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外信託選擇哪家中介公司比較保險
推薦華人保利通,方案給出也很深刻,很有耐心。
『貳』 中國居民可做海外信託嗎
這個確實是可以的,中國居民也可以做海外信託,只要自己願意就可以,這個跟國籍沒有關系的,所以如果願意的話,肯定是可以的
『叄』 哪位高手知道如何運用海外信託合理避稅
界定一個信託的稅務責任是個異常復雜的問題,信託架構、信託相關人士的稅務居民身份、信託資產的情況等任何一個方面的任何因素產生的變數,都可能會影響信託的稅務責任。一個信託的稅務責任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信託關系的各方釐清這個事實是該信託稅務合規的重要前提,須要信託受託人、信託財產規劃律師以及相關稅務師等多方合作,與信託使用者充分討論以及反復確認,才可將稅務合規風險降到最低。僑外出國近期將舉行稅務規劃展。
『肆』 海外的信託公司能夠管理位於中國的信託資產嗎
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管理資產沒什麼能不能的。海外企業在中國境內的資產也很多,境外法人企業的資產,海外信託為什麼不能管?關鍵是你怎麼管?什麼方式管?你不能按照中國金融法人的地位,在中國的境內,按照中國的法規,管理人民幣信託資產,或者說你不能成為中國境內合法的受託人。
『伍』 海外信託公司的信託計劃在中國法律上承認不
信託計劃的實質是一份合同,境外信託公司的信託計劃招募說明書和信託合同是不會選擇適用中國法律的,因此在處理信託各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時,是不會用到中國法律的。
但是,境內機構或個人要購買境外信託計劃必須要把人民幣購匯換成外幣才行。這是資本項目外匯業務,需要外匯局核准。在這一點上適用中國法律。
一般來說,只能藉助境內信託公司操作,可以購買境內信託公司為了投資境外信託計劃而在境內發行的集合信託產品,或者找到信託公司讓他們跟你一個人訂立單一信託合同委託他們去幫你購買境外信託計劃,當然前提是信託公司願意做。這樣的信託公司必須具備「受託境外理財業務資格(這是根據《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取得的資格)」。
不知道你是要做什麼,如果是想購買他們的信託計劃,可以嘗試以上方法。如果是境內有訴訟,涉及到該信託計劃,那麼在信託權利義務的有效性和內容上是由境外法律決定的。當然,訴訟各方必須向中國法院提交證據證明該境外法律的內容,證明不了的,法院高興的自己查,不高興的依法也有權適用中國法律。
『陸』 在海外設立信託有什麼好處
《信託法》規定,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委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在信託活動中存在民事信託、營業信託和公益信託三種。民事信託主要是以個人財產的撫養、贍養、處理遺產等目的而設立的信託;營業性信託主要是個人或法人以財產增值為目的,委託營業性信託機構進行財產經營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主要是以發展公益事業目的而設立的信託。
『柒』 境外信託和國內信託是一回事嗎
境外信託和境內信託,雖然都是家族信託,但是區別很大。
1、政策方面
在政策、法則法規方面,由於國內《信託法》是根據英美法樹立而成,對於家族信託,國內《信託法》在法理層面與境外信託有著很大的區別。
《中國物權法》中並沒有所有權,因此也並沒有收益權。譬如說,國內《信託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委託人不是惟一受益人時,若要進行信託存續,信託財產就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在信託轉移方面,不動產、股權等資產,由於等級制度等限制,國內信託難以完全轉移到信託方案名下,所以在操作層面也存在難度。
而海外信託,《英美法系信託法》中信託財產三權分立,信託人擁有所有權,受益人擁有收益權。而在《信託法》中第15/16/17條中,委託人、受託人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除了信託財產設立過擔保或者自身產生的債務,法院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在資產轉移的需求方面,利用海外信託便可輕松做到將資產轉移到國外,如吳亞軍、潘石屹等人將自己即將上市的公司股權樹立信託,極其有利於公司海外上市。
2、信託公司
對於設立信託公司,,因為兩地的經濟政治發展環境都不太一樣,而海外和國內的做法也不太一樣。
國內的信託公司多在建國後才樹立起來,且國內信託長期以來多以為資金需求方為導向,而並非從高凈值客戶需求方面出發為其供應財富處理方案,所以國內的信託公司在此方面的閱歷也顯缺位。
海外信託公司多以咨詢顧問的身份出面,按照委託人實踐狀況與需求、供應信託方案、稅務方案、方案信託構造,僅一套方案便可收取高額的咨詢費用。海外的信託公司都已樹立幾十年甚至百年以上,有長期的運營經驗以及高度誠信的管理體系。
3、遺產稅
海外信託和國內信託一樣,都是出資者進行理財出資的一種首要選擇。但是,對比於國內的信託品種,海外信託更能促進財富處理和傳承,因此受到了家族企業的喜愛和追捧,變成一種轉移財富的首要方式。
在遺產稅方面,雖然《遺產稅暫行條例》出台已久,但至今未實施初步徵收,國內富豪將資產傳承給下一代並沒有很大阻礙,這就減少了國內對於傳承信託的需求。但是由於國內的家族信託還未能夠做到資產隔絕的效果,當富人家族在死後分配財產時則會出現各種糾紛,甚至導致將親人訴諸法庭的後果。
在海外信託,最值得一提的就是良好的避稅功能。海外的信託法律保護了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所有,在整個信託法律關系存續期間,所有權都歸屬受託人。也就是說,當受託人去世之後,留在信託中的財產因其名義所有權已不屬於委託人,切與委託人的固有財產獨立,是不計入應交稅的遺產總額的,從而避免了家庭之間的多種糾紛。
最後,對於委託人來說,最有效、快速而且安全的財富保存、財富傳承才是最好的信託產品,而海外信託則能夠賦予更多正確的理財觀念、技術平台乃至健全的法律保護給你,讓你的投資收益最大化,相信你也應跟上多數高凈值人士的正確投資腳步。
『捌』 離岸信託會被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嗎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不是認定的。
非居民是指:按照國內稅收法律規定或稅收協定不屬於中國稅收的納稅人(含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
按照上述定義是不需要申請的。如果這個公司不是依照大陸法律設立的大致都是非居民企業。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
為規范和加強對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准被認定為居民企業的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的所得稅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於2011年7月27日發布,自2011年9月1日起實行。
1、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以下簡稱境外中資企業)是指有中國內地企業或者企業集團作為主要控股投資者,在中國內地以外國家或地區(含香港、澳門、台灣)注冊成立的企業。
2、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以下簡稱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是指因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而被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的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
