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計劃持股有要求嗎
對委託人的條件要求: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第六條 前條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
Ⅱ 什麼是信託計劃
信託計劃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計劃的特點 a) 信託具有融通資金的性質 b) 信託方式靈活,適應性強 c)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d) 信託收益穩定,且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銀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國家信託計劃的發行與運作監管嚴格,有效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理財品種,信託計劃將成為您投資組合之中中長期、低風險投資品種的最佳選擇。 信託計劃的分類 根據投資方向的不同,資金信託計劃可以分為: 1、流動資金貸款信託計劃 2、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 3、基礎設施投資信託計劃 4、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等。 銀行參與信託計劃的收益 銀行應當非常熱衷於參與信託計劃,信託投資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類客戶,可以幫助銀行: 1、進入很多非常優質的項目。如很難進入的
Ⅲ 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潤金12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屬於什麼類型基金
華潤信託發行的集合資金信託,資金投向於證券市場,為證券投資陽光私募基金。
Ⅳ 信託計劃是由哪裡發行的
信託計劃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公司受銀監會監管,可以到銀監會官網查看現有的所有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審核該信託產品,等募集資金全部到位後,該信託產品正式成立,開始計息。
買信託可以到信託公司或信託代銷機構(如銀行、第三方理財機構)購買,異地購買是一樣的!錢都是直接匯入信託公司賬戶,第三方是不可能經手資金的,如果它要經手,就一定有問題。
小耶屬於信託代銷機構中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哈,呵呵
信託投資門檻太高,一定要本著客觀、穩健、誠信的角度出發。
所以我不是太推薦客戶直接到信託公司購買,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公司!
Ⅳ 信託計劃是什麼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簡言之,信託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利用信託原理,一個人(委託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
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並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託人),並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5)恆居14號信託計劃擴展閱讀: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職責分離的原則設立相應的工作崗位,保證公司對風險能夠進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形成健全的內部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
第四十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四十六條信託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良好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
Ⅵ 信託計劃可以做股東嗎
可以.
參見:《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2007年第2號)http://www.trustlaws.net/law/List.asp?SelectID=4556&ClassID=14&SpecialID=
記得主要在第三章.
Ⅶ 有出問題的信託項目嗎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誠信託
涉及企業:振富能源
涉及資金:30億元
結果:兌付,但不支付第三期利息
2,2月19日 吉林信託·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五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吉林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1億元
結果:已逾期
3,2月21日 山西信託•山西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權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三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山西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5億元
細節:該信託計劃前兩期在延期後清算兌付,該官網上並沒有第三期的詳細信息,此為媒體報道的綜合。
可能的結果:延期
4,3月11日 吉林信託·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六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吉林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1億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5,3月31日 中信信託·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資集合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信信託
