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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行政處罰對重組的影響

發布時間: 2021-06-03 18:43:27

上市公司高管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對公司增發股票有影響嗎

有,不符合增發條件。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二章 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六條 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三)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㈡ 上市公司再被證監會立案稽查期間可以進行資產重組嗎請詳細回答

立案稽查期間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包括重組的談判、協商,都不受影響。立案稽查不是說公司已經違規,而是可能違規了需要查清,在查清事實前,是不能說公司有任何問題的。但立案稽查期間,資產重組不能進行實質內容,即不能轉讓、收購、兼並等具體操作,何況資產重組還須證監會批准呢。這是個最清楚不過的事,有必要拿100分出來懸賞嗎?祝你好運。

㈢ 行政處罰對公司不良影響是什麼

行政處罰會被記入企業的信用信息,可能會影響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

拓展資料:

公司被行政處罰罰款,不交罰款的,行政機關可以下向人民法院盛情強制執行,可能會凍結您公司的賬戶,直接從您的賬戶劃撥20萬罰款。

如果是單單只對公司處於行政處罰的話。那麼對法人代表是不會有影響的,因為公司有獨立的人格,對外可以承擔責任,對法人代表沒什麼影響。

企業常見的行政違法行為種類繁多,主要包括廣告違法、預售/銷售中的違法、未取得或違法取得開發資質、預售許可等、房屋測繪、交付中的違法、違法解除預/銷售合同等,其均會招致行政處罰。

應對行政處罰程序的建議:

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會在立案後的調查取證階段向涉嫌違法的企業發送《接受詢問通知書》、《提交案件材料通知書》或類似的其他通知,所以,企業收到該等通知,不必驚慌,這只是行政主管部門在取證,並不意味著企業已經違法或必然受到處罰。

收到這些通知後,企業應盡量與行政主管部門溝通,詢問涉案事實、涉嫌違反什麼規定,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和材料進行梳理,向律師進行咨詢,在律師指導下整理案件事實和材料,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㈣ 上市公司被行政處罰股價會跌嗎行政處罰是什麼意思一般什麼情況下會被處罰處罰是怎麼處理

行政處罰就是行政機關發現自然人、法人組織、其他組織生產生活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違反了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被行政機關處罰的情況。
上市公司受到行政處罰多多少少都會影響股價。

㈤ 上市公司重組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一,重組以後,公司的資產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比如說,重組的時候注入優質資產,股價一般就會上漲。如果投資者發現注入的資產比較差,會引起股價下跌。
二,重組以後,對公司發展前景的影響。大家都知道,炒股票炒的是預期。如果重組以後,對公司的發展有良性的影響,股價也會上漲。
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

㈥ 近3年內受到行政處罰公司上市如何處理

若行政處罰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經過合理解釋,不會構成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只能等待,直至報告期內不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上市公司行政處罰對重組的影響擴展閱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 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㈦ 證監會處罰,請問,按新規是否影響重組

一)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進入並購重組程序問題 2007年8月1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07]111號),規定: 1、如果重組方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上市公司將因此發生「脫胎換骨,更名改姓」,立案調查期間,並購重組可以同時進行。 2、啟動程序:由上市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提出意見→報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會商證監會稽查局共同研究決定

㈧ 行政處罰對上市公司有何影響

影響還是挺大的。
尤其是融資的時候。
處罰和獎勵相對,畢竟是污點。
上市公司,萬人矚目,「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上市是個雙刃劍,既是有廣告效應,擴大公司知名度,也是要接受社會監督和審視。還有監管部門的企業行為審核、審查。
在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時候,尤其是股權融資,公司的信譽、聲譽是繞不過的一個坎,可能因為被處罰,不能在該處罰的某幾年內發行新股,或者新股發行規模受限,發行價格偏低。
通過債券融資的,除了資格核准,還有規模、利率的優化空間,都是與企業聲譽息息相關。
除了融資,在企業從事社會化經營的時候,也會受到負面評價的影響,損及公司利益。
所以,行政處罰,總是有害無益的。需要相當的時間沖淡其影響。
或者,後期的獎勵、表彰,來扭轉大眾的歷史印象,給公司一個正面的新面貌。

㈨ 上市公司重組對股票有什麼嚴重的影響嗎

重組當然屬於利好,優質資產的注入和整合,有利於公司做強做大,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生存能力,以及抗風險能力。對公司長遠發展都是好的。
但是宣布重組,不代表一定成功,如果成功,當然是利好,如果是失敗,那麼就是利好變利空。對股價是負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