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國家公債管理的原則
公債是公共債務的簡稱,是政府的債務。公債包括中央政府的債務和地方政府的債務兩個方面,而國債專指中央政府的債務。在我國,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債務,所以我國目前所有的公債都是國債。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債余額(內債)以年均增長率高達33%的速度遞增,而且政府發行公債不僅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還為了穩定經濟運行。盡管如此,在我國,不管是理論界還是實際部門,甚至在財政學教科書中,對公債管理特別是公債管理政策的內涵,尚缺乏足夠的認識和深入的研究。本文試圖對公債管理政策的一些基本問題作些初步探討。
公債管理包括對公債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組織、決策、規劃、指導、監督和調節等一系列環節。公債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公債發行、發行許可權和管理許可權的規定,對債務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對公債券流通方面的規定,對公債償付與調整和對公債持有者結構的規定等規章與制度。
1、公債的發行權問題
在公債管理制度中,規定公債管理許可權的依據是一級政權一級財政,一級財政一級公債發行管理權。許多國家也是這樣做的。如日本《地方財政法》即規定日本地方政府能發行公債,當然要有中央的審核和批准。給與地方一定的募債權,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是有很大作用的:將權力有限地下放,使募債主體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的機動性就會得以增強,整個國家的財政風險也會隨著下降。[7]而我國目前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是需要改變的。
2、對債務的使用和管理
有些國家法律嚴格禁止將債務收入用於彌補財政赤字,如日本的財政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的財政支出,必須用公債和借入款以外的財源來解決。只有作為公共投資費和投資貸款的財源,才可以發行公債和介入資金,這種公債就是所謂的建設公債。[8]之所以將公債的用途限定在建設性項目上,主要是因為建設性項目具有直接償還債務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財政借款的風險。而我國目前未區分公共預算中的公共投資項目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中的盈利性投資項目,是不妥當的。
(二)引入法律經濟分析方法,進行成本—收益分析。
公債是一個涉及比較多的經濟學工具和技術的制度,因此要完善公債制度,需要借鑒經濟學的研究成果,進行計量分析,才能更好地降低財政風險。國債的風險管理包括:國債發行的規模、國債發行的結構、國債發行的方式、國債流通的規模風險、國債的償還規模和結構風險等等。對於這些問題,不是立法者可以拍拍腦袋就可以制定的;並且制定後標准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有所變化,因此需要法律經濟的分析方法,從技術上降低國債的風險。
(三)程序法上應著重強調對國債的審查監督。
審查方面,應同時堅持財政民主主義,國債的發行規模、種類、期限等問題都需要經過人大的批准。在監督方面,應該建立完備的債務監測、統計和預警公告體制,按照一定的指標及時向人民披露各種公債信息。提高審查和監督的公開透明度。
一、公債管理政策的含義
公債管理是指政府為了控制公債的規模和構成、調整公債購買主體的結構、選擇適當的公債期限結構和利率水平等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從狹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以最低成本維持現存公債的一系列運作;從廣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影響政府未償債務規模和結構的所有措施(註:Smith,Warren.L,1960,Debt Manag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shra,D. K.,1985, Public Deb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n India,Print House,p.213.)。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財政學家阿伯特就給公債管理下了一個最為綜合的定義:「公債管理的含義就是選擇公債形式和確定不同公債類型所佔的比例數量,選擇債務期限結構和確定不同階層持有者所擁有的公債數量,作出到期公債的償還或公債以舊換新的決策,確定公債發行的條件和價格,對不同公債持有者的待遇,有關到期公債和新發行公債的政策及其在政府一般財政政策中的地位等等。」(註:Abbott, C. C.,1949,Management of the FederalDebt,McGraw-Hill Book Co.,p.23.)
公債管理的原則取決於不同國家以及同一國家不同時期的客觀經濟條件。現代經濟運行條件下,公債管理的「中性原則」(即它不應對經濟運行產生影響)已被廢除,並且,公債管理被作為是控制國民收入的財政政策工具和配合其他財政手段調節收入分配的工具。因此,根據漢森的觀點,現代公債管理的基本原則是:(1 )政府債券必須是安全可靠的投資,到期必須立即償還而且要隨時能變現。(2 )公債必須維持其貨幣價值,以避免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影響。(3 )公債應當盡可能廣泛地為全體公眾所擁有,以配合累進所得稅制,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化。(4)聯邦支出、 課稅和舉債的預算控制應當作為國民收入持續增長的基本目標。
所謂公債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在發行新債或以新債還舊債時,通過公債種類、發行條件等政策性操作,對經濟運行產生預期影響的政策。公債管理政策的實質在於在:財政政策規定了國債規模、貨幣政策規定了可利用的貨幣資金和借貸資金的前提下的債務結構特徵問題,包括政府未償債券種類、所有權格局和國債期限結構(註:Sharp, A. M., C. A. Register and P. W. Grimes, 2000,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Irwin/McGraw-Hill,p.431.)。
