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清朝滅亡外國國債誰還
想多了 政府都換掉了 誰會還這個 明顯作廢了 國民政府是推翻清政府的怎麼可能會替它還債..
B. 國庫券是怎麼回事
國庫券是國家財政當局為彌補國庫收支不平衡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因國庫券的債務人是國家,其還款保證是國家財政收入,所以它幾乎不存在信用違約風險,是金融市場風險最小的信用工具。國庫券是國庫直接發行的用以解決短期財政收支失衡的一種債券,由於期限短、流動性強、安全性高,被視為零風險債券或"金邊債券"(Gilt edged Bond)。
我國國庫券的期限最短的為一年,而西方國家國庫券品種較多,一般可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期四種,其面額起點各國不一。國庫券採用不記名形式,無須經過背書就可以轉讓流通。發行國庫券的主要目的在於籌措短期資金,解決財政困難。當中央政府的年度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發生赤字時,國庫券籌資是一種經常性的彌補手段,
國庫券的發行方式,通常實行招標制,即每次發行前,財政部根據近期短期資金的需要量、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等因素,確定國庫券的發行規模,然後向社會公告。各投標人在規定的發行規模的約束下,分別報出自己擬購買的價格和數量。在眾多參與價格投標的投標人當中,出價最高者首先中標,之後按出價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配售,直至售完為止。這就是所謂的「競爭性投標」。也有一些小規模的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意參與競爭性投標,便按照投標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數購買,這是「非競爭性投標」。
國庫券因期限較短,故其發行價格一般採用貼現價格,即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到期時按票面金額償還。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的差,即是投資者的利息。國庫券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如下:
發行價格=面值[1一貼現率×(發行期限/360)]
在國庫券的流通市場上,市場的參與者有商業銀行、中央銀行、證券交易商、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國庫券行市的變動,要受景氣動向、國庫券供求關系、市場利率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美國,證券交易商在進行國庫券交易時,通常採用雙向式掛牌報價,即在報出一交易單位買入價的同時,也報出一交易單位的賣出價,兩者的差額即為交易商的收益,交易商不再附加傭金,在英國,票據貼現就是國庫券二級市場上最為活躍的市場主體。持有國庫券的機構和個人如需轉讓,可向貼現所申請貼現。英格蘭銀行實施公開市場操作,也以貼現所為中介,先向貼現所買進或賣出國庫券,然後貼現所再對商業銀行進行買賣。
國庫券是國家債券的主體部分和主要表現形式,也是歷史最為悠久的一種國債。
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發行國債是在1898年發行的「昭信股票」。北洋政府時期,從1912年到1936年共發行國債27種。在抗日前國民黨政府時期,從1927年到1936年共發行國債45億元。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政府共發行國債90億元。 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過程中,為了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各革命根據地人民政權發行過幾十種國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發行國債分為兩個時期:20世紀50年代為一個時期,20世紀80年代以後為一個時期。20世紀50年代由國家統一發行的國債共有六次。第一次是1950年發行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發行的目的是為了平衡財政收支,制止通貨膨脹,穩定市場物價。從1954年起,為了籌集國民經濟建設資金,連續5年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1968年本息還清後,一直到1981年國家沒有發行國內公債。 1981年以後,我國每年發行國債。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國庫券的基本特徵
作為債權債務證書,國庫券的債權人是投資者,債務人是國家,其本息償還保證是國家後續的財政收入。所以,國庫券幾乎不存在信用違約風險,是證券市場上風險最小的一種債券。國庫券的償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西方國家的國庫券,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期4種,是一種短期政府債券。我國的國庫券有3年、5年和10年的,是一種中長期政府債券。
由於國庫券期限短、風險小、流動性強,因此國庫券利率比較低。美國國庫券利率僅僅高於通知放款利率。西方有些國家國庫券發行頻繁,具有連續性,如美國每周均有國庫券發行,每周亦有到期的,便於投資者根據投資需要選擇。國庫券發行通常採用貼現方式,即發行價格低於國庫券券面值,票面不記明利率,國庫券到期時,由財政按票面值償還。發行價格採用招標方法,由投標者公開競爭而定,故國庫券利率代表了合理的市場利率,靈敏地反映出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狀況。
國庫券的歷史
國庫券是1877年由英國的經濟學家和作家沃爾特·巴佐特發明,並首次在英國發行。沃爾特認為,政府短期資金的籌措應採用與金融界早已熟悉的商業票據相似的工具。後來許多國家都依照英國的做法,以發行國庫券的方式來滿足政府對短期資金的需要。在美國,國庫券已成為貨市市場上最重要的信用工具。
國庫券的特點
◆其利率是市場利率變動情況的集中反映。國庫券利率與商業票據、存款證等有密切的關系,國庫券期貨可為其它憑證在收益波動時提供套期保值。
◆流動性強。國庫券有廣大的二級市場,易手方便,隨時可以變現。
◆信譽高。國庫券是政府的直接債務,對投資者來講是風險最低的投資,眾多投資者都把它作為最好的投資對象。
◆收益高。國庫券的利率一般雖低於銀行存款或其他債券,但由於國庫券的利息可免交所得稅,故投資國庫券可獲得較高收益。
C. 國債 和國債券是什麼呀
國債又稱公債,是政府舉債的債務。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
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D. 國債是否受戰爭的影響 需要知識淵博的人來回答呀!呵呵..
