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信託文件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文件

發布時間: 2021-03-21 12:23:13

❶ 遺囑信託文件的內容有哪些

遺囑信託文件不同於一般的遺囑。遺囑信託文件應包括三個方面的當事人。委託人(被繼承人),受託人(遺囑執行人),受益人(繼承人)。遺囑信託必須指定受託人(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一般選擇具有理財能力律師、會計師、信託投資機構等專業人員或專業機構。遺囑信託的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遺產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❷ 國家那個文件具體明確了信託公司不能設立異地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不得在注冊地之外的異地設立分支機構,不能在注冊地以外區域進行產品營銷,2012年開始可以在異地進行直接銷售,但還是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❸ 簽訂信託書面文件應當明確哪些事項

答:設立信託,其書面文件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信託目的; (2)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4)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5)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項外,可以載明信託期限、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受託人的報酬、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信託終止事由等事項。

❹ 想做信託項目,看了很多項目簡版呀,說明書什麼的,但是,我怎麼能確定這些個信託文件的真實性呢

去發行該信託項目的信託公司網站上去查詢,看看有沒有該款項目,若有,再看看網站上的推介公告,並且可以致電詢問該信託公司以確認。如果和信託公司發出來的是一致的,那麼就是真實的,不會騙錢的。不過,我要提醒您,現在有些信託項目也是有風險的,所以想投資的話,要看準項目!投資需謹慎。

❺ 信託計劃文件及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包括方方面面。
收益、期限、風控、條款、免責、投資者調查諸多方面。

❻ 集合資金信託所需信託文件與交易文件的種類

信託文件:信託合同,信託計劃說明書,認購(申購)風險申明書。

交易文件:運用信託資金進行投資而簽署的相關文件,如貸款協議、擔保合同、保管合同等。

❼ 信託終止,信託文件沒有規定信託財產歸屬人的,信託財產在下列當事人中以什麼順序進行歸屬


在信託文件未作規定的情況下,規定信託財產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第一是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第二是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
信託法釋義
第五十四條 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
(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
(二)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

信託終止後,受託人喪失了佔有、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權利,需要確定該財產的歸屬。根據本條的規定,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其歸屬人:
1.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關系是依委託人之意志而設定,委託人在信託文件中對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人作出明確規定的,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當然歸屬於信託文件所規定的人。
2.歸屬於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當信託文件對信託終止信託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時,因委託人設立信託的目的就是為了受益人的利益,所以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最符合信託的目的。如果信託終止時,受益人已死亡,根據繼承的一般原則,受益人取得該信託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3.歸屬於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由於設立信託前,信託財產為委託人所有的財產,因此當信託文件對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而受益人和受益人的繼承人已不存在時,信託財產回歸於委託人最為公平、合理。如果委託人已死亡,委託人取得該信託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❽ 據說信託業去年出了一個什麼文件

463號文。
2012年12月,中國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試圖制止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台公司採用各類違法違規方式進行融資的行為。

❾ 信託變更的規定是怎樣的

(1)信託財產管理方法的變更。
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該條規定是針對私益信託的,不適用公益信託。公益信託財產管理方法的變更屬於特殊情況,即公益信託成立後,發生設立信託時不能預見的情形,公益事業管理機構可以根據信託目的,變更信託文件中的有關條款。
(2)信託當事人的變更。
設立信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或者處分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①受益人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②受益人對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權行為。③經受益人同意。④信託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第①、第③、第④項所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解除信託。
我國《信託法》規定,受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職責終止: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④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資格喪失。⑤辭任或者被解任。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受託人職責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監護人、清算人應當妥善保管信託財產,協助新受託人接管信託事務。
受託人職責終止的,依照信託文件規定選任新受託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由委託人選任;委託人不指定或者無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選任;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

❿ 銀監會關於信託產品剛性兌付的文件

銀監會並沒有對信託產品實行剛性兌付的相關文件, 而是信託界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剛性兌付」。
所以才說固定收益的信託風險是很低的,信託的風險僅次於國債以及定存。 信託是非常受穩健性投資這親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