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國移民政策是什麼
①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共劃分為兩類:
不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即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美國公民的父母。這個劃歸為直系親屬,隨到隨辦。
2.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按優先順序劃分為四個等級:
(1)美國公民的成年子女(21歲以上)及其他們的子女。
(2)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們的子女。
(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論年齡)及其他們的子女。
(4)年滿或超過21歲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職業移民
職業又稱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種職業方面的優勢為基礎,通過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國的一種途徑。職業移民對於那些不符合親屬移民條件,而又具有某些專長,希望移居美國的人士,無疑是一條重要的道路。
根據移民法規定,每年以職業方式移民美國的人數總共為14萬個配額,又根據不同的職業和個人具備的條件劃分為五大優先類別:
優先勞工 。
2.具有高等學位的特殊技能專業人士。
3.技術勞工、專業人員和其他勞工 。
4.特殊移民 。
5.投資移民 。
(1)美國投資移民詳解擴展閱讀:
職業移民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定義。
在加拿大,自雇職業的意思是申請人有能力在到達加拿大後,不會佔去加拿大勞工市場的工作機會,而是能夠自行以個人的才能及專業技術為自己創造工作。
《移民法》對自雇移民定義如:
例:自雇職業移民必須在加拿大創立或購買一項生意以使自己受僱用,並為加拿大經濟、文化或藝術做出顯著貢獻。(例如:職業運動員,藝術家,演員,農場主和作家)。
加拿大自雇職業移民的特點:
1、沒有其他限制條件;
2、自雇移民無需為他人創造就業機會;
3、必須提供文件以證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一項生意,為加拿大經濟、藝術或文化做出顯著的貢獻;
4、自雇移民必須擁有一定的資金,用於在加拿大創立或購買一項生意及安家之費用;
5、一旦成功,馬上可享受各種福利:
英國對自雇移民的定義是:
國自雇移民作為英國HSMP計劃支持的另一主打項目,是英國移民簽證率最高的形式之一,申請者須基本符合以下條件:
在一個新的英國業務或企業中投資20萬英鎊
為至少2個歐洲經濟區的國民提供崗位
只能在自己投資的企業工作
在生意盈利之前,有足夠的資金在英國居住和生活
擁有投資企業的控股權
對公司運營承擔責任
能夠執行一項完整的、可行的業務計劃
香港目前沒有以上這種形式的移民服務。只有一種叫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法令。投資移民者必須符合以下准則,才有資格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
(a)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b)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650萬元的凈資產;
(c)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65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房地產和金融資產)。
參考資料:
親屬移民政策-美國移民局
移民政策-美國移民局
結婚移民_網路
職業移民_網路
⑵ 美國親屬移民的種類有哪些
美國