近代中國債券市場的價格,伴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動,而不斷發生巨大的變動。這種變動集中反映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處於全國金融中心的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是近代中國最大交易所,因此,上海證券市場價格的變動成為研究近代中國債券市場價格變動的主要依據。本文試通過對這一時期相關歷史資料的分析,揭示影響近代中國證券市場債券價格變動的主要原因。
一、近代中國債券市價變動的基本狀況
近代中國債券的發行始於1894年,當時的清王朝為了彌補國庫的空虛,開始效仿西方的公債制度發行公債。清王朝發行的主要公債一共有三筆:息借商款、昭信股票和愛國公債,估計實收白銀不足5000萬兩。這些公債基本上未進入流通,因此,也就無所謂價格的變動。辛亥革命以後,公債發行逐漸增多,交易的要求越來越強,1918年2 月北平證券交易所成立。從1914年至1927年,以北京為中心、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為承銷主體的債券發行與交易市場基本形成。但是,伴隨國民黨政府機構向上海的轉移,以北京為中心的證券市場開始衰落,1929年前後以上海為中心的債券發行與交易市場基本形成。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98%是政府公債,價格的變動也以政府債券為主。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以後,由於國民黨政府的命運未知,債券的發行和交易走向衰落。另一方面,由於政府公債在民國十年(1921年)整理案未實行前,無連續資料可供研究,因此,本文主要研究1922—1937年這一時期的債券價格變動。
我們首先分析1922年到1929年債券市場的價格變動情況。
1922年債券市況以整理六厘公債及整理金融公債最為活躍,全部債市從1月至7月均呈跌勢,由於信交風潮的影響,證券市場極為消沉。 7月以後,政府通過了關稅餘款變通撥付辦法,使擔保基金有了保障,債市開始逐漸上漲。盡管中間由於直奉戰爭等原因,債市有所回落,但總趨勢是上漲的,只有九六債券因擔保基金無著落而趨跌。
1923年年初由於海關總稅務司安格聯有不願保管基金的傳說,債市恐慌而引起價格下落,安氏澄清事實後,正值銀根寬松,債市回漲且形堅挺。此後,由於4月份金融債券抽簽延期和7月的政局變動,再加上11月秋收,銀根趨緊,只有金融債券補行抽簽價格上漲,其他均呈跌勢。
進入1924年,債市普遍上漲。然而,由於8月間銀根收緊, 九六公債基金無著,引起債券市場風波,加之政局動盪、水災旱災同起,債市一落千丈。直至10月戰事結束、商業凋敝、銀根平松,債市才開始好轉。
1925年,債市在前4個月漲勢極盛,直到5月間,茶繭交易需用資金,債市上漲趨勢略緩,加之五卅慘案發生,滬市於6月中罷市達25 日之久。10月,浙軍抵達上海,奉軍退卻,11月,整理金融公債、整理六厘公債兩債相繼抽簽,人心稍見平穩, 債市才逐漸回升。 從總體上看,1925年債市除中間略有起落外,大致趨漲。
1926年債市狀況比較平穩,還本付息均能按期舉行,債券價格沒有大的波動。由於公債利息優厚,購買公債成為良好的投資形式。這一時期是近代中國公債發行以來價格較為穩定的時期。
1927年債市急轉直下,整理六厘公債1月間價格還在80元以上,到8月便跌至36元;
七年長期公債價格1月間在70元左右,到8月則跌至33元,其價格低落是近年來所僅見。8月以後政局逐漸穩定, 市場上盛傳本年度整理各項債券利息均有可能按時支付,因此,年底債市開始上漲。
1928年債市極為興旺。卷煙庫券、軍需公債、善後八厘公債、金融短期公債、金融
長期公債都於年內發行,而債市不曾因為新債的增加而受到影響。雖然5月間由於濟南慘案,債市曾一度下落, 但全年趨勢大致都在上漲中。
1929年,盡管時局變動,債市總體來看偏於向下,但無劇烈變動。(註:有關上述時期債券市場價格變動的情況,詳見孔敏主編:《南開經濟指數資源匯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468—470頁:楊蔭溥:《中國金融論》,黎明書局1931年版。)
接下來分析1930年—1936年債券價格的變動情況。
1930年9月,債券價格開始上升。隨著政局的變動,從1931年4月至1932年2月債市又持續下跌,高低相差45元。1932年5月至1933年1 月債券價格上下波動,但是起伏不大。1933年1月以後債市開始上升, 高低相差也在45元左右。由於經濟不景氣,工商業呆滯,利潤收入不如證券投機,因此公債投機之風熾烈,交易旺盛,日間買賣票額常超出3000萬元。1931年每月平均成交額達27800萬元。1932年因為滬戰停市數月,交易總額稍減。1933年每月平均成交額超出票面26500萬元,而1934 年頭5個月每月平均票額竟在32400萬元以上,但其中大部分交易是買空賣空,交割比例很低。1936年1月,伴隨經濟形勢的惡化, 稅收收入的減少,擔保基金虧空日多,債市價格下跌。1936年3月又一次整理內債,截止到12月底,在這一時期價格變動不大,一直處於徘徊狀態。1937年價格開始上升。
從1930年至1937年的裁兵公債每月高低市價圖也可看出上述價格變動趨勢。
附圖{f70d02}
圖1 裁兵公債每月高低市價(註:該圖所根據的1930 年數字見《經濟統計季刊》