歸納起來,公債管理政策的基本內容包括下列四個方面:(1 )在發行新公債時, 是發行長期公債還是短期公債? 長期公債與短期公債如何搭配組合?(2)在公開市場操作時, 應將哪一種類和條件的公債作為對象?是減少短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而增加長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或是相反?從公債管理政策的角度來看,公債種類的多樣化是有利的。因為,公債種類多樣化一般來說都伴隨著公債購買者增多,民間持有公債的數量就會增加,在費用一定的情況下,能保持政府收入的穩定。(3)在發行公債時,如何確定公債利率?一般來說, 償還期限越長,利率就越高,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而且利息支付比較穩定。相反,償還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因此,利率差異導致利率變化對經濟影響的不同。(4 )公債持有主體如何選擇? 如果以銀行特別是中央銀行作為購買主體, 勢必帶來通貨膨脹壓力,對經濟穩定產生沖擊;如果以企業作為購買主體,無疑會減少企業用於實際資本的投資;如果以個人作為購買主體,可能減少消費,也可能減少私人儲蓄。
可見,公債管理政策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延伸,對國民經濟運行產生極大影響。
二、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
既然公債管理政策既與財政貨幣政策密不可分,又是一種獨立的經濟政策,那麼,作為更接近於財政政策的公債管理政策,其目標必須符合財政政策目標的要求。就財政政策與經濟運行的關系來看,財政政策目標體系可列為三大類,即經濟穩定目標(包括價格穩定目標、充分就業目標、國際收支平衡目標)、經濟發展目標(包括經濟增長目標、資源合理配置目標、反周期波動目標)以及公平收入分配目標。因此,財政政策的上述目標也是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同時,公債管理政策作為獨立的政策,它又有自身的目標,諸如拓寬公債的發行和分配范圍、確保政府債券的順利推銷,維持政府債券市場的穩定、盡可能降低舉債成本、實現均衡的期限構成等等。
在理論上,有關公債管理政策目標有兩種見解。第一種見解也稱為古典見解,認為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直接相關。因此,倘若政府要發行公債的話,應當發行流動性較低的長期公債。第二種見解也稱現代見解,雖然有許多觀點,但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1 )通過發行一定規模的短期公債來刺激預期總需求;(2 )盡量減輕因公債構成變化所產生的影響;(3)在實現預期總需求的同時,盡可能減少公債的利息費用;(4)根據(3)的主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說,公債的最適構成主要是長期公債佔主導地位。
第一種見解是圍繞著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的關系來展開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討論,而第二種見解盡管在許多方面有些差異,但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公債構成的變化來討論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
從現代見解來看,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之間有時會發生沖突。例如,從財政角度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的直接目標是公債的利息負擔最小化,但從經濟穩定的觀點來看,公債發行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這兩個目標在現實中往往是對立的。如果公債總額一定,短期公債的比重若高,流動性就高,市場利率下降。利率降低意味著持有資產的價值增加,而且通過資產效應促使個人消費需求增加。同時,利率降低使企業的投資需求增加,總需求亦增加。相反,長期公債的比重若高,則流動性降低,市場利率升高,總需求減少。因此,在維持一定總需求的前提下,要適當選擇使公債利息負擔最小的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組合。
可見,如何確定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是公債管理政策的重要課題。但是,在實現中,壓低公債的利息成本與促進經濟穩定這兩個目標之間經常不一致:為了降低公債的利息成本,在經濟衰退時期,由於利率水平較低,故應趁機發行長期債券,以減輕利息負擔;在經濟繁榮時期,則宜發行短期債券,以免增加長期公債的高利負擔。可是,為了經濟穩定,在經濟衰退時期應當發行短期債券,以刺激總需求增加;而在經濟繁榮時期,應當發行長期債券,以抑制需求過旺(註:Laid, W. E.,1968,The Changing Views on Debt Management, Monetary Economics,ed.by A. D. Entine,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Inc.p.465—479.)。這樣, 在政策目標上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在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發生沖突時,以哪一目標為主?二是如何解決公債政策目標之間的沖突?就前一問題而言,由於公債管理政策只是財政政策的實施工具,故此,從全局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目標要服從財政政策總體目標。就後一個問題而言,如果通過貨幣政策能實現經濟穩定,則利息費用最小化可以作為公債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標。但是,如果公債管理政策研究同時實現上述兩個目標,就需要適當選擇公債種類。
㈡ 從依存度看國債規模大,而從國債負擔率看,國債規模不大,你對此問題如何看
國債依存度是國債收入與中央財政支出之比,國際公認警戒線為25%-35%左右。我國國債近年依存度高達80%左右,這是因為:1、我國的國民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國家總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不高;與此對比,發達國家的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一般為45%-55%左右;2、我國中央財政在國家總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長年維持在52%-53%左右。即我國的中央財政支出基數低於國際標准水平。我國的低國債負擔率恰恰說明了我國國民收入高,只不過是大部分為國民所持有。需要支出的是,我國的國債規模近年已相當高的增速增加,需要引起警惕!
