然並不是CRS簽約國,但美國實際上是這一做法的始作俑者。在2010年美國就開始推行信息交換原則,就是《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迫使像瑞士這樣的國家交出美國公民在瑞士銀行的賬戶信息,幫助美國政府獲得了大量額外的稅款。中國、美國作為兩個最大的國家,這方面早有合作,所以從資產申報角度來看,不管你是在中國還是在美國,很難躲過監察,而且有越來越嚴的趨勢。 但有一條,假如你在美國投資50萬美元以上,比如像EB-5這樣的項目,目前美國並沒有義務也沒有申報給中國。你還同時能夠取得美國的綠卡,缺點就是排期長達6、7年且項目有一定風險。
總之,在這個高度信息化的社會,各國政府對財產申報和稅收有日趨嚴格的趨勢。做好資產、稅務、居住地身份的規劃是每一個有這方面需求的人士需要嚴肅、認真考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