1932年3月,第1卷,第1期:1932—1934年6月數字,見於英傑:《近代中國內債之觀察》,《東方雜志》第31卷, 第14 號;1934年7月—1936年2月數字,見中國銀行總行管理處經濟研究室:《中外商業金融匯報》1935年1—12期,1936年1期,有關內債上海市價表。)
二、政府的債信程度及債券收益率與債券價格波動
中國近代證券市場交易的主要標的物是政府債券,因此,與資本主義國家以公司股票和公司債券為主要標的物的債券市場不同,影響中國近代債券市場價格波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政府的債信程度及債券的收益率。
1.近代中國政府債券的特點
近代中國政府債券的發行是效仿西方的產物,多數都指定擔保品,而資本主義國家則很少指定擔保品。這主要是由於人們對債券認識不足,國家債信不十分可靠,只有提供擔保品保證准時償付才能取信於民,使債券得以順利發行。在近代中國,公債與國庫券差別不大,只不過國庫券期限略短,每月攤還本息,而公債則定期抽簽還本。但在資本主義國家,公債與國庫券的差別較大:公債期限較長,通常至少在三、四十年左右,而且是在期限內任意償還,庫券只是臨時借款。此外,近代中國政局變化無常,證券市場穩定性比資本主義國家要差,價格變動大,因此,債券常為投機標的物。
2.債信程度及收益率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既然政府債券是近代中國債券市場交易的主要標的物,所以,政府的債信程度自然成為影響近代中國證券市場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政府債信主要取決於擔保基金是否穩固以及基金保管是否確定。擔保基金鞏固,償債有確實財源,價格穩定且趨漲;擔保基金無著則債市下跌,價格動盪。例如,北洋政府時期整理案內各債,由於基金穩固,各債穩定且趨漲,自民國元年至民國十一年,政府雖然連年發行新債,但債券自從整理以後,逐年抽簽還本付息,信用漸佳,購買者漸增。郵政儲金、養老金、學校基金以及個人置產均視公債為良好投資方式,由此債市呈上漲趨勢。政府所發新債也能在5—6折以上出售。「九六公債」因擔保基金無著落而跌落,因傳聞基金有著落而上升,因國民黨不予承認而下降,其陡漲陡落,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擔保有無。基金保管是否確定,(註:如北平政府所發公債,整理案後,基金委託總稅務司保管,其還本付息大權盡屬總稅務司。)也往往引起債券行市的變動。如安格聯去職就引起價格下跌。另外,國民軍定都南京後,政府對於各項內債,尚未有確切保障的表示,因此人心疑慮,導致債券價格下跌。國民黨政府所發各債擔保基金也由於公共保管、收支公開、信用較好而導致債市較為穩定。影響債信的其它原因,如市場容量的大小,還本抽簽日期等,也會引起價格的波動。
表1 1928年—1937年債券價格收益比較
收益指數每年12%=100為基礎 價格指數1937.7月末=100為基礎
年份
指數 收益% 高 低
1928 69.6 17.3 …… ……
1929 81.0 14.8 …… ……
1930 68.0 17.7 …… ……
1931 62.2 19.3 107 55
1932 49.1 24.4 77.7 49.5
1933 71.4 16.8 92.9 58.7
1934 96.8 12.4 109.8 80.1
1935 92.4 130 110.4 86.1
1936 103.9 11.6 106.6 97.1
1937(6月) 137.4 8.7 116 104
資料來源:〔美〕阿瑟·思·楊格:《中國財政經濟情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
債券收益率是吸引各界(主要是銀行業)經銷債券的主要因素,因而,也是影響證券市場價格變動的又一關鍵因素。從北洋政府時期到國民黨政府時期,發行了大量的政府債券。北洋政府時期發行6.12億元,國民黨政府從1927年到1936年期間發行了26億元(根據千家駒先生計算)。這些公債之所以能成功地籌集,主要是由於債券價格低廉,能帶來高額收益。在金城銀行收益、開支和凈利表(1917—1927)中,有價證券損益一欄內顯示證券收益平均占利潤總額的11.9%,有時高達20.61 %。(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金城銀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頁。)1927年,在軍事政治不穩定的情況下,上海銀行界肯於認購債券,是因為政府給予了極優厚的條件,雖然當時還沒有貼現(註: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據向銀行兌取現金,銀行按市價利息率以及票據的信譽程度規定某一貼現率,然後扣除自貼現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將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的資金融通行為。)的承諾。1928年春,為了使政府債券能夠更為順利的發行,國民黨政府採取了給上海銀行家以公債貼現的辦法,由此一個相當活躍的債券交易市場便建立起來,高額收益率使銀行界樂於承銷這些債券。如表1所示,財政部從1927 年至1931年間所發行的公債平均利息率是8.6%。 因為公債出售時的高貼現率,所以它的實際收益率是比較高的,楊格的一項研究表明,從1928年到1932年債券的平均收益率大約是15%—24%, 1933年為16.8 %,1934年為12.4%,1935為13.0%,1936年11.6%,1937年6月為8.7%。
