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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結構化信託違規法院判決

發布時間: 2021-05-26 11:05:32

㈠ 結構化信託優缺點各是什麼,誰知道

所謂結構化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根據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對信託受益權進行分層配置,使具有不同風險承擔能力和意願的投資者通過投資不同層級的受益權來獲取不同的收益,並承擔相應風險的集合資金信託業務。

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與一般信託產品的不同,主要就在於「結構」上。目前,國內信託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理財產品具有幾個可識別的特徵。

首先,在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上採用「一般/優先」模式。社會投資者是優先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權委託人則為機構投資者。「一般/優先」模式使委託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從理論上說,初始信託資金由優先受益權資金和一般受益權資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風險承擔上,一般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優先受益權委託人(優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優先受益人則優先於一般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震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沖鋒在前,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機構投資者的收益也要比個人投資者多得多。

此外,「結構」還體現在投資模式上。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就是投資的多元組合,此類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多種有價證券,具體的投資比例由該信託的投資團隊掌握。

㈡ 結構化信託的監管成本

設計任何一個金融產品總要兼顧其效率和安全性,都存在成本和效能的平衡問題。結構化信託的顯著特徵是多個主體和專業分工,這是「專業化+防火牆」式的服務架構。這種結構的優點明顯,但對管理協調和監管的要求是很強的。管理協調和監管都要付出人力、時間和資源,因而對效率和相應成本的考驗是很大的。所見所聞看,我們認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機構對成本問題還沒有足夠的認識。
以企業年金信託為例,受託人是管理中心和信息中樞,它承擔選擇、監督、評價和更換投資管理人、賬戶管理人和託管人職能,把相應的信託服務外包出去。這種結構看似清晰,但是實際運作起來情況十分復雜。這些服務如果由一家機構來承擔,主要工作是按照部門職能來分工,還有部分工作由主管經理人承擔或者協調,既有清晰的部分,也有模糊的處理。現這些服務改由多家機構來承擔,分工的邊界由部門邊界變成了組織邊界,分工的依據由內部制度變成了行政法規和商業合同,原本沒有分或者不易分的工作就可能要分離,為了界定「關系」和管理「關系」要投入精力和資源。表面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合同關系反映為五個當事人之間的一個信託關系和三個委託關系,但實際上需要釐清關系的個數是數學組合的概念,需要協調的時間跨度從信託的設立、存續一直到終止。

㈢ 結構化信託投資顧問是由誰擔任可否投資公司擔任

可以外派,由信託公司挑選實力較強的機構來擔任,或者是有資信的個人。

㈣ 非結構化信託產品和結構化信託產品有什麼區別

結構化產品一般分為優先劣後。優先能夠保證一個穩定的收益,劣後能夠為優先資金提供一個保障。如果一個產品在虧損的時候,首先虧損到的是劣後級的資金。再虧損優先順序的資金。但是一般虧損到優先順序利息的時候,優先順序資金就會要求停止產品。如果一個產品盈利的時候,分大頭的是劣後級資金,因為劣後級資金承擔了比優先順序資金更大的風險。自然要分配更多的收益。

㈤ 結構化信託員工增持計劃模式員工是否持有股份

結構化是信託的項目結構設計,比如信託項目會通過設置優先順序和劣後級來保障優先順序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的安全,

㈥ 結構化信託中的優先/劣後級是什麼意思

所謂結構化,就是根據購買者風險的承受能力,設計出不同風險等級的條款,優先順序資金確保資金的安全,劣後級的資金承受大的風險,享受高的收益,只有當優先順序分配後信託利益,才輪到劣後級的本金和收益。例如,一個結構化信託分為優先順序和次後級兩種,優先順序認購7000萬,次後級3000萬,優先順序預期收益 10%/年,如果將來信託收回7700萬,則剛夠分優先順序的本金和收益,次後級資金血本無歸;如信託收回10700萬,則優先順序收到本金和收益,劣後級得到本金;如果將來收回13700萬,優先順序收回本金和利息,剩餘6000萬,則劣後級的收益為100%/年。劣後級承擔風險的時候,也享受到超額的收益;優先順序有安全的保障,但是不能享受到超額的收益。

部分信託產品在交易結構中,設置了優先順序和劣後級兩種份額,例如比例為5:1,信託項目到期時,先兌付優先順序的本息,然後再兌付劣後級的。表面上看起來,對於優先順序來說,這是一種非常好的增信措施。但實際上,還是得要看劣後級的具體情況,很多劣後級份額根本起不到增信的作用。

㈦ 什麼是結構化信託產品

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與一般信託產品的不同,主要就在於「結構」上。目前,國內信託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理財產品具有幾個可識別的特徵。
首先,在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上採用「一般/優先」模式。社會投資者是優先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權委託人則為機構投資者。「一般/優先」模式使委託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從理論上說,初始信託資金由優先受益權資金和一般受益權資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風險承擔上,一般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優先受益權委託人(優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優先受益人則優先於一般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震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沖鋒在前,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機構投資者的收益也要比個人投資者多得多。
此外,「結構」還體現在投資模式上。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就是投資的多元組合,此類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多種有價證券,具體的投資比例由該信託的投資團隊掌握。
「中國大額投資者家園」網站中的「信託平台」中有結構化與非結構化產品的介紹。

㈧ 證券結構化信託,投資單一股票品種,不得超過該信託資產凈值的20%,請問這條規定是來自哪條法律法規

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信託公司結構化信託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㈨ 為什麼禁止結構化信託次級 固有

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與一般信託產品的不同,主要就在於「結構」上。目前,國內信託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理財產品具有幾個可識別的特徵。
首先,在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上採用「一般/優先」模式。社會投資者是優先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權委託人則為機構投資者。「一般/優先」模式使委託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從理論上說,初始信託資金由優先受益權資金和一般受益權資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風險承擔上,一般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優先受益權委託人(優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優先受益人則優先於一般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震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沖鋒在前,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機構投資者的收益也要比個人投資者多得多。
此外,「結構」還體現在投資模式上。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就是投資的多元組合,此類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多種有價證券,具體的投資比例由該信託的投資團隊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