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林地投資可以有哪些形式
綠銀盛世從投資的角度,藉助房產及旅遊的整體產業鏈開發思路,探索林地的中長期回報模式。
這里藉助綠銀盛世在產業鏈分析中提出的一個概念——「贏家模型」,並藉助房地產「食物鏈」說明我們在目前階段林地項目立項思路。我們首先分析房產行業「贏家模型」中的三大贏家:政府與原地權業主、開發商、新產權擁有者(特別是商業地產)。政府、原地權業主,通過「基地」型運作取得「地權紅利」,典型的例子是開發區、大學城、新城區、工業區、大型批發市場項目的成功運作,所以他們是最大的贏家;開發商的盈利還是通過他們的概念升華和營銷取得,所以他們取得「利潤」;新產權(使用權)擁有者,例如大型批發市場業主(例如義烏批發市場、蘇寧、國美、紅星美凱龍等等),當然,過去的十年私人住宅的業主也是大贏家。探究旅遊項目,也如出一轍。
到此,新的林地項目運作思路可能出現這三種「贏家」,並以此分為這三段。
❷ 林業是否可以投資林權證是否可以拿到
可以的,你最好先咨詢一下律師。問且自己學習一下林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次會議通過
1984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7號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製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森林的採伐利用、培育種植、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
第三條 森林資源屬於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
全民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森林分為以下五類:
(—)防護林:以防護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經濟林: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葯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產燃料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種用途林:以國防、環境保護、科學實驗等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
第五條 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水續利用的方針。國家鼓勵林業科學研究,提高林業科學技術水平。
第六條 國家對森林資源實行以下保護性措施:
(一)對森林實行限額採伐,鼓勵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擴大森林覆蓋面積。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對集體和個人造林、育林給予經濟扶持或者長期貸款。
(三)徵收育林費,專門用於造林育林。
(四)煤炭、造紙等部門,按照煤炭和木槳紙張等產品的產量提取—定數額的資金,專門用於營造坑木、造紙等用材林。
(五)建立林業基金制度。
第七條 國家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民族自治地方的林業生產建設,依照國家對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極的規定,在森林開發、本材分配和林業基金使用方面,給予比一般地區更多的自主權和經濟利益。
第八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林業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地區的林業工作。鄉級人民政府設專職或者兼職人員負責林業工作。
第九條 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開展植樹造林活動。
第十條 在植樹造林、保護森林以及森林管理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精神的或者物質的獎勵。
第二章 森林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更新,實行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森林資源清查,建立資源檔案制度,掌握資源變化情況。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林業長遠規劃。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和自然保護區,應當根據林業長遠規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實行。
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國營的農場、牧場、工礦企業等單位編制森林經營方案。
第十四條 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與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
第十五條 進行勘察設計、修築工程設施、開采礦藏,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佔用、徵用林地面積2000畝以上的,報國務院批准。
第三章 森林保護
第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護林組織,負責護林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在大面積林區增加護林設施,加強森林保護;督促有林的和林區的基層單位,訂立護林公約,組織群眾護林,劃定護林責任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護林員。
護林員可以由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委任。護林員的主要職責是:巡護森林,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護林員有權要求當地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一)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在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機關批准。
(二)在林區設置防火設施。
(三)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組織當地軍民和有關部門撲救。
(四)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國家職工由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國家職工由起火單位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對起火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醫療、撫恤。