政府發行債券,名為十足發行或九八發行,實際上是按遠低於票面的價格發行,使承購銀行有厚利可圖,並可利用這種債券買賣業務在市場上進行投機。金城銀行自創立到抗戰前20年中購買公債和國庫券,始終是資金運用的一大流向。它自己也公開承認:「近代中國有價證券,以中央政府發行之公債、庫券,擔保最為確定……市場流通性也最大,故本行對於此種債券之投資,商、儲兩部歷年均達相當之數。先就商業部而言,最近三年來(1934—1936),此項投資與本行抵押、信用兩項放款總額比較,約等其1/6。」事實上,加上儲蓄部的公債、國庫券,這三年就分別達到27.15%,24.735%和26.28%(除了中國銀行、中央銀行和交通銀行外,金城銀行比任何銀行都大), 抗戰前夕更達到 42.81%,比1927年增加了7.71倍, 它購存的統一公債票面額占政府公債發行總額的2.88%。在金城銀行賬上,民國七年短期公債(1918—1919)和整理金融公債(1920—1922),按照它們的利息、折扣、還本付息年限次數及當時記帳價格平均計算(前者每百元78.05元,後者64.42元),前者年息為19%,後者高達23.5%。金城銀行專設豐大號從事公債投機,所獲暴利就更難以計算了。(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金城銀? 惺妨稀罰
E. 「國庫券」和「國債」這兩個概念是什麼關系
國債網路名片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目錄[隱藏]
國債概述
國債的主要特點
發行國債的目的
國債的分類
我國的國債分類
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國債的性質
國債的發行
國債的償還
中國國債發行的轉變
關於國債法
國債的優點
特別國債國債概述
國債的主要特點
發行國債的目的
國債的分類
我國的國債分類
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國債的性質
國債的發行
國債的償還中國國債發行的轉變關於國債法國債的優點特別國債
國債(Treasury Bond)
[編輯本段]國債概述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編輯本段]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編輯本段]發行國債的目的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彌補財政赤字而發行赤字國債。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編輯本段]國債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1.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2.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4.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6.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編輯本段]我國的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三種。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台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 通過交易系統賣出。 記賬式國債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編輯本段]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1.彌補財政赤字 彌補財政赤字是國債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況而言,造成政府財政赤字的原因大體上有以下兩點:一是經濟衰退,二是自然災害。 政府財政赤字一旦發生,就必須想辦法予以彌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其彌補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措施:即增加稅收、增發貨幣和舉借國債。 第一種方式不僅不能 迅速籌集大量資金,而且重稅會影響生產者的生產積極性,進而會使國民經濟趨於收縮,稅基減少,赤字有可能會更大。 第二種方式則會大幅增加社會的貨幣供應量,因而會導致無度的通貨膨脹並打亂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秩序。 