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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發起人投資吧

發布時間: 2021-05-08 13:09:42

⑴ 股份公司必須幾個人出資

根據你的投資規模而定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一人投資股份公司也可以多人投資的股份公司。一個人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最少投資額為十萬元,多人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最少投資額為三萬元。誰出資最多誰是懂事。你五個投資人商議投資方案就行。

⑵ 做生意需要資金,找朋友投資合適嗎

哈哈,你把投資、融資、基金、合夥全混到一起了。
首先,任何項目不可能只需要資金,還必須要有管理團隊,還可能有專利、政策或者其他要素。
所以,發起人(就是你們幾個)要考慮好自身已經具備了哪些要素,然後採取不同行動。
你們現在就是要進行融資。融資有兩種方式,1是債權融資,就是借貸。出資方不承擔經營風險,收取利息、到期還本。2是股權融資,就是你們給出資人一定的股份,共同承擔經營風險,盈利按照商定的股份比例分。
合夥麻煩一點,就不羅嗦了。
至於你具體打算採取那種辦法,就要看你的選擇和出資人的意見了。也可以混合的,股權融資20萬,再借貸20 。

⑶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發起人幾人以上注冊資本最低資本多少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發起人投資吧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⑷ 公司增加投資人以及注冊資金,如何分配股份

1、公司增加投資人以及注冊資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體內部股東大會的協商結果而定。

具體可以對現有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估值後做比例分配,如現有公司所有資產總值為20W,那麼按照原來的股本比例,A佔16W,B佔4W,C所入股資金為10W,那麼其三人所佔比例為53.3:13.3:33.4。或者自行協商,並簽訂協議書,可參考年盈利、分工等眾多因素考量。

2、增加投資者和注冊資金有兩種途徑:一是不增加總股本數,收購原股東手中股本,其價格由雙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時追加註冊資本。其股本可以是技術入股股,也可以是資金入股,具體資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

3、公司公司增加投資人以及注冊資金,即增資,是指公司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展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 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為。

公司資本 實際上需要隨著公司經營活動 的發展變化而發生變化。尤其是公司發展前景看好, 資本 的需求量必 然加大,這時,就需要調整。增加資本,應依法定程序進行。

(4)發起人投資吧擴展閱讀:

一、注冊資本

1、繳納時間: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2、繳納形式:

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3、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1)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2)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注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4、驗資

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九條「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二、股權結構與內部人控制

從內部人控制是「出資人不能有效地對經理人員行為進行最終控制時」產生的這一命題中,可以引出內部人控制的產生其實與其股權結構大有關系。

當公司股權十分分散時,每個出資人由於佔有的股份很小,他們就必然不願花大力氣去關心、監督經理人員的行為,而希望別的股東花大力氣去這樣做,自己則坐享其成,這就是所謂「搭便車」心理。

股東從監督經營者行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費的高成本相比較,必然導致他們這種「搭便車」心理。廣大股東都存在這種心理而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聞不問時,對經理人員的監督就會變得軟弱無力。

事實上,股市上廣大中小投資者是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過問所買股票上市公司的內部經營狀況的。他們的興趣在於從股票價格波動的價差中獲取收益。

