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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新加坡交易所商業信託

發布時間: 2021-05-25 15:48:35

① 全國有多少金融資交易所是否有信託產品在其中交易

1、金融資產交易所基本每個省份及直轄市都有,全國大概有幾十家的樣子
2、信託產品銷售一般通過信託公司下屬財富中心,不會通過金融資產交易所。
補充:你指的應該是信託產品份額或者收益權的轉讓或者拆分,這類業務有些地方交易所確實有涉及過,但是違反了信託法合格投資人的條款,目前看不到了。

② 新加坡期貨交易所成立的時間

新加坡金融領域回顧
自本世紀60年代起, 新加坡已經逐步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這些年來, 憑借著良好的經濟和金融基礎、親商的法律和經商環境、戰略性的地理位置、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完善的通訊和基礎設施以及高水平的生活水準,新加坡吸引了眾多的國際知名金融機構。如今,金融服務業已佔新加坡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2%。
在新加坡,本地及外國的各類大型金融機構約有700多家,為客提供種類繁多的金融產品和務:其中包括貿易融資、外匯換、金融衍生產品、資本市場運作、財團貸款、承銷、合並及購、資產管理、證券交易、財務顧問服務以及特殊保險業務等等。這些行業領頭機構為活躍和提升新加坡金融服務業水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根據2006/07年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新加坡在世界最具競爭力的金融市場排名中名列前茅,與亞洲金融市場相比則是排名第一。另外,新加坡在2006年被美國科爾尼管理咨詢公司再次評為世界最全球化的國家。

新加坡交易所及證券市場簡介
新加坡交易所(SGX)成立於1999年12月,是由前新加坡股票交易所(SES)和前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合並而成的。新加坡交易所證券市場的交易活動由其屬下的兩家子企業 - 新加坡證券交易有限企業和中央托收私人有限企業共同負責管理。新加坡交易所已於2000年11月23日成為亞太地區首家通過公開募股和私募配售方式上市的交易所。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也是全亞洲首家實現全電子化及無場地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它致力於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健全、透明和高效的交易場所,幫助他們實現集資和投資的目標。這些年來,它建立並營造了一個活躍高效的交易市場,以一流的證券交易所而著稱於亞太地區。
新加坡交易所在截止至2006年末已有707家掛牌上市企業,總市值約5,896億新元。這些企業函蓋了各個行業,包括製造、金融、商貿、地產、服務等。
 其中製造業 (含電子業) 所佔比例較高,達41%。
新加坡交易所是一個區域性交易所,它吸引了來自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在這里掛牌上市。截止至2006年末,外國企業佔了總上市公司的37%(約268家),其中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地區的企業共158家。外國企業大部份是以新加坡做為融資平台,所以很多外國企業在新加坡本地沒有任何業務運營。其它63%(約460家)的上市企業則是新加坡本地企業,其中有不少的營收來自海外。在與本區域其他國際市場相比,新加坡的市場是最為國際化的。