第十八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規定林木種苗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對林木種苗進行檢疫。
第十九條 禁止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
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
進入森林和森林邊緣地區的人員,不得擅自移動或者損壞為林業服務的標志。
第二十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不同自然地帶的典型森林生態地區、珍貴動物和植物生長繁殖的林區、天然熱帶雨林等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林區,劃定自然保護區,加強保護管理。
自然保護區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對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珍貴樹木和林區內具有特殊價值的植物資源,應當認真保護;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採伐和採集。
第二十一條 林區內列為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禁止獵捕;因特殊需要獵捕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辦理。
第四章 植樹造林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植樹造林規劃,因地制宜地確定本地區提高森林覆蓋率的奮斗目標。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各行各業和城鄉居民完成植樹造林規劃確定的任務。
宜林荒山荒地,屬於全民所有的,由林業主管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組織造林,屬於集體所有的,由集體經濟組織造林。
鐵路公路兩旁、江河兩側、湖泊水庫周圍,由各有關主管單位因地制宦地組織造林;工礦區、機關、學校用地,部隊營區以及農場、牧場、漁場經營地區,由各該單位負責造林。
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造林。
第二十三條 全民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由營造單位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體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水,歸該單位所有。
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
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後種植的林木歸承包的集體或者個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須封山育林的地方,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封山育林。
第五章 森林採伐
第二十五條 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於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年採伐量。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農場、廠礦為單位,集體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縣為單位,制定年採伐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匯總,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二十六條 國家制定統一的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不得超過批準的年採伐限額。計劃管理的范圍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七條 採伐森林和林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擇優、皆伐和漸伐方式。皆伐應當嚴格控制,並在採伐的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只准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採伐。
(三)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採伐。
第二十八條 採伐林木必須中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切體、部隊、學校和其他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採伐林木,由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鐵路、公路的護路林和城鎮林木的更新採伐,由有關主管部門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
採伐以生產竹樹為主要目的的竹林,適用以上各款規定。
第二十九條 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的部門,不得超過批準的年採伐限額發放採伐許可證。
第三十條 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申請採伐許可證時,必須提出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其他單位申請採伐許可證時,必須提出有關採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
對伐區作業不符合規定的單位,發放採伐許可證的部門有權收繳採伐許可證,中止其採伐,直到糾正為止。
第三十一條 採伐林木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採伐許可證規定的面積、株數、樹種、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