這樣,出資人不能對經理人員的行為進行最終控制的局面就出現了,「內部人控制」 問題也就產生了。

然而,當股權變得相當集中時,大股東就會喪失由於股權分散而降低風險的好處,企業經營好壞的風險集中到了大股東身上了。

於是,大股東就有動力也有能力去加強對經營者行為的監督,從而使內部人控制的問題得以防止。

⑸ 向通過社會募集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是這個公司的內部員工嗎

向通過社會招募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人。

⑹ 發起人和投資人股份怎麼算

發起人和投資人股份怎麼算,這是一個常見的股權分配問題。這個問題沒有硬性的規定,股權分配方案都是根據每一個公司的具體情況通過磋商的方式確定的,因此沒有普遍適用的方案。只能給出一些在股權分配時應該考慮的因素。
1、在創始人之間進行權益分配:創始人之間的股權分配是根據投資大小確定的,但是基於其投資多少而獲得的股份份額還要由全體股東來決定。這決定於下面的一些因素。
投資的時間、大小和時期: 投資的時間越早,數量越多,持續的時間越長,創始人得到的股份就越多。
2、權利內容:股權可以轉換成選擇權和控制公司的權利。通常,在公司時間最長的創始人其控制權會多一些。我聽過這樣的說法,一個人有公司至少51%的股分才能保持在公司遇到危機時具有決策權。而且,從理論上說,那些擁有同樣決定權的創始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公司很可能就因此而毀掉。
2、資金:資金對評估公司有重要影響。如果投資5萬美元能得到公司10%的份額,就是說公司價值50萬。如果你需要立刻籌資,這樣的評結果會影響你在談判中的成功幾率。當然如果你其他方面的工作做的好,還是可以獲得較多的天使投資或是風險投資的。
3、投入資金的種類:公司的創始人可以以各種方式出資:有些人以專利權作為出資,有些人以技術作為出資,而有些人則以資金的形式出資。還有人則以自己的信譽和名聲出資,從而可以吸引風險投資或是客戶。有的時候這種好的信譽比實實在在的做生意還要有用。需要明白的是股權分配的關鍵是要對各種出資做出適合的評價。 我們有五個創始人,該如何分配股份呢? 創始人太多就是一個大問題。在公司向外部融資時,你就要考慮如何分配股份,評估出資以及股權稀釋的問題。股東越多,做出決定前的談判工作就越多。
有幾個創始人就很難做到在他們之間作出合適的股權分配方案。當進行IPO或是兼並的時候,創始人集團會希望掌握20%到30%的股份。這對於一個創始人來說就很多了。而這對於幾個創始人來說,就像把一個餅子分成幾塊,每個人對於自己分得的那一小塊都不滿意。 簡而言之,大股東越少越好。如果你的公司已經有幾個股東了,那就要在這幾個人之間對於股份的分配作出合理的方案。 投資者想得到多少? 基本的公式很簡單:如果你需要籌資500萬,而投資者認為公司價值1500萬,你就要給出公司股份的33%。
不同的投資者以不同的方式評估公司。有些人看重想法、資產、市場規模和管理團隊。而有些人看重財務項目。有些人只是為了尋找好主意,並由此在談判中決定他們的股份份額。
4、曾經詢問過兩個風險投資家,一些剛剛接受投資的企業家和一些天使投資人一個共同的問題:通常公司在第一次融資時,會出讓多少股份?雖然有一個風險投資說是5%,但是通常的看法是第一輪的投資者一般會拿到25%到45%的股份。 一個企業家強調說:「最好在公司未上市前,管理層和創始人應該要多少股份?」答案是:越多越好,至少25%。 企業家有一個重要觀點,如果是按照錢來計算,在公司初創時期擁有的股份比在公司發展中期擁有的股份要值錢的多。 只是一段時間投資的人會獲得多少股份呢? 不會太多。因為事實上,在公司的起步階段,每個人幾乎要投入150%的時間和精力來建立公司。風險投資人堅持認為要把股份分配給正在參與公司建設的人。每一個長期在公司的創始人都有一個多年的投資時間表,許多風險投資人都不願意將股份分配給只有一段時間投資於公司的人。 對於以前的投資的處理辦法通常是對於以現金的方式獲得股份的人讓他們擁有股票可以給他們更大的自由,而他們也不再會有其他的要求。 在第一個談判回合後的所有權關系是怎麼樣的? 按照Advent International 的Ann Bilyew的看法,第一個回合的結果是:天使投資人:20 – 30%期權:20 %風險投資:30%–40%

⑺ 共同發起人

問題1:公司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因此A不出資不能占股.
問題2:公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A可以延後出資.

⑻ 新股東進公司後能夠起訴其他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的違約責任嗎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追究其他股東抽逃出資或者出資不足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