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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組部領導幹部儲蓄國債

發布時間: 2021-05-09 23:38:49

㈠ 中組部正廳級幹部名單

截止2019年4月7號,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領導名單

現任領導:

部長:陳希

副部長:尹蔚民、鄧聲明、齊玉、姜信治、周祖翼、高選民、吳玉良(兼幹部二局局長)、傅興國和張建春。

部務委員:臧安民

從具體管轄級別而言,省部級、廳局級幹部都歸中共中央組織部管,1984年之後,廳局級幹部的管理權下放給地方黨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只負責管理省部級幹部,這些人亦被稱為「中管幹部」,意為中央直接管理的幹部。

(1)中組部領導幹部儲蓄國債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建設

主要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2、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包括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規劃、研究、指導等,對中央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換屆、調整、任免等提出建議。

3、人才工作

主要負責全國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指導協調專項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開展聯系高級專家工作。

4、幹部教育培訓

主要負責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指導分級分類開展幹部教育培訓以及幹部教育培訓國際合作交流等。

5、幹部監督

主要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有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老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宏觀指導,包括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等。

7、公務員管理

統一管理公務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事務,研究擬訂公務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負責國家公務員管理國際交流合作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

㈡ 江西省國家幹部的儲蓄國債需要申報嗎

肯定也需要申請申報,畢竟是渠成國債。

㈢ 中央財政部儲蓄國債5月份有嗎

根據財政部發出的第二季度國債發行計劃,5月有一期電子式國債發行,有3、5年期兩種;具體發行時間、年利率要發行前才公布,多關注銀行網點的宣傳和新聞媒介!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

㈣ 中組部的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表什麼級別填寫

領導幹部如不如實填報收入、房產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等情況,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昨天,中組部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有關部門每年還將按比例隨機抽查。

隱瞞不報不得提拔任用

據了解,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領導幹部應報告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個人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此次中組部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積極主動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保證填報內容真實准確。

《通知》明確,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看來,此次通知對《規定》還有了一個重要補充,提出「凡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

報告材料將按比例隨機抽查

按照該《通知》,今年起還將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據了解,抽查核實工作主要是對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每年按一定比例開展隨機抽查。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對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對象進行重點核查。

中紀委副書記張軍此前透露,中央巡視組在首輪巡視中,已經第一次運用了一種巡視手段,就是抽查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看看報告得實不實,查出來的問題和報告的情況能否反映問題線索。我們主要是通過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蒼蠅找出來。」

□問題

報告打折扣甚至有假信息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指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幾年一直在做,但效果並不明顯,沒有達到制度安排的預期目的。「現在領導幹部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願意報就報,不願意報就不報,不僅內容打了折扣,還出現了虛假信息或缺斤短兩的信息。」

「全國縣處級以上幹部有幾十萬,這還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幹部,廳局級幹部也有幾萬人,個人有關事項的報告無疑是龐大的數據,真偽的甄別不容易,也難免會有水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

利用職務便利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向海外轉移財產,「裸官」貪腐……近年來發生的一些貪污腐敗案件表明,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監督與威懾作用並沒有真正體現出來,亟待完善。

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明確提出,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目前,廣東、上海等地已啟動或實施了這項工作。

在浙江省武義縣,當地紀委對14項報告內容進行核實。從抽查核實結果看,37名抽查對象中有11人重新申報,補報內容全部為房產遺漏,其中有10人漏報房產共14處。同時,一些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在自行申報有關房產問題上存在報告不實的情況。

「從發現的問題看,要精確掌握領導幹部個人情況,必須要有核查機制。對於不實申報者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應被問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說。

□對策

申報核查迫幹部無僥幸心理

《通知》明確,每年按比例隨機抽查個人事項報告材料。中央編譯局研究員何增科表示,這是完善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實質性舉措,抽查核實有利於對虛假申報進行處理,提高懲治腐敗效率,利於在早期發現問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提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應當有申報、核查、公示三個環節,「如果只申報而不核查的話,申報就沒有多大意義,很多瞞報假報通過核查才能發現。」

抽查核實作為一種手段,將對領導幹部形成威懾,使其放棄僥幸心理。「可以說,單純申報只能使這項制度發揮兩三成作用,如果申報加核查,則可以發揮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發揮更大作用。」姜明安說。

