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債發行原則
(一)需要原則 首先是財政運行對國債的需求,即一國財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對國債籌資的需求就越大。不難發現,國債連年發行和財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對如影隨形的經濟現象。其次是社會(企業和居民)對國債的需求。政府應據此來設計債券種類、期限和規模。 (二)負擔限額原則 即從法律上規定發行額度,使國債發行被限定在國民經濟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三)低成本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採用低費用的發行方式。 (四)穩定經濟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熨平」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並有利於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㈡ 如何買不記名債券
不記名債券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櫃台購買。發行期結束後證券交易所通過交易系統購買。
一、不記名債券的定義
不記名債券(英文:BEARER SECURITIES) 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
二、、不記名債券的優點
1、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2、流動性較好。
三、不記名債券的缺點
1、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2、不能掛失和補發,安全性較差。(註:通常記名債券可以掛失)
四、不記名債券的發行目的
一般是國家或企事業單位為了獲得短期、中期或長期各種建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向民間發行的一種借款憑證。
五、不記名債券的特點
1、不記名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
2、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我國早期發行的國庫券就是其中之一。
3、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種債券票面要素。
4、可上市流通。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5、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六、記名債券和記名債券的區別
1、不記名債券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好處是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不記名債券和記名債券的區別吧!
2、債券的轉讓程序不同
記名債券轉讓的轉讓人應當在債券上背書,並由公司將受讓人的有關事項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否則轉讓無效。不記名債券則經交付而轉讓。
3、毀損、滅失補救措施不同
記名債券毀損的,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公示催告程序申請法院宣告其無效,由公司補發債券。而不記名債券則無法補救,相對記名債券,不記名債券安全性較低。
4、付息時提示證券要求不同
多數國家的公司債券採用附息票方式定期支付利息,記名債券持有人在領取利息時,不僅要出示債券,還要出示能證明他就是債券持有人登記冊上載明的持有人的有關證件。不記名債券持有人可以憑息票領取利息,也可以憑債券領取利息。
總結:記名公司債券便於發行公司管理且安全性強,但債券轉讓程序比較復雜,不利於債券簡便快捷地流通,正是基於記名債券的上述特點,如果債券的票面價值較高,一般採用記名形式,發行人選擇發行何種債券需要考慮市場對債券流通的需求。
七、證券交易所與櫃台交易市場的債券交易程序區別。
第一,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一般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者)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清算交割手續。委託經紀商於營業終了時,按債券類別與交易所記錄核對無誤後,就受託成交的同種債券買賣雙方數額進行抵銷,抵銷後的差額與證券交易所辦理清算交割手續。隨後受託經紀商再與委託人辦理交割,債券過戶。
第二,櫃台交易市場的交易分為自營買賣和代理買賣兩種業務,其中自營買賣所佔比重較大。
(1)自營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交易商為自己買賣債券,賺取價差。基本程序是證券公司以批發價格從其他證券公司買進債券,然後再以零售價格將債券出售給客戶。或者,證券公司以零售價格向客戶買進債券,然後再以較高的價格批發給其他證券公司。
(2)代理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根據客戶的委託,代理客戶買賣債券,賺取傭金,即手續費。其程序與交易所交易委託類似,只是沒有後者嚴格。
㈢ 國債如何發行
國債由財政部發行.
國債分為記賬式國債和儲蓄國債.
記賬式國債通過招標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儲蓄國債通過商業銀行包銷或代銷.
㈣ 簡述發行國債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及原因
發行國債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適度的國債規模刺激經濟發展,規模過大對經濟發展有負面效應,適度的國債發行可以有效控制貨幣供應量。國家公債的運用可以影響市場利率。適度的國債可以調節供給與需求的總量平衡。
原因:國債是彌補財政赤字的較優方式。敗政赤字出現後,一般有三種方式彌補。一是動用歷年的財政結余;二是向中央銀行借款或透支;三是發行國家公債。
政府通過發行國債,將社會暫時閑置的個人公共消費資金集中起來,並改變其使用性質,將其轉向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或將資金沉澱下來,變一部分現實的購買力為潛在的購買力,從而減緩總需求壓力。
(4)國債發行總結如何寫擴展閱讀:
在所有的理財產品中,國債由國家信用做為背書,應該是屬於最安全的投資產品。稱市場稱為「無風險投資」。
2019年,國債三年期收益率為4%,五年期收益率4.27%,相比銀行定期同期產品並不低。在銀行理財產品打破剛兌的情況下,國債毫無疑問成為了「保本理財」性價比較高的替代品之一。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推出儲蓄國債「隨到隨買」試點,將儲蓄國債發行時間由原來的10天延長至全月。