㈢ 我國近年的國債規模~~(2003-2008)
我國國債規模及其風險防範
摘要:自恢復國債發行以來,國債規模日益擴大。國債政策在拉動投資、擴大內需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對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做出了極大貢獻。同時,國債規模的迅速擴大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和擔憂。本文以國際上通用的指標來衡量國債規模,認為目前我國國債規模已經偏大,對目前國債規模應持謹慎態度。文章最後提出一些措施,以防範國債規模風險。
關鍵詞:國債規模;國債依存度;國債償債率;國債負擔率;國債風險防範
國債政策是財政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經常被各國用以調節經濟。從1998年開始我國政府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加大了國債的發行力度。事實表明,近幾年的國債政策在拉動投資、擴大內需、確保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據國家統計局測算,國債對GDP增長貢獻如下:1998~2002年國債投資拉動經濟增長分別是1.5%、2%、1.7%、1.8%和2.0%.與此同時,加大國債發行力度使得國債規模迅速擴大,5年來我國累計發行國債22577.6億元(加上發行的長期建設國債,總量達到29177.6億元),平均每年發行4515.5億元,年均增長28.56%,2002年我國國債發行規模更是創下5946.30億元的歷史新高。國債規模的迅速擴大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和擔憂。
一、國債規模現狀分析
從世界各國管理國債規模的實踐來看,一般都採用國債依存度、國債償債率和國債負擔率來判斷一國的國債規模是否合理。
(一)國債依存度
國債依存度是指當年國債發行量占該年財政支出的比重,反映了財政支出對國債的依賴程度。在我國,國債依存度有兩種計算口徑,即國家財政國債依存度和中央財政國債依存度。我國的國債由中央財政發行,國債收入歸中央財政控制使用。因此,我們在用國債依存度來衡量國債規模時採用中央財政國債依存度更為合理。從表1中可以看到,1994~2002年我國中央財政國債依存度分別為:64 84%、75 72%、85 89%、95 23%、121 86%、96 69%、84 37%、84 67%和87 63%.這些數據表明我國中央財政國債依存度非常高,中央財政支出資金來源很大部分依靠發行國債,這必然會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其中潛在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國際上關於中央財政對國債依存度的警戒線是25~30%,我國的中央財政國債依存度遠遠高出世界公認警戒線,表明我國的國債規模的形勢比較嚴峻。
(二)國債償債率
國債償債率是指當年國債還本付息額與財政收入的比例關系,反映了國債發行規模與財政收入是否相適應。這一指標越高,表明以前所發國債對財政形成的壓力越大,反之則越小。從表1中可以看到,1994~2002年我國國債償債率分別為:6.65%、12.56%、17.09%、21.04%、22.74%、15 66%、11.59%、11.74%和13.05%.很多學者都主張我國的國債償債率應控制在8~10%,可見我國的國債償債率已經超過了公認的安全線。雖然國債償債率已經呈現出向安全線逐步接近的趨勢,但是我國近些年由於國債規模的膨脹,加上新發國債期限較短,還本付息的支出負擔日益沉重,償債壓力會進一步擴大。一般來說,國債本息是必須無條件償還的,剛性很強。在我國財政尤其是中央財政困難不能得到根本扭轉的背景下,就不得不利用發新債來還舊債,後果是國債規模越來越大,極大地加劇了國債的規模風險。
(三)國債負擔率
國債負擔率是指某一時期國債余額占同期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數據,國債負擔率與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大致相同。近年來,我國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在20%左右。因此,我們應推算我國合理的國債負擔率在20%左右。從表1中可以看到,我國1994~2002年國債負擔率分別為:4.89%、5.64%、6.42%、7.40%、9.91%、12.85%、14.56%、16.28%和18.89%.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我國的國債負擔率比較低,似乎可以說明國債規模還不夠大。事實上,我國舉債的歷史比較短,不能夠將我國的國債余額與西方發達國家國債余額作簡單的比較,西方發達國家的國債余額是經歷上百年時間積累形成的。從上面的數字我們可以看到我國國債負擔率增長較快,2002年國債負擔率是1994年的3.86倍,1994年到2002年間國債負擔率平均年增長率約為18%,大大超過了財政收入的增長率和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如果長此以往,我國財政將會不堪重負,不利於經濟的發展。
二、國債規模風險防範對策
我國國債依存度和國債償還率已經遠遠超出國際安全警戒線,而且國債負擔率增長很快,表明我國國債規模已經偏大,面臨著較大的國債規模風險。為此,採取相關措施,控制和防範國債規模風險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合理界定國債使用方向,加強對國債資金使用的監督
首先,國債資金應優先投向那些瓶頸性產業和部分生產建設性項目,以彌補國家建設資金的短缺,避免重復建設。國債資金應支持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支持國有企業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產業升級,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入,引導銀行、企業增加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技術領域投資。在每個投資項目中,應確保國債資金的投入能夠促進經濟的增長,從而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增大政府的償債能力,實現國債規模的均衡發展及自身良性循環。其次,要堅決杜絕半拉子工程,對於已經開工的國債項目建設,嚴把工程質量關,嚴禁擠占挪用國債資金,確保國債投資的高效率。針對目前我國國債一些投資項目效率差的情況,需要在資金使用方面加強管理。這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項目管理制度,明確資金使用者的使用責任,保證項目的質量。
(二)加快財政改革的速度,降低國債償債率和國債依存度
雖然近年來我國的財政收入有所改善,但我國的財政收入仍然較低,處在世界較低水平。財政收入低制約了國債償還能力,使得國債規模風險比較突出。要降低衡量國債規模風險的兩大指標———國債償債率和國債依存度,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此,必須加快財政改革的速度。首先,必須完善流轉稅制度,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管,逐步提高個人所得稅在稅收結構中的比重,努力擴大關稅在籌集財政收入中的作用,大力壓縮無稅區和低稅區。其次,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費改稅」,逐步將預算外和體制外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將具有稅收性質的基金和收費納入稅收管理。再次,要加強稅收征管工作,減少稅收流失,嚴厲打擊偷稅、漏稅、逃稅行為。
(三)加強國債期限結構管理,優化國債償還期限結構
國債總額不且淮緯デ宓模
㈣ 如何完善我國的國債市場
第一,擴大市場交易主體,提高國債交易活躍程度。1998年10月人民銀行批準保險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鄉信用社成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1999年9月部分證券公司和全部的證券投資基金開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2000年9月人民銀行再度批准財務公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至此,代表中國批發債券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其組織成員達到了693家金融機構,基本覆蓋了我國的金融體系。但是,目前的投資者數量還很少,一般的非金融企業無法進入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
第二,對國債的發行進行長期規劃。現在財政部國債發行是按年度發行額管理的,這是制約短期國債發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國債發行如果實行額度管理,在長期內統一規劃國債的品種與數量,將有利於國債期限結構的改善,改變目前偏重於中期國債,長期和短期國債不足甚至空缺的狀況。
第三,發展機構投資者,尤其是債券投資基金。由於債券投資基金具有專業投資和規模經濟的優勢,它們的投資風格更加穩健,有利於國債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但我國目前仍十分缺乏專業的債券投資基金。在發展機構投資者的同時,建立債券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雙向報價,有利於發現市場價格,形成市場基準利率。
第四,進一步完善市場法規,加強市場監管。隨著國債市場的快速發展,債券市場的風險防範問題也應該提上議事日程,為防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件沖擊國債市場,必須完善法規,加強監管,穩步推進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