企業到新加坡上市所考慮的因素
上市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上市成功後也有相應的責任。所以 企業在決定上市時應充分衡量上市的好處與責任。
上市所帶來的好處
上市企業將享有很多好處。其中一些主要的優勢為:
• 為企業的股票創造交易市場
• 加強企業的聲譽和財務信譽
• 提升企業及其產品的知名度
• 使企業有機會為其員工推出股票認購權計劃
• 可通過發行新股和其他證券為企業未來發展進行後續融資
• 利用企業的股票進行收購活動
• 為現有股東提供投資套現的渠道
上市所負有的責任
公開上市有其優點,但也意味企業及其董事負有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 對公眾股東責任提高
• 需要保持股息和利潤的增長勢頭
• 更容易遭到敵意收購
• 須了解並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管理條規
• 提升業績報告標准而造成成本升高
• 在上市後對企業控制力有所影響
• 媒體對企業的關注會減少企業的隱私
作為私人企業的主要股東,依企業的計劃和目標衡量上市的好處和責任是極其重要的。企業應該和律師、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詳盡討論,以便有更周全的考量。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優勢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企業,能享受到這一充滿活力的市場帶來的各項優勢。新加坡交易所透明的市場、完善的科技服務和高度的國際知名度,能讓上市企業和投資者在應付市場變化的同時,實現自己的融資和投資目標。另外,新加坡交易所領先的科技為投資者從全球各地進入其市場打開方便之門。新加坡交易所不斷擴展其全球網路並增強市場深度和交易量的努力,使市場參與者能擁有更高效率更具吸引力的市場。
國際金融中心
新加坡股票市場是亞太區最為國際化的市場,將近35%的上市企業來自海外。這個比例與本區域其它的資本市場相比是最高的,也就吸引了很多國際基金經理對新加坡上市企業的注視。此外,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境內管理的基金在2005年末達到7200億新元,比前一年增長了26%。新加坡擁有超過1500名專業基金經理和投資專家及250名投資分析專家。所有這些因素使得在新加坡上市的企業更容易登上國際舞台。( 見 附錄2a, 附錄2b與 附錄3〕
高效的融資平台
企業在新加坡除了上市是發行新股、募集資金外,它也隨時可以在二級市場集資供進一步發展之用。企業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求和市場狀況可決定再次募集資金的形式、時間和數量。二級市場融資的手續十分簡便、速度也很快。另外,新加坡沒有外匯管制,發行新股及舊股所募集的資金可自由流動。
健全的法規體系
新加坡是一個高效和管理完善的市場,而它健全的法律體系向來眾所周知。這有利於那些尋求樹立良好公司治理形象的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新加坡上市企業能獲得投資者更多的信心,並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活躍的股市
新加坡股票市場流通性良好。在與亞太區幾個主要國際市場的換手率比較中,新加坡市場的表現是十分突出且活躍的。外國企業在新加坡市場的表現更為突出。尤其是大中華公司,每月的平均換手率遠遠高於新加坡本地企業。市場化的上市標准新加坡的股票市場有著開放、透明、明確的上市條件。它根據新經濟發展的需要而設計的市場化上市標准,有利於新興且具潛力的中國企業在新加坡市場融資。對於企業發展的最關鍵時期,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融資平台。另外,企業在上市前後都可與新加坡交易所聯系了解相關規定並討論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見附錄4)
靈活的上市條例
新加坡交易所的上市條例非常靈活。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只在新加坡上市或在新加坡和其它市場同時上市。對於注冊地和業務運營地點,新加坡交易所都不做要求。企業也可從三個會計標准,即新加坡公認會計原則、國際公認會計原則及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選擇其一。此外,上市企業可自由選擇股票交易貨幣及會計報表貨幣。
創新的上市後服務
企業上市後仍然需要經常與投資者溝通和保持密切關系。為了給予上市企業這方面的支持,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幾項創新的上市後服務。這包括定期組織投資者交流會和安排上市企業全球路演。此外,新加坡交易所也推出了全球首創由交易所發起的研究計劃*。通過這些活動,投資者更有機會了解和認識新加坡的優秀企業,企業也能在國際舞台上獲得更大的關注。
融資途徑多種選擇
為滿足各類型企業的上市需求,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幾個上市途徑供企業選擇。除了股票上市,企業也可選擇以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s)*、全球存股證(GDRs)或外國債券(Foreign Debt Securities) 方式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上市。企業應按自身的需求選擇適合的融資途徑。

上市所面對的挑戰
企業改制及重組
由於歷史因素,一些企業的產權結構比較復雜,尤其是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因此,這些企業在上市前的改制及重組工作會比較復雜。
遵循國際化的企業管理規范
企業若要在海外市場成功上市,需要在企業管理方面遵循國際標准,因而一些管理水平還未與國際認可的管理體制接軌的傳統企業需要更多時間改進。這包括管理觀念的轉變及管理人才的選拔與培養。企業上市後也需要執行良好的公司治理。
上市的協調工作
由於上述體制及觀念上的不同,企業在與國際中介機構如主理商、會計師和律師等在准備上市過程中可能產生摩擦。企業需要與這些專業機構更多的相互溝通及互相理解。
宣傳活動及投資人關系
目前,大多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外國企業都沒有在新加坡營業,因此新加坡的投資者對企業的業務和運作都不太了解。企業在上市前後應著重向公眾和投資者進行講解與宣傳。上市後,企業也應注意保持與投資者的良好溝通,讓投資者了解企業的發展前景。
*只供英文資料