第三種方式則是最可行的辦法,因為發行國債籌資僅是社會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轉移,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會招致無度的通貨膨脹,同時還可迅速、靈活和有效地彌補財政赤字,所以舉借國債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一種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對財政預算進行季節性資金餘缺的調劑 利用國債,政府還可以靈活調劑財政收支過程中所發生的季節性資金餘缺。政府財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國庫的,而財政支出則往往以較為均 衡的速率進行。這就意味著即使從全年來說政府財政預算是平衡的,在個別月份也會發生相當的赤字。為保證政府職能的履行,許多國家都會把發行期限在1年之內 (一般幾個月,最長不超過52周)的短期國債,作為一種季節性的資金調劑手段,以求解決暫時的資金不平衡。 3.對國民經濟運行進行宏觀調控 一國的經濟運行不可能都永遠處在穩定和不斷增長的狀態之下。相反,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如宏觀政策的失誤、國際經濟的影響等,經濟運行常常會偏離人們期望 的理想軌道,從而出現經濟過度膨脹(通貨膨脹嚴重)和經濟萎縮(通貨緊縮)現象,這時候,政府必須採取相應的政策措施進行經濟干預,以使經濟運行重新回到較理想或預期的軌道。自凱恩斯宏觀經濟理論建立以來,運用經濟政策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已成為普遍現象,其中國債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這也使得國債的宏觀調控功能逐漸成為國債主要的功能。
[編輯本段]國債的性質
財政發行國債不同於銀行吸收儲蓄,中國的國債發行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行政色彩,並且廣而告之的是其政治意義,而不是經濟方面的作用與效益。同時,在發行宣傳中,將國債與銀行儲蓄相提並論,使人搞不清楚國債與銀行儲蓄的區別。事實上,國債也一直是類同於銀行儲蓄發行的,發行方面並不想區別於銀行儲蓄。因此,多年來,人們所知道的國債與銀行儲蓄的不同,僅是指承擔者不同,即一個是銀行,另一個是財政;再就是國債的發行利率始終高於銀行儲蓄。也就是說,財政的職能不同於銀行的職能,財政信用不同於銀行信用,所以,財政發行國債決不能等同於銀行吸收儲蓄。 財政既不能像銀行那樣為廣大民眾提供儲蓄服務,也不能同銀行爭奪有限的社會儲蓄金。如果說,在國債剛剛產生的年代,即在發達的現代市場經濟之中,財政信用與銀行信用混同的情況是不允許存在的,即財政發行國債的機理及意義決不能與銀行吸收儲蓄沒有原則上的區別。從理論上界定國債與銀行儲蓄的性質不同,是規范國債發行的認識基礎,是完善國債市場及充分發揮這一市場作用的必要的前提條件。
國庫券目錄[隱藏]
介紹
基本特徵
特點
歷史
20面值國庫券
[編輯本段]介紹
國庫券(Treasury bills)是國家財政當局為彌補國庫收支不平衡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因國庫券的債務人是國家,其還款保證是國家財政收入,所以它幾乎不存在信用違約風險,是金融市場風險最小的信用工具。國庫券是國庫直接發行的用以解決短期財政收支失衡的一種債券,由於期限短、流動性強、安全性高,被視為零風險債券或"金邊債券"(Gilt edged Bond)。 我國國庫券的期限最短的為一年,而西方國家國庫券品種較多,一般可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期四種,其面額起點各國不一。國庫券採用不記名形式,無須經過背書就可以轉讓流通。發行國庫券的主要目的在於籌措短期資金,解決財政困難。當中央政府的年度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發生赤字時,國庫券籌資是一種經常性的彌補手段, 國庫券的發行方式,通常實行招標制,即每次發行前,財政部根據近期短期資金的需要量、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等因素,確定國庫券的發行規模,然後向社會公告。各投標人在規定的發行規模的約束下,分別報出自己擬購買的價格和數量。在眾多參與價格投標的投標人當中,出價最高者首先中標,之後按出價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配售,直至售完為止。這就是所謂的「競爭性投標」。也有一些小規模的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意參與競爭性投標,便按照投標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數購買,這是「非競爭性投標」。 一千元國庫券 國庫券因期限較短,故其發行價格一般採用貼現價格,即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到期時按票面金額償還。