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國債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原則:與A股相同報價單位:以張(面值100元)為報價單位,即「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委託買賣單位: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債券賣出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張,債券買入最小申報數量單位、債券回購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0張。價格最小變化檔位: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漲跌幅限制:不設漲跌限制申報撮合方式:正式實施國債凈價交易後,將實行凈價申報和凈價撮合成交的方式,並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行情報價: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國債全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申報上限: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交易方式:T+0,國債現貨交易允許實行回轉交易。即當天買進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債券當天可以買進。競價方式:與A股相同上市首日申報競價規定:深交所上市國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即15000個價格升降單位),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即1500個價格升降單位)。申報價格限制:上市首日後,每次買賣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上下各5元(即500個價格升降單位)。證券代碼: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注意事項:
1.記帳式國債的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後債權的增減均相應記錄在其「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內;無記名國債在賣出交易前,投資者必須將無記名國債拿到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託管手續,然後在其所指定的證券商處進行交易。買入無記名國債後,投資者需要時,可通過在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提取實物券手續
2.國債現貨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
3.國債現貨交易實行「T+1」資金清算,投資者與所指定的證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手續
Ⅱ 可轉換債券價格為100元,單位為手,1手為1000元面額,其中價格為100元什麼意思
價格就是用貨幣衡量債券的價值尺度啊!就好像一個包子的價格是1元錢。債券每張的價格是100元,1手等於10張。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復制粘貼請註明出處。
Ⅲ 股票與債券的票面價值
股票的票面價值又稱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標明的金額。有的股票有票面金額,叫面值股票;有的不標明票面金額,叫份額股票。股票的票面價值僅在初次發行時有一定意義,如果股票以面值發行則股票面值總和即為公司的資本金總和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司的凈資產會發生變化,股票的市值價格會逐漸背離面值,股票的票面價值也逐漸失去其原來的意義,不再被投資者關心。
債券票面價值是指債券的幣種和票面金額,代表發行人在到期日必須支付的金額。一般幣種的選擇要依據債券發行主體的實際需要和債券的發行對象而定。若發行主體需要籌集人民幣資金,且發行對象是境內投資者,則以人民幣作為債券的計量單位;若發行主體需要籌集某種非人民幣資金,而發行對象是境外投資者,則可以改後壁作為債券價值的計量單位。
Ⅳ 債券的交易單位是多少
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
「手」是外匯交易的單位,英文為「lot」。這個翻譯來源於老香港的股票市場,老香港股票市場還是做市商的時候,當時沒有實行電子交易,買股票的人都在一個大廳里,就跟拍賣會一樣,競價買賣股票,當有人報價的時候,就舉手,然後喊出自已的價格,後來對買賣的數量做了規定,如果不另做說明,則一次舉手買賣100股,於是漸漸的演變成以「手」做為單位來買賣股票,後來實行電子交易,則「手」做為單位則一直沒有改變,中國大陸有了股票市場之後,則將「手」的概念引入內地。後來中國有了外匯交易之後,則將此概念又引入外匯市場,於是將外匯買賣的單位也稱為「手」。
外匯的一手代表100000基礎貨幣,而不是100000美金。如果你的基礎貨幣是美金,則一手代表100000美金,如果你的基礎貨幣是歐元,那一手則代表100000歐元了。
Ⅳ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交易單位為債券面額1萬元』的交易單位是什麼意思
交易單位就是「債券面額」,即債券所標識的面額,債券面額的最小單位為百元。
每百元債券面額的價格在一級市場通過招標由投標者或直接由發行人確定。如財政部「2011年記帳式貼現(三期)國債」與2011年7月8日招標發行,發行價格為人民幣98.211元,實際發行量為117.6億元。
每百元債券面額的價格通過二級市場的交易體現,就是你問的情況,因此交易時應與交易對手方明確交割價格。如「2011年記帳式貼現(三期)國債」每百元面值的債券價格為98.5或101.4元,影響該價格的因素包括經濟形勢、資金面情況、同類債券的供需等。
Ⅵ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以人民幣多少為一張
1000元。
債券現貨交易集中競價時,其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單位為手,人民幣1000元面值債券為1手;
(二)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價格;
(三)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四)申報數量為1手或其整數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萬手;
(五)申報價格限制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Ⅶ 求:有1955年國債面值一萬元(圖),現兌換人民幣價值怎樣兌換去哪兌換
從1955年後執行第二套人民幣後,既人民幣按10000元兌1元後,就沒有發行大額面值的國家債券了;通常是面值是1、5元和10元,直到80、90年代才發行100面值的國債。
55年以前的建設公債我見過1萬元,折算成現在的人民幣是1元;如果該債券保存品相好,且息票完整,在集郵錢幣市場應該可以賣到幾百上千元;如果拿到銀行去兌換,按照財政部規定,各類到期國債利息均按單利計算,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國債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實物國債,2008年可繼續到當地常年兌付網點辦理兌付,各地常年兌付網點地址請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國庫部門查詢;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特種國債兌付由當地財政部門辦理。那麼兌換本息和不超過10元。
所以,你還是繼續收藏,或者拿到市場上去賣價格更高。
上面這個不是我寫,是08年有人問,一個前輩回答的
Ⅷ 上市債券的上市債券交易規則
與A股相同
報價單位:以張(面值100元)為報價單位,即「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
委託買賣
單位: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債券賣出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張,債券買入最小申報數量單位、債券回購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0張。
價格最小變化檔位: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不設漲跌限制
申報撮合方式:正式實施國債凈價交易後,將實行凈價申報和凈價撮合成交的方式,並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行情報價: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國債全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
申報上限: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交易方式:T+0,國債現貨交易允許實行回轉交易。即當天買進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債券當天可以買進。 與A股相同
上市首日申報競價規定:深交所上市國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即15000個價格升降單位),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即1500個價格升降單位)。
申報 :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Ⅸ 上市國債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原則:與A股相同 報價單位:以張(面值100元)為報價單位,即「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委託買賣單位: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債券賣出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張,債券買入最小申報數量單位、債券回購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0張。 價格最小變化檔位: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漲跌幅限制:不設漲跌限制 申報撮合方式:正式實施國債凈價交易後,將實行凈價申報和凈價撮合成交的方式,並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行情報價: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國債全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 申報上限: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交易方式:T+0,國債現貨交易允許實行回轉交易。即當天買進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債券當天可以買進。 競價方式 :與A股相同 上市首日申報競價規定:深交所上市國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即15000個價格升降單位),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即1500個價格升降單位)。 申報價格限制:上市首日後,每次買賣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上下各5元(即500個價格升降單位)。 證券代碼 :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注意事項 :
1.記帳式國債的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後債權的增減均相應記錄在其「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內;無記名國債在賣出交易前,投資者必須將無記名國債拿到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託管手續,然後在其所指定的證券商處進行交易。買入無記名國債後,投資者需要時,可通過在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提取實物券手續
2.國債現貨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
3.國債現貨交易實行「T+1」資金清算,投資者與所指定的證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