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中午12:30;下午2:00至 5:00。此外,也設有開市前時段(上午8:30至9:00)和閉市前時段(下午5:00至5:06)。新加坡的公共假日休市。

交易單位
股票交易主要以1000股作為一個交易單位。不過,也允許進行零股交易。
自2003年4月14日起,「單位股市場」取代了「零股市場」,從而使零股能夠以少於
整股的任何數量在股市交易。例如,一個購買1060股ABC股票的訂單,其中1000股將在目前現有的市場進行交易,其餘的 60股將在單位股市場交易。由於能夠在現有市場和單位股市場進行合並交易,因此,同一相關股票在這兩個市場中的交易,可以綜合在一個單一的合約中。
現有市場中仍保留整股的交易,以方便那些願意以指定的整股繼續交易的投資者。

③ 請專業人士回答,公司在新加坡上市但是為什麼是以信託來認購而不是直接股權

這個也是要看信託的結構……最直觀的是公司老闆想把公司股份放到一個信託計劃中去。做成家族信託中的資產。也有可能是員工持股計劃。

④ 新加坡的商用信託派息需要扣稅嗎

你自己要申報所得稅

⑤ 新加坡信託法有誰玩過的jy

律師都玩過。

⑥ 新加坡離岸金融市場的市場的構成

亞洲美元市場(ADM)和歐洲美元市場實際上是同一離岸金融體系的兩個窗口,二者的發展原因基本類似,都是由於美國等國對國內金融業實行嚴格管制,使得美元資金流往境外而促成的。由於新加坡在地理位置上恰好處於倫敦和東京之間,同時新加坡當局也對亞洲美元市場的發展採取積極的態度,因而使亞洲美元市場得以迅速發展。
亞洲美元市場上進行交易的貨幣除美元外還有德國馬克、英鎊以及瑞士法郎等。由於美元的交易量最大,這個市場就被統稱為亞洲美元市場(簡稱亞元市場)。
新加坡當局對亞洲美元市場採取隔離的態度,目的是建立分離型離岸金融中心。以後,這種隔離政策逐漸放鬆,從1981 年起、離岸銀行可以通過貨幣互換在新加坡元和美元間進行套利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這種隔離。目前新加坡居民已可以在ADM 自由進行存貸活動。
亞洲美元市場的一大特點是銀行間資金佔了存款和貸款業務的絕大部分。據統計,到1987年,非銀行客戶存款只佔17%,而銀行同業存款的比重則上升到79%,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從歐洲美元市場流入,以彌補亞洲地區巨大的資金需求的。在資產方面,1971年以前非銀行客戶貸款在資產總額中只佔很小比重,但到70年代以後,由於亞洲地區經濟的高速發展,對資金需求也日益增加,對非銀行客戶的貸款開始穩步增長。總之,從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方面看,亞元市場都顯示出區域性特點,亞太地區的客戶日益依賴新加坡亞元市場籌集資金,同時也把資金投放於亞元市場上。
從期限上看,亞洲美元市場總體上是一個短期資金市場。如1987 年,資產總額中只有16.6%為一年期以上;而負債中一年以上的只佔6.2%。亞元市場的另一個特點是利率波動頻繁,而且基本上與紐約、倫敦等國際金融中心的利率同步變動,其存貸利差也與歐洲美元市場一樣,比新加坡國內銀行的利差小。
亞元存款證是亞元市場上的重要籌資工具,可以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大類。
固定利率存款證期限較短,通常為1年。第一筆固定利率存款證是由美國花旗銀行於1970年發售的,此後固定利率存款證的發行不是很活躍,主要是因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利率波動加劇而使固定利率存款證失去了吸引力。浮動利率存款證的期限多數是3年,最長5年。第一筆浮動利率存款證由日本第一勸業銀行於1977年11月發售。在整個80年代,浮動利率存款證的發售活動活躍,成為銀行籌集資金的一種普通金融工具。
浮動利率存款證的發行一開始採取排隊方式(QueuingSystem)進行,但這種方式不利於發行人充分利用有利的市場條件,不利於吸引更多的籌資人,因而1980年浮動利率存款證的發行改為登記方式(Registration System),即發行者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即可在金融管理局登記,並在發行前一周及存款證到期後再通知金融管理局。
從亞元存款證的發行者來看,日本銀行是最主要的發行人,占發行額的50%以上,其他發行者也主要來自東南亞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從面值貨幣看,美元面值的亞元存款證佔了絕大多數,另外也曾發行過以特別提款權和日元、澳元等貨幣計值的亞元存款證。 亞元債券市場(The Asian Bond Market,ABM)1971年12月,新加坡發展銀行由新加坡政府充當其擔保人,推出總值1000萬美元、固定利率為8.5%的10年期亞元債券。由此一個以新加坡為中心,和既有的短期亞元市場相輔相成的亞元債券市場開始形成。
亞元債券市場形成初期發展緩慢,這主要與當時世界經濟衰退有關。直到1976年,亞元債券券市場的活動才開始趨於活躍,進入80年代後,亞元債券市場又有所突破,1980年至1987年共發行了120筆,發行金額累計達77.69億美元。
日元債券市場的籌資者范圍很廣,包括工商企業、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和地方組織等,從地理分布看,亞太地區的籌資者佔了很大比重,其次,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歐美金融機構也漸趨活躍。1986—1993年,我國機構共在該市場發行6 筆亞元債券,發行金額總計6億美元。
