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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投資機構法人

發布時間: 2021-05-07 06:17:28

① 有限投資公司法人代表對外承擔什麼責任

您好
法人代表定義: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
法律效力: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錶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 ,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擔責任外, 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② 投資人可以作法人嗎

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准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③ 投資公司作為法人代表的利弊有哪些

看來你對這個法人代表的概念有點模糊,首先(法人代表)就是法律給予這個(法人代表)在公司或者企業的法律許可權,比如說,有一天公司出現了觸犯法律的事了,要追究的首要責任人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說很多很多的大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聘請的,公司老闆自己是不會去擔任這個職位的,但是做這個(法人代表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這個職位必須是公司的(董事長)和(CEO)或者(總經理)才可以。

④ 投資人屬於法人嗎

不一定屬於!看注冊信息。

⑤ 非經融機構法人投資者是什麼意思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中央銀行、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僑資、合資金融機構四大類。
金融機構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
所以,非金融機構法人投資者,是指除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以外的其他投資者。多指個體性的投資者,小散。

⑥ 我想問下法人代表是投資人嗎

法人代表不一定是投資人,投資人也不一定是法人代表,不過不排除你爸爸是投資人的可能,建議直接詢問當事人

⑦ 請問與公司投資和法人個人投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投資和法人個人投的區別:

一、投資主體不同。公司投資的結果是公司成為另一個公司的股東。法定代表人投資是自然人作為投資主體成為股東。

二、責任承擔方式不同。公司投資以公司認繳的出資額為限由公司財產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三、投資限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作為投資人投資多家一人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只能投資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四、收益主體不同。公司投資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法定代表人投資產生的收益歸法定代表人所有。

五、管理主體不同。公司投資的公司,管理人員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法定代表人投資的公司,由其任命產生。

《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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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資的限制

現行我國《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對公司投資作了限制,即對投資對象作了限制,而取消對投資數額的限制,公司可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投資對象的限制,即公司只能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而不能向公司以外的法人企業、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禁止公司成為承擔無限責任企業的股東。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沒有規定無限責任公司。

無限責任的企業主要是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如果允許公司向其他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或者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進行投資,則由於被投資企業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則會連帶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外財產,損害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因為只能以投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能進行無限責任或者連帶責任的投資。因此,公司只能向其他公司投資,而不能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主體、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進行投資。

⑧ 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是同一個概念嗎

不一樣,法人股的意思是持股者不是個人是xxxx公司
機構投資者持股人一般是什麼什麼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