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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資產證券化業務遇到問題

發布時間: 2021-05-24 23:07:19

A. 信託的問題。比如A公司向甲銀行貸款。甲銀行把貸款賣給了信託公司,信託把貸款資產證券化了問題如下

目前在實際中還不存在這類項目,在創新大會之後;這是未來發展的方向。

B. 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過程中需把握哪些關鍵點

  1. 資產證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收入的資產,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獲取融資,以最大化提高資產的流動性。資產證券化在一些國家運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國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貸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車貸款是靠發行資產證券提供的。資產證券化是通過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發行證券籌資的一種直接融資方式。

  2. 2.好處:

  3. 對商業銀行的好處

  4. (1) 資產證券化為原始權益人提供了一種高檔次的新型融資工具。

  5. (2) 原始權益人能夠保持和增強自身的借款能力。

  6. (3) 原始權益人能夠提高自身的資本充足率。

  7. (4) 原始權益人能夠降低融資成本。

  8. (5) 原始權益人不會失去對本的經營決策權。

  9. (6) 原始權益人能夠得到較高收益。

  10. 對者的好處

  11. (1) 者可以獲得較高的回報。

  12. (2) 獲得較大的流動性。

  13. (3) 能夠降低風險。

  14. (4) 能夠提高自身的資產質量。

  15. (5) 能夠突破限制。

  16. 資產證券化提高了資本市場的運作效率。

C. 資產證券化行業存在哪些問題

據報道,,近5年來,我國資產證券化發行額呈現逐年遞增態勢,資產證券化產品數量和發行總規模再上新台階,資產證券化產品快速發展主要有證券化基礎資產更加多元化、產品設計不斷創新、監管部門大力支持三方面原因,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資產證券化行業仍存在不少問題。

此外,在資產證券化項目操作方面,存在中介機構信息不透明和中介機構專業化水平有待提高的問題,資產證券化行業的發展,需要大量掌握法律、信用評級、會計和稅收等方面知識的中介機構的參與,由於監管不到位或行業發展過快,存在部分中介機構所在行業尚未形成行業內統一標准,在對外信息披露上,部分中介機構也存在著信息披露不完善或不規范的情況。

希望資產證券化行業的問題可以早日被規范和解決!

D. 資產證券化的難點在哪裡

貼一篇之前寫的《為什麼說證券化是我國金融改革的方向》,跟大家分享下自己的一點思考。

具體到金融領域,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天吃飯的。在過去幾百年歷史里,系統性風險的發生頻率很高,黑天鵝事件層出不窮。幾乎每8-10年就會來一次所謂的經濟危機,只是危機或大或小而已。而且每次構成經濟衰退的原因都不一而足,也無法預測。而每次經濟危機都會帶來金融機構的崩盤,逆勢而上幾乎不可見,也就說明了在天氣不好的情況下,你的風控技術再牛,其實都無法對抗這種系統性風險。

很多人說,不是還有金融機構活下來了么?這就是風控技術的勝利啊。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對金融機構做個簡單的區分。金融機構就本質而言,我習慣分為兩種,一種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另外一種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兩者區別是什麼呢?

銀行業金融機構其實本質是存貸的中間主體,它是唯一可以向公眾吸收儲蓄的金融機構。利用吸收的儲蓄,可以進行貸款投放,銀行承擔了所有儲蓄存款客戶的風險,然後賺取貸款投放的中間利差。理論上,一旦收不回來的錢,超過了利差收入形成的利潤以及資本金,它就破產了。但是這種商業模式的優點在於,可以合法利用資金池,不斷地借新還舊。只要保證足夠的流動性,信用品牌不出現問題,就能繼續吸收儲蓄。哪怕壞賬再高,超越了資本金,都還能不斷地玩下去。

世紀之初,中國的商業銀行曾出現過類似技術性破產的局面。當時,由於有國家信譽背書,儲蓄一直在繼續,這個游戲就能玩下去。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濟的增長,也能不斷地消化風險。事實上,這種金融機構的本質是用制度來對抗各種風險,包括任何人都無法對抗的系統性風險。支撐銀行模式走下去的核心就是制度性安排。