而個人投資者可在4月全月,通過40家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共計約13萬個營業網點,以及27家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網上銀行購買儲蓄國債,有利於提高個人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便利性。
本次發行的電子式儲蓄國債在發行期內不得提前兌取,發行期結束後方可提前兌取。而且提前兌取業務只能通過承銷團成員營業網點櫃台辦理。
㈤ 國債發行的規律
國債發行的原則[1](一)需要原則
首先是財政運行對國債的需求,即一國財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對國債籌資的需求就越大。不難發現,國債連年發行和財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對如影隨形的經濟現象。其次是社會(企業和居民)對國債的需求。政府應據此來設計債券種類、期限和規模。
(二)負擔限額原則
即從法律上規定發行額度,使國債發行被限定在國民經濟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三)低成本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採用低費用的發行方式。
(四)穩定經濟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熨平」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並有利於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編輯]國債發行的方式[1]
國債發行的核心環節是確定國債發行的方式或方法。主要有公募法、包銷法、公賣法和攤派法四種。
(一)公募法
公募法又稱直接發行法,指由財政部門或其委託其他部門(如銀行、郵局)向社會公眾直接公開募集國債的方法。其優點是發行面較廣,可廣泛吸引社會閑散資金;缺點是發行時間較長,發行成本較高,而且,在某些情況下還會出現因認購人不積極而推銷不出去的可能。
(二)包銷法
包銷法又稱承受法或間接發行法,指政府按一定條件與金融機構協商並由其先全部承購,再轉向社會推銷的方法。在包銷法下,若金融機構不能將全部國債銷售出去,則其差額部分由金融機構自己承擔。其優點是手續簡便,發行時間縮短,有利政府迅速籌集資金;其缺點是易於產生大量投機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包銷法是政府將國債發行權和發行風險向金融機構轉讓的一種方式。
(三)公賣法
公賣法又稱銷售發行法,是指政府將國債委託證券市場代銷的發行方式。此方式類似於公募法,但兩者的區別在於:公募法下的債券價格由政府事先確定並固定;公賣法下的債券價格由證券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決定,並且不斷波動變化。公賣法的優點是政府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到證券市場推銷債券和募集資金,且可以通過國債的買賣來調節資金供求和貨幣流通。其缺點亦很明顯:容易為證券投機者利用,國債收入受證券行市的影響而不很穩定。
(四)攤派法
指政府根據情況通過行政性力量來分配國債認購任務指標的一種強制性發行方式。其優點是能夠保證既定收入和有計劃地調度社會資金;其缺點是損害國債信譽,帶來長期發行困難,與信用的自願原則不相符。
㈥ 國債基礎知識總結有哪些
國債基礎知識總結有哪些
什麼是國債?國債的交易方式是什麼?國債的基礎知識有哪些?下面學習啦小編來告訴大家。
國債,即公債,是指的是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憑其信譽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一種格式化的債權債務憑證。
國債有兩種: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
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到期還本,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國債的利率比同期存款利率高,投資國債不用交納利息稅。
國債有兩種,一是憑證式國債,利率比同期存款利率高,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有「儲蓄式國債」之稱。
另一種國債是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目前主要是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可以像股票一樣買賣。與憑證式國債相比,收益率和變現能力優勢都較為明顯:記賬式國債的利率比憑證式國債高;由於記賬式國債可以上市流通,不僅可以獲得固定的利息,同時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差價收入。
國債交易是凈價交易
記賬式國債是凈價交易,凈價就是不含利息,實際成交價格是凈價和應計利息相加,凈價就是我們通過交易所行情系統所看到的顯示價格。
交易實例:假設一隻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3.65%的記賬式國債,發行時,某投資者以100元買入,持有100天之後,該品種交易價格漲到了103元,該投資者賣出此債券的價格為103元,但實際的成交價格不僅包括103元,還包括100天的利息收入1元(年利率/365×實際持有天數),合計為104元。同樣投資該債券的投資者買入價為103元,但由於需要把前100天的利息付給前一位持有者,因此實際成交價位應為104元。
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
目前記賬式國債票面利率有兩種形式:浮動利率債券和固定利率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指在發行時規定利率在整個償還期內不變的債券。
㈦ 總結2013國債發行情況,要求全面,知道的大俠請幫忙回答
前提條件身份證和購買資金。
國債有兩種:
一種是:儲蓄型的國債,期限只有3年期和5年期;如憑證式國債和電子式儲蓄國債,其年利率比同期銀行定期儲蓄利率高,引發老百姓追捧,且發行次數少,發行量少;所以需要發行期間到銀行排隊購買。根據財政部公布的2013年國債發行計劃(可以網路搜索此公告),除1月、2月和12月外,每月都有發行一次;從2013年3月10日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之前或者當天你到國有銀行大一點的中心網點咨詢購買即可,如工行、中行、農行、建行和郵政銀行,以及股份銀行如招行、交行等;憑證式國債不能網銀購買;電子式儲蓄國債可以,但只能是工行、建行和交行三家銀行的。
第二種:交易型國債;如記賬式國債;可以隨時在非節假日的交易時間內通過網銀購買;需要到銀行櫃台開戶。不過這種國債不適合長期持有,收益比儲蓄型國債低。但適合短期持有;利息比銀行活期高。
㈧ 關於國債發行:
記賬式國債利率低於定存,高於活期存款,注重流動性,有上漲和下跌的波動,可以交易,適合機構投資者。儲蓄式國債利率高於定存,不能交易,無下跌風險,適合注重安全的個人投資者。我們國家發行國債主要的目的是調節市場資金,並且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國家不缺錢,所以發國債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募集資金,所以根本不用擔心還不上的情況,利率成本也沒那麼在乎