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資產管理公司和信託公司有哪些區別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復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審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貳』 成立信託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必須具備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下文你可以看到法規對這些概念的具體描述。此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3億元人民幣,並且不得分期繳納,必須以貨幣一次性付清。因此,個人基本不可能設立信託公司。以下是前面提到的對股東的具體要求:
「第七條 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四)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六)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八)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
(九)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十一)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境內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六項除外)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
(二)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2年對其作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及以上;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境外金融機構為商業銀行時,其資本充足率應不低於8%;為其他金融機構時,應滿足住所地國家(地區)監管當局相應的審慎監管指標的要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注冊地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所在國(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九)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叄』 信託公司的財富管理中心和業務部有什麼區別
財富管理中心是去找資金,業務部是去找項目。我這個通俗的說話
『肆』 資產管理公司和信託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范圍比較寬泛。如果你說的狹義的資產管理公司,那就是四大,也就是一般意義的處理銀行壞賬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如果你說證券資產管理公司,那是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資產管理的子公司,其他的那范圍就更多了
信託公司是金融機構,接受客戶的委託,投向特定目的。從這個角度來說,證券資產管理公司業務本質與其很類似。
但是在國內發展情況有點變化,信託公司更加傾向於給房地產融資、給工商企業融資,給政府融資,然後打包成產品,賣給高端客戶,當然,也有業務是接受私募基金的委託,一共成立陽光私募信託計劃,投資證券市場(一般是二級市場的股票),賣給高端客戶。國外的財產信託,遺產信託等國內目前還沒法做。
證券公司資產管理三塊業務,一個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很類似,其高端版本是限額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一個是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一客戶委託進行委託理財,這點和信託公司的單一信託很類似,還有一個是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目前主要來做資產證券化。
從投資范圍來說,都可以投證券市場,但是信託公司一般給企業提供融資多點,證券公司產品更豐富點,比如債券、股票、股指期貨都可以;從投資比例來說,都比較靈活,投資者人數,基本都是...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范圍比較寬泛。如果你說的狹義的資產管理公司,那就是四大,也就是一般意義的處理銀行壞賬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如果你說證券資產管理公司,那是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資產管理的子公司,其他的那范圍就更多了
信託公司是金融機構,接受客戶的委託,投向特定目的。從這個角度來說,證券資產管理公司業務本質與其很類似。
但是在國內發展情況有點變化,信託公司更加傾向於給房地產融資、給工商企業融資,給政府融資,然後打包成產品,賣給高端客戶,當然,也有業務是接受私募基金的委託,一共成立陽光私募信託計劃,投資證券市場(一般是二級市場的股票),賣給高端客戶。國外的財產信託,遺產信託等國內目前還沒法做。
證券公司資產管理三塊業務,一個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很類似,其高端版本是限額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一個是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一客戶委託進行委託理財,這點和信託公司的單一信託很類似,還有一個是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目前主要來做資產證券化。
從投資范圍來說,都可以投證券市場,但是信託公司一般給企業提供融資多點,證券公司產品更豐富點,比如債券、股票、股指期貨都可以;從投資比例來說,都比較靈活,投資者人數,基本都是一樣,比如證券公司限額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一樣,客戶最低要買100萬,客戶人數不超過200人,但是如購買超過300萬的客戶數不在200之限。費率么,看具體產品,不能一概而論,從類信託業務來說,證券公司是後來者,所以費率會低點。託管機構都是一樣的,商業銀行。
『伍』 哪些財富管理公司是有牌照的啊
1、海銀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海銀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總部上海,目前在全國有20多家分公司,注冊資金5億元。是國內首批獲得財富管理牌照的專業機構,並在2014年1月獲得公募基金銷售牌照 。
2、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1999年3月,嘉實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並於2005年6月成為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嘉實的股東為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立信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德意志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規模超過5000億元,居行業三甲。
3、大唐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大唐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大唐財富,成立於2011年,注冊資金1億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潤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唐盈(寧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唐仁國際咨詢(北京)有限公司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牌照,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牌照 ,其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牌照。
4、好買財富的願景和使命
好買財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好買財富")成立於2007年,是一家專注為個人提供專業理財服務的公司,騰訊和聯想旗下的君聯資本都是好買的戰略股東。2012年,好買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第一批獨立基金銷售牌照,2015年成為首家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獨立財富管理公司。
5、諾亞財富
諾亞財富是諾亞控股有限公司的集團品牌。諾亞財富起源於2003年,旗下成員企業連續獲得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業務發展相關金融牌照與資格 。面向國內國際高凈值人群,是源自中國、全球認可的綜合金融服務管理集團。
『陸』 財富管理公司與一般的銀行、信託、基金公司的理財區別
財富管理公司一般屬於第三方理財公司,代銷信託、基金等公司發行的各類型理財產品。
『柒』 信託公司的財富管理與私人銀行財富管理及第三方理財機構的差異化、優、劣勢是什麼
其實中國現在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財富管理,
中國的信託公司目前只能做單一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和西方的真正意義上的財富管理差別很大,但是能實現高端客戶的財富保值增值,信託產品安全穩健,收益相對較高;
而私人銀行財富管理能提供的服務較多,涉及股票,基金,債券,存款,票據,期權等,但是預期收益高的產品往往風險很大,尤其是結構化產品,產品設計越復雜風險越大,適合風險承受能力強的客戶,同時低風險產品收益也低。
第三方理財機構其實就是銷售中間商,負責各類理財產品,證券產品的銷售而已。
歸根結底,對財富管理幫助最大的是理財顧問,選擇一個好的理財顧問尤為重要,他能根據你的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為你量身打造適合你的財富管理。
『捌』 為什麼信託公司要設立證券投資基金公司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
信託業對於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更大的警惕在於基金公司業務圈地將從價格戰和監管套利開始。
信託公司壟斷的「通道類」業務。指的是信託公司沒有主動、系統地進行項目開發、產品設計、交易結構安排和風險控制措施,回報率低,但是對管理規模的提升作用極大。
『玖』 想成立信託公司需要怎麼辦
答:不可能。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必須具備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下文你可以看到法規對這些概念的具體描述。此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3億元人民幣,並且不得分期繳納,必須以貨幣一次性付清。因此,個人基本不可能設立信託公司。以下是前面提到的對股東的具體要求:
「第七條 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四)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六)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八)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
(九)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十一)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境內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六項除外)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
(二)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2年對其作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及以上;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境外金融機構為商業銀行時,其資本充足率應不低於8%;為其他金融機構時,應滿足住所地國家(地區)監管當局相應的審慎監管指標的要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注冊地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所在國(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九)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