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財政投資的主要范圍是什麼
財政投資性支出,也稱為財政投資或公共投資,是以政府為主體,將其從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中籌集起來的財政資金用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一種集中性、政策性投資。它是財政支出中的重要部分。
特點:
(1)政府投資可以微利或不盈利,但能極大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效益;
(2)政府投資的資金來源可靠,多為大型項目和長期項目;
(3)政府投資集中於「外部效應」較大的基礎產業和設施。
范圍:
外部效應較大的公用設施、能源、交通、農業以及治理大江大河和治理污染等有關國計民生的產業和領域。
宏觀調控功能:
直接調控——根據宏觀經濟政策目標,結合非政府投資的狀態,安排政府自身投資的方向、規模與結構,使全社會的投資達到優化狀態。
間接調控——通過產業政策的引導作用,通過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並通過稅收、財政補貼、折舊政策等,來制約非政府投資的條件,調控非政府投資的方向。
② 什麼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即它的定義是什麼
建設用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用地等。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 付出一定投資(土地開發建設費用),通過工程手段,為各項建設提供的土地。
是利用土地的承載能力或建築空間,不以取得生物產品為主要目的的用地。
建設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農業建設用地和非農業建設用地;按其土地權屬、建設內容不同,又分為國家建設用地、鄉(鎮)建設用地、外商投資企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政府項目代建制中「代建制」是指投資項目經過規定的程序,由投資方選擇有資質的項目管理公司作為項目建設期法人。全權負責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組織管理,通過專業化項目管理最終達到控制投資、保證工期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項目代建可分為全過程代建方式和分階段代建方式。全過程代建方式,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建議書批復後開始,經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直至保修期結束,實行全過程管理。分階段的代建方式,將代建項目分前期和實施兩階段委託代建單位進行管理。
③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的概念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而逐步發展形成的全新概念,到目前為止,不僅在學理上沒有準確的定義,而且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也鮮有規定。
在實踐中,「政府投資項目」又被稱為「公共財政投資項目」或者「國家建設項目」。所謂「公共財政投資項目」從廣義上說是「政府為實現其職能,將一部分集中性財政資金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各個環節」建設的項目;從狹義上說是「政府為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對固定資產再生產和流動資金按最低限額而投入資金」建設的項目 。「公共財政投資項目」一般又被稱為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項目」,是指「經政府職能部門批准立項,由各類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或部分投資的項目。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包括: 一、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二、財政預算內其他各項支出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基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四、財政預算外資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五、其他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 所謂「國家建設項目」是指「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綜合以上幾個概念,一些學者和職能部門將「政府投資項目」定義為「政府為推動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發展,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以政府為實際投資主體,以財政性資金為資金來源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或者「各級政府為建設主體的投資項目。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含國債資金)投資項目;國家主權外債資金項目;使用各類專項建設資金項目;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