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的差,即是投資者的利息。國庫券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如下: 發行價格=面值[1一貼現率×(發行期限/360)] 在國庫券的流通市場上,市場的參與者有商業銀行、中央銀行、證券交易商、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國庫券行市的變動,要受景氣動向、國庫券供求關系、市場利率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美國,證券交易商在進行國庫券交易時,通常採用雙向式掛牌報價,即在報出一交易單位買入價的同時,也報出一交易單位的賣出價,兩者的差額即為交易商的收益,交易商不再附加傭金,在英國,票據貼現就是國庫券二級市場上最為活躍的市場主體。持有國庫券的機構和個人如需轉讓,可向貼現所申請貼現。英格蘭銀行實施公開市場操作,也以貼現所為中介,先向貼現所買進或賣出國庫券,然後貼現所再對商業銀行進行買賣。 國庫券是國家債券的主體部分和主要表現形式,也是歷史最為悠久的一種國債。 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發行國債是在1898年發行的「昭信股票」。北洋政府時期,從1912年到1936年共發行國債27種。在抗日前國民黨政府時期,從1927年到1936年共發行國債45億元。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政府共發行國債90億元。 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過程中,為了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各革命根據地人民政權發行過幾十種國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發行國債分為兩個時期:20世紀50年代為一個時期,20世紀80年代以後為一個時期。20世紀50年代由國家統一發行的國債共有六次。第一次是1950年發行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發行的目的是為了平衡財政收支,制止通貨膨脹,穩定市場物價。從1954年起,為了籌集國民經濟建設資金,連續5年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1968年本息還清後,一直到1981年國家沒有發行國內公債。 1981年以後,我國每年發行國債。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編輯本段]基本特徵
作為債權債務證書,國庫券的債權人是投資者,債務人是國家,其本息償還保證是國家後續的財政收入。所以,國庫券幾乎不存在信用違約風險,是證券市場上風險最小的一種債券。國庫券的償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西方國家的國庫券,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期4種,是一種短期政府債券。我國的國庫券有3年、5年和10年的,是一種中長期政府債券。 由於國庫券期限短、風險小、流動性強,因此國庫券利率比較低。美國國庫券利率僅僅高於通知放款利率。西方有些國家國庫券發行頻繁,具有連續性,如美國每周均有國庫券發行,每周亦有到期的,便於投資者根據投資需要選擇。國庫券發行通常採用貼現方式,即發行價格低於國庫券券面值,票面不記明利率,國庫券到期時,由財政按票面值償還。發行價格採用招標方法,由投標者公開競爭而定,故國庫券利率代表了合理的市場利率,靈敏地反映出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狀況。
[編輯本段]特點
◆其利率是市場利率變動情況的集中反映。國庫券利率與商業票據、存款證等有密切的關系,國庫券期貨可為其它憑證在收益波動時提供套期保值。 ◆流動性強。國庫券有廣大的二級市場,易手方便,隨時可以變現。 ◆信譽高。國庫券是政府的直接債務,對投資者來講是風險最低的投資,眾多投資者都把它作為最好的投資對象。 ◆收益高。國庫券的利率一般雖低於銀行存款或其他債券,但由於國庫券的利息可免交所得稅,故投資國庫券可獲得較高收益。
F. 國債是剛性兌付嗎
首先和大家說一說什麼是剛性兌付,所謂剛兌,就是說你購買的金融產品到期之後,無論這筆資金投向的是什麼項目,是賺錢還是虧錢了,發行機構都必須按照約定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
在實際投資過程中,收益率有高有低,甚至有的是虧損的怎麼辦,那就只能金融機構預估一個大概的總體收益率,然後給予所有投資人一個固定的收益了。但是這種剛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把這項金融投資給變成了「高收益、零風險」,除非這個金融機構宣布破產,否則本息是肯定可以拿到的,投資者無需任何操心。
看起來是好事啊,而且是保護投資者收益的好事,對投資者是一個有利的條款,但是金融這個領域有一個有趣的事實就是,很多人所認知到的東西,和真正的事實,是恰好相反的。