新加坡亞元債券的主要種類有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與可轉股債券等,面值貨幣以美元為主,其他貨幣如德國馬克、澳元、加拿大元等都曾用於亞元債券的發行。從發行期限看,一般地可轉股債券期限較長,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期限較短。
亞元債券市場的一個不足之處是二級市場不完善。盡管二級市場上有美國銀行及投資機構和日本的證券公司等作為造市者,但由於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多是交易商,國際性企業與基金管理機構參與交易的不多,而且歐洲金融機構也不積極支持亞洲發行的債券,因此二級市場的深度仍顯不夠。金融管理局曾有意識地增加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將債券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東京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等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但其交易量很少。
1.發行亞元債券的有關文件。
在新加坡公開發行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貨幣計值的債券,通常要受3 種法規的規范,即公司法、證券業法和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掛牌條例。債券發行計劃書是籌備發行過程中最重要的文件,計劃書的准備也包括了其他文件的准備。計劃書中主要對發行者的有關情況予以詳盡披露;計劃書中包括的其他文件主要有:
(1)認購協議。系債券發行經理與發行者之間的協議;
(2)經理協議。是債券發行經理之間的協議;
(3)包銷協議。是債券發行經理與包銷者之間就債券包銷達成的協議;
(4)銷售協議。發行經理與銷售商就債券銷售達成的協議;
(5)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發行人與信託人或財政代理之間的協議;
(6)支付代理協議。對支付代理的職責加以明確;
(7)代理銀行協議。代理銀行是發行人指定的決定及公布債券利率水平的銀行。代理銀行協議則是發行人與代理銀行間的協議;
(8)債券。債券上必須包含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中有關債券的條款。
外國機構發行債券的計劃書內容,很難全部符合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但公司注冊機構可以豁免發行人全盤遵守。因此,發行人的法律顧問應在計劃書擬定後向注冊機構提出若干豁免申請,同時向財政部提交申請,請其宣布發行人為依法規定的公司。
2.發行亞元債券的程序。
亞元債券的發行涉及面廣,手續復雜,所需時間也相應較長。一般來說,從正式准備發行到實際發行,需7 個星期左右。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周:發行人選擇一家金融機構為牽頭經理,並與其協商下列事項:
發行時間表、經理團的組成、選擇信託人、支付代理、掛牌場所、掛牌代理及印刷商,草擬計劃書;由牽頭經理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請注冊、與證交所洽商掛牌、向發行人遞交初步包銷邀請名單;
第二周:准備計劃書、認購協議、經理協議、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包銷協議及支付代理協議;牽頭經理起草邀請電傳及說明信等文稿,發行人及包銷團與信託人或財政代理就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進行磋商;
第三周:發行人與牽頭經理將經修訂的初步計劃書及其他文件呈交公司注冊官,以辦理注冊手續;向證交所申請掛牌;最後確定經理團或包銷團名單;
第四周:研究市場狀況及債券期限;從公司注冊官處取回已注冊的初步計劃書及其他文件;向歐洲清算系統(Euroclear)或塞德爾(Cedel)申請結算代碼;
第五周:分發初步計劃書、包銷及銷售協議,說明信等;向新聞媒介發布新聞;
第六周:總結認購額,進行分配;印製最後定稿的計劃書並呈交公司注冊機構和證交所;印刷債券;舉行簽署儀式;
第七周:確定利率生效日、付款日,由信託人或財政代理派送債券;發布債券發行公告。
3.亞元債券的上市。
亞元債券要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向交易所申請批准。申請時要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列明債券及發行人的基本資料;此外還要呈送債券樣本、認購協議、代理銀行協議、信託契約或財政與支付代理協議,發行人和擔保人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等文件的副本。
新加坡股票交易所要求申請掛牌的債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債券持有人不少於200 人;
(2)發行人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5000 萬新元;
(3)發行人最近3 年稅前收入累計不少於54 萬新元;或最近3 年中任何1 年的稅前收入不少於18 萬新元;
(4)發行人須按公司法規定公布發行計劃書;
(5)假如訂立信託契約,必須與公司法中有關條款相符,除非發行人已被宣告為依法規定的公司;
(6)在新加坡必須有一個支付代理。