第五,提高國債發行計劃透明度。提高國債發行計劃的透明度可以使投資者做到心中有數,避免盲目行為,也能避免國債發行市場上對個人投資者的不公平行為。從2000年開始,我國已經做到了按季公布國債發行計劃。今後需要繼續加以完善,為市場有序、平穩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
希望採納
㈤ 為什麼我國的債券市場規模不如股票市場的規模
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是資本市場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市場結構要求包括企業債券在內的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共同協調發展,這既有利於金融領域的改革,社會信用的優化,同時又是企業多渠道、低成本籌集資金的市場基礎。
現階段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存在著以下主要問題:
①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小,滿足不了投融資需求,結構不合理。由於我國目前企業債券的發債及擬發債企業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運輸、電力、煤、製造業等具有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而且主要屬於特大型企業,覆蓋的范圍很小,加上發行額度的限制,企業債券發行的規模很小。債券市場交易品種少、期限不合理、無法滿足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一直是困擾債市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多為固定利率擔保普通債券,可轉換債券、無擔保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出現較晚,發行量較少。
②企業債券品種少,結構單一。在企業債券市場,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與股票市場相比,就顯得品種單調。債券品種的單一,不僅難以滿足各類投資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發行企業沒有過多的選擇餘地,不能根據具體的資金需求特點設計合適的發行品種。
③企業債券發行市場具有明顯的管制特徵。在發行環節,債券發行實行實質性審批,難以採用法律、法規許可之外的金融工具,從而債券品種的創新受到極大限制。同時,債券價格、證券經營機構的行為、發行對象和發行區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業債券流通性差。相對於發行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的流通市場則嚴重滯後,缺乏統一、有效的流通市場。債券市場的流動性是指在盡可能不改變價格的迅速買賣債券的能力。流動性是衡量一個市場成熟重要標志。債券市場流動性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發債融資能力和籌資成本,也關系著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場充分的流動性有助於增強市場的穩定和增強市場參與者,對市場穩定的信心。長期以來,阻礙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重大障礙是市場分割流動性不足變現能力弱的問題。原因:過嚴的管制,嚴格的審批制度,導致了企業債卷的發行規模小,直接影響了企業債卷市場的發展。同時,在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承受能力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也不利於投資者拓展投資渠道,規避投資風險;中介機構存在缺陷。企業債券的發行和流通,離不開中介機構的參與。中介機構本身的獨立性、客觀公正性以及投資者對中介機構的認可程度等等都會影響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流通。而我國的中介機構曾受計劃經濟限制,在我國發展的歷史不長,並很多都是從政府機構中脫胎、衍生而來,從而導致了它們在業務內容、人際關系等方面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就嚴重影響了其本身的獨立性和客觀公正性,使得潛在的企業債券投資者望而卻步。
5)多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債券市場現有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分屬四個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國債一級市場由財政部管理,二級市場一部分由證監會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銀行管理(銀行間市場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由人民銀行管理。發改委管企業債,證監會管公司債,不同的債券在審核程序、發行程序、發行標准和規模、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中監管寬嚴不一,不利於債券市場的快速協調發展。目前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制具有鮮明的行政色彩,由於嚴格的發行限制、復雜緩慢的行政審批制度以及須主要銀行提供信用擔保、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嚴重阻礙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6)公司債券融資額遠小於股權融資額債券融資額在我國債券市場總體發展不足的情況下,企業債券發行量在債券發行總量中又只佔很小的比例。近年來,我國國債和金融債的發行量都在不斷增加,國債年發行額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197. 23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億元,金融債也從最初的不到100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億元。但與國債和金融債發行額的快速增長相比,企業債券發展相對滯緩。從1990年到2005年企業債券發行量從100多億變到650億,僅增長了500多億,而且其間發展極不穩定。雖然我國從1998年以來發行了多隻「企業債券」,但是這些企業是屬於政府分支部門及其所屬機構,並且有財政性資金提供擔保,所以這些債券本質上是屬於中央政府機構債券,而它們卻占我國企業債券發行額的40%以上。所以,從本質上看,企業債券總的發行量相對來說是很小的。
與國債和股票交易市場相比,我國公司債券交易市場的交易量在二級市場明顯偏低。2001年滬深兩市共有15隻公司債券,總市值約300億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幾十萬元。即使在2001年債券市場行情較好的情況下,公司債券的換手率僅為0.23,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換手率為2.1,A股市場(上海交易所)的換手率為192。可見,投資者對公司債券投資需求遠不如市場中的其他交易品種。無論從一級市場的籌資額度還是從二級市場的交易量狀況,都可明顯地看出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明顯存在著股市強、債市弱,國債強、公司債弱」的特徵。這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不適應的,與我國日益增長的企業融資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國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已經成為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
7、企業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國信用評級由於存在著許多問題,並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信用評級機構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的都是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但在我國,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大都是政府部門或人民銀行的附屬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缺乏權威的評級技術。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在評估技術和經驗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從而導致所評出的信用級別的權威性較小。(1)缺乏高信譽的評級機構,評級市場尚未步入良性循環。2)債券評級需求不足,信用評級的地位難以確立。3)外部環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評級的發展。
8、中國處於經濟轉軌時期,這使得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問題。