另外一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如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都是無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也就無法通過吸儲來進行資金池運作。它們的盈利模式很簡單,一種是代理,一種是自營。代理業務本身不承擔風險,賺取的是無風險的服務費。由於這類金融機構的本質是幫助風險定價的證券化模式,機構可以自己持有一定額度的風險頭寸,即自營業務。事實上,如果業務操作得當,這部分的盈利會遠超代理業務的收入。像次貸危機之前,大量投行都樂於持有大規模的次級債,從而形成賬面大額盈利。但是由於持有了頭寸,必然意味著也要承擔風險,而一旦風險來臨,這些頭寸就會成為你的噩夢。

從銀行類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兩種業務模式來看,事實上,過去市場的風控一般也就是這兩種模式。

一種是以銀行為代表的信貸化模式。它的本質是通過制度安排,利用中介機構的規模優勢和期限錯配,讓風險在經濟運行的長周期中被化解。這種制度安排其實是銀行能活下來的根本原因。總體而言,當銀行達到一定規模後,個人能力在銀行體系內不再起主導作用,會不斷分化和瓦解。也只有如此,銀行才能穩定地發展到一定規模,凡是依賴個人能力的商業模式都是無法持續擴張的。

另一種就是證券化模式。證券化的本質是讓核心風險在市場中尋求自我定價和平衡,最終讓風險在不同的市場主體之間轉移。證券化不是承擔風險,而是讓風險通過市場得到合理的配置。採用證券化模式的機構最終比拼的是風險定價能力,而並非承擔風險的能力。

這兩種模式各有利弊。我國是典型的信貸化主導的國家,信貸規模全球第一。這種間接融資佔主導性地位的優點,是政府在經濟活動中具備極強的控制力,而且在有效計算信貸總量的情況下,也可以有效防止發生系統性風險。缺點是因為無法通過證券化來分解和分攤風險,有可能會被倒逼產生極大的系統性風險。總體歸納,信貸化模式是總量可測下的風險不確定性。

證券化的優點,是讓風險在自我承擔和自我定價中不斷分解和暴露。但由於證券化是個風險流動的過程,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風險在市場中出現總量不可測量的情況。如果市場堆積了太多的風險,而又無法進行測定,一方面會加劇投機成分,一方面則會形成比信貸化模式更可怕的風險。因為每個主體都可能承擔了超越自我承受能力的風險,最終形成的風險會更高。

我們回到中國的國情來看下這個情況,事實上,我們很有意思的點在於,中國雖然名義上,有信貸機構,也有非信貸機構,我們在2012年年底大面積放開資產管理,開啟大資管模式,無數人,包括我當初也都在歡呼雀躍,都認為資產管理元年開始,必將大面積削減銀行主導的金融格局,但是兩年多過去了,我們發現所謂的大資管,其實只是個接盤俠,而並非真正意義的進行所謂的證券化模式的核心就是讓風險在市場中尋求合理定價,發現都不是,我們有那麼多的資產管理模式,但是都是名義上的證券化,他們的實質其實都是信貸模式,為什麼?因為他們都必須剛性兌付,所謂剛性兌付,就是如同銀行一般,每個投資人都到最後必須拿回本金及利息,那也就是出現即使出現了風險,那必然到最後都是機構買單,這個時候,他們的盈利莫其實跟銀行的邏輯是一樣的,所以我們看到很有意思地方是,我們2012年的大資管,做的業務都是跟銀行一樣的,也就是純粹是放貸款的殼罷了,以證券化的機構從事信貸業務,問題就出現了。他們並沒有獲得銀行信貸機構的特許經營權,所以都只能變相的建設資金池,而資金池的成本卻極高,導致現在我們看到的大面積的資管風險的出現,一場擊鼓傳花的游戲可能無法維系,這個時候打破剛性兌付其實成為了不得不為之的事情了。因為誰也無法兜底。傳聞,銀監會曾經對其所管轄的信託公司有過要求說,必須剛性兌付,公司兌付不了,股東兌付,股東兌付不了,換股東兌付,徹底的背離了資產管理公司所本身該承擔的定義。