以上兩種定義雖然已經揭示了「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內涵,但是還不夠系統和准確。
筆者認為:所謂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以政府為主導,以滿足公共需求為目的,以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為內容,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方式興建的行政性、公用性、公有性項目。其要點如下:
第一,政府投資項目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所謂「主導」,《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為「主要的並且引導事物向某方面發展的」。也就是說,政府在政府投資項目的運作過程中起到決定性作用並引導項目發展方向。投資項目所涉及的主體很多,最主要的有建設主體、投資主體、設計主體、施工主體等,正是這一個個主體構成了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根據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式不同,這些主體有時候是統一的,但更多的時候是相對獨立的。一般來說,政府大多是項目的建設主體和投資主體,這時政府對投資項目的主導作用是很明顯的,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往往不再對項目進行直接投入資金或者投入較少的資金,而是以建設方的身份出現,在保證對項目所有權的情況下,出讓項目的經營管理權,以吸引建設資金,這樣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主體和投資主體就相互獨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對項目本身而言,作為建設主體的政府要比項目的投資主體更有主導作用,因為其決定了是否進行該項目建設,如何進行該項目建設,由誰具體組織該項目建設,是投資項目建設的原點,其左右著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沒有政府其他的項目主體都無從談起。
第二,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是以滿足公共需求為最終目的。政府之所以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處於主導地位,是由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決定的。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來源於社會公共需要,從本質上講就是政府根據公眾的客觀需要提供相應的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弱社會負外部性,擴大社會正外部性,使每個社會成員的個人福利得到最大實現,社會整體福利得到最大提高的職能。從表現形式上看,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組織力量進行國防軍事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科學技術研發,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而這些項目建設就必然以滿足公共需求,增加公共福利為根本目的。
第三,政府投資項目是由政府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的方式建設的。上面談到的關於政府投資項目的定義中把「資」定義為「資金」,認為所謂的政府投「資」就是指政府直接投入財政性資金。筆者認為這是對投資的狹義理解。誠然,財政性資金的投入確實是政府投資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在計劃經濟時代,一度還是政府投資的唯一方式。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僅靠政府的財政性資金的投入已經遠遠無法滿足我國基礎性建設的客觀需要,為此,近年來很多政府紛紛通過融資的方式解決這一問題。雖然各地融資的方式多種多樣、各不相同,但是有一個共同的趨勢就是政府不再單純的依靠財政性資金的投入來解決基礎性建設的資金問題,而是大量的吸引社會資金, 目前比較流行的BOT融資模式和ABS融資模式是這種趨勢的典型代表。所謂「BOT模式」就是「由項目所在國政府或其所屬機構為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提供一種特許權協議作為項目融資的基礎,由本國公司或者外國公司作為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承擔風險,開發建設項目並在特許權協議期間經營項目獲取商業利潤。特許期滿後,根據協議將該項目轉讓給相應的政府機構」的融資方式 ,而「ABS模式」則是「以擬建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該項目資產的未來收益作保證,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在這兩種融資模式中,政府已經不再直接投入財政性資金,而是通過在一定條件下出讓建設項目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來吸收社會資金,也就是說政府已經變投入有形資產為投入無形資產了。據此,筆者認為,「政府投資項目」的「資」應該做廣義理解,應該解釋為「國有資產」,即「政府以各種形式投資及其收益、撥款、接受饋贈、憑借國家權力取得、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種類型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 。