親屬移民都包含哪些類別?美國親屬移民共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即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美國公民的父母。這個劃歸為最親親屬,隨到隨辦。另一類是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按優先順序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的成年子女(21歲以上)及其他們的子女。
第二優先:1.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們的子女。
第三優先: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論年齡)及其他們的子女。
第四優先:年滿或超過21歲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美國投資移民,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的對象都各不相同
⑶ 移民美國需要哪些手續
容德移民為您解答移民美國手續問題:
1、由移民律師對你進行移民評估,看你是否符合美國投資移民條件
2、完善所有的申請材料。
3、投資人將投資金額五十萬美元匯入監管帳戶。
4、將所有申請材料遞交美國移民局進行審批。
5、審批通過之後,領事館通知投資人面試日期,並要求投資人進行健康檢查。
6、領事館面試,移民官當場告知投資人面試結果。
7、獲得簽證後180天內,投資人須赴美。(投資人可舉家遷往美國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與美國公民相等權益的新生活。未來二年中,投資人在此期間可自由進出美國)。
8、投資人於進入美國的21個月後(亦即條件式簽證到期的前三個月),遞交 I-829申請表,請求解除條件。
9、投資人簽證條件移除,成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經三年,投資人可選擇是 否要成為美國公民。
10、五年投資期滿,投資人取回50萬美元的投資金額。投資人可選擇是否要成為美國公民。
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及家庭資料
1、申請人簡歷(最終學歷,、工作或經商背景要詳細描述)
2、在職證明-簡單描述工作情況
3、全家成員護照復印件
4、全家成員出生公證
5、夫妻結婚證公證
6、夫妻雙方最高學歷證明公證
7、美國簽證復印件(如有)
二、申請人及配偶經商資料
1、營業執照
2、國稅和地稅登記證
3、公司驗資報告
4、股東明細表
5、最近五年中每一年的所有繳稅單復印件(含企業和個人所得稅)
6、公司宣傳冊
7、名片(如有)
三、申請人資產證明(證明50萬美金的合法來源)
1、收入證明(工資以及公司營業收入,需提供銀行的相關證據)
2、親戚的贈與的相關證據
3、股票及證券市值相關證明
4、房地產(房產證及房產評估等)
5、其他收入證明
⑷ 投資移民美國需要什麼條件呢
金騰國際投資移民專家詳解:美國投資移民 項目在不同的投資移民申請者眼裡有不同的意義,中國富人在選擇移民目的地和投資移民項目時,考慮的因素有很多,但也存在一些共性因素,包括投資門檻的高低、生活環境的優劣、辦理周期的長短、有無移民監管、是否需要收入來源證明等。各國為吸引國外投資和優秀企業家,也推出積極政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移民優勢。
美國投資移民的最大優勢是門檻相對較低。美國投資移民E B -5項目要求申請人擁有合法資產50萬美元以上,投資50萬美元到移民局批準的項目中,所投款項5年後根據項目運行情況返還,期間完成所要求的直接或間接僱工人數,則可以取得無條件的美國綠卡。或在美國直接投資100萬美元。這相對於英國「105萬英鎊全額投資」(或一次性支付19萬英鎊貸款利息,在個人或配偶名下擁有200萬英鎊的凈資產證明)的方式更容易接受,冰屑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無需申請人具備經商或管理背景,並允許捐贈和繼承等。這也是為什麼如此多的國人熱衷於美國投資移民成為美國公民的直接原因。
⑸ 盛僑華遠全面解析美國投資移民申請問題
現在加拿大的保姆簽證通過率不高,有其他途徑的話,不建議申請保姆簽證.
⑹ 美國加州移民政策和稅收政策(賞金80)
1.移民政策是聯邦管,州沒有權力,兩年你想去哪裡就去哪裡
2。投資移民需要在兩年解除條件,故你想亂跑也沒啥時間跑
3。可以回國繼續打理公司,但美國的公司就要出事了
4。住100年也拿不到綠卡