對於抽查核實的范圍、方法、結果運用等,尚未出台具體規定,但有專家表示,抽查應在各級領導幹部中全面展開。竹立家提出,「抽檢應以省市縣三級為主幹核心,梯級選擇抽樣對象,重點是黨政一把手,其次是各級黨委的常委成員。」

事項公開或從新任幹部開始

中組部此次通知所提到的領導幹部個人事項申報,正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所列入的15大領域和60個改革事項其中的一項。

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此前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時提到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等觀點。

竹立家表示,公務員最重要的職業預期就是升到更高的職位,這也是人性的表現,但現在有了硬「杠杠」,「如果不如實申報,職業預期就基本無望。這對一些幹部權力行為約束方面將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申報和抽查結果都應該公開

竹立家說,領導幹部個人事項不公開不透明造成腐敗蔓延。不公開,群眾就無法監督。他認為,公開透明應首先表現在崗位權力的公開透明,因為官員犯錯誤主要是在崗位權力上,而崗位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對該官員具體情況的了解,包括住房、子女出國等情況,「至少應在一定范圍內公開透明,起碼要在本單位內公開。以後,一些重要單位還應逐步向社會公開。」

對於隨機抽查核實,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抽查結果也要向社會公開,「讓老百姓知道一些細節,到底是真實還是虛假,如果不真實誤差有多大,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幹部

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中縣處級副職以上(含縣處級副職)的幹部

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幹部

大型、特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和中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

對違規行為處理

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同時該事項構成另一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合並處理。

應用范圍

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監督工作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經批准可查閱有關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在履行職責時,經批准,可以查閱有關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時,經批准,可以查閱案件涉及的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接到有關舉報,或者在幹部考核考察、巡視等工作中群眾對領導幹部涉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經批准可以對有關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

㈤ 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題目不明確,你是想要全文嗎?

㈥ 中央銀行的錢難道不是國家政府的錢嗎,怎麼中央銀行也會買國債

政府理論上可以更迭,但是央行只有一個。

㈦ 中組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指哪些人

中組部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的簡稱,其中黨員領導幹部指的是:

黨員領導幹部一般指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由共產黨員擔任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副縣(處)級以上(含副縣、處級)幹部。

以及由黨員擔任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副縣(處)級以上幹部,國有大型、特大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國有中型企業領導幹部,實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業中由國有股權代表出任或國有投資主體委派(包括招聘)的領導幹部、選舉產生並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領導幹部和企業黨組織的領導幹部。

(7)中組部領導幹部儲蓄國債擴展閱讀:

組織建設

主要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包括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規劃、研究、指導等,對中央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換屆、調整、任免等提出建議。

人才工作

主要負責全國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指導協調專項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開展聯系高級專家工作。

幹部教育培訓

主要負責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指導分級分類開展幹部教育培訓以及幹部教育培訓國際合作交流等。

幹部監督

主要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有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老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宏觀指導,包括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等。

公務員管理

統一管理公務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事務,研究擬訂公務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負責國家公務員管理國際交流合作等。

㈧ 中組部領導名單有哪些

截止2019年4月7號,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領導名單

現任領導:

部長:陳希

副部長:尹蔚民、鄧聲明、齊玉、姜信治、周祖翼、高選民、吳玉良(兼幹部二局局長)、傅興國和張建春。

部務委員:臧安民

從具體管轄級別而言,省部級、廳局級幹部都歸中共中央組織部管,1984年之後,廳局級幹部的管理權下放給地方黨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只負責管理省部級幹部,這些人亦被稱為「中管幹部」,意為中央直接管理的幹部。

(8)中組部領導幹部儲蓄國債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建設

主要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2、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包括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規劃、研究、指導等,對中央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換屆、調整、任免等提出建議。

3、人才工作

主要負責全國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指導協調專項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開展聯系高級專家工作。

4、幹部教育培訓

主要負責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指導分級分類開展幹部教育培訓以及幹部教育培訓國際合作交流等。

5、幹部監督

主要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有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老幹部工作

主要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宏觀指導,包括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等。

7、公務員管理

統一管理公務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事務,研究擬訂公務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負責國家公務員管理國際交流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