⑦ 新加坡的家族信託有規定最長年限嗎

家族信託一般沒有年限設置,只要家族還存續。

⑧ 新加坡信託法都有什麼玩法xs

律師都知道。

⑨ reits和商業信託的區別包括

第一,REITs是標准化可流通的金融產品,一般從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收購地產資產包,且嚴格限制資產出售,較大部分收益來源於房地產租金收入、房地產抵押利息或來自出售房地產的收益,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目前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是有200份合同限制的集合非標准化金融產品,一般不涉及收購房地產資產包的行為,其收益視信託計劃的方案設置而定,目前尚無二級市場,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二,REITs對投資者的回報需要把收入的大部分分配給投資者,比如美國要求把所得利潤的95%分配給投資者;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對投資者的回報為信託計劃方案中的協議回報,目前一般在3%-9%左右。

第三,REITs的運作方式是:負責提供資金並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或經營團隊進行投資運營;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運作方式是:提供資金,監管資金使用安全,或部分或局部參與項目公司運作獲取回報。

第四,REITs的產品周期一般在8-10年,更注重房地產開發後,已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的經營;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產品周期較短,一般為1-3年。

第五,REITs的稅制優惠:如信託收益分配給受益人的,REITS免交公司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分紅後利潤按適用稅率交納所得稅。而國內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目前沒有相關的稅制安排。

第六,國內的房地產信託概念較為寬泛,可以是REITs模式,也可以是貸款信託、優先購買權信託、財產權信託、受益權轉讓信託等等。

總之,簡單地講,REITs就是將投資大眾的資金,由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在商務辦公大樓、購物中心、飯店、公共建設等商用建築物,投資人不是直接拿錢投資不動產,而是取得受益憑證,報酬以配息方式進行,且REITs可以掛牌公開交易,因此投資人還可以在公開市場買賣,賺取資本利得.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後來,亞洲部分國家(或地區)效仿了美國的這一信託設計,但在稱謂上略有差異。例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稱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我國香港地區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而我國大陸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稱謂更加准確和貼切,理由是:第一,「Real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動產」的意思,「房地產」的外延明顯小於「不動產」;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資信託」的意思,應該屬於商業信託的一種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有同義反復之嫌,畢竟我國的契約型基金(也稱為信託型基金)應屬於信託之一種;第四,在房地產領域,我國大陸效仿我國香港地區的「專業話語」由來已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稱謂與此同出一轍。雖然從用語准確貼切的角度講,使用「不動產投資信託」為最佳;但是,從尊重既成慣例的角度講,使用「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未嘗不可。

美國的REITs是一種採取公司或者信託的組織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旅館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大部分REITs採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REITs可以分為抵押型REITs、權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實際上是房地產證券化產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屬於房地產債權的證券化產品;權益型REITs屬於房地產權益的證券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