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騙同學我家很有錢,但是我家沒 錢同學們。過兩天要到我家來玩怎麼辦
這就是說了一個謊言,讓無數的謊來言,這么可怕的後果,我覺得要不你就提早的跟你同學來坦白你說謊這個事情,要不就一直欺騙他們,不要讓他們去你家裡玩。但是我覺得欺騙這個事情,肯定是指包不火包不住火的,將來總有一天會露餡兒的。誠心的跟同學坦白道個歉,看看他們是否可以理解你吧,,
『貳』 怎樣騙同學的錢
你先找一個同學借錢說一周還,然後第二周又找另一個借更多的錢。
把自己當成銀行那種模式就行了。
希望採納
『叄』 今年7月份被同學騙到北海搞投資虧了4萬多塊,有4萬塊都是借來的。我的好朋友知道這事了也很為我著想,
有幾個發面的問題你要先考慮好:
1,先要看自己的特長,會做什麼小吃,喜歡做什麼,是否適合當地人的口味。
2,考察一下當地小吃行業的具體情況比如:當地人每天的時間段喜歡吃什麼、那條街的客流量較大,如果需要門面的話,還要對比租金的多少等等。做的好的話小吃還是滿賺錢的。但人就比較辛苦了。
3,同樣進工廠的話也要看特長,看技術的,收入相對穩定。如果什麼都不會,那賺錢就比較少了。
4,年輕人我覺得還是要闖一闖,先從小事做起,別怕虧本,關鍵是要總結經驗和教訓,將來一定能夠變成錢多多。
『肆』 兒子以虛假投資高利息名譽騙媽媽去要同學朋友投資現巳騙得巨額錢財並已花費無了 !
你說你兒子的情況屬實,那你兒子以夠詐騙罪了。要負法律責任的?
『伍』 同學騙我投資,不需要12萬又說要12萬,實際可能才投了8萬。這種屬於詐騙嗎
你簽合同沒 如果合同上有寫 8 萬 那就妥妥的
『陸』 同學欺騙我投資項目騙走5000元能立刑事案件嗎
涉嫌詐騙犯罪,是刑事案子,不可以直接訴訟到法院解決,可以報警解決。屬於公安機關受理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柒』 我被同學騙去投資一個平台,10天平台關閉了,我同學屬於詐騙嚒
如果沒有收益也沒本金,當然是詐騙行。這種平台投資都是拉人頭收益,傳銷性質的投資。
『捌』 我給同學騙了開戶投資外匯損失5萬元,請問有勝訴嗎
你這樣沒憑沒據到法院也沒轍。
找人去打他,往死里打,不還錢就繼續打,什麼時候見到就打他。直到還錢為止。還不了錢也打打他出出氣,不能就這么算了。
不管人多人少,見到他就打他。
『玖』 副處長出手,騙走同學300多萬,這個副處長究竟是什麼來頭
這位副處長利用了自己的職務之便騙走了同學的300多萬,因為他是公職人員,再加上朋友,同學的關系,所以行騙的過程非常的順利,而且這位副處長還利用騙來的資金來回的周轉,讓人看到實際的利益,從而加大投資,可以說手段是比較高明的。
紙是包不住火的,沒有多長時間,他的騙局就被受害人察覺了出來,並且報警了,而曲某最後以非法集資詐騙的罪名被逮捕。原來曲某在工作的期間,透支信用卡,還在貸款公司貸款,負債累累,為了還錢,開始行騙的。
『拾』 朋友以投資為理由騙走我的錢我怎麼拿回來
你可以找一隻錄音筆好好的跟他說讓他口頭承認借過你的錢,具體怎麼說這要看你自己的水平了,隨機應變。希望你要賬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