指標配額目前我國對於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的是額度管理的審批模式。在對企業債的發行額度進行行政分配時,往往按「濟貧」原則,把企業債額度分配給有困難、質量較差的企業,而並非進行資金的優化配置。
發行利率管制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採用的收益率不可高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這樣的定價既不能有效反映風險狀況,也使債券的發行方和購買方無法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
強制擔保既然債券發行是計劃分配的、價格是管制的,沒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又是面對大量散戶來發行,自然就需要銀行擔保,這就使得債券的發行不是自由化的。
違約處理我國對發行企業的違約行為通常也不是通過市場約束原則來解決,而是出於保持社會穩定的目的,通過行政干預,要求銷商後續發行。這樣,發行企業的違約責任就轉嫁給了承銷商,使得承銷商面對的壓力極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規范發行企業的一些行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稅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構不利於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與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直接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存在著模糊,沖突或限制市場發展的因素。
(2)較高的稅負影響了投資者的投資熱情基金和國債由於利息免稅,成為人們優選的長期持有的品種。因此,從稅收角度看,公司債券在各種金融產品中並不佔有優勢,而處於相對劣勢。
10、基礎設施不配套
(1)登記結算系統不統一,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系統分割為兩部分:發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深、滬分公司。
(2)轉讓交易系統不完善,證券交易所是我國公司債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場所,而交易所的報單驅動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大宗非連續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債券交易清淡,大資金無法進出。
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現有市場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交易所過高的交易成本影響其上市交易。由於發行人利用債券方式融資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因此出現單只企業債券在發行金額、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級、贖回與回售、擔保方式、發行對象等發行條件上的巨大差異,而交易所證券交易品種一般具有設計標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業債券整體而言並不適合交易所的上市機制,只有少數具有市場指示意義的品種才採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種則應在場外市場交易。其次,債券具有低風險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機性較小,企業債券購買者一般做長期投資性持有,這樣也會導致債券交易的非連續性,使得有價無市成為企業債券市場的正常現象。另一方面,債券投資又具有現金管理的作用,債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現出大宗批發交易的特徵,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企業債券的大宗非連續性交易。
再次,從現有企業債券市場管理體制看,發行和流通分裂為兩個系統(發行系統由國家計劃部門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統歸中國證監會管理),由於兩個系統管理體制的差異和銜接的困難,企業債券發行和上市不能形成連貫的機制,這也是造成企業債券流通不暢的重要原因。
社會橫向信用體系缺失
經過長期的制度演進,我國形成了一種計劃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所謂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而言之就是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個人對集體的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體系)。而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橫向信用體系(所謂橫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單說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相互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關系所形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依賴這種縱向信用體系,國有銀行能夠大量吸收社會儲蓄,同時,這些儲蓄又因為這種依託於國家信譽的縱向信用,轉換成為國債資金、銀行貸
款、股市資金等,從而構成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國有經濟比重的過快下滑。
二、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瓶頸
1、政府對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過多
第一,政府對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實行總量和結構控制。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發行債券是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發債條件的公司都可申請發行,沒有額度限制。
第二,政府採用行政方法對企業債券進行定價,使企業債券發行價格缺乏彈性。企業債券的發行價格與其利率密切相關。
第三,政府實行優先發展股票、國債的傾斜政策。政府發展證券市場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優化資源配置,二是對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顧的情況下,通常選擇後者。因此股票市場的發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視了企業債券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權威的債券評級機構
成熟的證券市場上企業債券規模大的一個原因在於有權威的評級機構對各種債券進行評級,從而使投資者能夠識別其風險和收益,以便進行選擇,對發行者和承銷商來說也便於銷售。我國《公司法》雖然對企業債券的發行提出了較為嚴格的條件,但離國際通用的債券發行基準還有一定差距。
3、擔保機制不完善
企業債券發行的根本風險在於企業效益的不確定性。因此債券擔保是影響企業債券發行的一個關鍵因素,有效的擔保不僅可以使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還會降低企業債券的兌付風險。但實際上,一些擔保單位不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或不願意承擔擔保責任,使企業債券的擔保常常流於形式,一旦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政府往往採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銷商墊付資金或用財政資金來解決。
4、信息披露制度沒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規定「公司與資信評級機構應當約定,在債券有效存續期間,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但對披露的內容、格式、時間和真實性沒有明確要求,中報、年報以及重大事項等信息
持續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證券經營機構的經營與資信狀況也缺乏有效的公開披露渠道,使投資者對購買企業債券疑慮重重。
5、缺乏給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
從國際證券市場來看,一般將國債的收益率視為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因為國債風險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變現能力強,且期限品種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一般都以其利率為市場利率的基準。而我國國債市場不發達,在整個證券市場上沒有一個基準利率,給企業債券的定價帶來了困難,使企業債券利率很難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
㈥ 我國當前國債規模是否適當!!!