第四,政府投資項目是以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為建設內容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公共財政管理——集中支付與核算》一書中將地方政府投資項目劃分為四類:政權設施項目,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監獄等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如城市道路、城市綠化等;社會公眾福利項目,如圖書館、醫院、體育場館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如發電廠、水利工程、道路交通等 。這種劃分比較確切地概括了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內容,根據這種劃分不難看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內容實際就是行政公產中的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行政公產」是一個行政法上的概念,具體是指「由行政主體為了提供公用而所有或管領的財產」 。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是行政公產具體表現形式之一,所謂公務公產是指「直接供行政主體本身執行其行政任務,並由行政公務人員自己利用的公產」 ;所謂公有公共設施公產是指「行政主體所有,並由行政主體本身或另設其他法人管理以實現公用目的的公產」 。
第五,政府投資項目是行政性、公用性、公有性項目。正如上文談到的,政府投資項目是由政府主導的,從項目的設立到建設,再到運營,都是由政府控制著的,而政府之所以要進行這些建設,是由其公共管理職能決定的,是履行行政職能的一種方式。同時,對投資項目最終產品的管理與運作,也是行政主體——政府的主要職責。鑒於此,無論是政府投資項目本身還是其最終產品都被蒙上了濃厚的行政性色彩。公用性是指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目的是滿足公共需求,增加社會福利,而其公用性的具體表現就是政府投資項目的最終產品可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滿足公共需求,增加社會福利。之所以說是直接或者間接的,是因為諸如交通道路、醫院、水利設施等公有公共設施公產是可以直接滿足公共需求,增加社會福利的,而諸如黨政辦公設施、監獄等公務公產雖然不能直接達到這一目標,但是這些公產的運營卻可以間接保障或者促進社會福利的增加。公有性是指政府投資項目的最終產品是歸國家所有,由政府代行所有者權利。這是由政府投資項目的公用性決定的,因為項目的最終產品往往是關系國計民生的設施,處於公共安全的考慮,這種設施的所有權絕不能交給某一個個人或者組織,而必須將其置於公共權力的控制之下。當然,政府雖然代行所有者權利,但並不意味著其直接對其進行管理運營,也可以設立或者授權具備條件的組織進行管理和運營,政府只進行宏觀管理和監督。
④ 政府投資有什麼特點可以參考
政府投資的主要特點為:
一、政府投資項目大多數集中在為社會發展服務,非盈利的公益性項目。
這是由政府投資項目的性質所決定的,這種性質就是非盈利性。因為在市場 經濟體制下,一般經濟組織的投資活動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財 政基本建設資金以外的投資都會追求高收益的回報,而對非盈利、難以盈利或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則不會涉足,但這些非盈利、難以盈利或投資回收期較長的 項目又往往是國家或區域發展經濟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是關繫到改善投資環境、 改善人民生活、加強國防安全的設施,所以國家財政基本建設資金必須集中投資 在這些公益性的基礎設施上。正是由於這個特點,在發展中國家,由於基礎設施 短缺,所以政府投資項目所佔比例相對發達國家較大。
二、 超大型政府投資項目比一般項目投資大、風險大、影響面大。
這是由政府在國家公共利益中肩負重任的性質所決定的。有些投資大、風險 大的超大型政府投資項目,如果沒有政府資金的介入,任何其他投資都不可能承 受如此巨大的投資和風險。但是一旦項目決策上馬就將形成巨大的生產力,並影 響著與該生產力相關的諸多產業、諸多部門,影響著區域經濟的發展與產業結構 的再造,甚至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與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所以這些工程 項目必須通過政府投資。 政府投資項目風險巨大。如果項目在工程建設中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 法,其勞動生產率將成千成百倍的提高,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的應用將給項目帶 來巨大的附加價值;如果項目決策正確合理、方案先進可行,將不僅僅是取得巨 大的社會經濟效益,還將為公眾創造方便、舒適和安逸的生活環境。但如果項目 決策不科學,事先沒有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從而導致項目失敗,那麼帶給國 家或地區的將不是巨大的生產力和社會經濟效益,而將是沉重的財政負擔、資源 環境的破壞污染,甚至是整個生態系統的嚴重失衡、人類生存環境的毀滅。所以, 政府投資項目必須進行全過程的決策風險管理。
三、政府投資項目具有比一般項目更嚴格的管理程序。
