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債券利息收入要不要計入利潤總額繳納所得稅
企業債券利息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國債利息利潤總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2. 計算所得稅利潤總額要扣除國債利息收入嗎
您好,會計學堂李老師為您解答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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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業在計算利潤總額時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什麼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一)國債利息收入的定義: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對於企業經營國債的所得,即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國債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稅,後者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國債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
1.購買國債時:
借:長期債權投資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2.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三)國債利息收入的稅法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2.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本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納稅人因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4. 本年實現利潤總額2000萬,其中包括國債利息收入25萬,營業外支出有15萬為稅收滯納金罰金,所得稅
會計利潤 =2000萬元。但 應納稅所得額 不等於 2000萬元,需要調整。
國債利息收入 免徵企業所得稅; 稅收滯納金罰金 須在 「稅後扣除」。
所以,應納稅所得額 = 會計利潤 - 國債利息收入 + 稅收滯納金罰金 =2000萬-25萬 +15萬 = 1990萬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 1990 *25% =497.5萬元
企業 凈利潤 = 會計利潤 -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2000-497.5 = 1502.5萬元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凈利潤 * 10% = 1502.5 * 10% = 150.25萬元
5. 求利潤總額、債券籌資成本、利息總額
1)利潤總額=凈利潤÷(1-所得稅率)=670/(1-33%)=1000(萬元)
2)息稅前利潤EBIT/(EBIT-I利息費用)=DFL財務杠桿系數
EBIT/1000=2
EBIT=2000(萬元)
得:利息費用I=2000-1000=1000(萬元)
3)息稅前利潤=EBIT=2000(萬元)
4)債券籌資成本=1000×10%×(1-33%)/[1100×(l-2%)]× 100%=6.22%
6. 就是說利潤總額是100萬國債利息20萬業務招待費35萬可抵扣的是40萬應要繳多少稅
收入多少?如果(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不包括營業外收入)=1000萬元。1000萬元
*
0.5%
=5萬元
35萬元
*
60%
=
21萬元將
5
萬元和
21
萬元比較,取其中較小數(
5
)可以抵扣。將35⑸=20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
=
利潤總額是100萬
-
國債利息20萬
+
業務接待費調增額
20
萬元
=100萬元應納所得稅額
=
100萬元
*
25%
=
25萬元應要繳25萬元所得稅額另外,你寫的
「
可抵扣的是40萬」是甚麼意思?可抵扣甚麼?
7. 企業國債利息的收入,應計入利潤總額嗎
是的,是要計入利潤總額,但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是可以剔除,他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免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