第三十二條 林區木材的經營和監督管理辦法,出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 從林區運出木材,必須持有林業主管部門發給的運輸證件,國家統一調撥的木材除外。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區設立木材檢查站,負責檢查木材運輸。對未取得運輸證件或者物資主管部門發給的調撥通知書運輸木材的,木材檢查站有權制止。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採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輕微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並處以違法所得3-10倍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輕微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以違法所得2-5倍的罰款。
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百二十八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盜伐林木據為己有,數額巨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超過批準的年採伐限額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超越職權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對直接責任入員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偽造或者倒賣林木採伐許可證的,由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採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砍柴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毀壞株數1-3倍的樹木。
第三十八條 採伐林木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有按照規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發放採伐許可證的部門有權不再發給採伐許可證,直到災成更新造林任務為止;情節嚴重的,可以由林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出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對林業主管部門的罰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罰款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林業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本法制定實施辦法,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一條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本法規定的,自治機關可以根據本法的原則,結合氏族自治地方的特點,制定變通或者補充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省、自治區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施行。
第四十二條 本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 《森林法》引用的刑法有關條款
第一百二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偽造或者倒賣計劃供應票證,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單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犯前款罪的首要分子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保護森林法規,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八十七條 國家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掏設。
❸ 山區里投資什麼好呢
大山裡想引資很難。你要投資的話,單純是想賺錢的話,建議去臨近的山腳下的城鎮發展,那裡資金流通快,人流大,而且真正的營銷高手不多。 如果你想自己干點事業的話,那在大山裡投資種植,養殖也最好不過了。 水果木材的拉運,買賣銷售很賺錢 。 也可以找大型屠宰公司簽訂合同,你去山裡拉豬雞什麼的,直銷。這樣比較穩,如果量大的話一年七八十萬還是不在話下的 。 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只能說這些。
❹ 神農架林區麗晶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神農架林區麗晶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06月18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對旅遊景區及旅遊資源開發、房地產開發、環保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工程、建材經營的投資(憑有效資質證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塗丹
成立時間:2013-06-18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2902100000807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神農架林區松柏鎮西環路
❺ 中央財政對林業生態示範區投資額是多少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水土保持、林業生態示範和土地復墾應分別通過治理水土流失,增加林草植被和防治土地荒漠化,復墾工礦廢棄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其立項條件是:應有明確的區域范圍,治理區面積集中連片,具有一定開發治理條件,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具有明顯的效果;年度單個項目連片治理面積水土保持、林業生態示範各3000畝(含)以上,土地復墾1000畝(含)以上;單個項目中央財政資金年度投資規模水土保持、林業生態示範分別不低於80萬元,土地復墾不低於150萬元。
❻ 林業資金是什麼
(forestry funds)
(廖士義)
社會主義林業再生產過程中,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等環節中投入和佔用的財產、物資的貨幣形態。社會主義的林業資金與資本主義的林業資本有本質的不同。林業資本體現的是林業中的資本家和林業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而林業資金所體現的則是社會主義林業擴大再生產過程中,勞動者之間的互助合作關系,這種關系具體體現為社會主義國家、林業企業和林業勞動者之間的全部經濟聯系。因此,管好用好社會主義林業資金,是正確處理林業中各方面的經濟關系,使林業資金的運用和周轉經濟合理,從而實現最佳經濟效益的關鍵所在。