所以,我有段時間說目前我國銀行的信貸模式佔比高達90%,被許多專家攻擊說不懂數據,缺乏支撐,事實上,我到是想說,是因為他們壓根不接地氣,我們目前的信託的主業大部分都是銀行通道業務,我們的基金子公司都是信託接盤,回到最後也是銀行信貸業務表外話的通道,其他就不用說了,這些能算是證券業務?風險凡是不能自擔的,其實一律都是信貸業務,那麼最終使得我們的所謂資產管理,到最後都成為了銀行的小妾,銀行讓他們干什麼就干什麼,市場上最終比拼的壓根不是風險定價能力,而是誰的資源更好,渠道更佳,關系更好。能力壓根在過去的十多年來,根本不重要。這個也是為什麼我們的資產管理,財富管理一直起不來的核心,核心還是資產風險定價的能力被制度性給破壞,銀行的優勢一覽無余,無人可企及,只有在銀行都無法兜住的時候,才可能出現零星違約的事件,但是問題就來了,當銀行都兜不住的時候,誰又能兜住呢?

所以我們目前看到的大量的本該是證券化機構,包括了P2P模式,這類公司最大的問題,就是跟銀行從事一樣的信貸工作,卻未能享受銀行一樣的制度性保護,所以,很多P2P拿自己跟銀行比較,其實是扯淡的事情,你是銀行么?銀行壞賬率可以高達40%都不破產,你可以么?不把這個問題想想明白,還是離開P2P比較好。銀行和非銀行都在同樣的信貸工作中一致競爭的時候,那就要想明白自己的核心優勢是什麼?拿什麼跟銀行去打。

順帶,在談談政府的牌照制度的弊病,我們最近很多資產管理機構出了事情,大量的小貸、擔保、甚至信託出了問題,回到最後其實是要反思牌照制模式,因為從正常意義上看,除了銀行這張無敵牌照外,其他牌照都是無法給機構增加風控能力的,並不是你政府給了牌照,這些所謂的資產管理機構,擔保、小貸等等,就具備風控能力了,你不給牌照就不具備能力,這壓根就是扯淡的事情,所以有次我在演講的時候,有個台下擔保公司的老總站起來非常憤怒的指責我認為擔保基本快被P2P搞死的觀點的時候說,一派胡言,我們都是經過政府部門審批發放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我當時,回應說,對不起,真的,把你搞死的看上去是P2P,其實就這種好像很高大上,很牛逼,但是對你毫無幫助的政府牌照,這種牌照,對你有意義?是讓你團隊因為有了牌照就立刻牛逼了?那不是扯淡么。牌照,其實只會讓沒有風控能力的機構具備政府信用,從而引發的社會問題只會更大。

我們只要看看現在大量擔保小貸跑路,政府卻會被圍攻的情況就可以知道為什麼了?為什麼啊,不正是因為你政府發放了牌照么?而且一年還一審批,領導沒事還常視察,這種審批和視察了之後,有用么?不照樣,該跑路的跑路,該倒閉的倒閉么?與此對比的是,反觀我們P2P出了事情以後,因為政府不附加信用,反倒問題相對簡單,去圍攻政府的幾乎沒有,圍攻了政府也好說話,關我屁事。你們愛投資投資,要死自己死去。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其實是政府要遠離大量他幫不上忙的信貸金融機構,既然幫不上忙,就離開他遠點,讓社會自己去解決,去用腳投票,優勝劣汰之後,誰都會被教育出來的,但是政府一旦附加了信用,你就必須保證他不出事,就必須要附加政府信用,這個其實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事情,反映的其實是政府信用的泛濫,憑啥你給他發,不給我發,憑啥你去他那裡,不去我那裡,而且為了獲得政府去視察的機會,一個個包裝門面的高大上,數據一個個開始造假,這種事情越演越烈。

其實,對於非銀行信貸機構,最終是要跟證券市場一樣,政府應該遠離牌照審批的同時,不斷加強風險提示,從而培養出一幫寧願自己跳樓,也不找政府麻煩的人,不斷培育和加強市場的違約機制,才可能是我們金融市場的未來,從這個角度我還是認同,證券化改革是未來的金融改革方向這個命題的。其實,這個問題後面還會再提。這里先扯淡到這里。