涉及企業:重慶麥吉可房地產開發有限
涉及資金:1.96億元
細節:麥吉可房地產公司在去年年中陷入資金鏈緊張,中信信託試圖拍賣抵押房產但是計劃擱淺,因為開發商已經將抵押的房產出售,並再度抵押給了幾家貸款方。
可能的結果:開發商和信託公司將共同支付該筆款項
原因:1,在中信信託出售這款產品的時候,合同中並沒有明確地表明接下來的投資項目。2,為防止市場出現騷亂,地方政府已經出手干預。此前相關的一處房產因歸屬權不明,已導致當地的一位買家自殺。
6,5月14日
信託產品發行方:江西國際信託(現中江國際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該信託計劃的總規模為15億元
細節:中江國際信託是聯盛最大的信託債權人
可能的結果:延期
7,5月30日,中誠信託·農戈山鉛鋅礦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誠信託
涉及企業:四川農戈山多金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涉及資金:1.96億元
細節:投資鉛鋅礦資源
可能的結果:違約
原因:1,相較於煤礦,鉛鋅礦的投資吸引力更低,開采難度大。2,根據不願具名的政府人士,中央能夠容許出現1-2億元的信託違約。
8,7月25日 中誠信託·誠至金開2號集合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誠信託
涉及企業:山西新北方集團有限公司
涉及資金:13億元
細節:新北方是山西另一家煤礦開采商
可能的結果:延期
原因:新北方正在與一家國企談判出售部分煤礦資產。
9,7月27日 金牡丹·融豐系列·宏盛聚德特定資產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二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華融信託
涉及企業:山西宏盛能源開發投資集團
涉及資金:3.19億元
細節:華融還出售了另外一隻信託產品,9月4日到期,規模為6300萬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10,9月7日 建信證大金牛增長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1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建信信託
涉及企業:證大投資
涉及資金:4億元
細 節:1,該信託通過投資金融市場獲得收益。2,該計劃的第一期在2013年3月到期,投資者損失38%,而預期的回報率為20-30%。投資者同 意將該產品的到期日展期到今年9月。3,該計劃的第二期規模為3.59億元,預期收益也為20-30%,在去年6月份到期時虧損31%,投資者同意將到期 日展期到今年12月。
可能的結果:信託公司和投資公司共同承擔損失
願意:1,證大投資在產品最初到期時拒絕全額補償投資者,因此信託公司可能不得不參與進來。2,到今年1月,第一期產品的虧損情況收窄至24%,第二期浮虧減少至13%。3,為了聲譽,證大可能不讓違約發生。
11,11月15日 長安信託·煤炭資源產業投資基金3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一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長安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
涉及資金:2億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12,11月20日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建投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該信託計劃的總規模為6億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13,12月23日 華潤信託•焱金2號孝義德威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華潤信託
涉及企業:山西省孝義市德威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涉及資金:11億元
細節:該信託產品原本在2013年12月到期,但是延期到了2014年12月。
可能的結果:有可能違約
原因:在最開始的到期日,信託公司和融資方都拒絕全額償還投資人,近來也沒有該公司變賣資產的相關報道。
14,2015年1月15日
信託產品發行方:五礦信託
融資方:宏盛能源實際控制人屈全大
涉及資金:12億元
細節:該信託產品用以受讓屈在京所控房產和土地的收益權。
可能的結果:被新的信託產品替代
美銀認為,今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集合信託產品到期的高峰時段:
我們認為信託市場是主流金融市場中最脆弱的一部分,借款人的質量越來越不如貸款、公司債等市場的參與者,他們幾乎是市場中風險最高、償付能力最差的一群主體。
而在信託市場內,集合信託產品(可以向多個投資者募集資金)的風險要高於單一信託,因為單一信託的投資者資源更豐富更牢固,所以他們對風險的把控更加老練。但如果償付能力是一個系統性問題,單一信託最終也會違約。
Ⅷ 中航信託天啟269號-四川會東大梁礦業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怎麼樣
這個信託的目的是受讓西部礦業的股權,如果成功募集,實現定向增發,需要考慮的是到期能不能順利變現,變現時候的價格是不是有較大的跌幅,當然這個信託分為優先順序和次後級,這個比例越小越好,就是次後級資金越高,你的產品月安全,但是次級規模僅3750萬,相比2.625億的優先順序,保證並不充足;其次考慮融資方到時候是否還有其他的還款來源,這個也需要注意。資料有限,只能簡單分析。
Ⅸ 信託產品就是信託計劃么
信託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投向特定項目的理財產品,多為固定收益類產品,目前年化收益類多在8%-12%,優點是:低風險高收益。缺點是:1、100萬起步,門檻較高。2、期限一般為1-2年,期間變現能力差。
信託產品作為高瑞理財產品,主要特點是收益高、穩定性好。但是每個信託產品項目區別較大,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
目前國內信託公司有60多家,信託的經營牌照要求非常嚴格,已經暫停發放,你可以去信託業行業協會上查看這些信託公司,都是可靠的。
如想了解更多信託相關信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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