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和財政部發行國債有什麼區別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和財政部發行國債沒有什麼區別,中央政府發行國債,是由財政部具體組織實施。
而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債券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各發債主體發行債券,同時增加自身的資產和負債,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例如,財政部發行國債,目的是增加可用資金,進而使財政支出的規模得以擴大。而中央銀行發行央行票據,目的不是為了擴大其資產運用規模,而是在於吸收商業銀行部分流動性,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中央銀行在資產和負債總量上都是不變的,它們在性質上完全不同。
中央銀行票據是貨幣政策管理手段,並不是為政府籌資的工具,與財政部發行國債並不沖突。國債才是政府籌資的工具。因此,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並不是一回事。
㈡ 國債屬於財政收入么
望文生義啊,國債是國家所負的債,也就是國家欠的錢。購買國債的人就是國家的債權人,國家要付利息給他。
㈢ 國債屬於 A財政范疇 B稅收范疇 C信用范疇 D財務范疇 E流通范疇
國債屬於 A財政范疇 C信用范疇 E流通范疇
㈣ 國債是財政支出還是財政收入
現在,國債是財政收入。
國家把國債列為財政收入。
㈤ 國家和地方財政收入、國家和地方財政支出的范圍如何劃分的
國家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組成,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分級管理,1994年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後,屬於中央財政的收入主要包括
(1)地方財政的上繳;(2)中央各經濟管理部門所屬的企業,以及中央、地方雙重領導而以中央管理為主的企業(如民航、外貿等企業)的繳款;(3)關稅、海關代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75%部分,海洋石油資源稅的50%部分和證券印花稅的75%部分;(4)銀行結益的繳款、國債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中央財政收入在我國財政收入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擔負著保障國傢具有全局意義的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科學、國防、行政、外交等各項經費的供給,對支援少數民族地區、調節各級地方預算和救濟地方重大自然災害等,也起著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地方財政收入是指地方財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級收入、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中央財政收入的對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縣或市(自治州、自治縣)的財政收入組成。地方財政收入包括地方財政預算收入和預算外收入。
地方財政預算收入的內容:(1)主要是地方所屬企業收入和各項稅收收入。(2)各項稅收收入包括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增值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農牧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增值稅、證券交易稅(印花稅)的25%部分和海洋石油資源稅以外的其他資源稅。(3)中央財政的調劑收入,補貼撥款收入及其它收入。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的內容主要有各項稅收附加,城市公用事業收入,文化、體育、衛生及農、林、牧、水等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市場管理收入及物資變價收入等。
地方財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和各項事業費,地方統籌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支出,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城市維護和建設經費,價格補貼支出等。
需要指出的是,1994年以後的地方財政收入與以前實行總額分成財政體制下的地方財政收入在內容和范圍上有一定差別。另外,從2002年1月1日起,我國所得稅收入分配方式又有重大改革,2002年所得稅收入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以後逐年還要調整分配比例,使用時要注意區分口徑變化。
中央財政支出和地方財政支出 : 指根據政府在經濟和社會活動中的不同職責,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權,按照政府的責權劃分確定的支出。中央財政支出包括國防支出,武裝警察部隊支出,中央級行政管理費和各項事業費,重點建設支出以及中央政府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實施宏觀調控的支出。地方財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和各項事業費,地方統籌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支出,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城市維護和建設經費,價格補貼支出等。
㈥ 國債作為特殊的財政范疇,其基本功能是:
B
從「財政」范疇來說,當一個國家財政出現收不抵支,既支出大於收入時;國家財政當局為了平衡這種財政赤字,就只能舉債,既借錢;可以向國內居民借,那麼就是發行國債;另外可以向外部借,例如世界銀行、外國政府等。所以,從財政范疇講應該選B,其他三項是屬於國家宏觀調控和收入分配范疇。
㈦ 國債與政府債券的區別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
首先他們的發行主體不同:國債:由中央政府直接發行,超低風險。政府債券:中央政府允許的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圍內發行的政府債券,由國家承擔信用保證。其次它們的范疇不同,國債屬於政府債券的一種。
拓展資料: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等。
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
政府債券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穩定、免稅待遇的特徵。
㈧ 國債與財政預算內資金的聯系
預算是將財政收支活動記載在收支分類表中,以反映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體現政府的政策意圖。從程序上看,預算的編制是政府對財政收支的計劃安排,預算的執行是財政資金的籌措和使用過程。預算外資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國債,又稱公債,是政府舉債的債務。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
國債是財政資金的籌措的方式之一,籌集來的資金,財政就把它編制到財政預算內使用。比如,國家發行某項國債,其用途用於水利建設方面,那麼就會把這筆錢編制到水利建設資金預算中。
㈨ 國債屬於國家財政收入嗎
屬於。
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稅收收入、國有資產收益、國債收入、規費收入、其他收入。
1、稅收收入
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依據法定標准,從單位和個人無償取得的一種財政收入。稅收歷來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80年代,西方各主要國家的稅收,一般都占財政收入的80%以上,例如美國稅收收入總額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已超過90%。
中國在1950~1984年間,由於國營企業除向國家納稅之外,還上交利潤,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總額的比重僅為50%。從1985年以後,由於先後分兩步實行利改稅,原來國營企業向財政上交的利潤改為繳納所得稅,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985~1990年都達到90%以上。
2、國有資產收益
是指國家憑借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從國有資產經營收入中所獲得的經濟利益。其來源是國有企業或國家參股企業的勞動者在剩餘勞動時間內為社會創造的剩餘產品價值。
3、國債收入
國債收入即國家債務收入是國家憑借其信譽,以政府的名義,採用信用借款的方式籌集的收入,也稱公債收入或國債收入,包括國內債務收入和國外債務收入。
4、規費收入
規費收入,是指各級政府或公共機關為個人或者企業提供某種特定勞務或實施行政管理時,依照有關部門規定向特定對象所取得的特定報償。
規費數額,通常有兩個標准:一是報償主義,即以公民從公共機關勞務所得到的利益為准,二是填補主義,即根據公共機關提供勞務所需的費用而定規費的數額。
5、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濫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