我國著名財政經濟學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何盛明教授曾經說過:
我們的財政政策和國債政策從來都是為實現國家的政治和經濟目標服務的。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對我國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物價水平總下降,經濟增長速度下滑。鑒於此,中央決定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增發國債用於基礎設施建設。1999年又進一步實行積極財政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經濟各項指標下滑的趨勢得到控制。1998年的經濟增長率為7.8%,1999年的經濟增長率為7.1%。
認識我們的債務規模,關鍵就要看國家財政政策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實施反周期調節的經濟效果如何。至於在亞洲金融危機得以緩解,東南亞一些國家經濟復甦以後,我們的財政政策將如何改變,則需另當別論。但從今年的經濟形勢來看,還應當繼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具體到我們國家,國債規模的大小,我想應該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來分析。籠統地說發債空間大小與否,我認為不具體,也是沒有說服力的。我們國家從1993年開始實行宏觀調控,並在1996年順利實現了經濟軟著陸。但是,在軟著陸以後,我國宏觀經濟運行中的深層次矛盾也開始暴露出來,這集中表現為結構性矛盾、制度性矛盾和體制性矛盾;而且,這三種矛盾交織並發、錯綜復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也可以說反映了三大風險、三大困境,即國有企業處於困境,銀行處於困境,財政處於困境。鑒於這三大矛盾同時並存,要擺脫困境,當然要從經濟入手,從企業入手。而國民經濟的調整,產業結構的升級,國企改革的深化,都離不開財政和銀行的支持。但是,在這三大矛盾、三大困境同時出現的時候,我們解決問題的迴旋餘地就不是很大了。面臨著這樣一個現實矛盾,那麼,我國的國債規模究竟要搞多大呢?
衡量我國國債規模的大小,既要考慮到我們的財政政策是為經濟服務的,不能夠只求財政平衡而放棄總的經濟目標,又要從客觀形勢出發,考慮到財政自身的運行問題。我們可以用兩個總量指標來衡量國債規模的大小,一是赤字率,即赤字佔GDP的比重,按國際標准不能超過3%;二是債務率,即債務余額佔GDP的比重,以60%為警戒線。從公開的數字來看,目前我國的赤字率還不高,好象發債空間還比較大,但是如果考慮到其他一些隱性赤字,就已經接近或超過國際警戒線了。更重要的是,分析赤字率時,我國還有幾點與西方不同。第一,我國的債務余額積累是從1982年開始的,而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已有了近二百年的歷史,因而其債務率遠遠高於我國;國與國情況不同,債務率不具有可比性。第二,我們的財政能力也有別於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我國的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是12%,而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比重都在30-40%,財政能力比我國要強得多;而我國的財政能力相對較弱,這一點在比較債務率時必須加以考慮。第三,我們的資本市場剛剛起步,還很不發達,發行的國債還不能直接進入資本市場流通。而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資本市場應當說是比較成熟的,無論國債發行多少,都能進入資本市場流通,通過市場的循環消化,債務問題便很難暴露;並且,西方一些市場經濟國家即使沒有財政赤字,也要發行國債,以便進行公開市場操作,調控宏觀經濟運行。所以說,為什麼西方國家債務率高於100%都不會出現大的問題,道理就在這里。因此,我們在作國際比較時,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發債的空間應該說不是很大了;我認為,現在財政已經盡力了。
1998年以來我國適度增發國債,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對我國的沖擊;二是為了扭轉國民經濟增速下滑的局面,是實施反周期經濟調控的重要舉措。從目前情況來看,亞洲一些國家已經相繼走上了經濟復甦的道路,金融危機的影響正在減退。我國的經濟增長速度雖然趨緩,但仍保持在較高水平,物價也出現止跌跡象。因此,我們的反周期調節也將告一段落。在經濟運行恢復正常以後,就要注意解決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等深層次的矛盾問題。財政政策,包括稅收政策、轉移支付政策等,都應當以此作為調控目標。這些問題不解決,國民經濟發展和財政運行都會受到很大影響。
但有一種傾向是我們所不願看到的,那就是不分具體情況,一味地依賴積極的財政政策來解決需求不足的問題。擴張性財政政策與需求不足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特別是出現買方市場時,需求不足是一種常態,主要應當靠市場進行調節,宏觀調控政策應當處於輔助地位,其作用效果是有限的。過分依賴財政政策調整市場需求,事倍而功半。處理不好,還會導致債務危機。而債務危機反過來又會對經濟運行產生負面影響。俄羅斯經濟的崩潰就是一個明證:首先是債務危機,進而導致經濟危機爆發。因此,國債政策也是要謹慎使用的。
㈦ 簡述衡量國債規模的相對指標及意義
