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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不能做質押式回購

發布時間: 2021-05-25 14:53:01

信託理財品可以做財產權利質押嗎

目前沒有對應的權力質押登記手續辦理機構,但是可以找類似天交所去做登記。
資金募集會是個問題。

⑵ 信託產品不能兌付怎麼辦

拍賣抵押,擔保方承擔擔保責任等等,目前信託的安全性還是很可靠的

⑶ 信託可以做抵押嗎

信託不能夠用來抵押的。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⑷ 為什麼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信託公司本來就是一家受託管理信託財產的機構。如果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就不是信託公司受託管理了。

所謂「賣出回購信託財產」,是指信託公司在金融市場上按照回購協議的約定,先行賣出可以作為回購交易的特定信託資產(國債股票等),再按固定的價格在到期日從交易對手處買回的經濟行為,其本質是交易對手向信託財產融資,屬於為信託財產借入資金。

在我國信託目前主要是金錢信託的背景下,把禁止的負債管理行為限制在「賣出回購信託財產」,是有合理性的。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4)信託不能做質押式回購擴展閱讀: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條信託公司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六十一條信託公司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予以撤銷。

第六十二條對信託公司違規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罰款、取消任職資格或從業資格等處罰措施。

⑸ 證券:股票質押式回購信託:股票質押融資,對於企業融資可包裝成不進入貸款卡的融資模式。這個如何操作

股票質押的玩法多種多樣,但歸根到底只是個融資方法,花樣主要是各種各樣的目的和套路,到最終的最終,是要由融資方的實際需求來決定的。
相關計算我放在了這個回答裡面,有的情況我也沒有接觸過,只是給了個思路,有問題或經驗的親們可以教教我怎麼處理。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警戒線比例、平倉線比例、觀察期、補倉期、平倉期如何設定? - 股權質押
一、股票質押實現創業板借殼上市
我見過的一個很牛逼的案例,標的是某創業板股票(前提:創業板目前禁止借殼上市),他們居然靠股票質押借殼上市了。。。大概流程是這樣的。
1,大股東將大部分股權(足夠變更實際控制人,可分批實現)以合理的質押率質押給資產管理公司融資,所有的協議要公證。
2,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是借殼主體的全資子公司(開開腦洞,想到了什麼~)
3,大股東拿著這筆錢投向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去處,然後石沉大海,一敗塗地,還不起錢了。。。(呵呵)
4,借殼主體拿著公證書去法院起訴,通過司法途徑將股權劃轉給了借殼主體抵債。(高招)
5,證監會管不著法院執行吧,所以。。。然後再裝入各種設備呀,技術啊,人員啊。。。然後不就是新公司了嘛。
二、股票質押歸還過橋
很多定增、重組、借殼上市都需要股東去繳納一大筆資金的,不管是現金購買股權,還是保證業績。也就是說,你只有繳納足額資金才可以獲得這些股票,一旦獲得股票,你又可以拿股票去質押融資。給錢才有股票,有股票才有錢。。。
所以,其實現實中有非常多的股東,在定增、重組等等方案獲批以後,都不著急的去繳納這筆錢(因為沒錢或者沒必要),而是去找金融機構,確定好我一旦繳納資金獲得股票(過橋資金),你要再最短的時間內給我辦好股票質押貸款,去歸還過橋資金(因為成本較高)。
說白了就是找好下家之後拿過橋完成資金繳納,然後用股票質押還錢。之後就用股票質押的一點點成本獲得了很多股票和融資款了。
三、股票質押杠桿融資、滾動還款
其實很多股東拿了股票,要麼沒法賣,要麼時間來不及,很多都是富廟窮和尚。所以,一個靠譜的金融機構可以把你的股票通過股票質押融資的形式」提前「」及時「套現出來。
比如你通過定增持有的股權,鎖3年或者鎖1年,但你可以只用8.5%-9.5%左右的股票質押利息就貸出很大一筆資金,是非常劃算的融資方式(股票變現容易,所以成本才可能低,尤其是優質標的)。
滾動還款就是到期之後繼續質押給下一家,這樣你可以長期的以很合理的資金成本佔用很大的資金去做更有效的投資或其他。或者讓這家券商給你市值管理,幫助你以適當的方式減持,獲利出場。
四、股票質押補充流動資金、實業投資、收購資產、並購公司等
現實中簡單的股票質押貸款大部分都是這種要用錢去投向某個地方的,有很多股票又不想減持,還需要一大筆資金,這個就是最靠譜的方式了,成本還比較合理,更有個關鍵點是快。
其實大部分的資金還是從銀行出,或者金融機構募集的資金。為什麼快?因為銀行不用管你投向什麼,你愛投什麼投什麼,銀行關注的,是你的股票在融資期間會不會跌平倉線。只要不跌破平倉線,對我而言就是沒有風險的,因為我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拋售,收回資金。所以,只要有個券商給我嚴格盯好股價,我就不用太在意他投向哪裡。只要我選擇接的這個股票業績好、經營穩定就行。所以才能在快則1周多2周的時間就辦成幾個億的質押貸款。
大概參考:
現在股票質押的質押率主板5折到6折,一般5折。
小盤股或優質創業板股票3折到3.5折,一般3折。
中盤股看情況,在3-5折之間。滬深300會更高一點。
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只有部分銀行券商接受3年。
利率比較合理,競爭激烈。
關鍵是,有的券商的分支機構流程熟悉,銀行關系硬,手裡的資金方多,做這個超級快,有的就比較慢了。融資只是一方面,後續的綜合服務才是券商真正拼的內容。
另外:
質押率可以通過復雜的交易做到7折,那個又是一回事了(由標准業務變成主動管理業務了)。所以如果隨隨便便給你報價就是可以做7折,那我只能呵呵了。。。