真正的事實是,剛兌是嚴重不利於普通投資者的,因為他蒙蔽了投資者的知情權,誘導投資者做出了錯誤的投資判斷,從而會蒙受巨大的損失。
無風險利率
這個社會,是有自己的無風險利率的,通常來說,我們把短期國債收益等同於無風險利率,但是實際上,真正的無風險利率是要比國債收益還要略低一點的。
因為國債代表國家債務,只要國家不破產,國債就一定會被兌付,但是只要國家不存在了,國債自然也無從談起了,北洋政府不可能承認清政府的國債,國民政府不可能承認北洋政府的國債,新中國也不可能承認國民政府的國債,所以國債是有損失全部本金的可能性的,只不過概率很低很低,風險溢價微乎其微,但是這個收益=無風險收益+風險溢價的原理是一樣的。
那麼我們假設短期國債收益就是社會無風險利率,我國目前的短期國債收益率是3-4%,這就是中國目前的無風險收益率,超過這個收益率的,都有損失本金的風險存在。
很多吃瓜群眾表示不相信,有人說我買的銀行理財是5-6%的收益率,銀行做擔保,這還能有問題?社會的無風險收益率應該是5-6%。有人說我買的是某P2P,8~10%收益率,XXX做靠山,背景硬,不會有什麼問題,社會的無風險收益率至少是8%吧,因為他也是剛兌啊,找了各種大公司做擔保,能有什麼風險。
這就是剛兌的危害之處,他迷惑了投資人的眼睛,讓部分群眾認為國債、銀行理財、P2P、民間借貸的風險是一樣的,因為他們都是剛性兌付,但是其實,他們的風險是天壤之別。對理性投資者而言,在剛兌的背景下,越高風險的理財產品,則越劃算,結果導致高風險產品非理性增長,推升了整個社會的風險偏好,最後釀成大禍。
G. 關於北洋軍閥時期府院之爭的詳細過程
府院之爭指民國五至六年(1916年至1917年)黎元洪與段祺瑞之間的權力斗爭。
1916年6月袁世凱死後,原第一任副總統黎元洪依法繼任大總統,段祺瑞任國務總理,段以北洋正統派首領自居,依附日本軍閥,掌握軍政大權,與黎元洪分庭抗禮。
先是在國務院秘書長人選問題上,黎元洪和段祺瑞發生了爭執,最後由徐世昌出面了結。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要不要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國宣戰這個問題上,雙方斗爭更趨激烈。
為了達到主戰的目的,段祺瑞將其手下的十幾個督軍叫到北京,組成「督軍團」,對黎元洪施加壓力,但未獲成功;後來段祺瑞又叫人寫了對德宣戰書要總統蓋印,黎元洪為了平息風波,勉強在文件上蓋了章。即使這樣,段祺瑞仍不滿足,在國會開會討論時,又大肆干涉,終於觸動了眾怒。
恰在這時,段祺瑞私自向日本借款一事被揭露。1917年5月21日,黎元洪瞅准時機在這時下令撤銷了他的總理職務,段祺瑞憤然離京去津,並且指根據臨時約法,總統無權撤銷總理職務,不承認黎的免職令。因一方為總統府,一方為國務院,所以它們間的爭斗被稱為「府院之爭」。
之後黎元洪請督軍團團長張勛於6月14日入京調解。張勛入京後,擁立宣統復辟。事件為段祺瑞所鎮壓,黎元洪於事後辭去總統職,總統改由馮國璋擔任。府院之爭告一段落。
H.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發行的債券
我國首次發行的債券,是1894年清政府為支付甲午戰爭軍費的需要,由戶部向官商巨賈發行的,當時稱作「息借商款」,發行總額為白銀l l00多萬兩。甲午戰爭後,清政府為交付賠款,又發行了公債,總額為白銀1億兩(當時稱「昭信股票」)。
自清政府開始發行公債以後,舊中國歷屆政府為維持財政平衡、都發行了大量公債。北洋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武漢國民政府、以及蔣介石政府先後發行了數十種債券。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於1950年1月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實際發行額摺合人民幣為2.6億元,該債券於1956年11月30日全部還清本息。1954年,我國又發行了「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到1958年共發行5次,累計發行39.35億元,至1968年全部償清。此後20餘年內,我國未再發行任何債券,處於一個「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的特殊時期。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轉向了經濟建設。1981年1月16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理》,財政部為平衡財政預算,開始發行國庫券,對象是企業、政府機關、團體,部隊、事業單位和個人。截止1997年,連續發行了17年。
1987年,為促進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為大型項目籌集中長期建設資金,我國發行了3年期的重點建設債券,發行對象是地方政府、地方企業、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發行總額為55億元。1988年,為支持國家重點建設,我國發行了2年期國家建設債券,發行對象為城鄉居民、基金會組織、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發行額為80億元.
