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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交易所與上市公司權利

發布時間: 2021-05-22 16:02:32

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具體區別

1、定義不同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管理是否集中

上市公司股權分散,管理起來麻煩,管理不集中。

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外放,管理起來集中,容易管理。

3、股東在實踐中是否被認可

上市公司知名度高對外來說,知名度高,公信度高。

非上市公司在實踐中股東被認可的程度要遠低於上市公司,且信用度也相對低。


(1)交易所與上市公司權利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與普通公司的區別: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股本部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

5、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②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要求和標準是什麼

達到一定的注冊資金,連續三年贏利。

③ 上市公司:到深證交易所掛牌與到上交所掛牌上市有什麼區別


1、股票代碼不同

上交所股票代碼以6開頭,全部都屬於主板;深交所股票分為三類:以000,001 開頭的是深圳主板,以002開頭的為中小板;以300開頭的為創業板。新股申購代碼也不同,上海新股申購代碼以730開頭,配股代碼以700開頭;深證新股申購代碼以00開頭,配股代碼以080開頭。

2、費用不同

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股民買賣深市的股票和買賣上交所的股票時費用有一點不同。

3、背景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 ,位於上海浦東新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

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④ 上市公司和股票交易所的關系

上市公司好比菜場擺賣的菜,誰來買賣都行,交易所就是菜場持有和管理人,出租個場地給上市公司交易他們的股票。

⑤ 股東,證卷交易所,上市公司三者的關系是什麼

簡單的說,股東是買上市公司的股票,但要通過證券交易所來交易

⑥ 證券交易所與上市公司的區別

(-_-!)差遠了~~~~~
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只為證券投資提供交易平台,設立許可權隸屬國家;它的設立是沒有金額限定的。
而上市公司是專以贏利為目的的法人,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平台上進行融資和股份轉讓等活動,接受相關機構的監管,上市公司的股份上市設立有該公司董事會決定,上市前報送相關部門審批後才能上市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2.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本總數的25%以上;
3.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
4.公司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⑦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第七章 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第五十一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具體的上市規則。其內容包括:
(一)證券上市的條件、申請和批准程序以及上市協議的內容及格式;
(二)上市公告書的內容及格式;
(三)上市推薦人的資格、責任、義務;
(四)上市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收取方式和標准;
(五)對違反上市規則行為的處理規定;
(六)其他需要在上市規則中規定的事項。
第五十二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上市協議的內容與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並報證監會備案。
交易所與任何上市公司所簽上市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均應一致;確需與某些上市公司簽署特殊條款時,報證監會批准。
上市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上市費用的項目和數額;
(二)證券交易所為公司證券發行、上市所提供的技術服務;
(三)要求公司指定專人負責證券事務;
(四)上市公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的報告程序及回復交易所質詢的具體規定;
(五)股票停牌事宜;
(六)協議雙方違反上市協議的處理;
(七)仲裁條款;
(八)證券交易所認為需要在上市協議中明確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並在上市後由上市推薦人指導上市公司履行相關義務。
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推薦人切實履行業務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職責。上市推薦人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證券交易所有權根據業務規則的規定對上市推薦人予以處分。
第五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證監會統一制定的格式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復核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與募集資金及證券上市直接相關的公開說明文件,並監督上市公司按時公布。證券交易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或者上市推薦人就上述文件做出補充說明並予以公布。
第五十五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規定的報告期限和證監會統一制定的格式,編制並公布年度報告、中期報告,並在其公布後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處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報告期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情況報告證監會。
第五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審核上市公司編制的臨時報告。臨時報告的內容涉及《公司法》、國家證券法規以及公司章程中規定需要履行審批程序的事項,或者涉及應當報證監會批準的事項,證券交易所應當在確認其已履行規定的審批手續後,方可准予其公布。
第五十七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證券交易所應當暫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並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布有關信息:
(一)該公司股票交易發生異常波動;
(二)有投資者發出收購該公司股票的公開要約;
(三)上市公司依據上市協議提出停牌申請;
(四)證監會依法作出暫停股票交易的決定時;
(五)證券交易所認為必要時。
第五十八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股東持股情況的檔案資料,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對股東持股數量及其買賣行為的限制規定,對上市公司股東在交易過程中的持股變動情況進行即時統計和監督。上市公司股東因持股數量變動而產生信息披露義務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其履行信息披露之前,限制其繼續交易該股票,督促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立即向證監會報告。
第五十九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將上市公司尚未上市流通股份與其已上市流通股份區別開來。未經證監會批准,不得准許尚未上市流通股份進入交易系統。
第六十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不得賣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第六十一條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統計系統,並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報送、公布有關統計資料。
第六十二條 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可以按照上市協議的規定予以處理,並可以就其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罰意見,報證監會予以處罰。
第六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比照本章的有關規定,對其他上市證券的發行人進行監管。

⑧ 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和終止股票上市嗎

有權,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的場所,有權對違反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上市公司決定終止股票交易(即退市)。就好像,你自己開了家公園,並規定不穿衣服的不能進來。這個時候你發現公園有人沒有穿衣服,你就有權叫他出去。當然,他有權去別的公園逛。
這樣回答,不知道能否幫助到你。如果你要具體的條款,你可以參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教材《證券發行與承銷》。

⑨ 談談券商的盈利模式。券商與 上市公司、交易所、投資者的合作關系流程。券商的是從股票哪裡來的

1. 保薦+直投(類似於VC風險投資) 前期投入資金 然後保薦運作上市 享受原始股價格 利潤相當豐厚的 !
2上市公司發行股票需要有券商來組織發行 一般分為承銷(負責發行出去)包銷(如果沒有足夠投資者申購 剩餘部分券商自行購買)
3我們普通投資者是不能直接參與買和賣的 必須經過會員向交易所報價 然後再成交 券商是要先成為交易所會員 才可以進行代客買賣股票的中介業務
4券商如果符合規定 可以有自己的自營盤 拿出一部分盈利資金 或者是通過合法融入的資金 就可以參與買賣股票的權利!
補充:如果券商買賣的股票和客戶發生利益沖突時 在三公原則下 是客戶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