⑹ 目前為止有信託不能兌付案例嗎

從06年信託整頓以來還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信託項目都准時足額的兌付了收益;但是有一些項目確實是出了一些問題,例如最後收益沒有達到,但是信託公司為了保全名譽,都自己為客戶兌付了收益。
投資有風險,這對任何投資都是一樣的,即使信託這樣的低風險項目也有風險,畢竟銀監會規定信託合同不能出現保本保息的字樣。

⑺ 信託資金可以做債券逆回購嗎

可以,信託投資的領域十分廣泛,設計貨幣,實業,資本三大領域,目前常見的理財中可以說信託是投資領域最為廣泛的投資方式,這也可以說是信託投資的一大優勢

⑻ 個人信託產品能不能質押給銀行貸款

就是指投資者購買了信託後,由於資金緊張需要現金的話,可以通過信託登記機構質押給放款人,然後對方給信託投資者貸款。

⑼ 什麼是信託受益權+回購

受益權轉讓+回購」模式曾是信託及銀行為了繞開監管進行貸款的經典模式之一。
從此類模式的實質看,無論是合同的哪一方,其在設立合同當時的目的都是為了貸款進行融資,既然到期融資款無法償還,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相關約定履行義務,這一點對交易各方而言也是公平的。
信託公司通過設計以「收益權轉讓+溢價回購」為核心結構的信託計劃,有效的繞開了監管紅線,實現快速方便的投融資交易,最終實現信託資金的放貸。
信託公司設計如此復雜的法律關系和長時間跨度的交易流程的根本目的不是僅僅為了購入收益權獲取基礎資產的收益,而是要在有效繞開監管規定的同時實現信託資金借貸的出表和運作方便,並最大程度的確保信託資金的安全和及時退出。
主要的交易步驟都包括了購買 融資方所有的對基礎資產的「收益權」以及融資方在約定時間內溢價回購「收益權」的行為。從合同外觀上看,交易雙方之間似乎形成的是一般的債權債務關系,即資本方作為購買方應當及時按約定支付「收益權」對價,在購買後成為債權人享有主張獲取基礎資產產生利益的權利,而融資方在獲得購買款後負有及時轉讓收益權,配合投資人定期獲取基礎資產利益,並按照約定在到期日時贖回收益權的義務。

⑽ 信託理財產品不能如期兌付怎麼辦

您的擔心是有道理的。2014年是信託產品兌付的高峰期,很多信託產品將到期兌付,如果不能到期兌付還本付息,很多投資者將蒙受損失。
但是,您要知道,信託行業有「剛性兌付」的行業潛規則,同銀行理財類似。如果產品在運行出現問題,一般情況是信託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先對投資者還本付息,然後再根據信託合同找融資方追償,事情到這里基本上能結束,投資者的利益會率先得到有效保護。
更可怕的事情是,信託公司沒有那麼多自有資金來對產品進行兌付,這就會出現系統性風險,但是這個風險的發生概率小之又小,國家政府也不會袖手旁觀!
所以,您在購買產品時要慎重,不要一味追求高收益,風險的把控還是必須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