各國政府出於在納稅人中樹立廉潔、高效的形象,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 效益,一般採取了更嚴格的管理程序。這主要表現在:要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報批 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嚴禁擠占、挪用政府投資;嚴禁搞邊勘探、邊設計、 邊施工的「三邊」工程;財政部門要執行項目評審程序,以保障財政基本建設資 金不被浪費。考慮到今後財政預算體制的改革,並參考國外發達國家對政府財政 性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辦法,可以預見未來幾年內,國家會採取以下措施和制度 嚴格管理政府投資項目:
1)嚴格的立項審批制度
建立國家或地方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執行嚴格的 可行性研究審批制度,審批合格的儲備項目上升為年度執行項目,列入預算,報 國家或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 批准;
2)嚴格的政府采購制度,這種采購既包括大宗建設用機電設備或工程材料的 采購,也包括對承建政府投資項目設計、施工、項目管理的采購。這種采購必須 按照國際慣例和 WTO 的 規定,實施無歧視,公開的競爭性招標方式;
3)嚴格的項目評審程序,從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估算,到設計、招標階段 的概預算或標底以及施工過程的支付,竣工結算(決算),都要執行嚴格的財政 評審制度;
4)嚴格的項目管理制度,政府投資項目若缺少投資約束機制,就很可能變為 「三超」工程,最後成為各方牟利的「投資無底洞」,為杜絕這一可能性真正發 生,就要由政府有關部門組建類似盈利項目的項目法人;對本項目實行嚴格的項 目管理,實施投資/成本、工期/進度、質量的三大控制,嚴格工程合同管理中的 索賠與支付,嚴格項目竣工驗收以及結算;一旦項目發生超出人大專門委員會批 準的預算的事件,就要有合理的理由接受人大的質詢,由人大專門委員會決定是 否追加預算,若沒有令人大專門委員會信服的理由,就應受到處分。 ④ 政府投資項目更容易受到社會各界輿論的關注。 由於政府投資項目大多涉及到社會公眾文化或生活的各個方面,又是花國家 或地方財政的資金,從根本上說是納稅人的錢,所以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 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輿論的關注焦點。因此,政府投資項目也要注重公共關系工 作,要設立專門公共關系部門或人員負責與媒體的聯絡或直接與公眾對話,向社 會直接、間接地報告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意義、施工進展、施工質量、建成後的 對公眾生活質量改善的具體情況。爭取輿論的支持,自覺接受公眾輿論的監督, 是保證政府投資項目順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⑤ 政府主要投資的領域是什麼
政府投資屬於公共投資范疇,其投資的領域是由其職能決定的。
(1)公益性項目
公益性項目是指那些主要為社會發展服務、難以產生直接回報的非營利和具有社會效益性,屬於公共產品的建設項目。包括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等社會公用事業,黨政機關、社會團體辦公設施等建設項目。
公共產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受益的非排他性等基本特性,公益性投資項目一般不直接形成經濟效益。市場機制無法或難以有效提供滿足社會需要的公共產品供給,政府必須承擔公共產品生產、供給的職責。政府要不斷加大對公益性項目的投資力度,加強公益性項目的投資建設;同時,也可通過政府補貼、特許權經營等方式和優惠措施,鼓勵並動員企業和個人投資興辦公益性項目。
(2)基礎性項目
基礎性項目是指那些建設期長、投資量大、經濟收益較低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包括水利、能源、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和農、林、重要原材料等基礎產業。基礎性項目為生產過程提供共同生產條件,是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必須依託的基礎條件,部分具有或主要具有公共產品的一般特徵,市場機制在這方面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必須集中必要的財力、物力進行投資建設。為加快基礎性項目的建設,還要降低社會資本的准入門檻,通過各種政策鼓勵措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
(3)欠發達地區建設
受自然地理、歷史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地區問經濟社會發展差異較大,一些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低,當地政府財力有限,財權與事權不匹配,既無力進行大規模的公益性、基礎性項目的建設,以滿足公眾對公共產品的需要,同時也欠缺吸引大量社會資本參與經濟建設的條件。因此,通過對欠發達地區的投資建設支持欠發達地區發展,盡可能縮小地區間發展基礎條件的差異,逐步提高欠發達地區自我積累和.自身發展能力,實現地區問的協調發展,是政府投資尤其是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投資的重要領域。
(4)扶持高新技術產業
由於具有戰略意義的高新技術項目投資不僅風險大,而且具有很高的溢出效益,企業和個人一般無力或不願意投資,政府必須從戰略高度扶持高新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的發展,通過政府直接投資(如投資建設國家級實驗室和進行工業實驗)的方式投資於高新技術項目,並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引導企業和個人投資。
⑥ 什麼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即它的定義