我國國債發行規模狀況我國國債發行始於1950年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1954年—1958年又相繼發行了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其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終止了政府舉債融資,我國成為世界上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國家。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我國從1981年開始恢復發行國債,國債的發行主要用於籌集建設資金,彌補財政赤字。由於當時彌補財政赤字可以向銀行透支,因此,國債發行規模較小,增長較慢。從1994年起,國家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出台了《預演算法》,規定財政赤字不允許向銀行透支,使得國債發行規模首次突破1000億元大關,並在以後逐年增加發行量,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長。1998年國家實施積極財政政策,通過大量發行國債籌集建設資金以投入基礎設施等建設,為此,1998年國債規模達3310.09億元。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國債發行規模不斷擴大,2000年至2006年發行量達44556.4億元(詳見下表)。我國國債對支持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在發展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保持一定規模的國債發行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經濟意義。
㈧ 我國現今有多少國債
保持我國國債規模的可持續性,需要考慮各方面的因素,逐步調整國債數量和品種期限結構,同時量化和控制其它政府債務,才能真正發揮國債政策的宏觀經濟調節作用。一、我國國債規模現狀(一)我國國債規模的演變我國國債規模的演變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1949一1958年。為了籌集國家建設資金,發展國民經濟,我國在這一階段發行了幾億元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和經濟建設公債,發行規模不大,每年的國債發行額在當年GDP中比重不到1%.第二階段:1958—1980年。我國堅持財政平衡的思想,沒有發行國債,大多數年份預算保持平衡,即便有赤字,規模也很小,主要靠向中央銀行透支解決。第三階段:1981年一1993年。為了彌補財政赤字,籌集經濟建設資金,我國於1981年恢復國債的發行。但國債發行額較小,這一階段年平均發行量為198億元,累計發行量為2106億元,國債增幅比較平穩。第四階段:1994年一1997年。由於國家預算體制改革,不再允許財政向中央銀行透支解決赤字而改為發行國債,加之過於集中的還本付息,國債發行量呈現較大增幅。1994年國債發行量突破1000億元,1995年以後,每年發行量均比上年增長30%以上,遠高於同期財政收入年均增長速度和GDP的年均增長速度。第五階段:1998年至今。為拉動內需和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的沖擊,為了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我國實行了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大政府投資,國債發行量陡升,導致1998年國債發行額高達3310.93億元,比上年增長了33.7%.此後國債年發行量就一直節節攀升。2003年國債發行總量達到6355億元,創下國債發行總量的新高。(二)國債對經濟的促進作用積極的財政政策實施5年以來,成效是顯著的。1998年一2000年國家財政累計發行長期建設國債3600億元,共安排國債項目6620個,投資總規模2.4萬億元,到2000年底累計完成投資1.5萬多億元。1998年到2002年國債投資分別拉動經濟增長1.5%、2.0%、1.7%、1.8%、1.8%.如果沒有國債投資的支持,我國不會在世界經濟普遍下滑的情況下還保持著良好的發展。國債貢獻率是從動態上衡量國債對經濟增長的作用的一個指標,它以國債投資對GDP增長的貢獻率來表示。為了使數據更精確,可以根據GDP和國債發行額的數據,建立一元回歸模型,進行統計分析。L GDP和L DEBT分別表示對GDP和國債發行額取對數,利用Eviews軟體分析得到回歸方程為:L GDP=6.22+0.63×L DEBT R2=O.97 t檢驗值:(24.5)(18.5)變數統計顯著,F統計值為342.8,基本通過檢驗。GDP與國債發行額之間成正比,且國債發行對GDP的彈性為0.63,可見國債對國民經濟增長有很大正面作用。二、我國國債規模指標分析決定或影響一個國家國債規模的因素有很多,而且每個國家的經濟體制、經濟發展程度以及各種經濟條件和狀況都存在很大差異,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用其他國家或組織的國債規模指標來衡量我國國債規模。從我國的具體實際來看,我國國債規模的相關指標主要包括:國債發行額、國債余額、國債還本付息額、全國和中央的財政支出、全國和中央的財政收入、GDP、居民儲蓄額。下面將衡量我國國債規模的指標分為兩方面:應債能力指標和償債能力指標。為配合下文的分析,表1給出了自1990年來我國國債規模相關因素的統計與衡量國債規模的各項指標值。(一)應債能力指標1.國債負擔率(國債余額/當年GDP)。它反映了全社會宏觀資源的利用效率,類似於企業的負債杠桿。從我國負擔率走勢上看,基本上是小幅慢升,在1998年前平均幅度是52以下,1998年由於國債發行的大幅增加,這一指標上升到10%,此後一直保持了較高的水平,2000年為14.54%,2002年接近20%.但由於我國國債余額增長率基數小,一直大於GDP增長率。而美國1970年代初國債負擔率在33%左右,到1990年代末上升到66%,之後有所下降;日本1970年代初國債負擔率只有5%,1980年代的10年中迅速上升到67%,1990年代末超過100%;德國1970年代初國債負擔率也只有5%,1980年代上升到40%左右,1990年代末上升到60%,與這些國家相比,我國國債負擔率處於較低的水平之上。