5。美國沒有戶口,你想去哪裡去哪裡!
6。稅方面,加州屬高的,有市,州,聯邦稅,每個區域有少些不同,請去問會計師,且每年有些少改變!
7。要有利潤才會交稅,但如果你是投資移民,沒有賺錢,解不了條件的
8。遵循公司注冊地原則
⑺ 如何移民到美國,獲得綠卡
這里要解釋一下,簽證和身份的問題。簽證是進入美國的,入境美國後,在美國就是身份的問題。很多人簽證可能過期了,但身份可能還是合法的,比如,來美國旅遊觀光,只要在簽證有效期,都可以入境美國,到了美國,一般可以在合法的觀光客身份,轉化成學生身份、就業身份(這兩種均屬於非移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綠卡(移民身份)。另外言簡意賅要解釋地是,申請綠卡不外乎是三種途徑:家庭移民、職業移民(投資移民是其中一種)和人道主義移民,具體細節說來話長,在此不做詳解。 美國綠卡,是美國永久居民的俗稱,是每個要想移民美國者的立足基石。鳳姐曾說,在美國,她有段時間沒有合法居留的身份,沒有綠卡,整日惶惶不安,生怕冒犯警察,會被抓住,然後被移民局遞解出境。
投資移民的前提是必須在美國身份合法,且不可以是觀光客身份,才能將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包括學生身份和就業身份),轉成永久居民的移民身份;同樣,另外一種通過僱主申請或以傑出人才來自我擔保,而通過就業獲得綠卡的申請,前提也要是在美國的身份合法。 一旦在美國身份不合法,想長期留在美國,獲取美國綠卡,選擇的餘地就非常少。很顯然,鳳姐沒有嫁給美籍人士,那麼她獲取綠卡的唯一途徑,就是申請庇護。很多偷渡來美國的福州人,都通過此途徑,順利獲取綠卡,申請的理由不過是生二胎,或是什麼宗教自由等,這些都不過是撒謊編造,或誇大其辭的,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一張美國綠卡。 一位在中國的朋友,說想移民美國,並說洛杉磯的一個中介保證他可以辦到,就是收費高點,問我可不可行?我問他,想用什麼方式移民。他說生二胎的庇護移民。問他幾個孩子,他說一個都還沒有,和太太在計劃中,就是想移民到美國,多生幾個。我說,還沒有孩子,根本談不上受到什麼迫害,移民局怎麼會相信你的申請呢? 申請被批準的機會很小。他啞然,移民的事暫且不提。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一旦申請了庇護,從法律上有制約,當事人是不可以回母國的。因很多人在申請的文件里信誓旦旦地宣稱,在母國收到迫害,如果回母國,會有生命危險。美國政府以誠相待,相信當事人所言屬實。如果被美國政府發現申請人拿到綠卡後,還不時回去母國,那麼,海關的移民官員有權力以作假文件騙取綠卡為理由,吊銷當事人的綠卡,當事人從此有可能會被拒絕入境。雖然很多福州人因並不知道這法律,而以身鋌險,卻也安然無恙。有不幸者,被美國當局遣回的,但凡攤上,便是一輩子的無奈。 鳳姐也許並不知道,通過庇護獲得了美國綠卡,回國就有綠卡被沒收的風險。
⑻ 美國投資移民如何證明投資移民資產來源
關於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來源合法的證明
日前,美國移民局舉辦了以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合法來源證明為主題的電話會議,針對此次會議,邁恩國際資深美國投資移民專家為大家做個詳解介紹。
一、關於證明資金合法來源的證據標准
美國移民局在早前對資金合法來源的證據標准這樣解釋:「申請人不需要消除審理過程中的所有疑問。即使審理人員對真實情況有一些疑問,只要申請人遞交了相關的、有說服力的、可信的證據,能夠讓審理人員得出『多半可能是真實的』或『可能是真實的』這樣的結論,申請人就滿足了舉證義務。由此可見,EB-5申請的審理標準是相當合理不嚴苛的,投資者大可不必為證明合法來源太過緊張。
整體性評估法則:即美國移民局在審理EB-5申請時要根據所提交證據文件的「整體情況」進行判斷,而不僅是過於依賴個別文件或信息。
二、證據力度/文件價值
1、最強:政府、稅務或銀行記錄。
2、中等:由客觀/獨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陳述/書面證詞。(這些證據可以較好的用來支持或解釋其它文件,但無法單獨使用。)
3、最弱:由投資人或投資人的朋友/親戚或投資人的公司提供的陳述。(這些證據的證明力度被認為最弱,因為他們具有利己性。)
美國投資移民專家提醒:僅使用利己性的陳述而不提供其它文件將會導致發出補件通知。
三、如果必要的文件發生缺失,如何處理?
