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制度中的「委託人」與「受益人」有什麼區別
用規范的法律術語來表示,確實是: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收益權的人。
委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委託的唯一受益人。
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委託的唯一受益人。
用大白話來說:
如果你爸爸有1億,怕直接給你你亂花,所以就把錢委託給信託公司,這樣你爸就是委託人。然後你爸要求信託公司做到每年6%以上的收益,收益按月打到你的銀行賬戶上,那麼你就是受益人。不過目前在國內,暫時還 不能容易滴做到委託人和受益人分離。現在流行的信託產品基本都是委託人就是受益人,因為監管要求資金誰賬戶的錢還要回到誰的賬戶里去,不見得是同一個賬號,但要求是同一個人。信託計劃可以轉讓,但需要簽署轉賬協議,繳納少量手續費。
『貳』 我們公司是信託公司,運行資管產品中取得的各類收入具體怎麼確認稅目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四條規定,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同時,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對該文件第四條做了進一步解讀,增值稅和營業稅一樣,均是針對應稅行為徵收的間接稅,營改增後,資管產品的征稅機制並未發生變化。具體到資管產品管理人,其在以自己名義運營資管產品資產的過程中,可能發生多種增值稅應稅行為。例如,因管理資管產品而固定收取的管理費(服務費),應按照「直接收費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運用資管產品資產發放貸款取得利息收入,應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運用資管產品資產進行投資等,則應根據取得收益的性質,判斷其是否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並應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因此,運行資管產品取得的收入,應根據上述標准確定稅目繳納增值稅。
『叄』 公司信託收入如何納稅
首先,信託的收益不同於銀行儲蓄的收益,沒有保底可言,因此不能等同於利息收入,不適用徵收20%的利息稅;其次,信託不是一種股權投資,它只是一種委託資產管理的形式,其收益也不同於股權投資獲得的紅利,對其徵收紅利稅也不合適;第三,信託收益與職業收入無關,也不能徵收個人所得稅;第四,信託收益不是意外所得,不能按意外所得征稅。有人認為這是資本利得,但目前還沒有開征資本利得稅,而且,資本利得主要是指證券買賣的差價收入,與信託收益還是有區別。
也就是說,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信託業設計的稅收政策,大家都不知道該如何繳稅。從上海等地已有的幾個信託產品看,信託公司也只是提示委託人,資金收益將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納稅,但信託公司並不代扣代繳,只是讓受益人自行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楊元偉8月上旬接受《財經時報》記者采訪時說,關於制定專門的信託業稅收政策,目前不在稅務總局的議事日程上,現在已經進行的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於國家一般性的稅收政策。但怎麼個「一般」法,還是不明確。
信託收益的納稅問題現在還不明確,但專家同時說,一旦開征遺產稅,信託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如信託合同約定委託人和受益人可以是不同人,父母參加了某個信託計劃,將受益人指定為自己的子女,若干年後信託項目到期了,這筆財產就到了子女的名下,一些有錢人很可能通過信託來避稅。
『肆』 信託業務人是委託人還是受託人呢為什麼說信託產品的風險絕大部分是由信託業務人來承擔急,謝了!
你的這個「信託業務人」是啥意思?從哪兒來的概念?