前面說了,風控更多還是制度性安排,單一的風控技術其實往往是無效的,尤其是在市場同質化極為嚴重和飽和的情況下,更是無效,這里其實有個深層次的解答,是因為金融很大程度是維持社會穩定的一種工具應用,從跟原來看,信用過度的情況下,金融往往是零和博弈的游戲,整體金融的盈利一般被封頂在社會經濟發展的上限制,超越這個值的很多都是自己跟自己玩的游戲,所以金融機構從短期和長期平均看,或者從整體和局部長期看,其實都是相對均衡的,往往都是社會平均理論值。

撇開這個角度,我們從微觀來看,由於在同一市場里,大家最終的目標群體都是那些優秀的具備還款能力的人,因為最終都是通過收益覆蓋,而這類人其實本身就是社會的少數,確切說是極少數,因此所有的金融機構的本質都是需要一種良好的技術能把他篩選出來。而事實上,銀行在面臨同業競爭的情況下,發現好的風控往往意味著沒有業務可以做。因為你堅持嚴格風控,人家就不跟你玩了,全球都一樣。很多人都跟我說我們的風控極端牛逼,第一我是不相信,第二即使相信了,我說,那就等死吧,誰來跟你玩啊,你要抵押,人家就不要抵押,你要擔保,人家就不要擔保,市場是競爭的,博弈的,誰都不是傻瓜,你以為你想怎麼玩就怎麼玩?還真想著業務隨便你挑呢。也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我們現在發現很多銀行信貸機構都被套牢了,你以為人家風控能力差,不知道客戶的真實情況?可能么?現實情況是,銀行的風控面對業務壓力的時候,大部分都只能選擇妥協,尤其是客戶經理,當前跟未來之間,做什麼選擇?肯定選當下,不然立馬被掃地出門,所以客戶經理每天想業務的同時,都想著如何繞彎子過風控?有時候想想,都是自己騙自己的游戲罷了。怪誰?不知道。只是覺得,每年要求銀行40%的利潤增長之下,談風控本身就是很可恥的事情。

其實,現在的市場更有意思,今年二季度信貸規模數據下降,很多人很奇怪,有啥好奇怪的,今年這種情況,往往牛逼的人,都不來貸款了,為什麼,因為貸款來的錢,賺不了錢,那貸款干什麼呢?白白給銀行付利息,市場形勢不好的情況下,他們不願意擴張,自然就不來貸款,而這么差的行情還來貸款的人,基本上都是垃圾,要麼就是之前流動性出現困境,就是想渾水摸魚,就是這么個事情,整體經濟下行的時候,談風控更是扯淡的事情了。毫無意義。

2002年次級債在美國興起的時候,很多銀行都認為風險極高,堅持抵制。但是隨著該業務越做越大,盈利越來越高,你如果堅持抵制,就必然會喪失極大的市場,逼迫一些銀行開始涉水進行該項業務操作,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好人往往都是被壞人逼死的,或者淪落為壞人,很正常。

這幾年很多人都開始指責銀行的風控怎麼那麼差,明顯的騙子都防範不了,事實上,我們再來比較銀行過去五六年,發現五六年前的銀行和現在的銀行,在風控層面上無論技術還是人員結構都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但是實質的壞賬率卻是十倍之差,難道是因為風控技術變化了么?都不是,實質是天氣發生了變化,大環境在變化,導致你微觀層面無論如何怎麼動作都是無效的。

過去幾年我在一個民間高利貸班上課,我經常讓他們這幾年如果沒事就跟著我出去遊山玩水,騙吃騙喝算了,回頭看看,跟著我到處遊走的人,這幾年至少都還活著,而那些窩在家裡勤勤懇懇努力放貸款的人,基本上都趴下了,為什麼呢?跟技術毫無關系,你敢說在家勤懇放貸款的人一定比遊山玩水的人要水平低?可能么,怎麼可能,但是往往世界上有很多人很悲催的地方就在於在不該努力的時候太努力了。

過去十多年來看,往往發現一個真理是什麼呢?是趨勢比能力重要的太多,太多。我們很多技術大牛在00年的時候進了一家當時巨牛逼的技術公司,那家公司叫UT斯達康,而能力不行,而被拋棄的人去了當時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叫阿里巴巴,十年後發現世界被顛覆了,ut基本死了,所以那些技術大牛都悲催了。而那些萬般無奈去了阿里的人,現在身價都是當技術大牛無法企及的了?這種案例不可勝數,94年國企改革,大量下崗的人,轉行經商,暴富,而那些沒下崗的人都一個個現在開始下崗了。其實,能力越強,反倒越容易被趨勢給擊垮,這個是實情。我們很多人在02年出國讀書,留在國外,其實恰恰錯過的是中國發展最快的十年,雖然不能單物質來進行論述成敗得失,但是錯過的十年的確如此。