1、在客戶聲明和說明信中解釋文件缺失的原因。
1)解釋應盡可能詳細。諸如「無法獲取文件」之類的表述是不夠的。必須說明無法獲取的原因以及為了試圖獲取文件做了何種努力。
2)如果文件缺失的原因是由於它們年代久遠,美國移民局通常都會寬容對待,但仍須提供相應解釋。
3)如果缺失的文件非常重要且時間較近,則應試圖從多人處獲得不同解釋(例如,投資人聲明+朋友/親戚聲明+銀行出具的信函等)。
2、在文件缺失的情況下,應立即提供相應說明,而不是等收到補件通知後再提供說明。
3、考慮是否可以提供其它證據。例如,如果投資人受雇的前一家公司已經停業,則可以提供公司解散的證據。
4、投資人的聲明必須被盡可能清楚地翻譯,因為美國移民局將通過該聲明了解有關其它文件的支持性解釋。
四、資金路徑與資金來源同等重要
1、有關資金路徑、變動和持有的過程的證據不能有任何斷裂。
2、在使用多個賬戶的情況下,資金路徑格外重要。
3、如果EB-5資金在銀行賬戶中留存了較長時間,那麼資金的持有情況就會成為關注焦點。
五、美國EB-5投資移民文件的一致性非常重要
任何不一致都可能導致美國移民局發出補件通知,所以遞交文件前應該仔細檢查所有文件有無前後矛盾之處。(註:文件之間是否一致,有無矛盾,是美國移民局進行可信性判斷的重要依據)。如果發生該等情況,在客戶聲明和說明信中對文件的不一致進行解釋。
六、證據和文件
1、不要將沒有在投資人聲明或其它文件中出現過的解釋僅僅寫入申請文件包的首頁說明中,首頁說明只用於幫助美國移民局了解事實,其本身並非證據。說明信中的任何內容都必須能夠被其它證據文件所支持。
2、不要遞交與資金來源無關的文件和信息。這樣做可能會導致不必要的補件通知。
七、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來源類型
1、房產出售
1)如果投資人最初是用抵押貸款購買房產的話,則必須提供顯示抵押貸款當前狀態以及已還清與否的證據。
2)應提供有關房產出售錢款/出售人或購買人支付房產轉讓稅款的信息。
3)如果房產為他人所擁有,則需要提供貸款資金的贈與協議,且必須提供最初購買房產時所用資金的來源。
2、公司股東借款
必須提供公司信息、最近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記錄、投資人購買公司股份或股權出資的文件、購買股份/股權出資資金的來源、驗資報告或審計報告、股東會議文件、借款合同及資金轉讓文件。
3、向朋友或親戚(而非銀行)借款
美國移民局並未出台政策說明是否需要證明朋友所提供資金的來源。但美國移民局將會在晚些時候針對該問題發布相關指引。
4、行政管理費
美國移民局最終確認,不需要解釋行政管理費的資金來源。但必須能夠把行政管理費與50萬美元投資款區分開。
邁恩國際資深美國投資移民專家建議投資者,辦理美國投資移民,還得選擇專業權威的美國移民公司。
⑼ 美國移民分類:主要有哪幾種移民
美國移民種類有哪幾類及詳解—職業僱傭移民
以僱傭為基準的職業移民一共有五個優先類別: (EB1, EB2, EB3, EB4, EB5, EB5)。
EB1第一優先包括三小類: EB1A特殊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B 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 (outstandingresearcher) , EB1C 跨國公司高管。第一優先的特點是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移民配額充裕,但要求受益人的成就或能量很大。
EB2第二優先包括兩小類:非常規的國家利益豁免(NIW)和常規的EB2勞工證PERM。 NIW不需要工作承諾,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不需要僱主支持。常規的EB2,僱主要證明勞工短缺。僱主所承諾的工作應該至少要求碩士以上學歷,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經歷。
EB3第三優先包括兩小類:申請綠卡的工作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兩年的技能經驗的歸為一小類。不要求學歷技能的,歸為另外一小類。 EB3的僱主也要證明勞工短缺。
EB4第四優先:宗教人士簽證。這要求有教會組織出面。受益人應該服務於教會的事工。
EB5第五優先:投資移民。滿足三個條件:投資一百萬美元或五十萬美元到美國一個商業實體;創造或增加10個全職的就業機會給美國工人。投資的資金要證明合法來源。
僱傭為基準的移民種類都有固定的配額。供不應求的時候就會出現排期。EB1,EB4全球范圍內沒有排期。EB2對中國和印度出生的人有嚴重的排期,但對其它國家出生的人來說沒有排期。EB3 以前排期很嚴重,但最近往前移動得很快。EB5目前沒排期,但可能很快中國投資者要排期。
