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滴滴投資人被快車司機打與滴滴公司有關嗎
日前,據媒體報道,自稱滴滴投資人的張桓在2018年4月28日夜間通過滴滴叫車時,與接單的快車司機,因投訴問題發生肢體沖突,進而被打受傷。
對此,據稱」2014年通過深圳某家財富管理公司我投了滴滴D輪估值125億美金時的100萬美金,2017年還投了滴滴某個汽車後服務的業務公司「的張桓在微博中表示,將卸載滴滴,賤賣滴滴的所有投資。
平台何責:滴滴應對司機、車輛的資格准入和乘客安全承擔管理和保障責任
按照交通運輸部等多部委制定的聯合規章《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因此,乘客或用戶通過滴滴「叫車」或「打車」,不論是所謂「專車」,還是「快車」,實際上是與滴滴達成的客運服務協議,具體滴滴是安排那個司機或車輛履行客運服務,由滴滴決定,司機與滴滴之間的關系,根據協議不同,可能是勞動合同關系,也可能是勞務合同關系。
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由用人單位或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以乘客張桓的經歷為例,張桓與滴滴達成客運服務協議後,由於司機一方的過錯,致使接錯人,使得張桓的出行時間被迫延遲,滴滴應向張桓承擔違約責任。此外,由於張桓與滴滴派單的快車司機在協商變更訂單時發生肢體沖突,進而受傷,作為承運人的滴滴,應對其遭遇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按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提供網約車服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因此,滴滴應對其平台從事客運接單服務的司機和車輛的合規性承擔管理責任,並應對其平台上的司機組織培訓、教育等以保障服務質量。
簡單說,與張桓發生肢體沖突的司機及車輛,如果尚未取得相應許可的話,那麼, 其實際從事的是非法營運服務。相應的是,滴滴在該客運服務合同中,可能因安排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和司機履行客運服務,進而也涉嫌從事非法營運服務。
按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該司機和平台都應被予以行政處罰。
因此,張桓除去可以報警之外,也可以向事發地的網約車行政管理部門就可能存在的非法營運問題進行舉報。
其實挺簡單的一件小事,因為雙方不冷靜鬧大了。
來源:搜狐
B. 車老闆要司機入股,為啥能掙錢要給司機分一份
這種做法現在很多:
一 均攤風險 萬一出事倒霉的不光老闆
二 司機入股以後工作積極性就不一樣了,以前掙了錢都是老闆的 現在掙了錢自己跟老闆均分,你想想 哪種情況幹活更賣力
三 掙錢多,本來買一輛車的錢可以跟人合夥買兩輛三輛 雖然單台車掙得少了,總體上掙得更多
四 少操心,自己的車得天天盯著B司機偷懶,合夥以後司機自己掙錢都上頭不用人盯
C. 我是一名私人老闆的司機,跟著老闆基本上什麼
什麼也沒有嗎?
D. 滴滴司機打滴滴投資人事件最新進展如何
4月29日,針對昨日晚間被滴滴快車司機毆打一事,瘋蜜創始人,滴滴投資人張桓發文更新了最新進展,稱滴滴已經把肇事司機電話找到並給了派出所,但滴滴和派出所都無法把打人司機給傳喚到派出所。
3、感謝很多朋友的支持和媒體的關注,我不想嘩眾取寵,只想弄明白兩件事:
司機為什麼敢打人?
滴滴怎麼保護乘客的安全?
4、我已委託專業律師跟進此事,不求賠償和道歉(雖然滴滴官方用沖突來形容我被打),只求這個司機和滴滴承擔法律責任;
5、微博發完,發現滴滴司機打顧客竟然時有發生,原來我沒注意而已;
6、凌晨後(今天凌晨發的公號,沒有次數了)我公號會公布我被司機打的視頻(感謝有觀眾拍下來)!
7、再次感謝各位關心,我並未出現真正的傷殘,已屬萬幸,托各位的福,祝大家五一節快樂,我正好也酒店休養一下。
本文來源:網易科技報道
E. 投資一輛旅遊商務車,請司機拉活,怎麼發工資給他
問題不是太清楚,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你的旅遊商務車接活是你來接還是司機攬客還是和固定的旅遊公司進行合作?但不管怎麼樣,以下幾點可以參考:
1、不能發固定工資,人都有惰性,固定工資容易讓人偷懶,應該是保底工資+提成獎勵;提成可以根據你的運營模式按照公里數或者出車次數或者其他可衡量的模式來進行計算;
2、交通違章罰款由司機來承擔;
3、一定要提前約定對於重大交通事故的責任賠償問題,先小人後君子。
希望有所幫助。
F. 我在一家投資公司當司機已經兩年多了,工資也不是很高而且這幾個月一直沒事,請問老師我該怎麼做
其實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就應該對這個公司多多少少了解一下,你是個司機,但你也應該學習一下他們環境,幫忙做點雜活也無所謂,反正你沒事做,多問問,不懂的也問,要有耐心,久了,你就不是單純個司機了,可以兼半個公司的人了,就算不做這個司機了,你也就有了新的想法了,好好利用你的大好時間吧,個人建議。
G. 司機該不該跟老闆入股買車
個人覺得沒有必要啊,司機主要還是老闆的員工嗎?所以利益之間還是有好看的,特別清楚,如果是老闆要買車的話,那可以借給他錢買車,但是是不能夠入股,如果一單如果的話,就是合夥人的經營模式了,很有可能會利益牽扯不清楚,等等,所以不建議這樣子
H. 司機和公司出資一人一半固定資產怎麼算
司機和公司出資一人一半,固定資產就是這么多,也是一人一半,這個很好,計算的
I. 在招商銀行做司機,給行長開車沒有編制,有沒有發展空間
有發展空間的,因為給銀行行長做司機,能知道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尤其是金融行業的老大,他們能知道社會經濟動向,這樣跟在他後面不管做什麼投資都是萬無一失的,雖然給行長當司機,但是我覺得時間長了還是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的。
所以做司機的好處還是非常的多的,不要小看一個小小的職位,但是這個職位的背後卻有很多人看不見的福利,職位不在於高低,在於能賺錢能發家致富就行,只要錢到了,其他又有什麼關系呢?
J. 最近我要跟同夥共同出資買輛大車跑運輸,還要僱傭司機。請問怎麼簽訂互相的責任合同
您最好委託當地律師書寫 參考如下
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第一條 簽訂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