指為了適應和推動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的發展,為了滿足社會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於政治、國防等因素的考慮,由政府通過財政投資,發行國債或地方財政債券,利用外國政府贈款以及國家財政擔保的國內外金融組織貸款等方式獨資或合資興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政府投資什麼擴展閱讀:
政府投資項目不同於一般投資項目,其主體是政府部門,資金來源具有公共性。社會需要利用政府的強制力,集中資源的優勢來為公眾服務,因此政府投資項目通常具有以下特點:
1.政府對項目起主導作用
政府投資項目是以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或是以政府信用擔保的商業貸款投入的並由政府擁有決策權的項目,政府從項目的規劃、立項、投資、建設以及後期的運營一般都會給予引導與支持,相對其他性質投資的項目而言,這是政府投資項目的最大特點。
2.項目具有相對非競爭性和公共性
政府投資項目是經濟系統和社會生活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是為社會公眾服務的,不單純為個人或個別單位服務,因此,政府投資項目具有公益性的特點。並且政府投資項目還具有相對的壟斷性,競爭程度不像其他行業那樣激烈,投資回報率雖不太高但一般比較穩定,這就意味著政府投資項目在經過合理規劃和充分的前期論證後,建設和運營環境相對穩定。
3.項目周期長,所需資金量大
政府投資項目中大多為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如道路、橋梁、港口、機場、地鐵等。項目規模很大,投入的資金量少則數千萬,多則上百億,一般需要一年或幾年的時間才能建成。這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這些項目的投資風險、財務風險、建設風險以及政府信譽等問題都需要充分考慮、認真研究。
4.項目投資帶動相關產業進步,對經濟發展拉動作用明顯
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建設,對製造業、建築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產生極大的需求拉動作用,從而刺激生產擴張、提高就業水平、激活各種需求市場、加快經濟增長。這使得政府投資項目在促進社會生產多樣化、擴大貿易、減少貧困等方面,同樣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現代經濟發展表明,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項目不僅通過自身的發展推動經濟增長,而且作為一種誘發性投資,可以將民間部門的生產潛力釋放出來,進一步增加全社會的產出,使國民財富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即通常所說的「乘數效應」。
5.項目具有整體規劃性
政府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為城市日常運行及社會經濟發展服務。不同的城市環境和經濟基礎可選擇不同的基礎設施建設,而且基礎設施又相互替代,如天然氣、人工煤氣、油及煤的互用性;高架路、快速路、地鐵、橋梁、隧道的互補性。
因此,在重大城市基礎設施方案論證時,應充分根據城市發展前景與功能,優先做好整體規劃,綜合考慮經濟實力及各種因素,進行比較與優選,這是政府投資項目決策過程中最為重要的方面。
參考資料:網路--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⑦ 招標中如何區分政府投資與非政府投資什麼情況下的非政府投資屬於國家投資項目
資金來源來區分 政府的投資行為撥款通過財政部或者地方財政廳,非政府投資的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資金或貸款。
一般財政撥款的為政府投資行為,採用政府采購方式招標 非政府投資採用招標形式分兩種,一種看資金來源是否屬於國有資金,還是私人投資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⑧ 政府投資與國企投資有什麼區別嗎
一、政府投資就是國企投資。
二、國企分兩種,一種是「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向企業投資形成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另一種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以其依法佔用的法人資產向獨立於自己的企業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資產構成國有法人資產」。
三、這兩種都是國有資產,如果國有資產在企業中占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那這個企業就是國有企業。不是所有的國企都是中央直接控制的。中央控制的基本都是大型的,對我國經濟能夠產生較大影響的,比如中石油、中海油、中國煙草、中糧等等;地方控制其實歸根結底也歸中央管,只要他隸屬於國資委或者財政部直接管轄。
四、正常的劃分應該是國資委或財政部控制的國企再控制的企業,比如中國煙草的三產,各大鋼鐵廠下屬的醫院、學校、幼兒園什麼的,當然也有盈利性質的,比如各證券公司,再舉個例子,上市公司太工天成,控股股東是太原理工大學的一個全資子公司,那麼太工天成肯定是國企,但是你如果說財政部或者教育部對他的直接管轄,我看也沒多大。
⑨ 什麼叫國家(非政府)投資與政府投資有什麼區別
國家投資一般指中央政府投資,比如三峽之類的大項目,關鍵的是國家項目國家的資金。政府投資一般用的是地方政府的財政上的資金,也是指地方上的建設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