類別
中國現階段,林業資金包括三大類:①國家財政撥款。指由政府撥給林業企、事業單位支配使用,進行林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那一部分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財產的貨幣形態,以及國家財政資助山區農民群眾開展造林綠化的造林補助金。②城鄉勞動人民為生產木材、林產品和保護自然環境,獨資或聯合集資造林、育林、護林和進行木材及多種林產品生產經營所使用和周轉的資金。③國家銀行設立對造林、育林等長期生產事業進行扶持的林業貸款,對林業生產經營中季節性的資金需要等進行貸款的林業信貸資金。此外,建立國家林業基金制度,以廣泛籌集林業建設資金;建立國家森林保險制度,用經濟辦法來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從資金上來保證林業長期經營計劃的實現,保證森林資源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等等,都屬於林業資金的范疇。
構成與周轉
國家林業資金的構成與周轉,與林業生產過程的組織密切相關聯。林業生產的全過程包括培育森林、採伐和利用森林三個性質不同,但又緊密聯系和相互制約的生產過程。
培育森林
從種苗生產、整地造林、幼林撫育和成林撫育及管理保護,直到林木成熟,是培育森林的生產過程,需要經過幾十年的時間。在這漫長的生產時間里,逐年投入的生產資金,要到林木達到工藝成熟並通過伐區撥交獲得立木林價時,才能得到補償,即資金周轉長達幾十年。因此,培育森林的生產資金必須通過多種途徑來求得解決。主要來源是國家對林業的財政撥款和育林基金。國家對林業的財政撥款有兩大項,即營林投資撥款及林業事業費預算撥款。營林投資撥款,是專門為國營林場及國家護林機構進行造林、育林和護林所使用的資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具體使用范圍是:①國營造林作業費,包括采種、育苗、整地、栽植、幼林撫育、補植等作業所需的生產工人工資、工具、機械造林的油脂及燃料消耗、機械修理等項費用開支。②次生林撫育改造作業費,包括森林撫育作業費,種苗、整地、栽植等森林更新作業費,間伐材的集材和運材補助費。③房舍、工程建築及機械設備購置費,包括進行國營造林及次生林撫育改造作業所需的房舍建築,打井挖渠,修建林道及防火瞭望台,架設林區電話線路,修建楞場,購置機械設備、儀器、役畜等固定資產所需的費用。林業事業費預算撥款,專用於林業管理機構設置、護林防火器材、林區社會建設及林業科學技術發展等所需要的資金。撥款辦法按國家財政撥款的有關規定,年初由林業主管部門編造預算,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經審批下達執行,年末由林業主管部門報送決算。林業事業費的使用范圍是:林業行政管理機關、國營林場和其他林業事業機構的管理費用,林業宣傳教育、職工培訓、科技發展等方面所需的資金,補助農村群眾造林的資金。育林基金是從木材銷售環節徵收的育林費,集中起來形成的育林基金,也是林業投資撥款的來源之一,稱為育林基金撥款。此項撥款由國家計劃部門和同級主管部門下達投資撥款計劃由林業主管部門從所徵收的育林基金中撥付。育林基金不列入國家預算的收支項目,故稱為「預算外林業資金」,是一種由國家財政部門和林業部門共同建立和管理的林業專用基金。
採伐和利用森林
其內容是:採伐森林,生產原木;林區森林資源綜合加工利用,生產各種木材加工產品;林區多種經營,生產各類林產品。這三類都屬於工業生產性質,產品生產過程的周期都較短,經營資金的運動,都能在一年內順次通過供應、生產和銷售各環節,完成資金的循環和周轉;某些生產周期更短的木材加工產品,其經營資金在一個財政年度內能完成數次周轉。所以,在經營管理上,需按經濟核算制的原則來組織生產經營和資金管理,即國家銀行貸給生產這三類產品的林業企業一定數額的經營資金,要求按國家計劃和市場需要來生產和銷售產品;嚴格實行經濟核算,以銷售產品的收入來補償一切生產開支;獲得盈利,並把盈利指標作為考核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產品經濟效益的主要指標。
74 黑龍江林口縣青山林場落葉松用材林
張志齡
75 浙江文成縣石垟林場柳杉用材林
丁克仁
76 福建洋口林場馬尾松用材林
高長福
77 福建東山縣濕地松用材林
李福鑄
78 福建東山縣海岸防護林
李福鑄
79 山西蟒河水源林
關君蔚
81 北京昌平縣農田林網
路岩
82 河南黃河故道刺槐上林帶
齊保元
83 內蒙古巴顏高勒防風固沙林
李鵬
84 上海青浦縣護岸林
丁克仁
85 京杭大運河護岸林
王廣林
86 北京昌平縣京密引水工程綠化
楊慶明
除此而外,國家銀行設立林業信貸資金,是國家有計劃地通過發放信用貸款來扶持林業生產建設的一種金融措施。林業信用貸款有兩類:①實行經濟核算制的原木生產、制材生產、林區資源綜合利用和多種經營等項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這是一種需要短期償還並付息的貸款,其利息率與同類性質的工業企業相同。②國家對造林、育林等培育森林的長期生產事業,進行經濟扶持的長期低息貸款。林業貸款計劃及信貸活動由國家銀行實行統一管理。林業貸款和林業財政撥款不同,貸款是必須按照期限償還並支付利息的。國家銀行通過發放林業貸款和結算業務,對林業企業、農村林業專業戶、合作林場、家庭林場、林業聯合體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的扶持、調節與檢查監督,促使他們採用先進技術、合理組織勞動和搞好經營管理,以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果,並從而促進國家林業生產建設計劃的全面實現。對於某些林業單位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的不合理現象,對那些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國家銀行可以通過林業信貸,進行限制、約束,直至信貸制裁。
❼ 某地區去年對林業投資三百萬元今年比去年增長十分之一今年投資多少萬元
330萬元
❽ 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有什麼區別
國有林場是國家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的林業生產性的事業單位,在20世紀九十年代以前叫國營林場。國有林場的林地、林木等全部生產資料和產品都是國家財產。我國的國有林場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為加快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和改善生態,在重點生態脆弱地區和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國有荒山荒地上,採取國家投資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專門從事營造林和森林管護的林業事業單位。
國有林區是我國森林資源比較集中的地域。一般而言,中國有三大國有林區:
1 東北部的大興安嶺、小興安嶺和長白山是我國最大的森林區,一般稱為東北林區。
2 西南林區主要包括四川、雲南和西藏三省區交界處的橫斷山區,以及西藏東南部的喜馬拉雅山南坡等地區。
3 秦嶺、淮河以南,雲貴高原以東的廣大地區,屬於我國第三個大林區——南方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