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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債用材料進項稅轉出嗎

發布時間: 2021-05-06 23:06:42

A. 確認條件領用原材料要將進項稅額轉出嗎出

不用,進項稅轉出是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不用,進項稅轉出

B. 材料內部領用增值稅要進項轉出嗎

材料內部領用,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可抵進項稅進;用於增值稅非應稅項目的,要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於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並未確定將用於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後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C. 領用材料,這些材料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不需要將進項稅轉出。工程領用的原材料其進項稅額也可以抵扣,不需要轉出。

D. 我們報廢材料的進項稅需要轉出嗎

正常生產損耗的材料進項稅不用轉出,只有非正常情況的損失,比如庫存不當損毀、自然災害損毀等才要做進項稅轉出。

E. 原材料的進項稅額轉出分錄怎麼做

原材料的進項稅額轉出分錄,具體問題具體對待:

如領用外購的原材料用於不動產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國債用材料進項稅轉出嗎擴展閱讀

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出現在發生以下兩種情況:

(1)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2)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如用於非應稅項目(在建工程)、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與個人消費等。

借: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 進項稅額轉出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後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F. 在建工程領用材料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2009年1月1日以後的業務,新稅法規定,原材料用於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為生產經營用動產),在購入固定資產(為生產經營用動產)安裝時領用原材料的進項稅額都不轉出。如果領用自產產品用於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為生產經營用動產),不視同銷售,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僅是產品的成本.如果原材料、領用自產產品用於自行建造不動產,原材料的進項稅要轉出、產品則視同銷售,銷項稅、進項稅轉出均要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G. 原材料的進項稅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轉出

原材料沒有增值的情況下對內(非正常損失、個人消費、職工福利,用於非應稅項目等)不得抵扣進項,要作進項稅轉出 如果對外比如說 贈送客戶 用於對外投資 視同銷售

H. 為什麼領用外購材料要進項稅額轉出

一、領用外購材料要進項稅額轉出的原因是: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例: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2016年5月1日購進洗滌劑准備用於銷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增值稅額1萬元,當月認證抵扣。2016年7月,該納稅人將所購進的該批次洗滌劑全部用於職工食堂。
納稅人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的,應於發生的當月將已抵扣的1萬元進行進項稅額轉出。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I. 材料報廢需要轉出進項稅嗎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金,不得從銷項稅金中抵扣。
原《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包括:
一是自然災害損失;
二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
三是其它非正常損失。實際稅收征管中,自然災害損失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有些不近情理,「其它非正常損失」范圍不夠明確,難以准確把握,存在爭議。為此,修訂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正常損失限於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綜上,上述三種情形的資產損失,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金可以不做轉出處理。對於財務上已做轉出處理的,可以作相反會計分錄。

J. 作為固定資產改造使用的材料,進項稅需要轉出嗎

按2009年實行的新規定,以上問題視你業務的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該設備改造後用於生產,且生產的產品屬於應稅品的,其改擴建所耗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等進項稅額不再轉出(以前是要轉出的),可以抵扣的。
如果該設備改造後不用於生產或生產的產品屬於免稅品的,其改造所耗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等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即應轉出,構成改造後設備的價值。
參閱資料:http://hi..com/326776095/blog/item/10daa4dcf5b79ad18d1029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