這個世界我們大多數人總是無意識的在做一件跟趨勢對抗或者順應的事情,但是我們還是希望能多抬抬頭看看,有意識的希望看的更遠點,我們的歷史如同一條大河,奔騰而去,大氣磅礴,我們如同河流里一條魚,大部分的魚都是隨波逐流,而總有個別的魚希望跳起來看看未來,希望能看的更遠,但是,大部分的魚都只看到了自己看到的方向,最終誰都無法得知正確與否,於是結果論是最好的論調了。我對自己說的總是跳起來看,對不對壓根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跳起來了,看到了更多的風景,哪怕錯了也無值得,思考是自由的最好表現,不思考給了自由和民主,也都毫無意義。

貌似有點跑題了,我只是想表達,金融這個東西吧,就是能賺錢的時候,狠狠的賺錢,不會因為你發放貸款12%就一定比36%的安全,本質都是一樣的,都不會出問題,而市場無法賺錢的時候,你其實怎麼做都是錯的,這跟風控技術關系都不是很大,金融是個極順應經濟周期的行業,所以作為個體而言,金融有做和不做的選擇。而無技術高低的區別,個別人或許有,極端牛逼或者極端傻逼,絕大部分其實是差不多的。而作為金融機構而言,金融業的競爭不是單一技術的競爭,而是綜合性競爭,某一個維度的優勢不太可能成為持續性優勢。我們看幾百年的金融行業競爭格局,一時的勝利容易,持續的勝利挺難,不斷超越的背後其實是幾代人的努力。很多盛極一時的金融機構,都消失在歷史粉塵之中。

————點金人轉載

E. 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第一個問題是資產池的資產如何與原始資產持有人進行風險隔離的問題,也是當前最大的問題之一。現在監管還要求發起人自行持有5%的劣後,且背後都有發起人顯性或隱性擔保的問題。私募資產證券化更是有各種不同形式的信用擔保問題。這實際上是將資產證券化變成了發起人資產的出錶行為,而不是資產的賣斷或者風險的真正分散、轉移。當風險沒有真正分散、被轉移出去的時候,對其定價就不是根據風險定價,而是根據流動性定價、根據資金成本定價的。只要風險定價模式不出現,資產證券分級就沒有意義,既不代表一定的風險級別,其定價與風險也是不相匹配的。

第二個問題是市場不統一的問題。同一個國度、同一個市場里,人為行政將資產證券化產品分裂成四個市場,相應的市場規制、標准都不統一,限制了整個業務的發展。

第三個問題是抵質押登記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審計以及法律服務等中介機構服務理念、行為的規范問題。

第四個問題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二級市場流通問題。資產證券化業務要進一步發展,就要解決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市場流通問題。要流通,就要有一個簡單的估值,要具有流通交易套利的功能。如果投資人不是持有到期的話,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僅應該在市場上能夠流通,還應該能夠通過流通進行交易、套利。

F. 如何開展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

信託受益權是重要的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類型,自2014年海印股份信託受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行以來,已有三十多單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以下簡稱「信託受益權ABS」)項目發行,總規模超過了100億。作為典型的雙SPV結構,以信託受益權作為基礎資產可以解決基礎資產轉讓(「真實出售」)、現金流難以估算以及基礎資產難以特定化的問題。

1、信託受益權ABS概覽

信託受益權即指受益人在信託關系中所享有的信託利益的權利以及依據《信託法》與信託文件規定所享有的其他權利。信託受益權包括財產性權利和非財產性權利。財產性權利是信託受益權的主要內容,以受益人直接的經濟利益為核心,也是信託受益權的目的權利。非財產性權利是信託受益權的附屬內容,目的是監督受託人能夠盡職管理和確保信託順利實施,包括知情權、信託財產管理方法調整的要求權、信託財產處分行為撤銷的申請權等。