僱傭職業移民申請,通常要基於一份工作承諾,由美國僱主出面提交申請。但也有例外。
當相關的工作崗位牽涉到一般美國工人利益時,出於優先保護美國工人就業機會的考慮,僱主要證明勞工短缺。僱主要登廣告,盡力找美國人。只有找不到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國工人的前提下,才可以找一個外國工人。如果能能找到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國工人,哪怕外國人更優秀,也不能用外國人。這是EB2和EB3的情形。但對EB1和EB2的NIW,由於法律認定這些成就大能量大的人對美國就業市場總體是有益的,不會有負面沖擊,所以就免除證明勞工短缺的要求。對於一些工人短缺的行業,如護士或者大學教授,移民法有簡易程序安排。EB4 宗教人士移民,從事的是神的事功,人所需要,所以法律網開一面。EB5投資者,來美國是要創造就業的,所以,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
基於一份工作承諾必須由美國僱主出面提交移民申請的是EB-1B,EB1C,EB-2-PERM,EB3和EB4。不需要僱主出面,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光憑受益人本身的成就就可以申請的是EB1A,EB2-NIW. EB5是憑自己的投資出面申請,投資者是申請人,也是受益人。
是歸在職業移民(Employment-based)項下的。這也暗含了投資移民一個內在的基本要求——為美國創造工作機會。投資移民有最低投資金額要求,一般情況下是100萬美金,如果是特定的高失業率地區或鄉下地區則最低門檻是50萬美金。投資人要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將投資資金完全投入到商業運作中,並且證明為美國創造至少10個全職的就業機會。
很多投資者都聽說過EB5「區域中心」,並且大部分的區域中心都只要求50萬美金的投資額。「區域中心」是由移民局批準的一些經濟體吸納資金共同投資。投資移民的基本要求在通過區域中心的投資中都保持不變,但是通過區域中心投資移民的優點是,證明創造的10個就業機會並不必定是直接的就業機會,也可以是間接或衍生出來的就業機會。於是傳統模式下也許同樣資金並不能滿足就業機會創造的要求,但是通過區域中心就有可能實現。至於大部分區域中心都只要求投資者50萬資金即可,那時因為大部分的區域中心已經通過精細的劃區申請,將自己劃入了可以享受50萬美金門檻的特定高失業率地區或郊區。
⑽ 美國投資移民 如何處理資產與稅務之間的關系
在前段時間佛山僑外移民的《赴美移民稅務與財產披露詳解會》活動上詳解分析了:1、美國綠卡申請與移民國家稅負比較? 2、美國綠卡申請與孩子未來-就學、就業 3、美國綠卡取得前後與納稅義務 4、美國綠卡取得與個人應負擔稅負 5、美國個人稅負基本概念介紹-所得稅 6、美國贈與稅 & 遺產稅申報 7、移民前、移民後全方位稅務籌劃 8、KEDP赴美國移民投資 全方位稅務咨詢。
2011年,美國投資移民因為投資額低、投資周期短、無移民監、申請周期短等優勢,一躍超過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老牌的移民國家,占據移民市場的主導地位。隨著有意移民美國人士的逐漸增多,出於對個人資產安全的考慮,以及對美國相關稅法的不甚熟悉,不少人士心存疑慮,美國稅法對新移民個人資產的態度如何,如何既能使得個人資產保值升值,同時又符合美國稅法的規定?
其實,中美兩國為避免重復征稅,於1984年簽訂了《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根據協定,持有綠卡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已按照中國稅率繳納完稅款,只需向美國提供相關繳稅證明,即可免除相應數額的納稅義務。美國稅法主要是針對「所得」,比如直接投資所得、間接投資所得、財產資本利得等,房產等不動產除外。中國籍的綠卡持有者不必擔心國內房產需向美國交稅的問題。
另外,根據美國銀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擁有銀行賬戶、經紀賬戶、共同基金等金融賬戶,且這些賬戶內的累計資金超過一定金額,須填寫外國銀行和金融權表格。不過,如果賬戶設在波多黎各、維京群島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天堂」,則可享受免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