同時,與西方發達國家規定的不超過45%,以及歐洲貨幣聯盟簽定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以下簡稱《馬約》)規定60%的比率相比,我國的這一指標顯著偏低。從這方面看,承受能力還具有較大的彈性空間。2.國債借債率(國債發行額/當年GDP)。它反映了當年GDP增量對當年國債增量的利用程度。從表1中看出我國該指標走勢一直平穩盤升,最高不過2002年的5.79%,與國際公認的50%警戒線相距甚遠。如果僅以這個指標為依據來判斷,則我國國債發行還有相當的空間。3.居民應債能力(國債發行額/當年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從債權債務關系看,政府是凈債務主體,居民是凈債權主體。因此,國民經濟的應債能力最終主要落實到居民的應債能力上。從表1可以看出,盡管近年來我國國債發行規模增長很快,國債發行額與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率逐步提高,但由於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也在快速增長,所以國債發行額占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率仍較低,居民購買國債的應債能力仍有較大潛力。(二)償債能力指標1.國債依存度(國債發行額/當年財政支出)。它表明財政支出靠債務收入的安排程度,該指標越高說明財政對債務依賴性越強,對財政未來發展威脅也越大。國債依存度有兩種:一種是國債發行額佔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即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另一種是國債發行額佔中央財政支出的比重,即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前者《馬約》中規定的標准為20%,而我國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自1994年開始就已連續超過20%,近年來已達到30%.日本政府即使在財政最困難時期,國債依存度的最高年份也只有37.5%.在我國,由於國債是由中央財政發行、掌握和使用,因此分析中央財政的依存度更具現實意義。由表1,我們可清晰地看到,自1990年來我國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一直在攀升。1996年以後連年超過50%.1998年甚至達到了67.68%.2002年即使有所回落,也依然達到42%.總之,自1990年來我國中央財政的國債依存度一直遠遠超過國際警戒線25%.顯然,我國這一指標顯著偏高。2.國債償債率(國債還本付息額/當年財政收入)。它表明當年的財政收入中必須拿出多少份額用於國債還本付息,該項指標越高,說明償債能力越弱。由表1可明顯看出我國國債償債率已遠遠超過《馬約》中規定的10%的警戒線。1994—1998年我國國債償債率急增,至1998年的最高水平為23.82%,表明國債處於還本付息高峰期,已進入了不斷攀升的「發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時期。我們不能忽略各國財政收入佔GDP比重的差異。以2001年為例,我國2001年預算內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僅為16.52左右,而西方國家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一般為30%—40%.如果考慮我國的財政集中度,我們在評價國債償債率時,就不能簡單地拿10%警戒線來作為我國的標准。因此,根據我國目前國情,將國債償債率上限修正為20Z.但即使這樣,我國近幾年的國債償債率仍然高於警戒線。我國近些年由於國債規模的膨脹,加上新發國債期限較短,還本付息的支出負擔日益沉重,償債壓力會進一步擴大。此外,我國的國債期限結構不甚合理,國債償還期過於集中在「九五」後期和「十五」時期,我國今後一段時間還要面臨償債高峰的問題。在我國財政尤其是中央財政困難不能得到根本扭轉的背景下,就不得不利用發新債來還舊債,後果是國債規模越來越大,極大地加劇了國債的規模風險。從上述的指標看,我國國債規模從應債能力角度,還具有一定的發債空間;但從償債能力角度,則具有不容忽視的風險。三、結束語以上只是從應債能力與償債能力的角度分析了我國國債的規模。事實上,影響我國國債規模的因素還有很多,並且難以量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國家綜合負債。國家綜合負債是指國債規模加上各種隱性債務和或有債務。2.國債期限、品種結構。在國債期限上,我國現在大多是3、5年的中期國債,缺乏1年以內短期和5年以上長期國債,期限單一,平均期限偏短,償債高峰周期短;在品種結構上,國債品種結構設計不合理,我國20多年來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佔主導地位,滿足不了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品種的不足同樣制約著國債規模的發行空間擴展。3.中央銀行對國債的需求。就貨幣政策而言,央行在國債市場上的公開市場業務,是調節貨幣供給量的一個重要政策工具。中央銀行為便於公開市場操作則更關注國債的高流動性,希望多發行短期國債,並要求國債達到一定的規模,不能僅以財政赤字的消除為限。因此,在國債規模控制中,既要考慮財政原則,也要考慮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需要,選擇合適的規模和期限結構。4.國債資金運用的效果。由於我國缺乏對資金使用效益的監管制度,加上地方政府對資金的爭奪,項目缺乏可行性研究等,使得國債的利用效率很低,造成了很大的浪費。另外,我國國債還屬於籌資型國債,國債資金用於建設性支出的比例還比較低,形成「赤字債務化,債務消費化」的傾向,這勢必影響國債的實際規模。
㈨ 我國為什麼控制國債規模
影響我國國債規模的因素主要有三個:
一是宏觀調控的需要;
二是財政平衡狀況;
三是國債市場的發達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