信託受益權資產證券化就是以信託受益權為基礎資產,以其所產生的穩定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的方式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過程。

2013年5月,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放寬了基礎資產的范圍並首次將信託受益權納入了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信託受益人可以將信託受益權轉讓給券商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使信託受益人實現退出,提高信託產品的流動性,盤活資產。未來信託受益權的發展方向主要有以下幾點。

2014年11月,證監會又發布了《證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及配套指引,對基礎資產採取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同年12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了《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將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資平台為債務人的基礎資產、礦產資源開採收益權、土地出讓受益權、特定情形下與不動產相關的基礎資產、最終投資標的作為上述資產的信託受益權等列入負面清單。

G. 目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面臨哪些問題

金融機構也常常忽視監管規則和風險因素,總是傾向於創造出新的規避管制的金融產品。危機過後,美國對其資產證券化產品設計進行了系統反思,並進行了一系列制度改進,如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發起機構風險自留、強化評級監管、簡化產品設計、提高資產證券化風險資本計提要求等。目前中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總體規模和影響較小,但隨著市場規模的逐步擴大,也應高度重視風險的防控。要保證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簡單、透明,防止過度證券化,要進一步加強證券化業務各環節的審慎監管,及時消除證券化業務中各類風險隱患

H. 銀行和信託公司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

根據《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所謂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在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設立特定目的信託,將信貸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收益憑證,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性融資活動。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資產轉換成為可流通資本市場證券的過程。
形式、種類很多,其中抵押貸款證券是證券化的最普遍形式。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
從廣義上來講,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以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帳款、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而開行所講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個狹義的概念,即針對企業貸款的證券化。
信託公司作為特殊目的信託(SPT)開始參與到信貸資產證券化這一業務中來,主要承擔受託人和發行人的職責。

I. 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會面臨哪些稅務問題

基於財稅[2006]5號文以及營改增政策中的稅收規定,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稅收處理如下。(一)所得稅1、資產出售根據財稅[2006]5號文的規定,發起機構轉讓信貸資產取得的收益應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發生的損失可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扣除。發起機構贖回或置換已轉讓的信貸資產,應按現行企業所得稅有關轉讓、受讓資產的政策規定處理。2、償付本息根據財稅[2006]5號文的規定,對信託項目收益在取得當年向資產支持證券的機構投資者分配的部分,在信託環節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在取得當年未向機構投資者分配的部分,在信託環節由受託機構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在信託環節已經完稅的信託項目收益,再分配給機構投資者時,對機構投資者按現行有關取得稅後收益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處理。實務中,基本按照上述規定操作,但對於年末未分配的信託利益,由信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一做法,並不被投資者廣泛接受。(二)增值稅1、資產出售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基礎資產的轉讓屬於一種未來收益權的轉讓。從財稅[2016]36號文來看,該類未來收益權的轉讓並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2、發行證券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的規定,資產支持證券涉及的增值稅問題,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例如,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計劃時,從基礎資產轉讓人中取得的基礎資產進行運營取得的收益,由資管產品管理人繳納增值稅。3、償付本息根據財稅[2006]5號文規定,對受託機構從其受託管理的信貸資產信託項目中取得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全額徵收營業稅。實務操作中項目收益容易引起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需要注意的是,營改增後,對受託機構從其受託管理的信貸資產信託項目中取得的貸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三)印花稅1、資產出售根據財稅[2006]5號文的規定,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託予受託機構時,雙方簽訂的信託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發起機構、受託機構因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而專門設立的資金賬簿暫免徵收印花稅。需要注意的是,在資產轉移過程中簽訂的基礎資產轉移合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發行人和特設機構都需要繳納印花稅。2、發行證券根據財稅[2006]5號文的規定,發起機構、受託機構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與資金保管機構、證券登記託管機構以及其他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簽訂的其他應稅合同,暫免徵收發起機構、受託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受託機構發售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暫免徵收印花稅。二、投資者的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層面,根據財稅[2006]5號文的規定,機構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獲得的差價收入,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所發生的損失可按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扣除。增值稅層面,根據財稅[2016]36號和140號文的規定,對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屬於金融商品轉讓的應稅范圍,需要繳納增值稅。印花稅層面,根據財稅[2006]5號文的規定,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暫免徵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