1、無論是依照國內現有信託相關法規,還是追述到海牙國際法院關於信託法律制度的國際公約中,信託這個法律關系中,只涉及三個主體: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
國內目前被大多數人視為一種理財產品的集合信託業務中,委託人和受益人往往是一個人,就是所謂的自益信託。
2、按照目前國內的涉及一般投資者的信託業務來看,且如果你問題中所謂的信託產品就是目前大家最常提及的集合信託產品的話,則信託產品依法定為投資類產品,信託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故此總的而言應當比照股票、基金等風險投資類產品,設定買者自負的原則,也即投資者(委託人/受益人)為信託產品風險的首要承擔者。信託產品在法律上存在本金折損的可能。
3、一般大家都會認為應該由信託公司(受託人)承擔所謂「信託產品」的風險,這其實是錯誤的。嚴格的說法是:
委託人/受益人,承擔信託產品的風險。在確認其信託本益未能按時足額獲得清償時,可以向法定有權機構主張對受託人盡職管理義務的追究。比如是否有違反信託合同約定,挪用信託資金引致損失等等。但這不能改變委託人/受益人是信託產品承擔者這一事實。
『伍』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委託人收益
第五條 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託人為合格投資者;
(二)參與信託計劃的委託人為惟一受益人;
(三)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四)信託期限不少於一年;
(五)信託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六)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
(七)信託合同應約定受託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託財產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條 前條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第七條 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應有規范和詳盡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徵,充分揭示參與信託計劃的風險及風險承擔原則,如實披露專業團隊的履歷、專業培訓及從業經歷,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響投資者進行獨立風險判斷的誤導性陳述。
『陸』 信託委託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信託委託人條件在《集合資金信託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柒』 本人剛進入信託行業, 對於一個不了解信託的人,如何解釋能即簡單明了又具有專業性。 求解,謝了 恭喜發財
信託,最早產生於英國,在20世紀初傳入我國。從歷史的角度觀察,信託制度的功能經歷了一個有趣的演變過程。當信託最初在中世紀的英國出現的時候,主要是被用做一種消極的財產轉移設計,目的是規避當時封建法律對財產轉移所加的種種限制與負擔。隨著封建制度的崩潰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以及法制原則的確立,信託逐漸成為一種專業財產管理的方式,同時信託仍然在財產轉移方面發揮較大功能。
信託通常在兩種情況下採用:一種情況是財產所有人希望特定的財產能增值,從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經濟利益,但因自己或沒有時間精力或缺乏理財能力,從而將財產交付信託,借受託人的管理活動,以達成自己的心願。另一種情況是,財產所有人希望將一部分財產轉移給第三人享用,如他的子女或親朋好友,但考慮到某些因素,如第三人未成年,缺乏理財經驗等,又不想立即直接將財產轉移給第三人,這個時候,財產所有人可以將財產交付信託,通過受託人的信託管理,使第三人享受到與直接轉移相同甚至更為優厚的好處,如信託財產因受託人的有效管理而大幅增值。信託是一種新興的理財工具,那麼當前信託公司推出什麼樣的信託業務哪?
隨著2001年《信託法》的頒布、2002年《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信託公司開展信託業務既有了法律的保證,也有了具體的實施細則,在這種大背景下,信託業務得以空前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3年8月底,全國經過重新注冊登記的40餘家信託投資公司,在短短的一年間,以每月近十個的速度推出一百二十多個信託產品,涵蓋了產業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多個領域。下面我將對當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業務品種進行簡單的介紹,希望可以使投資者對這類新型的投資品種有一個比較理性的認識,多一種投資渠道的選擇。
那就先從最基本的來給我們介紹,先給我們介紹當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大體都有哪些類型?
從去年7月18日至今,累計已有38家信託公司推出了約一百二十多個信託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約150億元,即使是今年二季度「非典」疫情對信託公司信託產品的發行也沒有多少影響,信託業反而呈現加速發展勢頭。已推出的信託品種,根據資金運用方式劃分,貸款類70個,投資類51個(其中證券類24個,實業類26個,外匯類1個),購買特許收費權4個,租賃類2個,其他2個。以信託資金投向劃分上述產品,房產50個,資本市場24個,市政建設31個,農業(養殖)4個,能源(電、天然氣)4個,環保2個,外匯、水泥、軟體、金屬材料(銅)、生物科技、化工、紡織、設備(印刷)租賃各1個,方向不明的5個。
每種投資理財方式都是有一定期限的,那麼信託期限結構是怎樣的?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接受由其代為確定管理方式的信託資金,其信託期限不得少於一年。」此規定可以理解為管理層希望信託公司發揮中長期融資的功能。從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看,信託計劃的融資期多以1年、2年和3年為主。如果說想參與到信託投資當中,單筆合同投資起點是多少?