3、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及其實施調理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履行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並在向非居民企業支付《企業說的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款項時,依法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4、非境內注冊居民企企業的實施管理機構所在地與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所在地一致的,其主管稅務機關為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5、 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與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所在地不一致的,其主管稅務機關為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的國稅局主管機關;經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批准,企業也可以選擇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為其主管稅務機關。
6、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存在多個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的,其主管稅務機關由相關稅務機關報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確定。
主管稅務機關確定後,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層報稅務總局批准。
『玖』 中國人可以買國外保/險和信託嗎外國人設立美國信託有哪些稅務上的好處
可以。如果委託人是非美國稅務居民,當委託人將海外資產注入信託的時候,是沒有贈予稅的。如果拿到美國綠卡再行規劃信託,那麼注入信託的資產可能就要繳納贈予稅。此外非美國稅務居民在美國投/資的無形資產也可以獲得資本利得稅和遺產稅的減免。因此想移民美國,稅務規劃應盡早進行,在合規的情況下降低被稅的風險~~僑外出國~~
『拾』 美國技術移民如何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保護個人資產在國外是常態。然而,面對一些移民國家稅法的完善和復雜,如何避稅也是新移民的難題。以美國為例,譽球移民專家為您介紹新移民避稅的5個方法。
計策一:兩種方式避免遺產稅 美國人主要用兩種方法來避免遺產稅,一是盾牌信託(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夥(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盾牌信託有效地避免夫妻誰先去世的不確定性,它為夫妻各設一個信託,哪一個先去世,哪一個的部分資產就轉入孩子的信託中。這樣,夫妻兩人的減稅額都不會浪費。創立家族企業的家庭可以設立家庭有限合夥,最好在中年時就成立,父母親擔任總合夥人,然後把資產一點點轉移到子女賬戶,最後,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對於喜歡購買商業物業的華人家庭來說,非常適合利用家庭有限合夥來轉移資產。
計策二: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征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征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徵收增值稅的。 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征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待到獲得身份後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增值的財產繳稅了。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後再賣,這樣以後可抵稅。
計策三:海外工作,美國免稅 對於移民來講,綠卡、公民身份和稅是矛盾的。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每年須在美國停留半年以上,否則綠卡可能會被沒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內不能回美,可申請回美證(白皮書),回美證的有效期限為2年。此外,歸化為美國公民,須在持綠卡5年內在美居留超過兩年半,且要誠實報稅。 然而,越來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綠卡後便回中國工作,每年只是象徵性到美國報到,綽號「空中飛人」。 「空中飛人」在海外的勞務所得有免稅額。但稅法規定一年內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這項免稅額,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這與移民法規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綠卡的條件矛盾。但若申請了回美證(白皮書),將綠卡和回美證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關時綠卡也不會被沒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時享受稅法規定的一定數額的免稅額。
計策四:海外賬戶設在「避稅天堂」 根據美國銀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擁有銀行賬戶、經紀賬戶、共同基金、單元信託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賬戶,且這些賬戶內的累計資金超過1萬美元,須填寫外國銀行和金融權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FBAR)。不過,如果賬戶設在波多黎各、北馬里亞納群島以及美屬關島、薩摩亞群島和維京群島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天堂」,則可享受免稅待遇。
計策五:善用贈予免稅 在美國,一個人一生只能贈予他人100萬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贈予1.1萬美元。如果1年內的贈予超過這個數額,就要向稅務局申報,也可選擇不交贈予稅,即把贈予從將來的150萬遺產免稅額中扣除,但要讓政府知道。 但贈予有時也會交更多的稅。例如,一對父母將一套買入價為10萬美元的房屋贈予子女,現在該棟房子市值70萬美元。2年後出售該棟房子,獲100萬美元。但是,這棟房子成本價仍是10萬美元,子女獲得90萬美元收益,就要交資本所得稅。因為是贈予,基數從原始購買價算起。 如果採取其他的方式,稅額就會不同。例如,父母現在不贈予,而是在去世後作為遺產。若房子市價為100萬美元,該房屋的基數則為100萬美元。子女住滿2年後出售,獲得120萬美元,增值的20萬美元才要交稅。如是遺產,基數是資產所有人去世時的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