I. 哪裡可以找到北洋曹琨時期所立的「憲法」
賄選憲法
即北洋政府的《中華民國憲法》。由曹琨的國會憲法會議制定、通過的,於1923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共十三章一百四十一條。由於它是為曹錕的獨裁統治製造法律根據的,所以被稱為「賄選憲法」。
下面是憲法的全部詳細內容條款:
http://www.law-culture.com/shownews.asp?id=7252
J. 如果北洋水師軍費充足,甲午戰爭會勝利嗎
知乎網友陳芃的回答,供參考
不能,相比海軍建設的巨大支出,頤和園的建設費用實在是太少了。
甲午戰敗,是整個國家意志和執行力的全面失敗,是生產力和制度徹底落後的結果。不可能說不修一個皇家園林就能扭轉乾坤。
先從修建頤和園的投入說起。頤和園是在被毀的清漪園的基礎上,在1886年開始重建的。
根據樣式雷家藏資料,頤和園重修56項工程,共用銀三百一十六萬六千六百九十九兩八錢三分三厘。這些工程,占頤和園工程總量的一半以上。可以估計,頤和園工程的總費用約為白銀五百萬到六百萬兩。大概相當於100到120萬英鎊。這個數字出入不會很大,因為乾隆修建清漪園歷時15年,也不過用銀四百四十萬二千八百五十一兩九錢五分三厘。頤和園是修復清漪園,很多建築都有原來基礎,而且被毀的建築也沒有全部修復,論規模是不如清漪園工程的。就算考慮到經辦人中飽私囊和白銀貶值的因素,那些頤和園耗資數千萬兩的說法也很不現實。
那麼這些錢當初能幹多少事情呢?
北洋水師額定的經費是每年200萬兩,但實際上清政府從上到下都缺錢,所以北洋水師每年只能收到100萬兩左右。頤和園的建造費用,大概能支付五六年的欠款。可問題是在北洋水師從籌建到覆滅的20年時間里,差不多是年年欠費的。
那麼如果且顧眼前,只買軍艦應急呢?
參加大東溝海戰雙方最強的軍艦,中方的定遠鎮遠,日方的吉野。非常巧,他們價錢很接近。都是三四十萬英鎊。換句話來說,頤和園的造價,能買三條定遠或者三條吉野。
表面上看,有三條定遠或者三條吉野加入北洋水師,確實能夠在大東溝海戰中獲得一定優勢。但事情真這么簡單么?甲午戰爭一觸即發的時候,有人建議過去找南美洲的智利購買軍艦救急。其中就有一條規格和吉野號接近但火力略強的Blance Encalada號(這也是後來訛傳吉野號原本是中國訂購的由來,實際上日本訂購吉野號的時候北洋水師早就停止外購軍艦了)。
問題是地球人都知道你現在是急來抱佛腳,急著要船救命。人家不往死里宰你還有天理么?所以智利一路獅子大開口,最後也沒成。
同時期的日本在干什麼呢?
戰爭爆發前兩個月,日本已經列支了合計6000萬日元的特別預算應對可能爆發的戰爭,並且隨後還在國內發售國債籌集更多的軍費。而這時候,李鴻章磨破了嘴皮才從戶部要到了150萬兩,還不能馬上遞解。由於國內籌款速度過慢且數額不足,支撐中方打完甲午戰爭的是1894年11月和1895年2月匯豐銀行的兩筆合計2800萬兩的借款。論燒錢,老李他還真燒不過日本。
在1894年戰爭爆發前,日本就向英國訂購了兩條12500噸的戰列艦富士和八島准備未來與中國的戰爭。相比鐵甲艦定遠鎮遠,這是劃時代、具有壓倒性優勢的前無畏艦。只不過日本也沒想到戰爭這么快爆發,這兩條戰列艦最終參加了日俄戰爭。頤和園的建造費用,不過買一條富士級外加剩點錢買炮彈。而在富士和八島交付的1897年,日本又向英國訂購了排水量更大(15000噸)、裝甲材料更好(哈維鎳鋼)、火力更強(40倍徑主炮)的三條戰列艦敷島、初瀨、朝日。
日本的軍費開支是個加速增長的過程,甲午戰爭之前,日本的海軍軍費已經佔到政府預算的10%到15%,購買新武器新軍艦的手筆遠不是北洋水師能比的。而到日俄戰爭前,日本光是向歐洲購買戰列艦和裝甲巡洋艦,就花掉了上千萬英鎊。修十個頤和園都有了,而且這只是買船的錢,只是軍費的一部分。
而相比歐洲強國,日本當時的海軍規模其實還是不大的。在工業革命後列強的巨大軍費面前,封建國家修個園子,簡直就是和小孩買個玩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