;由於《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信託公司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的限制。單筆合同投資起點為5萬元的產品佔了大多數,其餘的產品投資起點從10萬到50萬不等。由於每個信託產品的合同份數上限為200份,一些所需資金規模較大的項目不得不提高單筆合同投資的門檻。上海國投的「海港新城信託計劃」 單個合同的最低金額為個人50萬,機構500萬;重慶國投的「景龍國際公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和中泰信託的「上海外灘觀光隧道資金信託計劃」的單筆合同最低金額都是40萬。
現在我們的投資者們都是越來越理性,風險低,收益高的理財方式才會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關注,那麼信託產品的預計收益率是如何來確定?又是如何來吸引投資者的?:
從整體上看,信託產品的預計收益率普遍高於同期的其它投資品種。預計收益率的高低與信託資金的使用方向和信託公司的風格密切相關。高於平均預計收益水平的信託資金絕大部分用於房地產項目(除中信信託的「康居工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低於平均預計收益率外,其它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預計收益率均高於平均水平)。重慶國投、金信信託、伊信國際、蘇州信託、外貿信託和新疆國投及我公司的全部產品都高於平均預計收益率;同時,基礎設施建設信託計劃的預計收益率大多低於平均水平。
剛才也提到了風險,如何控制風險來確保收益,就成了一個不得不說的話題,具體是怎樣來控制風險的
H信託產品在保障收益和控制風險上更多地採取了市場化的方式。除中原信託的「焦作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資金信託計劃」等個別產品以財政擔保外,大部分產品都採用第三方擔保、銀行擔保、保險公司履約保證保險等商業化的風險控制方式。中煤信託的「北京市車公庄危改小區貸款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中泰信託的「上海外灘觀光隧道資金信託計劃」、中信信託的「康居工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等是以第三方進行擔保;上海國投海的「海港新城信託計劃」以建行進行銀行擔保;平安信託的「聯合汽貸集合資金信託」則以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來保障收益和控制風險。
信託公司一直都是以「專家代人理財」為口號,那麼專家是如何收費的那?
絕大多數產品都採取了與績效掛鉤的收費模式,如中煤信託北京市車公庄危改小區貸款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書規定:「(1)若當年的信託財產可分配收益率不超過4.6%,財當年不收取信託報酬;(2)若當年的信託財產可分配收益率超過4.6%但末超過5.7%,則當年收取的信託報酬為:信託資金*(可分配收益率-4.6%);(3)若當年的信託財產可分配收益率超過5.7%,則當年收取的信託報酬為:信託資金*[1.1%+(可分配收益率-5.7%)*0.5]。這種收費模式與目前基金業採取的固定管理費率形成鮮明的對比,也是當前信託產品的一大賣點。
以上是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業務總體的概覽,為了便於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我將根據信託資金運用方式不同,通過相應的典型案例,盡可能涵蓋主要的資金投向,對當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品種進行進一步介紹。
信託貸款
信託貸款即,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貸款的形式給指定的借款人融資,為受益人謀利的行為。信託貸款是目前信託公司推出主流業務,截止2003年上半年運用資金總規模約為99億元,佔到總資金規模的70%左右;信託資金主要投向房產、基礎設施;期限大多為1-3年;受央行貸款利率的限制,收益率在3%-5%之間浮動;主要採用第三方擔保或質押的方式控制風險保障收益。
舉個例子說一下好嗎?
以我公司業推出的青島房地產開發貸款信託計劃為例:近幾年,由於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福利分房制度的改革,房地產行業持續升溫,行業的利潤率非常豐厚,但作為一個資本密集型的產業,普通的投資者很難分享,而房地產商又由於央行政策的種種限制,較難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面臨較大的資金缺口。青島地處山東半島東南,三面環水,背倚道教名山嶗山,是享譽海內外沿海旅遊開放城市,作為2008年奧運會唯一的分會場,更是為當地的房地產業提供巨大的想像空間。魯信未央花園位於青島石老人旅遊渡假區,北依浮山森林公園,南臨雕塑公園。用地面積111422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76660平方米,容積率0.688,綠化率41.5%。分兩期開發建設。第一期規劃建築面積地上59800平方米,全部是5-7層的公寓;地下11000平方米,為半地下式停車場。第一期工程計劃2004年底前全部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第二期規劃建築面積16660平方米,為極品別墅。兩期合計,預計可實現銷售收入79502萬元。我公司正是在這種大環境下,對山東魯信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魯信未央花園項目提供了信託貸款.
資金的期限和規模,
貸款資金運用
信託收益的來源及分配、投資者的預計年收益率和信託報酬
『捌』 信託:委託人 受託人 收益人 三方。求詳細解讀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我(委託人)把錢交給信託公司(受託人)投資,獲得的收益給我的孩子(受益人)。
『玖』 購買股權投資信託產品算是委託人投資辦企業嗎
可以算作是!
信託產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可以作為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成員!
一般情況下,信託產品的委託人,僅作為財務投資人,享受股權升值的絕大部分權益!信託公司作為管理人,享受小部分的權益!
『拾』 買2年期的信託產品如何確認利息收入呢可以1年確認一次利息收入嗎
要視合同而定。每個項目都有不同,也有按年付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